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創作,心神激盪,酣暢淋漓,肆意綻放,身心愉悅。
嘴角的弧度,輕輕上揚;眼底的笑意,徐徐涌動。藍禮真正地感受到了音樂創作的輕快和幸福,美好的情緒始終在胸口激盪,放下吉他,轉過身,藍禮朝着老弗蘭克豎起了大拇指,輕笑地說道,“剛纔的演出非常精彩,合作愉快!”
老弗蘭克似乎依舊沉浸在震撼之中,始終沒有回神,只是愣愣地點點頭,根本無法做出迴應。
藍禮的腳步來到了吧檯旁邊,微笑地看着淚水橫流、滿臉狼狽的馬修,似乎一點都不驚訝馬修的出現,也似乎一點都不感嘆馬修的窘迫,只是輕輕揚起了眉尾,“我準備離開了,不過今天沒有開車過來,怎麼樣,你願意載我一程嗎?”
馬修的嘴角,輕輕地上揚起來,愣愣地看着藍禮,隨後感受到了一陣荒謬和滑稽,肩頭聳動,輕笑出聲,“當然,我的榮幸。”聲音的沙啞和鼻音的堵塞,再次泄露了他的狼狽,不過,兩個人都沒有多說什麼,轉過身,並肩離開了酒吧。
“我想,你需要平復一下情緒。你知道,剛剛經歷過大喜大悲的人不適合開車。如果你期待我擔任司機的話,那你肯定要失望了。”
“……你現在還隨身攜帶手帕?上帝,這不是喬治的習慣嗎?”
“專門爲淑女準備的。但偶爾,紳士也可以使用使用。如果你不需要的話,可以還給我。”
兩個人,你一言我一語,根本無需解釋,也無需贅言,彼此之間的熟稔就重新回到了習慣的模式,一前一後地離開了酒吧。
那些聲響漸漸消散在空氣之中,酒吧再次平靜了下來,似乎什麼都不曾發生過,所有的一切都僅僅只是一個夢境。美好,驚人,但清醒過來,卻只是鏡花水月。
老弗蘭克懵懵懂懂地再次來到了吧檯,看着眼前的年輕酒保,那張臉上依舊洋溢着沒有褪去的亢奮和激動,“哇哦,那傢伙真是一個人物,對吧?”老弗蘭克不明所以,“糟糕,我應該要一個簽名的,上帝,我真是笨死了,居然忘記了。還好還好,有手機錄像作證,否則根本沒有人會相信我。”
老弗蘭克還是滿頭霧水,反應有些遲緩,“怎麼了,剛纔……呃,那個人……很有名嗎?”
“有名?”年輕酒保瞪圓了眼睛,滿臉的不可思議,“耶穌基督,何止是有名,剛纔那個是藍禮-霍爾!”
酒保終究還是年輕,簡單交談之後,然後就認出了藍禮。最近一段時間,整個北美都在熱議的焦點人物。
最開始的時候,酒保還有些懷疑,擔心自己認錯人了;於是,他偷拍了一張照片,上傳到了臉書,詢問自己的好友們,希望大家鑑定鑑定,這到底是不是藍禮。如果是的話,藍禮爲什麼會出現在新澤西州這偏遠寧靜的小鎮,難道是專門前來這裡的墓園嗎?
看着老弗蘭克的滿臉震驚,年輕酒保抱住了自己的腦袋,驚歎連連,“你沒有認出他來嗎?轟動了整個美國的藍禮-霍爾!你不知道嗎?’速度與激/情5’?’愛瘋了’?’抗癌的我’?”
可是,老弗蘭克依舊是一臉滿茫然。
年輕酒保開始努力地安利起來,“哦哦,最近聽說他還舉辦了一場演唱會,不過我不太瞭解,我還以爲他就是偶爾客串一下歌手,玩票性質而已,但現在看來,他的歌聲真是太棒了!現場表演簡直讓人熱血沸騰!對了,剛纔那首歌,你聽過嗎?叫什麼名字來着?iTunes可以下載得到嗎?”
絮絮叨叨地,酒保還在念叨着,完全無法從剛纔的氛圍之中擺脫出來,今天註定將成爲他人生之中無比難忘的一天;但,老弗蘭克的思緒卻已經漸行漸遠。
藍禮-霍爾?藍禮-霍爾!
老弗蘭克終於回想起來了!他終於意識到這個名字爲什麼如此耳熟了!那個年輕人居然就是藍禮,“堂吉訶德”的創作者,那個重新喚醒了他內心激/情的音樂人,那個重新爲音樂注入了靈魂和靈感的藝術家!
老弗蘭克陷入了浩浩蕩蕩的震驚之中,滿眼滿心都充斥着不可思議,然後,腦海裡再次迴盪起剛纔的旋律,耳邊若有似無地飄蕩着,“即使粉身碎骨,我發誓不枉此生!”剎那間,老淚縱橫。
“剛纔那首歌,叫做什麼名字?”馬修終究還是沒有按捺住好奇,出聲詢問到,熟練地打着方向盤,離開了停車位,走上了道路,墓園和酒吧留在了身後,踏上了回家的道路。
藍禮沒有猶豫,直接開口說道,“‘不枉此生(I-Lived)’。”
“不枉此生。”馬修細細地咀嚼了一番,一遍,再一遍,而後化作了眼底的一抹笑意,“今天,正式道別了嗎?”
“嗯。”藍禮點點頭表示了肯定,這是告別,也是開始。
即使遠在倫敦,北美的沸沸揚揚也漂洋過海,毫無阻礙地掀起了驚濤駭浪。雖然着急,雖然擔憂,但內心深處,馬修卻知道,藍禮需要一個人的時間和空間,他可以處理好一切,僅僅只是需要屬於自己的時間和空間。
所以,馬修還是按部就班地完成了所有工作。然後,這才立刻趕回了紐約,昨晚順利抵達。但,得知的消息卻是藍禮消失了,真正的銷聲匿跡,即使是馬修也找不到藍禮的痕跡。
不過,馬修知道,藍禮需要道別。藍禮肯定會親自與海瑟道別,老朋友之間的道別,時間到了,藍禮就會再次出現。作爲朋友,馬修所需要做的,只是靜靜地等待着,以溫暖的懷抱和堅實的肩膀,歡迎藍禮的迴歸。與之同行。
“你難道不好奇,我怎麼找到那個酒吧的嗎?”馬修挑了挑眉尾,藍禮的理所當然,着實太過淡定,反而讓他好奇起來。
藍禮抿了抿嘴角,“如果是私家偵探的話,你知道我肯定不會放過你;但如果不是的話,我又何必在乎呢?我深深地認爲,你和亞瑟兩個人可以合夥開一個福爾摩斯偵探社,說不定在倫敦的生意會很好。”
那調侃戲謔的語氣,讓馬修無可奈何地搖搖頭,“臉書。在這個世界上,有一種工具叫做網絡,臉書和推特可以發現許多蛛絲馬跡。”
在社交網絡遍佈全球的時代,公衆人物想要隱藏自己的蹤影,這是非常困難的,因爲有人的地方就意味着有新聞源,無處可藏。
藍禮揚了揚眉尾,“看,我說中了。”那理所當然的表情,讓馬修啞然失笑,“你還記得那部電影嗎?四個問題少年,結伴前往森林裡,尋找一具十二歲少年的屍體。”
“是的,我記得。’伴我同行’,對吧?”馬修點點頭,“怎麼了?爲什麼提起了這部電影?”
“電影裡說,雖然我和他已經十年不見,但我知道,我會永遠懷念他。我後來再也沒有交到像十二歲時那幫人一樣好的朋友。”藍禮微笑地說道,“所以,我猜,我們是幸運的。”
馬修愣了愣,隨即就品味住藍禮話語裡的深意,笑容在眼底一點一點地暈了開來,收回視線,看向了前方。
一直到今天,馬修依舊記得兩個人的初次見面。
當時,他安靜地坐在長椅之上看書,然後另一端就坐下了一個身影,耳邊傳來了戲謔的調侃聲,“你應該知道,未成年孩子閱讀’白鯨記(Moby-Dick)’,這是違反規定的吧?雖然說,這本書和你想象之中的限制故事沒有任何關係。如果你真正地想要閱讀那些禁忌書籍,相信我,圖書館裡還有更多的選擇。”
貴族校園裡的孩子們正在嬉鬧玩耍,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你追我趕,而是參與到板球運動之中。但,他們兩個人卻沒有參與其中,而是坐在旁邊的長椅上,閱讀“白鯨記”。
不過,故事的發展脈絡則有些偏離了想象。後來,校園督導發現了兩個人的偷懶,藍禮將手裡的“十日談”塞到了他的書包裡,推卸責任,主動向督導告發,強調他正在閱讀違禁書籍。
先是“白鯨記”,而後是“十日談”。他還沒有來得及回過神來,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他只知道,下一步,校長就邀請他的父親前來學校了。那一年,他才六歲。
“你確定?我怎麼覺得,對我和安德烈來說,卻是不幸的開端。還有伊頓。”馬修波瀾不驚地吐槽到,視線餘光卻看到藍禮閉上了眼睛,昏昏沉沉地進入了夢鄉,似乎根本沒有聽到一般。馬修不由噎了噎,而後啞然失笑。
漸漸地,曼哈頓的繁華和喧鬧充斥着耳邊,馬修喚醒了沉睡之中的藍禮,“直接回去公寓?還是有什麼打算?”
“去先驅村莊吧。”藍禮揉了揉眼睛,睡眼朦朧,聲音沙啞,“今晚我準備喝一杯,怎麼樣,你也一起加入?”
“我的榮幸。”馬修微笑地回答到。
避開了交通高峰期,僅僅只是小半個小時,兩個人就抵達了目的地。停好車子之後,邁開步伐朝着先驅村莊走了過去,此時纔是下午五點出頭而已,酒吧剛剛開始營業,不要說客人了,就連侍應生都還在進行準備工作。
推開酒吧大門,藍禮熟練地朝着吧檯方向走去,和尼爾揮手打了一個招呼,然後就看到了坐在吧檯旁邊的熟悉身影。
保羅-沃克露出了燦爛的笑意,舉起了手中的酒杯示意了一下,“怎麼樣?第一輪記在我的賬上?”
藍禮的嘴角上揚起來,來到吧檯旁,輕輕敲了敲桌面,對着尼爾喊到,“你聽到了,第一輪已經開始了。加快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