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給我住手,你們在幹什麼?”
看着來勢洶洶的少爺,男傭們老實回答,“少爺,這是夜管家說的,他說反正夜花言不住這兒,就別浪費房子,”
夜黎辰神色陰冷,莫名一股怒火衝上頭頂,就差冒煙了,
狹長的眼眸微微眯起,“哦?浪費地方?”他慢慢走到一個離他最近的男傭旁邊,突然伸出長腿,狠狠踹了那名男傭一腳,“是傻子嗎?還不快給我把這些東西原地歸位!一件都不能落下,還有,這間屋子以後誰敢動它試試,”
“是是是,知道了少爺!”男傭們連忙點頭,又開始忙活,搬了進去,
夜黎辰看着那些娃娃,兔子,還有一個烏龜,突然眼神痛苦的別過頭,那隻烏龜,他記得還是他送給她的呢,
腳步,慢慢走進了房間裡面,突然,桌子地下一個粉紅色筆記本吸引了他的注意,正準備過去撿,突然看到一下子跑進來的身影,這是那女人的朋友?
如雪沒想到夜黎辰會在這裡,整個人一僵,“少,少爺!”
“你來這裡幹什麼?”夜黎辰眯着眼看着她,
“那個,言言說她有一個粉紅色筆記本落在這裡了,我來幫她找找!”
粉紅色本子?夜黎辰眼裡劃過一道暗芒,不着痕跡移動一步,擋住了桌子下的粉紅色本子,
“哪裡有什麼粉紅色,沒看到,你去把外面那些娃娃撿回來,以後鎖好這間房間,定期來打掃,明白了嗎?”
“是,知道了,”如雪不甘心的轉身去撿娃娃,而夜黎辰卻彎腰,把如雪口中的粉紅色筆記本放入了衣服裡面,什麼都沒發生一般,輕輕咳嗽一聲,走了出去。
按理說,他今天應該去公司的,可是他卻關機,把自己鎖在房間裡,坐在牀頭上,輕輕翻開了那筆記本,
入目的就是一張笑臉,
今天我十三歲了,我也要開始寫日記。老師說,有些無法向人傾訴的事,就記在筆記本里吧!
2011年4月1日,星期三,陰天,
阿辰,我喜歡你,喜歡你,好喜歡啊,書上說,當你無時無刻都在想一個人時,只要他在你身邊,你都覺得心情很好時,那便是喜歡了,我吃飯也想阿辰,睡覺時候也想阿辰,這是喜歡吧?
夜黎辰眼眸眨了好幾下,心裡徵徵的,十三歲,他就已經向自己告白了?那時候就喜歡自己了?
2011.4.6號,小雨,星期六,
阿辰總是對我很差,對凌兒真好,原來,喜歡的那個人,已經有了他喜歡的人,好難受。
2011.5.3陰天,星期三,
有時候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就被阿辰扔進黑屋,好黑啊,我好怕,阿辰你怎麼可以這樣,仗着我喜歡你,就可以對我肆無忌憚嗎。
夜黎辰指尖輕顫,看了一大本了,似乎能看出她從開始的希望變成絕望,一次次的傷害讓她遠離了他,
2016.6.3。晴天,
我用了一億的藉口,騙了他,他真的相信了,呵呵,我是該高興還是該難過他的不信任,口口聲聲的喜歡,也不過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