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是6月10號,風很大,氣氛不算融洽。
王旭踏過穿梭門,他知道再往前走二十米,就有一輛停在樹底下的汽車。
這輛車沒有上鎖,拉開車門就能坐上去,而且汽車鑰匙就在副駕駛的座墊下面。
只要在五分鐘內,找到鑰匙發動汽車,他就能在一名高中生的咒罵聲中遠去。
事實上,他也是那樣做的,甚至知道那名高中生叫安迪,就讀於市立中學,他會因爲今天上課晚到而被罰站。
“王八蛋,那是我的車,快點給我停下,上課遲到我會被罰站的!”
看着穿着揹着書包,從房子中追出來的安迪,王旭降下車窗揮了揮手。
向前開兩個路口,會遇到一個紅燈,如果停下等紅燈的話,小販比利會走上來問你要不要爽一下。
如果你拒絕他,他等你走出很遠之後,會用中指來問候你。
如果你掉頭返回,比利會假裝撩開上衣,讓你看到他衣服下面的手槍。
在這個時候,會出現兩個變化。
一個是直接離開,比利會跟打了勝仗一樣,笑着拍打衣服下的手槍。
還有一個是下車給他一拳,他會說兩句狠話,撒腿就跑,因爲他的手槍裡面從來不裝子彈,那把槍只是用來嚇唬人的。
“嘿,夥計,要不要...”
“嗡嗡嗡!!!”
王旭沒等比利開口,一腳油門下去,闖過紅燈離開了。
比利舉着右手,搖晃着自己的中指,絲毫不知道再過一個小時,大約在4:45分的時候他就會死。
低頭看一眼手錶,現在是3:45分。
這個時候,李煌已經下了飛機,被兩個黑衣人劫持了。
他只需要趕在4:20分之前,來到跨海大橋一號碼頭區,就能等到兩個來拋屍的黑衣人。
只要在這個時候救下李煌,很快他會就得到一個變成植物人的主角,分秒不差,一切就是這麼完美。
“現在是4:13分,7分鐘之後,黑衣人會在這裡跳車,讓黑色轎車帶着李煌衝入大海。如果我不救他,汽車沉到海里只需十秒,李煌就會被淹死。如果我救他,只需要黑衣人出現的時候,加油門撞他一下。”
跨海大橋一號碼頭區,緊靠海岸線護欄的位置上,停着一輛藍色的老式福特汽車。
王旭坐在車裡抽着雪茄,儀表盤上放着一塊跳動的手錶。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時間很快變成了4:18分。
“一輛紅色奔馳...”
王旭輕輕念道一句,很快對面有一輛紅色奔馳,從前面的路口處駛過。
看到紅色奔馳過去了,王旭吐出一口煙霧,繼續低語道:“一輛灰色皮卡!”
嗖!!!
一輛灰色皮卡在王旭的低語中,很快從路口上一閃而過。
一連兩次都猜對,讓王旭臉上多了幾分笑容,再次開口道:“十秒之後,一輛黑色豐田轎車,拐個彎衝我而來。”
十秒鐘過後,伴隨着一陣剎車上,一輛黑色豐田車從路口駛來。
王旭將雪茄從窗口丟出去,低頭看了眼時間,現在是4:19分46秒。
掛擋,加油門,王旭駕駛着汽車,猶如離弦之箭般衝了出去。
黑色豐田根本沒有防備,短短五秒之後,伴隨着急剎車,兩車來了個親密接觸。
王旭推開車門走下,手上拎着一支白色手槍。
入眼,豐田車內的黑衣人,已經被安全氣囊堵在了車裡面,正手忙腳亂的掙扎着。
不說話,槍口微擡,王旭對着擋風玻璃,看也不看就是兩槍。
帶有消聲器的手槍,發出噗噗兩聲,黑衣人的掙扎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兩個彈孔。
“下午好,李煌!”王旭拉開後車門,入眼是雙眼無神的李煌。
不用看錶他也知道,現在過了4:20分。
按照遊戲法則,李煌在這個時間點上,應該被玩家取代。
可在這個世界中沒有玩家,李煌只能成爲什麼也做不了的植物人,就跟得了失魂症一樣。
王旭伸出手就像抓小雞一樣,將李煌從車裡抓了出來,丟進了自己的汽車。
做完這一切,他又看了看黑衣人的豐田車,想了片刻之後雙手一提,將豐田車丟進了大海。
拍拍雙手,王旭走上汽車,發動汽車離開了。
關於這個世界,王旭已經知道了很多,唯一不清楚的地方就是,主角不死的話能不能進行到下一天。
開車駛向自己的老巢,第一大道上,一棟空無一人的小樓。
歸程中,王旭又看到了比利,如果他什麼也不做的話,再過幾分鐘比利就會被警察打死。
想想那把不裝子彈的手槍,王旭笑了笑,趕在汽車從比利身邊經過時,他突然打開了車門。
瞬間,比利就被開啓的車門撞飛了出去,整個人飛起來兩米高,破敗的洋娃娃一樣滾進了路邊的花叢。
王旭根本不停車,只是用倒車鏡看了眼後面,發現滿臉是血的比利傷的並不重,掙扎着從草叢中爬起來,快跑着還想要將他攔下。
“這個大傻蛋!”王旭收回目光,一腳油門下去,就將比利甩開了。
比利一臉是血,氣喘吁吁的站在馬路上,望着絕馳而去的汽車,大罵道:“王八蛋,別讓我找到你,不然你死定了。哎呦,真他妹的疼,我得離開一會,去診所包紮一下。”
通過倒車鏡,看着一瘸一拐離開的比利,王旭深深的笑了。
他就是做好事不留名的雷鋒,相信早晚有一天,比利能體會到他的良苦用心。
十幾分鍾之後,王旭來到第一大道,再次將車停在了那顆大樹下,還體貼的將鑰匙放在了座墊下面。
相信今晚放學的時候,那個叫安迪的高中生,一定會很開心汽車的失而復得。
當然了,如果他沒有因爲遲到,而被老師罰站的話,他或許能更開心也說不定。
“我們該回家了,菜鳥!”王旭將汽車停好,捉小雞一樣提着李煌,走向了安迪家隔壁的房子。
安迪家的隔壁,是個兩層高的美式小樓,由一家三口居住。
王旭將根據地選在這裡,是因爲這一家三口,都去英國度假去了,沒有半個月不會回來。
在此期間,客廳中擺着的紅酒,冰箱裡的蔬菜,還有廚房抽屜中的零食,都能讓王旭自食其力。
而且,第一大道的位置很好,往北過橋就是北區,往東過橋就是東區。
自己又在南區一角,距離中心街不遠的地方,想要去哪都很方便。
王旭打算看看主角不死的話,還會不會有時間上的循環。
如果沒有的話,這個世界將成爲他的物資倉庫,一個不斷重置刷新,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大倉庫。
“菜鳥,你到底死多少次了,一千次,還是一萬次?”
王旭從酒架上拿來一瓶香檳,一邊說着一邊笑道:“幸好你沒有記憶,如果有的話,這得多殘酷!”
嘭!!!
打開香檳的蓋子,王旭給自己倒了一杯,一仰頭一飲而盡。
李煌還是那副呆懈模樣,好似得了失魂症一樣,傻傻的坐在沙發上沒有反應。
王旭看得微微搖頭,人之所以快樂,是因爲我們知道的不多。
李煌每次被重置,就像一條只擁有七秒記憶的金魚,他總是能在第八秒前,重新變成開心的那個自己。
一次次的輪迴,一次次的讀檔重置,對於李煌乃至於這個世界,何嘗不是新一天的開始。
這麼想想,好似李煌又不可悲,他不知道世界的殘酷,誰能說他不是快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