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巴哈姆”號的速度已經降到十六節。這麼做,一是爲了提高命中率,二是爲了與後方的戰艦保持合理的距離。只是,由此導致了一個結果,那就是“巴哈姆”號對陣的不是“拜仁”號,而是“巴登”號。或者說,與“巴哈姆”號平行航行的是“巴登”號。雖然這並沒有影響“巴哈姆”號向“拜仁”號開火,因爲主炮炮塔的迴旋角度爲二百四十度,即便與目標錯開,後方的兩座炮塔也能向“拜仁”號開火。問題是,這樣一來,“巴哈姆”號與“拜仁”號的距離就更遠了。
當時,“巴哈姆”號與“巴登”號的距離已經不足一萬六千米了。
按照帝國海軍的交戰守則,“巴登”號改用了輕型穿甲彈。也正是如此,“巴登”號打出的穿甲彈才擊中了Y炮塔的正面。在一萬六千米內,輕彈的穿甲能力優於重彈,所以這枚穿甲彈打穿了炮塔的正面裝甲。在此之前,“巴登”號打出的一枚重彈,就沒能擊穿“巴哈姆”號Z炮塔的正面裝甲。
當然,這些都不是最關鍵的。
這個時候,“拜仁”號與“巴哈姆”號的距離超過了一萬六千米。雖然很接近一萬六千米,但是按照守則,炮長依然選擇使用了重彈。事實上,這也是“拜仁”號向“巴哈姆”號打出的最後幾枚重彈。
命中點在Y炮塔的頂部。
在此之前,Y炮塔的頂部裝甲已經被炸飛。
進入炮塔後,這枚穿甲彈首先擊中了炮座的內側,而炮座裝甲有是最厚實的。因爲着角非常大,穿甲彈上的引信並沒啓動,而且在裝甲的阻擋下彈道發生了變化。結果就是,這枚穿甲彈徑直進入了Y炮塔的提彈通道,輕而易舉的擊穿了第三道防火防爆門,最終在主炮彈藥庫的最底層爆炸。
有趣的是,這絕對是一次“誤中”。
原因很簡單,當時“拜仁”號的後部主測距儀已經被炸壞,槍炮長還沒有來得及重新建立火控指揮通道,因此前後炮塔是各自爲戰。說得簡單一些,前面兩座炮塔由前方的主測距儀提供炮擊數據,而後面的兩座炮塔則是由備用測距儀提供數據,而打中“巴哈姆”的那枚炮彈就是從後面兩座炮塔中的一門主炮中打出來的。
顯然,如果“拜仁”號的後部主測距儀沒有被打壞,說不定還不會有這樣的結果。
對“巴哈姆”號來說,來自“拜仁”號的這一炮,起到了終結的作用。
英艦上,主炮彈藥庫的配製方式與德艦不大一樣,即英艦把主炮炮彈放在彈藥庫的下面兩層,把發射藥放在上面一層。這麼設計,也許是爲了降低戰艦的重心。在德艦上,則是把主炮發射藥放在底部,把主炮炮彈放在上面兩層,並且在存放炮彈與發射藥的艙室之間設置了厚大二百四十毫米的裝甲隔板。德艦的這種設計方式,主要是爲了更加安全,因爲發射藥更容易被引爆。相反,裝填鈍感炸藥的主炮炮彈,只要沒有裝上引信,即便在高溫下也不易爆炸。
此外,“巴哈姆”的彈藥庫內也沒有裝甲隔板。
如果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拜仁”號上,那枚穿甲彈肯定無法貫穿厚達二百四十毫米的裝甲隔板,將在存放炮彈的艙室內爆炸。因爲在儲存狀態下的炮彈都沒有裝引信,所以不見得會立即殉爆。或者說,只要損管及時,比如馬上封閉彈藥艙,然後向彈藥艙注水,就能撲滅彈藥艙內的大火,避免炮彈在高溫下爆炸。
可惜的是,“巴哈姆”號在設計的時候,根本就沒有考慮到這些。
由此導致的結果就是,雖然穿甲彈在存放炮彈的艙室內爆炸,但是產生的烈火立即進入了存放發射藥的艙室。
“巴哈姆”號尾部發生大爆炸的時候,馮承乾都嚇了一跳。
因爲兩枚炮彈的命中時間只相差了十多秒,所以當時連馮承乾都認爲,應該是“巴登”號打出的那枚穿甲彈在擊毀了Y炮塔之後,引爆了下方的主炮彈藥庫,並不知道是“拜仁”號打了最致命的一炮。直到後來,通過一名獲救的“巴哈姆”號上的損管人員,才知道了真實原因。
顯然,“巴登”號在一次齊射中打出的八枚炮彈,不可能間隔十多秒才落下。
由此,也就可以斷定是“拜仁”號打中了第二炮。
當然,不管是誰打中的第二炮,“巴哈姆”號的結局都一樣。
八點三十八分,“巴哈姆”號在大爆炸之後艦尾斷裂。
這艘滿載排水量高達三萬二千噸的戰列艦僅僅在海面上堅持了三分鐘,在八點四十分就沉沒了。全艦九百五十一名官兵中,僅有包括漢密爾頓在內的三十七人生還,而且漢密爾頓還是副官強行穿上救生衣,在戰艦沉沒的時候跳海逃生。此外,倖存者中大部分都是在艦體外搶修的損管人員。
“巴哈姆”號戰沉,意味着漢密爾頓的夢想徹底破滅。
更要命的是,剩下的五艘英艦成了無頭的蒼蠅。
事實上,在看到“巴哈姆”號在大爆炸後沉沒的時候,“勇士”號與“馬來亞”號的艦長都驚呆了,一時之間竟然不知道該何去何從。後面三艘戰列巡洋艦的艦長也看到了前方發生的事情,只是隔得太遠,而且受“馬來亞”號阻擋,所以在第一時間,並不知道發生大爆炸的是“巴哈姆”號,還是“勇士”號。
接下來的五分鐘內,剩餘五艘英艦錯過了最後一次逃脫的機會。
犯錯誤的不是別人,正是“勇士”號的艦長。
在此情況下,“勇士”號已經是首艦,因此“勇士”號的艦長應該在第一時間擔負起指揮艦隊作戰的責任。更重要的是,在僅剩下五艘主力艦,而且七艘德艦均沒有遭到嚴重損傷的情況下,臨時指揮官首先要做的就是率領艦隊撤退,而不是爲旗艦報仇,更不是留下來等死。
可惜的是,“勇士”號的肩章在五分鐘內都沒有下達任何命令。
在這五分鐘裡,“勇士”號面對的不是一艘德艦,而是足足三艘。原因很簡單,在擊沉了“巴哈姆”號之後,馮承乾沒有調整交戰順序,即沒有讓兩艘戰列艦打一艘英艦,而是按照基本交戰原則,讓“拜仁”號與“巴登”號擊中炮火打擊最近的英艦,也就是緊跟在“巴哈姆”號後面的“勇士”號。
兩艘德艦隻用了一分鐘,就鎖定了“勇士”號。
八點四十一分,“拜仁”號與“巴登”號幾乎同時向“勇士”號開火。
爲了提高命中率,“拜仁”號率先減速,並且升起了減速的信號旗,後方的德艦則跟隨旗艦減速,以保持合理的間隔距離。
減速之後,德艦的命中率繼續提高。
到八點四十五分,“拜仁”號、“巴登”號與“薩克森”號至少擊中“勇士”號七次。因爲炮擊密度太大,而且三艘德艦的齊射幾乎整齊劃一,所以很難準確判斷出到底是哪艘德艦打中了“勇士”號。
等到“勇士”號的艦長認識到該撤退的時候,已經太晚了。
在八點四十三分,“勇士”號的艦體左側就被兩枚穿甲彈擊中,而且其中一枚輕型穿甲彈肯定擊穿了主裝甲,在一號鍋爐艙內爆炸,導致“勇士”號損失了四分之一的動力,而且左側內部推進軸停轉。也就是說,爲了保持航向,不至於向左側偏移,“勇士”號必須降低右側兩根推進軸的轉速。如此一來,“勇士”號損失的就不是四分之一的動力,而是一半以上的動力。如果“勇士”號讓三根推進軸都全速運轉,就得把主舵固定在一個位置上,才能保持較高的航速。這樣一來,“勇士”號向右側轉向的機動能力將大大降低,也就無法迅速擺脫德艦。
可以說,“勇士”號已經喪失了逃脫機會。
更要命的是,“勇士”號的艦長也在這個時候負傷,但是沒有離開崗位,也就沒有把指揮權交給留守後部艦橋的大副。結果就是,“勇士”號在無法逃脫的情況下,也沒有給其他戰艦發出撤退命令。
結果就是,後面的四艘英艦也沒有轉向撤退。
“勇士”號逃不掉,也讓其他英艦喪失了逃跑機會。
八點四十七分,在左側的三號鍋爐艙被摧毀之後,“勇士”號喪失了航行能力,航速降到了不足六節。
這個時候,後面的“馬來亞”號上的艦長才發現,“勇士”號已經失去戰鬥力了。
也就在這個時候,四艘“拜仁”級戰列艦的主炮全部轉向了“馬來亞”號。馮承乾沒有再重點照顧“勇士”號,因爲這艘喪失了航行速度的戰列艦遲早都得完蛋,用不着繼續浪費昂貴的大口徑穿甲彈。
八點五十分,“馬來亞”號的艦長主動接過指揮權,升起了撤退的信號旗。
只是,這面旗幟剛剛升起來,就被一枚由“符騰堡”號戰列艦打出的穿甲彈給打斷了。
“馬來亞”號沒有減速,只是轉向避開前面的“勇士”號。問題是,兩艦的間隔距離在二十鏈左右,也就是大約三千七百米。“馬來亞”號需要五分鐘,才能超越“勇士”號,也就是讓“勇士”號擋住德艦打來的炮彈。顯然,四艘“拜仁”級戰列艦不會給“馬來亞”號這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