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亮之前集中火力打擊一號敵艦與二號敵艦,無非是消除數量上的差距。
達到目的之後,李傑立即對戰術做了調整。
其實就是充分利用速度優勢,跟敵艦保持最有利的交戰距離,確保本艦始終處在最有利的位置上。
關鍵就是交戰距離。
在理論上,只要使用新式重型穿甲彈,“旭海”級與“北河”級能在主炮全射程範圍內打穿紐蘭老式戰列艦的裝甲。
只是,紐蘭老式戰列艦卻未必能辦到。
如果使用的普通穿甲彈,哪怕是16英寸艦炮,也要把交戰距離縮短到14千米,纔有可能打穿“旭海”級的主裝甲,或者是在17千米的距離上打穿“北河”級的主裝甲。即便使用重型穿甲彈,這兩個距離也就分別提高到19千米與21千米。至於14英寸艦炮,也許要縮短到11千米內,纔有希望打穿“旭海”級的主裝甲。簡單說,在全射程範圍內,哪怕使用重型穿甲彈,14英寸艦炮也打不穿“旭海”級的水平裝甲與主裝甲帶,對“北河”級的威脅也很有限。
當然,這些都只是理論計算結果。
其實,這些性能指標也是在戰後才公佈的。
大戰期間,戰列艦主炮穿甲彈的威力,還有裝甲防護都是海軍的絕對機密。
不要說是對外公佈,即便在海軍內部,知道的人也不多。
因爲很難搞到敵國主力艦核心性能的確切情報,所以設計戰艦的時候,列強都是在閉門造車,準確的說是按照自己掌握的火炮與炮彈技術,來衡量與確定戰列艦所需要達到的防護水準。
樑夏帝國擁有一流的火炮與炮彈技術,結果在大戰期間,都是在“高估”對手。
紐蘭聯邦的火炮與炮彈技術也很先進,跟樑夏帝國旗鼓相當,所以雙方在戰列艦的防護設計上有很多類似之處。
要說的話,火炮與炮彈技術落後的狹夷海軍一直在“低估”對手。
最典型的,就是被狹夷海軍寄予厚望,當成決勝武器的“狹夷”級超級戰列艦。
這種滿載排水量接近7萬噸,有9門460毫米主炮的超級戰列艦,不管是火力、還是防護均沒超過樑夏帝國與紐蘭聯邦在同期代建造的,滿載排水量還不到6萬噸,航速卻快得多的快速戰列艦。
戰前,情報機構只給出了一個相對來說較爲籠統的數據,把交戰距離保持在20千米以上才比較安全。
如果想更安全一些,那就最好擴大到22千米以上。
只要超過25千米,那就是絕對安全。
可問題是,超過了25千米,即便用炮瞄雷達指揮,也未必能夠讓本艦炮擊的精確性達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受海面反射的雜波干擾,哪怕是天氣晴朗,炮瞄雷達的工作距離也就25千米左右。
再遠,就測不準了。
在天氣晴朗的時候,把交戰距離控制在22千米左右是最穩妥的選擇。
接下來的戰鬥,就是以此爲基本原則。
幾乎整個白天,第43特混艦隊的四艘快速戰列艦在李傑指揮下,跟紐蘭第11特混艦隊的四艘戰列艦保持着22千米左右的交戰距離,並且在持續近8個小時的戰鬥當中,陸續擊沉了這四艘紐蘭戰列艦。
在上午9點前,發揮神勇的“炎海”號再一次創造奇蹟,用連續3輪幾乎是無可挑剔的齊射,將四號敵艦,也就是“新墨”號送到了海底。
根據“炎海”號的交戰記錄,在第31輪到第33輪的齊射當中,只是由瞭望員觀察到的直接命中就達到了5次。
因爲有2次命中沒有觀察到,所以是7次!
在第33輪齊射中,有一枚穿甲彈直接擊中“新墨”號B炮塔的炮座,而且在提單通道里面轉向,鑽進主炮彈藥庫。
就是這枚炮彈葬送了“新墨”號。
在大爆炸發生之後,該艦近2000名官兵當中,僅6人倖免。
這6人當時都在主桅杆的瞭望塔裡面,在爆炸發生的時候被拋出了瞭望塔,也由此僥倖活了下來。
其餘的全都隨同“新墨”號沉入海底。
大概半個小時之後,“北河”號單獨擊沉了五號敵艦“密西”號。
這個戰果存在質疑。
以當時的情況來看,打沉“密西”號的很有可能還是“炎海”號。
原因就是,在“密西”號的右舷高射炮彈藥庫發生爆炸之前,前方三號敵艦“西弗”號釋放煙幕,試圖在煙幕的掩護下調整航向。結果導致當時在協助“旭海”號的“炎海”號沒辦法瞄準,不得不調整目標,朝後面的五號敵艦“密西”號開火,並且在5分鐘內打了兩輪齊射。
其中的第一輪齊射,其實是爲了校炮。
當時,“炎海”號的主炮已經打了幾十輪齊射,而且都是全裝藥發射,身管磨損得非常嚴重,需要觀察彈着點校準偏差。
結果,在“炎海”號打出第二輪齊射之後,“密西”號就因爲高射炮彈藥庫爆炸而翻覆沉沒。
因爲間隔了大概5分鐘,所以沒人相信是“炎海”號的戰果。
可問題是,在“密西”號爆炸前大概30秒鐘,“北河”號纔打出了第42輪齊射。
也就是說,同樣不可能是“北河”號的炮彈打中“密西”號的彈藥庫。
相聚20多千米,炮彈要飛行差不多1分鐘。
爲了這個戰果,金洪後來還鬧到了海軍司令部。
可惜,他沒辦法拿出是“炎海”號擊沉了“密西”號的證據,所以按慣例,也就是“交戰對象”原則,把戰果算給了“北河”號。
此後,在接近12點的時候,六號敵艦“愛荷”號被“南江”號擊沉。
戰鬥持續到下午2點30分左右,三號敵艦“西弗”號纔在“旭海”號的猛烈炮擊下緩緩沉入了大海。
到此,除了在天亮之前逃走的“馬裡”號,紐蘭第11特混艦隊的戰列艦全部戰沉。
後面的戰鬥拖了那麼久,其實就一個原因。
在12點左右,第43特混艦隊的四艘快速戰列艦都用光了重型穿甲彈,只能使用老式穿甲彈。
其實,老式穿甲彈也沒多少。
爲此,李傑在12點前,也就是“愛荷”號沉沒前下達命令,把齊射間隔時間延長到10分鐘。
這麼做也是爲了讓主炮炮管能夠充分冷卻。
跟炮彈比,戰列艦主炮的炮管貴得多,可用壽命都很短,更換是非常麻煩。
在擊沉最後一艘戰列艦之後,還花了大約一個小時,驅逐趕過來營救落水官兵的紐蘭巡洋艦與驅逐艦。
正是如此,直到下午3點半過後,戰鬥才正式宣告結束。
當時,第43.2分隊也已經趕到,有一艘輕巡洋艦在“旭海”號附近,李傑就讓這艘巡洋艦發了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