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哪啊?怎麼沒看見你人?”
發送微信,有些擔心的望了望馬路盡頭,雷雲真害怕突然間就冒出輛黑色機車來。
“轟轟轟~!”
同樣的炸街引擎聲轟鳴而來,雷雲下意識的往後退了幾步。
他有些後怕的定睛一看,這才發現一輛橙紅色的不知名超跑,正緩緩的停在自己面前。
“不是說了不飆車嗎??”
一看這架勢,雷雲真想立馬扭頭就走。
要不是跟學姐聊天的時候,學姐說是想看看埃菲爾鐵塔、盧浮宮、巴黎聖母院、凱旋門等等著名景點,不然雷雲還真有些不願出來。
更別提跟這個小魔女一起遊覽巴黎了。
“不飆車啊!我的座駕都是跑車我能有什麼辦法??”
半敞開的敞篷車內,唐珂兒露出的難爲神色,令雷雲深感無語。
“這個。。”
走到跟前,雷雲剛拉開扶手,卻發現車門正帶着自己的手臂一起上揚,而不像正常車輛那般與地面平行。
“剪刀門啊?”
有些費勁的躬身鑽進車內,望着高高揚起,直戳天際的車門,雷雲下意識的問道。
雖然之前從來都沒有接觸過超級跑車,但每個男人心中都有着一個跑車夢,即便一輩子都可能無法擁有,卻也並不妨礙內心的嚮往和幻想。
因此雷雲雖然不太瞭解超跑,卻也大概瞭解一些比較酷炫的特點。
“什麼啊?這是邁凱倫720S,是蝴蝶門!”
唐珂兒有些好笑的捂嘴偷笑,一邊拿眼睛偷瞄着,看着雷雲略有吃力的關上車門。
“好吧,蝴蝶門就蝴蝶門吧。”
聳了聳肩,雷雲一臉無所謂的樣子。
他轉頭望向窗外,思緒起伏不定,從昨晚到現在,他的大腦就一直沒有停止思考過。
至於什麼品牌的超跑,什麼蝴蝶門剪刀門的,他壓根就不在意這些,也從來不覺着自己不瞭解這些有什麼可丟臉的。
他的心思,都在電子音樂上,在自己真正熱愛的東西上。
“轟~”
啓動引擎,唐珂兒看着扭頭望向窗外,不發一語的雷雲,皺着小臉有些糾結的想說些什麼。
“喂...”
細若蚊聲的聲音剛起,唐珂兒又突然緊閉上嘴,似乎不知該說些什麼纔好。
一時間,車內氣氛有些詭異的安靜下來。
只剩下敞篷外的風聲呼呼作響,吹的唐珂兒髮型凌亂,隨風飄擺的灰色短髮下,是一張有着精緻妝容的糾結面龐。
“Ya!I hear of people talking insane!”
【呀!聽人們說着瘋狂的事!】
“I need a doctor in medicine in the neck brace!”
【我讓這醫生給我頸部做個支架!】
或許是見車內的氣氛太過尷尬,唐珂兒忍不住連接藍牙播放起了音樂,恰好,便選中了這首雷雲跟凱文聯手的最新作品-Rail Breaker!
聽到這驟然響起的熟悉旋律,雷雲不禁轉過頭來,下意識便皺起眉頭。
唐珂兒的音量開的很大,聽在此時的雷雲耳中,卻顯得格外嘈雜。
“你覺着...”
稍微扭低了音量,雷雲的語氣有些不確定的遲疑着。
聽到雷雲終於主動開口說話,唐珂兒連忙豎起耳朵,再次調低了音量。
“這首歌...好聽嗎?”
誰都沒想到,雷雲問出了一個令兩個人同時都有些愕然的問題。
在說出這句話的同時,雷雲才反應過來,自己爲什麼會問這種問題?
“呃。。好、好聽啊!當然好聽啊!昨晚的現場效果多好的!”
初始的驚訝過後,唐珂兒接連點頭肯定着自己的答覆。
“Ewww..”
雷雲沒有回答,只是眉頭又無意識皺了起來。
他轉頭望向窗外,此時車內的音樂已經進入Drop階段,巨大的音量透過毫無遮掩的敞篷直接傳至車外。
雷雲非常清晰的看見,街旁的路人突然聽到這段音樂,卻彷彿聽到噪音一般紛紛皺眉,甚至有些年齡比較大的直接就捂起了耳朵...
“爲什麼同樣的音樂,對於兩種不同的人羣來說,卻有着如此巨大的差異?”
雷雲的喃喃自語,透過嘈雜的音樂,傳至唐珂兒耳朵裡時,幾乎已經不怎麼聽的清楚了。
“什麼?你剛纔說了...”
再次將音量調小,唐珂兒投來好奇的目光。
“我是說。。爲什麼有很多人喜歡這首歌,卻有更多人不喜歡...甚至討厭這首歌?”
這是雷雲昨晚翻來覆去,一直都無法想明白的一個問題。
“這很簡單啊,一個風格肯定有着它自己的受衆羣體啊,怎麼可能會受到所有人的歡迎?”
唐珂兒有些奇怪的撇了幾眼,感覺這明明是很正常的事情啊。
“就像嘻哈或者搖滾,剛剛出現的時候,不也是大衆眼中的另類?”
說着說着,突然又想起來自己那些校友們,他們也是對這首歌的評價不怎麼理想。
“還有咱們國內那幫人,從小就聽慣了流行音樂,聽歌只聽旋律好聽的,稍微特殊一點的就接受不了了,這不也很正常麼。”
唐珂兒無意識的話語,聽在此時此刻的雷雲耳中,卻猶如醍醐灌頂般令他頓時眼前一亮!
流行...
旋律...
好聽...
這幾個關鍵字眼,對於此時的雷雲來說,卻好像突然拿到了打開大門的鑰匙!
他終於明白了昨晚到現在,他內心中究竟在糾結什麼!!
從第一次與凱文在餐館長談開始,凱文當時的話語,就已經在他內心中埋下了種子。
“這就是電子音樂!是少數人的專享!是小衆羣體的狂歡!”
“那些無法接受我音樂風格的人,只能說明他們不配聽電子音樂!”
“這,就是電子音樂!它永遠都不屬於主流,也不可能,成爲主流!”
那一刻,雷雲的心中就在思考。
電子音樂就真的不可能成爲主流嗎?
既然大衆喜歡流行音樂,喜歡更有樂感的,旋律好聽的音樂。
那麼爲什麼,不能在電子音樂中,融入更多的流行元素,編排更多好聽的旋律,從而徹底的擺脫小衆,成爲主流音樂的其中之一呢?
爲什麼非要只是小衆的現場狂歡,而無法在任何音樂排行榜上進入前60位呢?
難道電子音樂,就註定只能排在60名開外嗎??
如今電子音樂的全球受衆纔有多少?
幾百萬,或幾千萬?
但全球的人口又有多少?
六十億?或七十億??
曾經的嘻哈同樣是誕生於美國街頭的黑人音樂,可如今呢?
早已席捲全球。
那麼電子音樂,爲什麼就無法成爲主流呢?
凝望窗外,雷雲的眼神不再迷茫,反而越發堅定...
【PS:本書中所構建的世界,是主角所屬的平行世界,不論是電子音樂的發展階段或時間節點,都與現實無關,切勿對號入座,請帶腦子看書
不過事實情況是,電子音樂在起步階段,確實充滿着太多誤解和偏見,但現在,電音已成爲主流之一,抖音完全被電音統治,格萊美和B榜上,電音也已成爲常客。
在這個平行世界,主角將帶領電子音樂,再次統治整個樂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