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虎穴,焉得虎子。
必須承認,李向龍喜歡冒險,也在冒險中嚐到了甜頭。更得承認,李向龍的運氣確實非常不錯。
二十九日夜間,第21艦隊就沒有遇到任何麻煩,甚至連一艘小船都沒有遇到。
到了三十日上午,第21艦隊依然沒有被發現。雖然在快到中午的時候,前出的戰鬥機發現並且攔截了一架英國皇家海軍的巡邏機,但是這架倒黴的巡邏機根本沒有來得及在被擊落前發出電報。
下午的時候,戰鬥機又發現了一架巡邏機。
這次,戰鬥機沒有發起攻擊,而是及時發回消息,讓艦隊轉向規避。所幸的是,那架巡邏機上沒有安裝無線電監聽與測向設備,也就沒有截獲戰鬥機發出的無線電信號,更不知道第21艦隊就在附近。
當然,這一整天,李向龍也是提心吊膽的。
原因很簡單,他依然認爲斯科特艦隊在馬爾代夫羣島北部海域活動,因此只要第21艦隊暴露行蹤,就很有可能遭到突然打擊。就算斯科特手裡只有兩艘艦隊航母,艦載機的數量不到一百架,只要給他一次突然襲擊的機會,同樣有能力重創、甚至是擊沉第21艦隊的兩艘艦隊航母。
可以說,在準備不充足的情況下,第21艦隊經受不住一次大規模空中打擊。
所幸的是,直到太陽落下,第21艦隊也沒有被發現。也許,在夜間的時候。英軍能夠察覺到異常,比如有一架巡邏機沒有按時返回。只要查一下這架巡邏機的航線,就有可能推測出第21艦隊的航線。只是,等到夜間才醒悟過來,顯然太晚了。第21艦隊不但能在夜間航行數百海里,還能到達馬爾代夫羣島西北海域。也就是說,等到太陽再次升起。第21艦隊就已經進入戰場了。
事實上,這個晚上,英軍確實發現了異常。
雖然巡邏機出事故是很常見的事情,特別是在駐印英軍中,因爲巡邏機長期得不到必要的維護保養,經常出飛行事故,但是在執行巡邏任務中失蹤。任何人首先考慮到的都不是出了事故。原因也很簡單,巡邏機上都有遠程通信電臺,而且海上巡邏機具有在海面上迫降的能力,就算出了事故,飛行員也能讓巡邏機迫降,然後發出電報,向基地彙報情況,而不是音訊全無。
只是,英軍並不能肯定這架巡邏機就一定是被敵機擊落的。
說白了,巡邏機有可能出故障。那麼巡邏機上的電臺也有可能出故障,而且同時出故障的可能性也存在。
大概在晚上八點左右,英軍出動了一架巡邏機,沿着失蹤巡邏機的航線飛行,並且飛行高度不到兩百米。如果那架巡邏機確實是出了事故,而且電臺也壞了。那麼飛行員就會用上救生艇。並且會定時點燃發光棒。在聽到飛機發出的噪聲後,飛行員還會用上信號槍,發出求救信號。
問題是,搜索工作需要六個小時才能完成。
六個小時之後。也就是三十日凌晨兩點左右,英軍才初步確認。那架失蹤的巡邏機並沒有出事故,很有可能是被敵機擊落的。
大約半個小時之後,斯科特收到了孟買發來的電報。
一架巡邏機在印度南部海域上空失蹤,而且搜救飛機沒有發現失事飛機,也沒有找到生還的飛行員。
斯科特沒有假設,也沒有做出決斷。
原因很簡單,中國海軍艦載戰鬥機的作戰半徑在六百公里左右,如果執行單純的防空攔截任務,還能延長到八百公里以上。也就是說,中國艦隊完全可能派遣戰鬥機北上,製造出艦隊在靠近印度海域活動的假象,從而讓敵人做出錯誤判斷。再說了,就算中國艦隊沒有派遣戰鬥機北上,也很有可能擴大防空圈,並且在攔截了那架巡邏機之後改變航向,而此時已經航行了十多個小時了。即便以十六節的巡航速度計算,中國艦隊離擊落巡邏機的海域也有將近兩百海里。更重要的是,根本就沒有那架巡邏機是在哪裡失蹤的,而其巡邏航線長達一千公里。
根據失事巡邏機來推測中國艦隊的行蹤,顯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關鍵就是,這份情報來得太晚了,已經失去了其應有的價值。如果早十個小時,那還有點意義。
當然,有一點可以肯定,中國艦隊已經趕到,離馬爾代夫羣島不會太遠。
這下,斯科特有點頭大了。
顯然,此時的情況與他的預料相差很大。
按照他的預測,中國艦隊應該出現在馬爾代夫羣島東南方向上,遠離岸基巡邏機的搜尋範圍,因此也就沒有理由攔截在其北面活動的巡邏機。更重要的是,中國艦隊的指揮官不可能未卜先知,也就不可能知道巡邏機的飛行路線,而要讓戰鬥機在茫茫大海上找到一架巡邏機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由此,斯科特可以大致斷定,中國艦隊不在羣島東南方向上。
即便中國艦隊沒有靠近印度,也不會離得太遠,很有可能是在外圍巡邏的戰鬥機碰巧遇到了那架巡邏機。
如此一來,中國艦隊此時就在馬爾代夫羣島東面。
算上時間差的話,那麼此時中國艦隊離馬爾代夫羣島不會超過五百公里,到天亮的時候將縮短到三百公里左右。
問題上,這些都是斯科特的推測。
此外,連斯科特也不敢肯定這一推測。
說白了,斯科特根本不可能根據這些非常有限的情報,準確判斷出中國艦隊的行蹤,而他手裡的艦載機,根本不可能進行大範圍搜索。也就是說,在沒有確定中國艦隊大致行蹤的情況下,找到中國艦隊的機會並不大。相反,中國艦隊指揮官卻能夠大致確定第二印度洋艦隊的活動範圍,也就能夠合理安排偵察機。即便這個範圍足夠大,中國艦隊首先找到第二印度洋艦隊的概率都高得多。
斯科特首先想到的就是撤退。
只是,他又很不甘心。要知道,只要能夠大致確定中國艦隊的活動範圍,哪怕只知道一條大概的航線也有很大的把握找到首先中國艦隊,並且搶先發起攻擊,一舉奪得印度洋的制海權。
從不猶豫的斯科特,這次猶豫了。
考慮了足足半個小時,斯科特才下達命令,讓艦隊轉爲向西航行,並且讓航空部門在天亮前安排好偵察機。
斯科特沒有放棄,而是繼續在尋找決戰機會,或者說幹掉中國艦隊的機會。
當時,斯科特考慮到了非常重要的一點,即中國艦隊在東邊,如果兩支艦隊的距離在五百公里左右,那麼中國艦隊所在海域將提前二十分鐘左右天亮,而這二十分鐘就是斯科特想要獲得的先機。
說得簡單一些,第二印度洋艦隊在天亮前出動偵察機,確保在天亮的時候,到達中國艦隊最有可能出現的海域。即便中國艦隊也在天亮前出動偵察機,因爲第二印度洋艦隊所在海域要晚二十分鐘天亮,所以中國艦隊的偵察機率先發現對手的概率,絕對要比第二印度洋艦隊的偵察機低得多。只要能夠首先發現中國艦隊,斯科特就有足夠的把握搶先發起攻擊,並且重創中國艦隊。哪怕不能全殲中國艦隊,只要使中國艦隊喪失航空作戰能力,斯科特也能十拿九穩的打贏這場海戰。
更重要的是,向西撤退,讓斯科特有了更多的選擇。
說白了,如果沒有找到中國艦隊,也無法確認中國艦隊的大致行蹤,斯科特大可率領第二印度洋艦隊全速向西撤退,離開交戰海域,然後再決定是進入阿拉伯海,還是繼續在印度洋上尋找決戰機會。
換個角度看的話,斯科特的處境就更加有利了。
這就是,如果中國艦隊一意孤行,來到馬爾代夫羣島海域,那麼唯一的出路就是找到第二印度洋艦隊,並且與之決戰。除此之外,中國艦隊就只能選擇撤退,絕對不可能在馬爾代夫羣島海域久呆。
也就是說,不管是打、還是不打,也就三十日白天的事情。
到了三十日晚上,只要沒有遭遇,中國艦隊就會選擇撤退,並且只能向東撤退,而斯科特就能在這個時候返回戰場。
顯然,只要捱過了三十日白天,局面就將變得對斯科特極爲有利。
說百了,中國艦隊只要撤退,斯科特就至少能夠確保印度洋西部海域的制海權,並且對斯里蘭卡島構成威脅,讓中國軍隊暫時不敢輕舉妄動。接下來,中國艦隊肯定會再次尋找決戰機會。即便艦隊決戰不可避免,但是拖的時間越久,對斯科特就越有利,因爲中國艦隊必須在陸戰隊做好準備之前幹掉第二印度洋艦隊,而斯科特有足夠的時間消耗下去,也就掌握了主動權。
事實上,斯科特並不急於與中國艦隊決戰。
如果不是海軍部發來的命令,斯科特早就率領艦隊進入阿拉伯海了,根本不會在馬爾代夫羣島逗留。
當然,如果有取得完勝的機會,斯科特也不會錯過。(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