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李廷庭敲響了天狗家的房門時,李廷庭的到來,還着實地讓天狗吃驚不小。他沒有想到,李廷庭還活着,而且和老鬼一起來找他了。
“你家的房子不怎麼樣啊?沒有在鳶城的豪華。”
“這裡是小地方,能買到這麼好的房子已經很不錯了。”
“聽着你的口氣,好像是很滿意的樣子啊?”
“不滿意又能怎麼樣呢?陳哥都已經不在了……”
“陳哥是不在了,可是不是還有我們,還有手下那麼多的兄弟呢!”
“我知道你和老鬼是來勸我回去的,告訴你我現在已經想好了,不想再過以前的日子了,不踏實。”
“聽到你能這麼說,我本來應該感到很欣慰的,可是我現在高興不起來。陳哥走了,你就熊了?我看你是被敵人嚇破膽了吧?”
“我沒有!”
天狗雖然反駁得理直氣壯,可是他自已心裡也明白得很,自從陳哥離開之後,他確實感到了害怕,連他一直視若榜樣的陳哥,在最後都只落得個這個下場,那麼他們以後的結局會不會和他一樣慘呢?陳哥是他的心理支柱,如今陳哥已死,他心中的信念也隨之崩塌!
“那好啊!沒有就跟我回去,現在就走!我不敢保證你什麼,但我知道兄弟們的情宜絕對不能變……”
“我沒有變,我也不會忘記兄弟們的。”
“光記着有什麼用,你得站出來和他們一起並肩作戰,作爲大哥,你有權力也有義務保證他們的安全,而不只是躲在這裡做一個貪生怕死鬼。”
李廷庭的話,如刀子般片片鋒利,直刺天狗的內心,讓他在心中流血不止。他的靈魂也在一次次被拷問着,你真的認熊了嗎?你真的是因爲貪生怕死,才甘心躲到這個小縣城裡的嗎?難道你真就放手你昔日的兄弟們不管不顧,自已一個逍遙快活,然後聽着他們的噩耗一個一個地傳來嗎?不,他絕對不能這樣。他一定要回去,就算是沒有陳哥,可是陳哥的精神永遠還在心裡,在他的心裡,陳哥永遠都是他們的榜樣。
“不要說了,我跟你們回去!”
天狗眼看着就要出離憤怒了,可是他把心中的怒火給強壓了下來。最後,決定跟李廷庭一起回去。因爲,公司如果真的失去了他們,那麼在公司兄弟們的心中,就真的像是失去了一根擎天的柱子。
搞定天狗之後,他們離即就驅車趕往了下一個地點,阿啞的家鄉。
阿啞是個從山裡走出的娃子,由於不能說話,可能或多或少地都會在心靈上給造成一點自卑感吧!所以,他至今都身,而且從來沒有主動追過女孩子。他把自已在陳哥的公司所掙的錢,大部分都寄給了家裡,讓他的弟弟阿方,在村裡給他的阿爹阿媽蓋上了大房子,在村裡揚眉吐出了一番,他還告訴,他在城裡找了個姑娘,人家對他可好了。讓他們二老放心地在村裡生活,不用牽掛他。
看來,阿啞是個孝順的孩子,其實他心中的苦,又有誰人有夠知道呢?阿啞以前說過,如果不是陳哥收留了他的話,他還真不知道自已還能幹點什麼。
當李廷庭他們驅車來到阿啞的家鄉後,又徒步翻山走了好幾十裡的山路,終於在一個民風淳樸的壯族部落山村裡,找到了阿啞的家。其實他們家的房很顯眼,他們老遠就看到了阿啞爲他的阿爹阿媽的蓋的大房子。
可是,當李廷庭他們來到阿啞的家裡時,卻沒有發現阿啞回來。不過,聽他的父母提起過關於阿啞的事情。他有一個二叔,跟着一個工地當個二老闆拉上一些村裡的年輕人,攔點活給人家做些小工程。前段時間,阿啞突然提出要去看一下這個二叔,還向他們要了他二叔的電話。
在瞭解到了這情況之後,李廷庭他們便立即離開了阿啞家,拿着阿啞的父母寫給他們地址,決定到阿啞二叔的工在上去看一看。
在馬不停蹄地驅車折騰了一百多公里後,他們三人終於來到了阿啞二叔的工地上,老遠他們就看到了一個身着迷彩的年輕人,正在烈烈的驕陽下,搬木頭擡殼子板。
當他們一步一步地走近阿啞時,每個人的內心都充滿了五味雜陳。對於別人來說,也許沒有工作可以再找一個更好的,可是對於這個從山裡走出來的孩子來說,如果離開了自已熱愛的事業,他可能也只有到這種工地上頂着烈日,每天掙一些辛苦錢。
當李廷庭他們走近阿啞的時候,他還在賣力地擡殼子板,臉上的汗水,早已順流而一,打溼了他的迷彩。天狗看到,阿啞現在穿的,可是他平時最愛惜的一套衣服,因爲這套衣服他和陳浩三人都曾經有過一套。在現實的社會面前,這位心底純善的山裡娃,也只能在殘酷的現實面前低下頭。
內心百感交集的天狗,慢慢地走過去。摸了一下阿啞,因爲擡搬木頭,而被劃傷的一道血跡,心中涌出無數的神傷。其實,在天狗沒有接近他之前,阿啞就發現了他們。只是,他此時根本就沒有勇氣,主動跟他們打招呼,這也是山裡孩子的一種倔強天性,反而更能表現出阿啞的質樸純厚。
“阿啞,我對不起你。不應該讓你和我一起離開公司的。”
此時的阿啞,早已難掩心中的淚楚,和天狗相擁在一起,然後示意他不要這麼說。因爲,那也是他自已願意選擇的結果。
天狗都已經迴歸了,阿啞還不是,不攻自破。很順利地就同意跟李廷庭他們回去了。接下來,是要去找悍狼,這個平日裡,整日不見人影,每次回家總是喝得爛醉的傢伙,不知道天天咋會有那麼多的酒局。
李廷庭知道,悍狼平日裡手下有不少在街上混的混混,經常會在一些酒吧或夜店給人家看場子什麼的。悍狼也沒少因此跟別人結樑子,聚衆打架鬥毆什麼的也是常有的事。只要不影響到公司的任務,陳哥平日也懶得去管他的那些閒事。可是,天狗和阿啞可沒有少出頭,幫悍狼他們打架搶地盤。
在天狗和阿啞的帶引下,李廷庭他們很快也就在鳶城的地下酒吧和夜店之中,找到了平時跟悍狼混的小弟。一見是天狗和阿啞,悍狼手下的這些小弟們,都非常之恭敬!看來,天狗和阿啞的身手,他們都是見過的。
“你們老大呢?”
“我們老大今天去赴會了。”
其實,這是他們混混的黑話。天狗經常和悍狼在一起喝酒,他當然聽得懂是什麼意思。所謂的赴會,就是兩幫地痦流氓,爲搶奪地盤,相約某地聚衆羣毆,打敗的一方滾出自已所看的場子。
“在那裡啊?”
“富春居球場。”
“壞了!”
天狗在聽到悍狼手下的小弟,說他今天與約架去了富春居球場,他就感到這下悍狼可能要吃虧了。因爲,他早就聽悍狼說過,在這個地方,有一個叫什麼輝哥的富豪之子,此人整個無所事事,遊手好閒,總喜歡帶着手下一幫兄弟到處與搶地盤,砸人場子。其實,他也並不是缺錢,就是感到生活太無趣了,好玩而矣。
此人雖然不足爲懼,可是聽說他老爸是黑道的走私毒品大顎,掌控着東南來好多地區的毒品生意,手下養着近千人的打手團隊,當然也不泛有退役的特種兵或僱傭兵之輩。行家裡手,肯定也是比比皆是。幾次與悍狼交手,都失敗而退。他曾揚言,要帶着高手來找他們算帳,早晚把悍狼他們打得跪地求饒。
在這個地工敢與悍狼公然約架的,除了這位富豪之子外,還真是找不出別人來了。難道道是因爲,聽說悍狼離開了公司,沒有了天狗和阿啞的相助,他們想趁打過來了?
當李廷庭他們驅車趕到富春居的足球場地時,那場景,那像是共產黨的朗朗天下啊?簡直就是一個奮力廝殺的戰場。李廷庭遠遠都已經看出來了,在對方的陣營裡確實有四名訓練有素的行家裡手。就悍狼手下的這些街邊混混,根本就圍不到他們的身邊,就已經被他們給踢飛了,輕則被踢出數米,重者斷骨傷筋。別說是沒有練過武術的,就算是悍狼恐龍怕也不可能是他們的敵手。
“他媽的,這還得了。我們要去幫悍狼嗎?”
“當然要幫了,悍狼要是我們的兄弟,兄弟有難豈有不幫的理道,你們去對付其他的人,那四個高手交給我了。”
李廷庭顯一副老大,敢於敢擔重任的樣子,他攔下了最難對付四個高手,把其他的蝦兵蟹將都留給他們了。這不是,李廷庭看不起他們,而是天狗和阿啞都見識過李廷庭的身手,就憑那個所謂的高手,他以一敵四絕對不在話下。
只待李廷庭一個“上”字,老鬼、天狗、阿啞他們便一涌而上,三下五除二,就將輝哥手下的小兄弟們給打得落花流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