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撤軍同時進行的是撤僑行動,只是沒有這麼迅速。
前面已經提到,在爆發伊斯蘭革命之前,伊朗是中國最重要的盟國之一,而且有大批中國企業在伊朗投資建廠,因此有大量中國人在伊朗工作或者旅行。因爲伊斯蘭革命來得過於突然,所以在中國當局決定從伊朗撤軍的時候,依然有數萬名中國公民滯留在伊朗,需要緊急撤離。
爲此,中國就需要爭取到足夠的撤僑時間。
四月二十一日,在完成撤軍之後,中國通過瑞士與瑞典等中立國,開始與伊朗伊斯蘭政權接觸,提出伊朗當局應該爲中國撤離僑民提供必要的合作,而中國也將保證在撤僑行動期間尊重伊朗的主權。
雖然伊斯蘭政權較爲極端,而且奉行反華政策,但是談判沒有遇到多少麻煩,畢竟旅伊中國公民都是平民,受到了國際法的保護。更重要的是,新成立的伊朗伊斯蘭政權需要爭取其他國家的承認,也就不會在撤僑問題上與中國作對。再說了,如果伊朗當局阻撓中國公民離開伊朗,必然會使中國當局騎虎難下,而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採取軍事行動,即通過戰爭來保護在伊公民。
四月二十四日,最後的撤僑行動開始。
按照伊朗當局給出的時間表,中國有三天的時間接走滯留在伊朗境內的最後一批,大約八萬名公民。
顯然,三天算不上充足。
因爲屬於民事行動,所以中國不能出動軍用運輸機,只能調用民航企業的航班,甚至是向第三國租借航班。
此外。當時在海灣活動三艘大型豪華郵輪也緊急加入了撤僑行動。
這三天內,中國的強大國力體現得淋漓盡致。
爲了撤走八萬僑民。中國的十二家航空公司出動了近兩百架民用客機,包括能夠運載四百多名乘客的c700型大型客機。爲了接應這些僑民,中國政府在國內三座大型國際機場開闢了專門的收容區,並且在巴基斯坦、沙特與阿聯酋租借了六座機場,動員了上萬人來迎接回國人員。
爲了表示對僑民的關注,中國空軍與海軍出動了數百架戰鬥機,會撤僑航班護航。
三天之後,絕大部分滯留在伊朗境內的中國公民,以及已經加入伊朗國籍。但是申請了回祖國避難的伊朗籍華人都已離開伊朗,只是並非所有,仍然有一部分中國公民與華僑滯留在伊朗境內。
主要就是,有很多中國人在伊朗的邊遠地區。沒有能夠及時趕到撤離地點。
這其中就包括數百名在伊朗東部地區的爲當地人提供醫療與教育援助的中國志願者。
受此影響。中國駐伊朗大使與部分使領館工作人員沒有搭乘最後一架航班撤離,而是留下來繼續與伊朗當局交涉。
所幸的是,伊朗伊斯蘭政權還不敢公然違背國際基本外交原則。答應給予中國方面更多的時間來撤走滯留在伊朗境內的中國公民,以及擁有中國與伊朗雙重國籍的華僑,並且給予應有的協助。
結果就是,撤僑行動持續到了五月份。
只是,變故也在五月份到來。
五月七日,伊朗伊斯蘭大學。即前伊朗國立大學的學生包圍了中國大使館,要求交出幾名到大使館申請政治避難的伊朗官員。特別是前伊朗政府內政部的一名高官,而這名高官涉縣在一九八零年的學生運動中下達了鎮壓命令,而在這場學生運動中,有數百名伊斯蘭學生喪生。
這下,局勢驟然緊張。
受國內氛圍影響,伊朗當局非但沒有驅逐包圍中國大使館的學生,反而公開支持學生的正義行爲。
結果就是,學生的示威行動立即演變成了衝突。
五月七日夜間,中國外交部正式向伊朗當局發出照會,要求伊朗爲中國駐伊外交人員提供二十四小時的撤離時間,並且負責護送中國外交人員前往德黑蘭國際機場,而中國將安排一架專機接走外交人員。
顯然,這是合情合理的要求。
外交人員擁有外交赦免權,而且使領館爲所屬國的領土,任何一個國家都有義務爲他國外交人員提供安全保護。
要知道,在國際法中,攻擊外交人員與外交場所就是開戰行爲。
對此,伊朗當局心裡也非常有數。
更重要的是,剛剛建立的伊斯蘭政權顯然不希望立即引發外來戰爭,而且也沒有能力抵抗外來戰爭。
別忘了,中國爲了撤僑,在海灣地區部署了數十艘戰艦與數百架作戰飛機。
只要中國當局下達命令,這些中國軍隊就能立即向伊朗發起進攻,讓伊朗爲其愚蠢行爲付出代價。
此外,在伊朗國內、乃至在伊朗伊斯蘭軍隊中,仍然有少數國王的支持者,而巴列維已經逃到中國。也就是說,如果中國決定對伊朗採取軍事行動,那麼伊朗國內的國王支持者必然爲中國軍隊提供支持。
在經過數個小時的緊急磋商之後,伊朗當局答應安排軍隊護送中國外交人員前往機場。
只是,變化比計劃快。
五月八日清晨,保衛了中國大使館的伊朗學生衝破了大使館圍欄,拘押了包括大使在內的所有中國外交人員。
隨後,那名涉嫌在鎮壓中殺害學生的伊朗官員在大使館的花園內遭到槍決。
這下,事態變得不可收拾了。
當天下午,中國總統就命令駐海灣地區的軍隊進入最高戰備狀態,責成總參謀部制訂打擊伊朗的作戰計劃。
稍晚一些,中國外長通過中立國,向伊朗當局下達了最後通牒。
這就是,伊朗當局必須在二十四小時之內,釋放遭到扣押的中國外交人員,並且把肇事者交於中國處置。
顯然,這是一個合情合理的要求。
按照國際公約,中國在伊朗的使領館是中國的領土,而不是伊朗的領土,只有中國政府才具有管轄權,因此在使領館的範圍內適用中國的法律,而不是伊朗的法律,因此衝擊使領館的伊朗人違背的中國的法律,自然應該在中國法庭受到審判,因此伊朗當局有責任把肇事者交給中國處置。
問題是,伊朗當局不可能這麼做。
原因很簡單,霍梅尼領導的伊斯蘭集團能夠上臺,來自學生的支持必不可少,而且學生勢力非常強大。在政權剛剛建立的時候,霍梅尼顯然不敢與學生組織爲敵,也就不可能把攻擊中國大使館的學生領袖交給中國處置。
當時,伊朗當局只答應首先釋放部分外交人員,主要是外交官的家屬。
五月九日,伊朗釋放的四十多名外交官家屬在德黑蘭國際機場登上了中國派去的航班。
只是,仍然有二十多名外交官沒有獲得自由。
五月十日,中國總統郭明善正式批准了營救外交人員的軍事行動。
因爲狙擊手部隊在五月五日纔到達沙特的軍事基地,還沒有完全適應當地的環境,所以營救外交人員的行動被交給了提前半個月到達的陸軍特種部隊,而且由陸軍航空兵與空軍協同行動,與海軍、陸戰隊沒有多大關係。
顯然,這是一次從組織到發起都極爲倉促的行動。
要知道,在一九八三年之前,中國軍方沒有一份與伊朗有關的作戰方案,甚至沒有預料到巴列維王朝會倒臺。
雖然在四月底,中國軍方就已經開始制訂針對伊朗的作戰方案,而且預料到可能出現人質危機,也就制訂了幾套營救方案,但是這些作戰方案都極不成熟,而且沒有一支部隊進行過針對性訓練。
說白了,不管派哪支特種部隊上場,這次營救行動都不會一帆風順。
營救行動在五月十四日開始,陸軍特種部隊出動了一百零六名特種兵,搭乘五架大型運輸直升機前往伊朗。按照特種作戰司令部制訂的作戰計劃,在行動開始前四小時,空軍將出動一支包括兩架運輸機與兩架加油機在內的航空部隊前往伊朗,在德黑蘭南面大約二百三十公里處的荒漠裡建立前進基地。運載營救部隊的直升機將首先飛往該地,爲運輸直升機補充燃油,並且最後一次確認軍事情報局提供的情報,即人質關押地點,然後由特種部隊展開營救行動。救出人質之後,特種部隊將返回會合點,由運輸機把人質送往沙特的空軍基地,特種部隊則搭乘直升機返回。
看上去,這是一個天衣無縫的計劃。
問題是,在制訂計劃的時候,特種作戰司令部忽略了天氣因素,也沒有考慮到荒漠裡的牧民。
行動開始後,五架直升機中的兩架就出了機械故障,其中一架專門負責運載人質。
爲此,行動耽擱了兩個小時,即陸軍航空兵得另外出動一架大型直升機,而且參與營救行動的特種兵減少了四分之一。
到達伊朗後,營救部隊遭遇沙塵暴,營救行動又被耽擱了四個小時。
要命的是,在沙塵暴過去之後,一名當地牧民發現了營救部隊,並且向附近的伊朗軍隊發出了警報。
結果就是,營救部隊還沒有靠近德黑蘭,營救行動就宣告失敗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