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
在接下來的半個小時裡,炸壺的聲音時有傳出,場上的參賽選手也只剩下不到一半。
伍凝竹臉色緊張的看着依舊紋絲未動的洛蒼天,一雙纖纖玉手緊攥着衣角,她不知道洛蒼天在等什麼,不過薰香已經燃燒過半,再不動手,恐怕就來不及了。
此刻的洛蒼天,並沒有被場上的狀況所影響,他始終看着被自己平鋪在桌上的茶葉,整個人如同石化了一般。
“起!”
就在這時,一旁的文天突然大喝一聲,手中的茶壺竟隱隱發出赤紅之色。
周圍的路人見到,都紛紛驚呼起來。
“那不是文家的炒茶之法?我還是第一次見!”
“聽說文家炒出的茶葉,在經過特定的調法之後,會自動發熱,即便水溫變低,也依舊能夠保持自己的溫度。”
“這文天,他難道不怕炸壺嗎!”
文天面色緊張,額頭滿是汗水,此刻的他,早已到了最關鍵的地方,只要最終能把茶水倒出來,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譁~”
清澈的茶水從壺嘴倒出,茶香頓時席捲整個廣場,光是聞上去就讓人神清氣爽。
“稟告孫家主,此乃我文家秘製炒茶,選用長白烏龍作爲原料,由晚輩親自炒至七七四十九天,過水之後,此茶的全部精華已經盡數泡出,一口下去,茶香足可浸入身體!”
別說喝了,光是聽到文天介紹,衆人都快迫不及待了。
不過只可惜,文天只倒出了一杯,好似諾大的茶壺內,只留下了一杯而已。
孫乾聞言,快步走上前,小心翼翼的從文天手中接過茶杯,原本毫無表情的臉聞到茶香之後,竟然露出一副驚歎的模樣:“好茶!”
“叮”
就在孫乾打算把這茶交給下人,讓其送給坐在大堂內的孫大聖時,突然腰間傳來一聲脆響。
“等等,文公子,您被淘汰了。”
文天本來正在跟遠處的族人們炫耀,不料卻突然聽到這句話,整個人都愣住了:“啊?你說什麼?”
孫乾歉意的點了點頭,把茶杯輕放在桌上,隨後開口解釋:“這次比賽的規矩,是從落茶之後,直到其送到家主手中,鈴聲不響,纔算合格。”
“什麼?”
“鈴聲不響?那是什麼道理?”
“以前怎麼從未聽說過,這麼一來,誰晉級誰失敗,不都是孫家說了算,比賽哪還有公平可言?”
這個規則,顯然讓周圍的觀衆有些難以接受,品茶會舉辦了這麼多次,這個規則,還是第一次見。
文天也是一臉的無法置信,若不是孫大聖正看着自己,他近乎要發怒質問孫乾,可即便如此,他依舊氣的渾身發抖:“孫乾,你能不能告訴我,這鈴聲爲何會響?”
孫乾微微一笑,大有深意的搖了搖頭:“恕在下不能聰明,總之有一點能夠保證,那就是這鈴聲,絕對公平。”
聽到孫乾的解釋,即便文天心中再怎麼不忿也只能嚥下這口氣,他還沒有傻到當着這麼多人的面去質疑孫家的權威。
歷史上無數的教訓告訴文天,在這裡,想要跟孫家對抗的人,只有死路一條。
“哼!”
看着依舊沒有動作的洛蒼天冷哼一聲,文天心懷怨氣的推開椅子,起身頭也不回的走向觀衆席。
有了文天的前車之鑑,不少人都暗自將自己落茶的時間向後推遲。
不過比賽的時間是有限制的,茶壺能夠維持最佳溫度的時間更是轉瞬即逝,這些人即便再怎麼拖延,最終也只能硬着頭皮起身將茶葉送上去。
“鈴鈴鈴”
一次次鈴聲響起,都宣告了這些參賽選手的失敗。
就連朱少,也惜敗於距離孫大聖二十步的地方,不過相比於其他人,他能夠走進大門,已經算是佼佼者了。
“你們注意到沒有,那個坐在最前面的年輕人,從始至終都沒動過?”
“我也發現了,那傢伙是不是睡着了?還是不想贏?”
“誒?他不是哪個跟康家大少爺對賭的那個傢伙,當時我還在場呢!”
終於,與場內氛圍格格不入的洛蒼天被人注意到,衆人開始將目光轉移到他身上。
“怎麼,連燒水都不會了?”康樂始終觀察着洛蒼天,他手中的茶壺,還未加熱到最佳溫度,爲的,就是想看看洛蒼天葫蘆裡到底賣的什麼藥。
原本閉目小憩的洛蒼天驟然睜開雙眼,眸中閃過一道黯淡的綠色光芒,隨後起身看着康樂說道:“我要是你,就把心思放在自己身上,你的茶道,真臭!”
“你說什麼!?”康樂雙眉擠在一起,略有怒意的看着洛蒼天質問道。
洛蒼天沒有再理會,只是一步一步的將茶葉從袋中取出,隨後略有外行的將茶葉倒進壺中。
看到這一幕,康樂原本有些忌憚的心思逐漸平靜下來,單看洛蒼天這一手,他之前一定沒接觸過茶道,否則動作絕對不會這麼生硬。
倒水,起火,燒水。
簡單的三個步驟,洛蒼天做完之後,身後的薰香已經快要燃盡,只留下一截灰色的菸蒂正在不斷散發着香味。
康樂見狀,也不願意再陪洛蒼天繼續玩下去,只見他單手將壺蓋掀開,隨後竟然將茶葉盡數倒出,只保留壺中的茶水。
“這,這是什麼?”
“好香,光是聞上去,就好像置身於茶園一樣。”
“極品大紅袍,流水蛻味?真是百聞不如一見,這蛻了水的大紅袍,竟然比原樣更香醇!”
路人當中不乏有懂行的人,此刻聞到大紅袍的味道,更是連聲稱讚。
可這一幕在伍凝竹看來,就不是什麼好事了。
康樂這頭,已經將茶水奉給孫乾,由他轉交給孫大聖。
但洛蒼天這面,卻依舊慢悠悠的等待着柴火燒開。
即便是伍凝竹這種絕對的外行都知道,茶水,第一遍爲洗,是不能喝的。
可是,現在留給洛蒼天的時間,已經不足以讓他再燒一壺水了。
“家主,此乃康家所呈,名爲留香大紅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