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華章細細的想了想,反心理的這個可能性實在是太低了,也沒有什麼必要。這就等於說一個人什麼都不知道,可是你卻告訴他,你家裡我已經安排人看着,你不要誤會。這話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但更多的是沒有必要啊。因爲,你這麼一說完全就等於讓對方知道了,你已經對他是個什麼態度了,不如就什麼都不說。
範克勤從醫院離開後,坐車直接去了迎賓客棧。此時迎賓客棧已經封了,其實迎賓客棧本身就是安全局秘密設立的個站點。但此時出了事,肯定該封還是封。不過之前,範克勤已經勘查完了現場,所以此時,現場的屍體什麼的已經都不在了。
範克勤讓自己的保鏢在樓下守着,他自己上到了二樓,進入了事發的房間後。立刻到了廁所裡面,他伸手插入馬桶的眼裡,他的手比華章要大不少,不過還是能夠摸得到。再加上他的指力太強,只要能夠捏住一點點,就更用老虎鉗掐住了似的。所以,直接用力往回一拔,已經把槍柄的零件拽了出來。然後範克勤把兜裡的鑰匙串拿出來,將鑰匙從鑰匙環上取下,再把鑰匙環拉直,其中一頭完成一個小勾子。
用兩個手指的指尖用力的夾住另一頭,跟着再次的探入了馬桶的眼裡,彎曲着手指,感受指尖傳來的力量,如此,一下下的,先後又把彈簧,槍管等物件夠了出來。在裡面確實是感受不到什麼東西了後,範克勤把槍組合了起來。然後放在了自己的身上。
等他起來,拌了一下扳手,水箱裡的水登時衝進了馬桶裡。可以看得出來,這些水非常快速的就從馬桶眼裡沖走了……
話說,當時範克勤回到了安全局,很快就把康旭的情況,跟孫國鑫反應了一遍。其實,範克勤有預感,華章應該會動手了。因爲當時的那個情況,幾乎是沒有選擇的。華章就算是用電話通知,等再來人行動,也一樣來不及。另外,如果有外人來,當時警覺性那麼高的,就算門口的兩個被打的措手不及,而大門口裡面的呢?樓上的呢?
來的人一樣會有所損失,堡壘顯然更容易被內部攻破。華章自己動手有個好處,就是可以更加有效,在覈心區域開花。畢竟康旭本身要是把秘密透露,纔是真的會對組織有重大的影響。他如果滅了,最起碼,可以把損失降到最低。而華章不親自動手也不行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效果都一樣!即便是來人,殺康旭,和她親自殺康旭,事後,都能夠得知安全局內部是有臥底存在的。
可來人殺康旭的話,是沒有緩的。因爲來的人多,還是少?人少可能不頂事,而人多的話痕跡多,很難掩蓋。那到時候,華章一樣的撤,因爲人一多,華章根本沒法留,那麼猛的進攻,結果你就瘦了點輕傷,痕跡那麼多,總能夠把當時的情況還原的。想要改變或者清理起來更難。
是以,華章不如干脆自己動手,等全都完成後。線索少,還能往來的人是超級高手上引導。事實上華章也確實是這麼幹的,並且殺人的順序全都是有講究的。並且還想要僞裝成是兩個超級高手同時行動,只不過華章最後中槍,沒能完成,要不然,從現場的痕跡看,還真就能夠合了華章的意願。只可惜,華章雖然沒有被命中致命部位,可是依舊挺不住了,那時候她跑都沒法跑了,只能咬牙堅持回到了自己的那個單人沙發上,進行一次僞裝。並且把槍支隱藏了一把,還調包了一次。
範克勤跟孫國鑫講完,孫國鑫立刻就想要把康旭提到局裡。可他還是立刻就停下了這個想法,他感覺路上這個險不能冒,是以立刻寫了一道手令,交給了範克勤。那說孫國鑫不能去嗎?他考慮的是,自己大半夜的都從家裡緊急出來了,這個動作已經夠大了。自己再去迎賓旅館的話,這可能指向性更強。還不如留在局裡,把各方面都協調好,而範克勤的能力那麼強悍,範克勤去就可以保證萬無一失,然後把手令給康旭,在旅館裡,就地把康旭的秘密套出來。這樣效率更高,更加隱秘。
於是範克勤立刻拿着手令開始返回,其實他一到旅館的時候,賓館門口,已經有人在探頭探腦的查看了。而且還有兩個夜裡巡邏的警務員顯然是剛剛來,正蹲在地上查看屍體呢。
範克勤馬上把他們都集合起來,告訴他們就在門口守着,任何人都不準進入現場。而後他到了樓上,就發現了一屋子人全都倒地,地上全都是血,華章也左胸口中了一槍。
範克勤因爲早有預感,是以,趕緊第一個檢查的就是華章,跟着他快速的在現場轉了一圈,基本已經心裡有數了。其實華章的這個現場做的還真不錯。只是其中有兩點不對,那就是窗戶外面下面的凸起上,沒有人的痕跡。要知道,從這個位置突擊進來,腳下一定會留下點痕跡的。就算是穿着平底鞋,那個沿長年累月的都不清掃,一個人的重量站在那也肯定是有痕跡。
不過那個時候範克勤也沒時間,因爲再耽誤華章可能就真不行了,於是命令警務人員繼續封鎖,並且讓他們聯繫安全局,讓他們來人協助封鎖,並且誰都不準進入現場,不然直接軍法從事。抱着華章就下樓,開車火速到了醫院。
急診還是很快的,華章到了醫院,幾乎同步就被推進了手術室。等特調科的人一來,範克勤略微吩咐了一下後,也不等手術結束,直接就開車,往迎賓旅館趕。但是他半路停車,從後備箱拿過兩個毛巾放在了兜裡。
等進入現場後,範克勤沒有解除之前的命令,再者,因爲他本身就是勘察現場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