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克沙羣島與馬爾代夫羣島上的野戰機場遭到轟炸,着實把斯科特嚇了一跳。
顯然,中國艦隊沒有前往馬爾代夫羣島南面,而是去了羣島北面,並且知道英軍在島嶼上修建了野戰機場。
只是,斯科特並沒有立即下結論。
到了當天下午,在收到了準確情報,特別是兩輪轟炸的間隔時間、以及攻擊兩座野戰機場的機羣的到達時間,讓斯科特大致推算出,中國艦隊、至少是那兩艘出動艦載戰鬥機的小型航母就在印度半島南面不遠處。
當然,這只是一個大致範圍。
對斯科特來說,即便這算不上是準確情報,但是也要比什麼都不知道好得多。
隨即,斯科特就發現了一個極爲嚴重的問題,即第二印度洋艦隊立即北上的話,即便全速航行也將在二十五日清晨進入中國海軍艦載航空兵的打擊範圍,而以巡航速度航行則將在二十五日下午進入。
也就是說,第二印度洋艦隊返回的時候,正好在白天!
要知道,當時第二印度洋艦隊在馬爾代夫羣島中部海域,離遭到轟炸的法迪福盧環礁大概有一千公里。
這下,問題出來了。
可以說,斯科特不會希望用兩艘戰列艦去擊沉航母,即便他能夠在夜間逼近,也沒有把握在夜間結束戰鬥。
更重要的是,在斯科特獲取的情報中,並沒有與那兩艘快速戰列艦有關的消息。
或者說,當時斯科特根本就沒有獲得足夠的情報,只知道中國艦隊出動艦載戰鬥機轟炸了野戰機場。
雖然在很多人看來,那兩艘快速戰列艦肯定會掩護小型航母,主要就是。第21艦隊裡面沒有專門用來掩護航母的防空巡洋艦,但是斯科特卻覺得。用快速戰列艦去掩護小型航母過於奢侈。
最有力的證據就是在第三艦隊裡面也沒有防空巡洋艦。負責掩護小型航母的只是一些防空能力並不突出的輕巡洋艦。在實戰中,這些輕巡洋艦往往被派去執行其他任務,比如在外圍擔任防空警戒艦,以及協助反潛驅逐艦作戰。因此在中國海軍中,實際上沒有直接掩護小型航母的戰艦。
此外。在西南太平洋戰場上,中國海軍也沒有爲小型航母專門安排防空戰艦。
說白了,小型航母本來就是“廉價貨”。屬於可以犧牲的戰艦。而快速戰列艦與防空巡洋艦的造價都遠遠高於小型航母,作戰價值也比小型航母高得多,因此沒有任何一支海軍會用昂貴的戰艦去掩護廉價的戰艦。
如果那兩艘快速戰列艦沒有掩護小型航母,那麼就肯定單獨組成了一支編隊。
關鍵就是,這支主力艦編隊不見得會跟航母編隊一起活動,很有可能在航母編隊前方執行作戰任務。
斯科特能想到這一點。並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
別忘了,他是英國皇家海軍中最懂得航空作戰的艦隊指揮官。換句話說。如果讓他來指揮第21艦隊,也不會把快速戰列艦編在航母編隊裡面,而會單獨組成一支編隊,用於在必要的時候與第二印度洋艦隊決戰。
說白了,只要打掉了英軍的岸基航空兵,就沒有必要爲小型航母提供防空掩護,因爲英軍根本沒有能力對航母編隊發起空中打擊。這樣一來,第21艦隊的指揮官就有足夠的理由讓兩艘快速戰列艦組成主力編隊。
在斯科特看來,這也許正是中國艦隊轟炸野戰機場的主要目的。
也就是說,轟炸野戰機場,就是爲了把兩艘快速戰列艦解放出來,以便在夜間與第二印度洋艦隊決戰。
當然,這只是原因之一。
此外,還有一個較爲重要的因素。
這就是,兩艘小型航母搭載的艦載機總共只有六十架,而且全部是艦載戰鬥機,並沒有適合用來攻擊戰艦的俯衝轟炸機。如此一來,第21艦隊的指揮官就不大可能指望用艦載航空兵來幹掉第二印度洋艦隊,不然他就應該在小型航母上搭載一些俯衝轟炸機,因此第21艦隊的主力正是那兩艘快速戰列艦。
顯然,第21艦隊的指揮官想用一場傳統海戰擊敗第二印度洋艦隊。
必須承認,斯科特的這一判斷非常準確。
雖然在最初的時候,卓宇凡並沒有想過進行一場主力艦決戰,他讓小型航母全部搭載艦載戰鬥機的主要目的,還是爲了增強艦隊的防空作戰能力,應對威脅不算太小的英軍岸基航空兵。但是這一安排,實質上降低了艦載航空兵的價值,讓艦載航空兵在艦隊決戰中變得無足輕重。
至少,斯科特是這麼認爲的。
當時,斯科特已經根據後方提供的情報,特別是兩座機場遭到轟炸的情況,大致判斷出第21艦隊的艦載航空兵全是戰鬥機。
做出這個判斷,可以說有非常重大的意義。
關鍵就是,在斯科特看來,這絕非是巧合,而是從一開始就精心部署的。
更重要的是,第21艦隊的指揮官沒有讓小型航母搭載俯衝轟炸機,而是全部換上了艦載戰鬥機,那麼他的目的就是要用這些戰鬥機來增強艦隊防空,從而讓第21艦隊能夠在靠近印度本土的地方活動。
也就是說,從一開始,第21艦隊的指揮官就沒有打算去馬爾代夫羣島南面。
顯然,這纔是讓斯科特最爲震驚、也是最想不通的地方。
在此之前,斯科特一直認爲,中國海軍的主要目的是阻止美軍從澳洲撤兵,不然不會把兩艘艦隊航母全部派往南印度洋,而留在北印度洋上的第21艦隊的主要任務,只是盯住第二印度洋艦隊,防止發生意外情況。也就是說,第21艦隊並沒有與第二印度洋艦隊進行決戰的必要。
如此一來,第21艦隊就沒有理由過於靠近印度本土,只要在遠洋上活動,就能讓斯科特知難而退。
顯然,現在的情況與斯科特最初的推斷截然相反。
第21艦隊沒有留在遠洋,而是主動靠近印度本土,甚至是在從新加坡港出發之前就已經做好了這樣的安排。
那麼,第21艦隊的指揮官肯定想與第二印度洋艦隊決戰。
更重要的是,第21艦隊的指揮官相信第二印度洋艦隊不會前往南非,也就沒有機動到馬爾代夫羣島南面。
做出這些判斷後,斯科特立即意識到,對手已經做好了決戰準備。
更重要的是,對手抓住了主動權,並且發起了挑戰,就等着第二印度洋艦隊主動送上門去。
立即北上?
冷靜下來後,斯科特當然不會這麼做,因爲這等於主動送死,更等於在毫無希望的情況下與敵人決戰。
雖然斯科特也渴望一場艦隊決戰,而且最好是勢均力敵的決戰,但是他並不希望大一場沒有勝利希望的決戰。
正是如此,在二十四日上午,第二印度洋艦隊沒有轉向。
到了下午,斯科特收到了一條至關重要的消息,即中國海軍的第22艦隊在當天上午轟炸了珀斯港。
斯科特收到消息的時候,珀斯那邊的戰鬥還沒有結束。
第22艦隊有兩艘艦隊航母,艦載機接近兩百架,即便留下足夠的防空戰鬥機,也能夠組織兩支規模在八十架以上的攻擊機羣。也就是說,第22艦隊能夠在白天連續發動四次空中打擊。
這個時候,斯科特才命令第二印度洋艦隊轉向北上。
顯然,他最初做出的判斷沒有錯,中國海軍確實把重點放在了南印度洋上,而且以轟炸珀斯港的方式來阻止美軍撤兵。
到了傍晚,斯科特收到了更加確切的消息。
在白天的戰鬥中,第22艦隊發動了四次攻擊,總共出動了三百多架次的艦載機,投彈量超過一百五十噸,在轟炸結束的時候,珀斯港已經變成火海,港口基礎設施遭到了嚴重破壞,停泊在港灣裡的十多艘船隻全部被擊沉。
顯然,美軍不大可能在近期從澳洲撤離了。
這個時候,斯科特必須考慮一種有可能出現的情況,即第22艦隊在癱瘓了珀斯港之後會不會返回北印度洋。
如果會,那麼第二印度洋艦隊的處境就不大妙了。
當然,這還不是最糟糕的情況。
如果第21艦隊的任務只是牽制住第二印度洋艦隊,即等待第22艦隊馳援,那麼在轟炸了珀斯之後,第22艦隊還有可能直接橫跨印度洋,前往南非附近海域,在那邊等着逃往南非的第二印度洋艦隊。
總而言之,留給斯科特的時間不算充裕。
即便他有信心擊敗第21艦隊,也沒有足夠的把握擊敗第22艦隊,因此他的唯一機會就是在第22艦隊返回之前擊敗第21艦隊,而且還得在此之前前往南非,離開第22艦隊的攻擊範圍。
可以說,斯科特沒有更好的選擇。
如果與第21艦隊糾纏下去,第二印度洋艦隊的結局肯定不會好到哪裡去。
這樣一來,斯科特就得儘快找到第21艦隊,並且擊敗第21艦隊。顯然,他已經顧不得第21艦隊的艦載航空兵了。如果能夠在二十五日與第21艦隊決戰,他就有足夠多的時間離開印度洋。要是拖上幾天的話,就算他希望與第21艦隊決戰,第21艦隊的指揮官也不見得會給他決戰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