接着就要選擇吉時,擡了媽媽的遺體至大殿入殮。擡時,由府裡的六名官員,握緊金箍杏黃棒頭,我們衆尾隨其後,再由僕役四人提着遺體下邊所墊棉褥的四角,平平穩穩,徐徐而行。
經過神殿前的“祖宗杆子”(此乃吉祥之物,亡者則視爲兇物)時,要用紅綢將遺體包得嚴嚴實實,然後才許經過,這是“吉不見兇”的常規,不得違背。
到了大殿正中,即移了媽媽的遺體入棺。阿瑪近前用筷子夾着一團棉花,蘸上清水爲死者擦洗兩眼周圍,謂之“開光”。隨之將盛清水的碗狠狠砸在地上。
接着由大阿哥捧一朱漆壇(也有用木雕盒子的)至前,內有媽媽的殉葬殮物,如翡翠般指、懷錶、鼻菸壺、白玉別子……以及寶石頂朝珠一串,和媽媽生前平日愛用的各種物品,一一塞進棺內,佔據了棺內的所有空間。還要用一根紅線穿上一顆大珍珠,系在媽媽的衣襟鈕釦上,並把珍珠塞進媽媽口內,這叫“親視含殮”。
然後由槓房司役者蓋上棺蓋,至此,入殮儀禮宣告結束。
此時,全府上下失聲慟哭。奶奶有交代過,蓋棺之前,是絕不許我們哭泣的,怕淚水掉落棺中,影響媽媽安息。
府裡的規制,舉行殯禮葬儀不搭客棚,不吹打鼓樂,不備酒筵,不發訃文,而以經單代之。
媽媽去後的第三天,家祭、唸經同時開始了。
和尚、道士、喇嘛唸經,府裡的執事在一旁看經,看他們是不是敷衍了事。這叫念管經。家祭分爲早、午、晚三次,先在堂罩前設靈牀,其前再設空桌備擺祭席之用,再前設置燭臺、香爐、花瓶等物。所謂“五供”,供桌前設餑餑桌子(注:餑餑桌子,亦稱滿筵,是以硬質餑餑,如白點子之類的食物,分層分羅有三至十五層不等,上擺鮮花、鮮果,亦有以紙花代用的。統稱“餑餑桌子”。),一般爲三截金桌。
祭時,要在供桌上再擺設一桌祭席,四個墩子分置兩旁。一日三次,次次如此,並由阿瑪在靈前奠酒,被指派在靈前服務的僕衆都要跪在院子裡舉哀。我們則跪在靈右,大阿哥和二阿哥跪在靈左,阿瑪則跪奠酒池前,聽和尚、道士、喇嘛上胎念轉咒。
府裡的規制,在府停靈爲五七三十五天(二十一天或十五天亦可),最多爲七七四十九天。沒有出殯之前,都要念經超度亡魂。
餑餑桌前設有奠酒三事(奠池、杯、壺),奠者跪,執壺、持杯者半跪,以三莫(將酒灑池內)三叩爲準。依輩分而論,還有“高莫”、“坐奠”之分,統稱奠親友贈送的。分禪(和尚)番(喇嘛)道(道士)三種。每念一壇經循例要送一次庫。庫爲紙糊高大樓閣,三座(一樓二庫),金碧輝煌,宏偉富麗,送至府外空地焚燒。送一次庫,所費不貲。
各府裡辦喪事,所收喪禮只有餑餑桌子、祭席(外附四墩子)、冥活(如花盆、金山、銀山等)等等。從無輓聯、祭帳、花圈之物。即有送“奠敬”(現金)者亦爲數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