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名受害者是一名普通的家庭婦女,從犯罪現場上的線索來看,很容易能夠推斷出,受害者在買完菜後回家,在小巷裡被跟蹤在後面的袖手殺死。
從犯罪現場的照片上,能看出來兇手一直在跟蹤受害者,特地等着受害者在進入小巷後,才豁然發難,在受害者注意到它的時候,還沒有來得及呼救前就被殺死。
兇手殺完人後,立即就拿着剛剛掏出來,熱乎乎的,應該還在跳動的心臟離開,從頭到尾,沒有一點點的拖泥帶水,從跟蹤到突然襲擊,一氣呵成,中間多餘的動作,一點猶豫都沒有。
如同一隻狡猾的毒蛇一般,潛伏起來等待獵物路過,在那剎那間突然暴起,用毒牙殺死獵物,而後吞嚥掉後,立即離開,回到自己的老窩消化食物。
從這簡單快速的作案,能看出兇手是很老練,很熟練,已經習以爲常了,是個慣犯。
而之後的第三名受害者,是個雜毛社會上的小混混,他的死亡有很多的疑點,很多奇怪的地方。
比如爲什麼是從背後被掏出心臟,兇手爲什麼沒有讓他發現自己?
從第二名受害者的身上能看出,兇手是非常狡猾的,並且兇猛無比,一擊必殺,根本不怕受害者會發現自己,因爲它對自己有着很強烈的自信,就算受害人發現了自己,也會立即死亡。
而從第三名受害者身份,看起來,應該是完全相反,兇手好像…很膽小謹慎,沒有讓受害者發現自己,還是從背後偷襲死受害者的
除此之外,從第二名和第三名的犯罪現場來看,都是在小巷,但是,這其中有很大的不同之處。
王宏偉從第二名受害者和第三名受害者的下面,拿起了幾張貼着的照片,這些照片都是拍攝犯罪現場的,有遠景有近景,還有地面的照片。
第二名受害者的死亡地點,是一個非常昏暗、骯髒、陰暗的小巷,從照片上能看出來小巷內有很多的垃圾,牆壁的牆皮都已經脫落,地上依稀的還能看出一些很噁心的東西。
正常人,如果不是趕時間,或者有什麼急事的話,是不會從這裡穿過的。
王宏偉仔細的看了下,第二名受害者的基本情況,她家就在着小巷後,不到百米遠的小區內,因爲太近了,所以這名受害者纔會從這小巷穿過。
那小巷因爲髒亂而昏暗,普通人根本不會路過那裡,甚至白天,小巷都昏暗無比,從外面根本都看不到小巷內部。
而第二名受害者死亡的地點,是小巷內的中部,正中的位置,那裡是最爲昏暗的地方,從兩側的小巷口往裡看,不仔細盯着看的話,根本看不清那裡發生着什麼。
可以說兇手非常的狡猾、陰險,他應該很熟系第二名受害者的生活規律,甚至查探過那條小巷,纔會選擇在那裡殺死受害者。
而且,兇手很自信,選擇在白天作案,一點也不擔心會被人發現。
王宏偉看了下法醫推測的第二名受害者的死亡時間,是在下午三點到四點左右,那時候天還沒黑,甚至可以說天還很亮,但兇手就襲擊了第二名受害者。
但是…大腦瘋狂轉動着的王宏偉,伸手拿起了桌子上的啤酒,狠狠的灌了一口,擦擦嘴角的水漬,用毛巾擦了擦溼漉漉的手,拿起了一旁摘下來的照片。
第三名受害者就很不同,非常的不同,這小混混死亡的地方也是在小巷內。
但是這條小巷,從現場照片上能看出來,小巷非常的寬,比第二名受害者死亡的小巷,至少得寬兩倍不止。
而且,小巷內非常的乾淨、整潔,雖然地面上也有些垃圾,牆壁也有些掉牆皮,但是能看出還是不錯的,應該經常有人走這條小巷。
不過第三名受害者死亡的時間是傍晚,晚上不管是多寬的小巷,也不會有人走的,爲了安全都會去走大道。
而且,因爲是傍晚,小巷內應該非常昏暗,看不清小巷內的情況,所以,兇手在殺死這個小混混時,沒有被其他的人發現。
除了死亡地點的環境和死亡時間外,兩人的死亡位置也大不相同。
第二名受害者死去的地方,是在小巷中心,中央的位置,哪裡非常的隱蔽,是最佳的襲擊地點,別人想要注意都困難。
而第三名受害者死去的地方,是在小巷大概五分之一的地方,可以說都要到小巷口了的位置,才死亡的。
從照片上來看,兇手在殺第二名受害折的時候,是一直跟着受害者,到最佳地點才襲擊,殺死了受害者,而後離開。
兇手在殺第三名受害者的時候,也是一直跟着受害者,沒有讓受害者發現。
但是!兇手一直跟着受害者進入了小巷,一直跟在後面,但卻是在受害者走了五分之四,快要在受害者都在離開小巷的時候,纔出手殺死了受害者。
爲什麼會這樣,爲什麼不像在殺第二名受害者那樣,在小巷中間殺死受害者呢,而是選擇受害者都快走出小巷的時候,才殺死受害者?不怕被人發現麼?
這第二名受害者和第三名受害者,中間的差距和不同的地方,實在太多。
多的讓王宏偉都想的頭都有些疼了,思考的差點讓他把之前想出的東西忘掉,連忙拿出一個小筆本,把之前想到的全都記了下來。
把不懂、疑問、質問、搞不明白、感覺怪異的地方,全都記在了筆記本上面。
記的最多的就是第二名受害者,和第三名受害者之前的區別。
第二名受害者和第三名受害者,兩者的死亡時間,前者是白天下午,後者是晚上半夜;死亡地點,前者是人煙稀少,很難被發現的小巷內,後者是比較寬大,經常會有人路過的小巷內。
死亡位置:前者是死在小巷中央部位,不易被人發現,就算白天也很難引人注意,讓人注意不到裡面在發生命案。
而後者,是死在小巷出口處附近,很容易被人注意到,選擇的還是寬大的,經常會有人進出的小巷,不過因爲天黑,所以纔沒人發現。
死亡的方式,兩者都是一擊必殺,但是前者是直接掏胸,挖出心臟致死,而後者,是從背後,打穿了背上的骨頭,挖出心臟致死。
這兩則區別是在太大了,要不是受害者的死亡方式都是一樣的,都被挖出了心臟,心臟都不知所蹤,王宏偉甚至都懷疑,這兇手是不是一個人。
前者更像是膽大心細,心思縝密,自信驕傲的人,而後者更像是猶豫寡斷,忐忑不安,一點都不自信,甚至可以說是自卑的人。
“難道兇手,那個‘東西’還有人格分別不成,呵呵。”王宏偉說着,忍不住自己都笑了起來,拿起啤酒仰頭就喝了起來。
“啊~~爽!”王宏偉拿着酒瓶晃了晃,看裡面黃色的啤酒已經全都喝光了,起身放在窗臺上面。
而後在一屁股坐回了椅子上,伸手從桌子上,又拿起了一瓶啤酒,手抓着瓶蓋,用力一擰,把瓶蓋擰了下來,隨時丟到了一旁,舉起酒瓶就喝了一口。
“不過,話說,要說共同點的話,貌似還真有,不過這算是共同點,還算應該算是不同點呢!?”王宏偉左手拿着酒瓶,往嘴裡灌着酒,右手拿着便條,看着上面寫着的信息。
上面寫着的是,兩者的死亡日期,都是在幾周前,兩者的死亡日期挨的很近,就相差三天,也就是說,兇手在殺死第二名受害者後,過了僅僅三天,就殺死了第三名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