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成2支機羣的40架“轟-9D”,全都在下午起飛。在跟同樣由空軍安排的大型預警機與電子偵察機匯合之後,以經濟巡航速度向東飛行4個小時,在當地時間夜間10點左右到達中轉島西北。
在此之前,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已經機動到該方向上。
入夜之後不久,第六十一特混艦隊派出了2架“指-6C”與8架“戰-9B”,分成兩個編隊前往預定的待命空域,爲空軍的轟炸機提供掩護。只是按計劃,要在接到命令之後才發起攻擊。
爲此,空軍還專門安排了一個大隊的8架“油-20D”爲作戰行動提供支持。
要說的話,大型加油機的價值在此體現得淋漓盡致。
雖然“油-20”總共才128架,而“油-29A”超過了600架,但是論價值,“油-20”遠在“油-29A”之上。
關鍵就是,“油-20”能夠裝載180噸燃油!
相比之下,“油-29A”那不到100噸的載油量,簡直是不值一提。
千萬別小看這幾十噸的差距。
原因就是,加油機本身也要消耗燃油。
通常情況,即在距離基地1500千米之外,保留巡邏6個小時的燃油,並且在返航時留下15分鐘的餘油,“油-20”能夠輸出大約120噸燃油,“油-29A”只能輸出60噸,兩者相差了一倍。如果把距離擴大一倍,而其他任務要求保持不變,“油-20”仍然能爲其他戰機提供80噸燃油,而“油-29A”只有可憐的20噸。關鍵是,“油-20”能飛行到5000千米之外進行加油作業。如果不用在前線空域待命,輸油量能達到80噸,而“油-29A”根本就飛不了這麼遠。
此外,“油-20”還能夠當運輸機使用。
在執行貨運任務的時候,“油-20”的最大載貨量達了120噸,而且能夠以這個載重量飛行8000千米。如果不載貨,以滿油狀態起飛,最大航程超了20000千米,能直飛全球任何一處地點。
關鍵還有,“油-20”有一套受油設備,能從其他加油機那裡獲得燃油,從而大幅度延長巡邏時間。
在理論上,一個大隊的8架“油-20”採取接力的方式,能隨時保證讓2到4架加油機處於部署狀態。
此外,D型增加了軟管加油設備,能爲海軍的作戰飛機補充燃油。
只是,“油-20”也十分昂貴。
要說的話,就是因爲“油-20”太貴,而且在很多時候,根本就用不着使用這麼大的加油機,帝國空軍纔在採購130架之後,轉爲購買小得多,不過也便宜得多的“油-29A”,而且陸續購買了700多架。
在執行重要任務的時候,還是得依靠“油-20”。
只是這8架“油-20D”就能夠輸送640噸燃油。
如果需要,還能夠提高到880噸。
這就是把部分返航的燃油提供給其他飛機,然後在返航途中進行一次空中加油,獲得飛回基地的燃油。
哪怕需要待命6個小時,40架“轟-9D”也只需要在發起突擊前各補充15噸燃油。
如果不用待命,就不用爲轟炸機進行空中加油。
這麼安排,主要是以防萬一。
在掛在24枚“KD-30B”之後,“轟-9D”依然能夠以滿油狀態起飛,也就是在飛行5000千米之後,還能夠巡邏4個小時,或者是對7500千米外的目標發起攻擊。如果待命時間達到了6個小時,而且得進行突擊飛行,就會消耗額外的燃油,也就得在此之前補充燃油,確保在完成任務之後,能夠飛回來與加油機匯合。
執行這類遠程奔襲任務,在攻擊的前後各進行一次空中加油,並不是什麼怪事。
當然,由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安排的護航戰鬥機,更需要進行空中加油。
其實,這也是由“油-20D”執行該任務的原因。
在空軍的加油機中,除了幾架爲特種部隊服務的小型加油機之外,就只有“油-20D”配備了軟管加油設備。
要說的話,帝國空軍對軟管加油系統一直都有牴觸情緒。
不然的話,也不會在6年前,周涌濤成爲帝國首輔之後,才啓動了“油-20D”項目,而且在短短的幾個月之後,就完成了第一批“油-20”的改造工作,隨後還順利的通過了由海軍參與的測試驗收。
到大戰爆發前,“油-20D”總共只有20架,還全都部署在東望洋這邊。
道理也很簡單,東望洋是帝國海軍的主場,而且主要基地都相距很遠,對航程有很高的要求。
所幸的是,與“油-20B”,也就是空軍的主力型相比,“油-20D”就只是增加了一套軟管加油設備,並且對操控系統的軟件做了必要的改動,能用來控制軟管加油設備,其他的方面都是一模一樣。
也就是說,只要有需要,空間可以把所有的“油-20B”改造成“油-20D”。
只是現在看來,暫時沒有這樣的必要。
如果只是爲護航戰鬥機加油,哪怕第六十一特混艦隊把搭載的艦載戰鬥機全都派來,也沒有任何的挑戰性。
“戰-9B”的最大載油量不到9噸,通常的加油量在4到6噸之間。
要用光8架“油-20D”運載的640噸燃油,得出動100多架“戰-9D”,而第六十一特混艦隊總共都沒有這麼多的戰鬥機。
其實,這也能看出大型加油機的巨大價值。
一架“油-20D”裝載的燃油,至少相當於10架“攻-5F”在執行夥伴式加油任務時能提供的燃油。
空軍一次出動8架,絕對是下了血本!
要說的話,也就是確保在機會到來的時候能夠抓住。
結果就是,在白華偉下達命令的時候,兩支轟炸機編隊均已到達待命海域,其實是剛到不久。
當時,提供掩護的“戰-9B”已跟加油機匯合,正在進行第一次空中加油。
確認作戰命令是來自前線總指揮之後,跟在轟炸機羣的後面,負責指揮協調的大型預警機才轉發命令。
要說的話,確實太早了。
按白華偉做的安排,在發起攻擊之前,第六十一特混艦隊還要增派一批戰鬥機,以增強掩護力度。
關鍵是“KD-30B”的射程僅650千米。爲了提高命中率,得把投射距離控制在600千米以內。
如果攻擊目標是紐蘭海軍的特混艦隊,就肯定要面對防空戰鬥機。
其實,這也是空軍出動大型預警機參與攻擊行動的原因。
海軍的“指-6C”沒有空中加油能力,最多能夠在待命階段爲護航戰鬥機提供幫助。
在突擊行動開始後,只能靠空軍的大型預警機。
那麼,就得安排戰鬥機爲預警機提供掩護。
第六十一特混艦隊還爲此專門做了調整,兩支聯隊都減少1個大隊的多用途戰鬥機,增加了20架重型戰鬥機。
也就是說,總共有88架“戰-9B”。
正是如此,白華偉才安排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出動一個大隊的24架戰鬥機,其中的2箇中隊執行攻勢護航任務。
簡單的說,就是在兩個進攻方向,各安排1箇中隊的8架“戰-9B”到轟炸機羣的前方開路,其實是引開敵方的防空戰鬥機。通常採用的戰術,其實是突擊敵方的預警機,逼迫敵方後撤並收縮防線。
這裡,涉及到一個很重要的戰術。
紐蘭艦隊的外圍防空圈,也只向外延伸了450千米,並且依託F-14使用的AIM-54,獲得600千米的攔截距離。在這種情況之下,預警機只能留在艦隊上空,並且跟防空戰艦協同作戰。
當然,這也是在尋求防空戰艦的掩護。
如此一來,只要能逼迫紐蘭艦隊的預警機後撤,“轟-9D”有機會在“KD-30B”的最大射程上發起攻擊。
可問題是,第二批兩個中隊的“戰-9B”還沒有出發!
按照計劃,攻擊最快在凌晨開始,而且得在掌握紐蘭艦隊的大致方位之後,再由第六十一特混艦隊派出護航戰鬥機。
在此之前,海軍派出的巡邏機並沒有發現紐蘭艦隊,第六十一特混艦隊也就沒有提前出動護航戰鬥機。
此外,計劃中也沒有提到要首先攻擊登陸艦隊。
所幸的是,登陸艦隊的戰鬥力遠遠比不上特混艦隊。
只是,對付登陸艦隊需要動用全部轟炸機?
在電令中,白華偉只提到由空軍的轟炸機發起攻擊,沒有對具體戰術提出要求,也沒有這個必要。
結果就是,在綜合權衡之後,負責作戰指揮的空軍軍官只給甲編隊下達了攻擊命令。
20架“轟-9D”,總共有480枚“KD-30B”,哪怕按80%的可靠性計算,也有多達384枚反艦導彈。
對付幾十艘登陸艦,肯定是綽綽有餘。
此外,也沒有等待第六十一特混艦隊的護航戰鬥機,而是讓之前到達,正在進行空中加油的8架“戰-9B”轉爲執行護航任務。準確說,是讓掩護乙編隊的4架“戰-9B”加速飛到前面執行攻勢護航任務,另外4架“戰-9B”留在後面掩護預警機,而乙編隊的20架轟炸機暫時後撤500千米。等到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增派的戰鬥機趕到後,再返回待命空域,並繼續等待攻擊命令。
預警機轉發命令的時候,爲中轉島時間12日的22點過。
甲編隊的待命空域,在中轉島西北1500千米之外。
也就是說,乙編隊的“轟-9D”最快能夠在23點左右發起攻擊。
至於攻擊前的偵查行動,根本就沒有必要。
天黑之前,紐蘭海軍的登陸艦隊就在登陸場裡,爲艦隊提供掩護的驅逐艦還炮擊了守軍陣地。
關鍵還有,6艘兩棲攻擊艦離中轉島都不太遠。
主要就是,由兩棲攻擊艦搭載的垂直起降攻擊機一直都在轟炸中轉島,爲登陸部隊提供空中支援,壓制守軍的炮兵陣地,哪怕只剩下了幾門迫擊炮。這種攻擊機,因爲只能從攻擊艦上垂直起飛,最多短距離滑行之後升空,在掛上2噸炸彈之後,根本飛不了多遠,作戰半徑還不到200千米。
其實,這也是帝國海軍對垂直起降戰鬥機沒什麼興趣的主要原因。
一直到天黑後,都還有“鷂”式出現在中轉島上空,而且使用的是500磅與1000磅級航空炸彈。
此外,在夜間的首輪偵查中,來自威島的一架巡邏機發現了登陸艦隊,用雷達探測到幾十艘大型艦船。只是受到防空戰艦的威脅,加上“鷂”式具有一定的空戰能力,所以巡邏機沒有飛得太近。
綜合這些信息,有理由相信,哪怕登陸艦隊也已經開始向東撤退,也沒有跑遠。
要說的話,需要擔心的,其實是留下來掩護的特混艦隊。
正是如此,空軍前線指揮官才安排4架“戰-9B”加速前出,除了吸引敵人的關注,還順帶執行戰術偵查任務。
不過,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戰-9B”是典型的制空戰鬥機,雖然配有非常先進的火控雷達,但是主要功能是對空搜索。就算具有一定的對海搜索能力,也不會很好,根本無法跟大型巡邏機搭載的對海搜索雷達相比。
嚴格說來,“戰-9B”不適合執行偵查任務。
其實,海軍也從來沒有想過讓戰鬥機執行偵查任務。
在艦隊裡,執行偵查任務的是“攻-5”與“攻-6”,而且艦載攻擊機都配備了對海搜索雷達。
顯然,這也是空軍與海軍的差別。
在空軍中,執行偵查任務的,往往就是戰鬥機,尤其速度快,能夠長時間快速飛行的重型戰鬥機。
當然,空軍的偵察機與海軍的偵察機,並不是同一種性質的飛機。
說得簡單一點,空軍偵察機執行戰術任務,比如獲取敵軍地面部隊的部署情況,或者是甄別打擊結果,而這些任務往往都要飛抵目標或者是偵查區域的上空,主要使用的也是照相機等光學設備。相對的,海軍偵察機主要執行的是戰役任務,主要使用對海搜索雷達搜尋敵人的艦船,不需要飛抵目標上空。
顯然,空軍指揮官把“戰-9B”當成了“戰-11B”。
不過,這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登陸艦隊就在那裡,肯定跑不了!
再說,在收到白華偉下達的命令之後,第六十一特混艦隊也立即做出調整,除了增派戰鬥機之外,還出動了幾架“攻-5”去搜尋紐蘭艦隊。最遲在23點半左右,這些攻擊機就能追上登陸艦隊。
也就是說,哪怕前出的戰鬥機沒發現登陸艦隊,也只需要讓轟炸機羣等待半個小時。
這未必是壞事。
如果其他偵察機發現了紐蘭艦隊,就能夠及時做出調整,讓甲編隊的轟炸機首先對特混艦隊發起突擊。
只要能夠幹掉特混艦隊,消滅登陸艦隊更加是易如反掌。
要說的話,在做安排的時候,空軍指揮官肯定在打這個主意,才讓乙編隊的20架轟炸機留下來。
真要是發現了紐蘭艦隊,那麼乙編隊纔是突擊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