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蕾西笑了笑道:“是有點可惜了,如果沒有這毛病的話,它一定會使一匹耐力賽的好手啊。”
“這匹馬肌肉太過發達,往往這**耐力都比較差,短時間的爆發力還可以,可是不太適合牧場上的活動,就算是去參加馬術比賽,也會因爲缺少耐力和靈活度而被淘汰的,如果馬術比賽有百米短跑的話,它或許會使冠軍。”特蕾西緊接着又看了一匹馬,本來挺滿意的,然而轉了一圈之後就放棄了。
“這匹馬胃口不好,看起來很挑食,體內堆積的毛病肯定不少,也不行。”見高西目光灼灼地盯着一匹純白色的夸特馬看,特蕾西走上前來解釋道:“牙口不好,對馬影響很大的。”
“西場主,你不要只看那些馬的皮毛顏色,挑馬可不是這麼個挑法啊,如果只看外表的話,那很容易挑選的。”挑選了一會兒之後,特蕾西發現高西總是盯着那些一身純白或者黝黑,又或者是血紅的馬看,就有些無奈地說了一句。
高西心想,自己或許還真得是被一些武俠小說給影響了,武俠小說之中的那些駿馬,要麼是白如雪,要麼是黑如緞子,要麼就是紅如胭脂一般。
現實之中很多真正的好馬其實皮毛顏色未必好看。
可是高西還是有點不甘心啊。
他之所以不甘心,那是有理由的,既然想要訓育出這世上最出色的馬匹,那麼顏色也應該作爲考量之一吧,正如飯菜應該色香味俱全一樣,如果盛裝舞步上的馬兒長得又漂亮,又能幹的話,那不是更加完美嗎?
“特蕾西,我知道你說的有道理,不過我還是希望可以將白如雪、黑如緞子、紅若胭脂的馬各選一匹,當然最好是母馬,年齡不要太大了,小馬駒的話就最好,這樣就不用另外挑選別的小馬駒了。而且馬駒的話應該對身材要求不高吧,反正還有成長空間是吧?”該任性的時候,高西還是覺得自己需要任性一把的,儘管知道特蕾西的話有道理,但自己也有一些特殊的東西,只是不能輕易告訴別人而已。
“這樣吧,如果你真想選這樣的馬,待會兒去帶你去一個朋友家裡,那個朋友開的是家庭牧場,只有幾十英畝地,不過他養的馬就很特殊,全部是外表非常俊美的,還曾經參加過賽馬選美大賽,得過獎呢。”在特蕾西看來,高西只是想要買幾匹那樣的馬玩玩吧,畢竟有錢人嘛,又不是經常要去參加什麼比賽,喜歡把馬兒當寵物一樣養着也沒什麼錯,反正就三匹而已,不多。
“行,你這麼說,就照你的辦。”高西點了點頭道。
既然特蕾西已經誤會了,那就讓她誤會去吧,反正這個事兒也沒法解釋,倒不如等以後做出了成績來,特蕾西肯定能夠理解他今日之苦心吧。
接下來的時間裡,特蕾西還是仔仔細細地進行馬匹的挑選,而且是非常細緻,牽扯到一些不太容易判斷情況的馬匹,更是讓牧場主幫忙讓馬兒去配合跑動和跳動,藉着這樣的動作來進行分析。
最後折騰了足足有三四個小時的時間,中間還吃了點東西,喝了口水,不過連同休息,也就花費了不到半個小時,其餘時間都是在選馬,最後好歹是從一百匹馬裡面挑出了十七匹來。
不,準確來說,應該是從八百匹裡頭選出了十七匹,這可算是真正的精挑細選了。不過這十七匹馬按照高西的說法,就是顏色太普通了,都是栗色的,這也是夸特馬基本的顏色特徵,這**大多都是單色的,而且基本上都是栗色,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會出現一些白毛,但純白如雪的還真沒見過,最好看的一匹馬呈現出金黃色,然後馬鬃是雪白的,這也算是唯一一匹被高西認爲長得比較漂亮的馬兒了。
選好了馬之後,特蕾西就在牧場主以及牛仔的幫助之下將十七匹馬趕上了大拖車看着這些馬,高西也是鬆了口氣,這十七匹馬買到手之後,基本上現階段大部分事情都算是結束了,接下來就是十隻羊駝,以及還有剩下的三匹有特殊要求的馬兒了。
因爲價錢是之前商量好的,所以這筆交易進行得也非常順利,當然,如果高西不掏錢的話,那就更完美了。
這十七匹夸特馬,平均下來一匹就是三千美金,十七匹的話,就是五萬多美金啊,換算成軟妹幣的話,那可是三四十萬呢,乖乖,越想越覺得心疼呢。
告別了牧場主之後,特蕾西先將這十七匹馬送回了黃石牧場,畢竟只有二十分鐘的路程,又在黃石牧場吃了箇中午飯,休息了一個多小時,纔跟高西再次出發,前往了她說的那個朋友的家庭牧場。
這一路上,高西也忘記了剛剛被“割肉”的痛苦,看着汽車窗外碧藍的天空、碧綠的大地,再配合上遠處泛着白色的大山,真是一幅絕佳的風景畫啊。
雖然心裡頭不太願意承認,但蒙大拿州的環境真的比他的家鄉好多了,他家鄉那邊,汽車停在外面不到一天,絕對是灰塵佈滿了,可是這邊,就算是把車停個三天三夜,也不會那麼髒的。
這裡遠離了工業城市的喧囂和污染,在美國也算是環境非常好的地方了。
就在高西沉浸於窗外的美景以及車上那美妙的西部牛仔音樂的時候,突然間一道身影出現在了不遠處的草地之上。
那裡應該是一片“無主”之地,如果非要找個主人的話,應該是蒙大拿州政府,那裡不是牧場,而是一個自然保護區,裡面有不少的野生動物,連接着黃石公園以及黃石河,是一處有名的旅遊勝地。
當然,他在意的不是那片自然保護區,而是才能夠裡面狂奔出來的一匹駿馬!
這匹馬很年輕,擁有着一身黝黑的皮毛,油光發亮,馬鬃卻是銀白色的,黑白分明,看起來非常帥氣。
“野馬?”高西叫了起來。
特蕾西吃了一驚,將車停在了路邊,拿出隨身帶着的望遠鏡觀察了一下道:“居然是它?是亞瑟!”
“亞瑟?怎麼還有名字,這馬有主人的嗎?”高西驚訝地問道。
“不會錯的,雖然它走失的時候只有一歲大小,如今已經有四歲了,可是我是不會認錯的,當初托馬斯場主買下它的時候,可是我一直在照顧的,那個時候因爲一場意外,讓它跑丟了,沒想到今天居然又跑回來了。”特蕾西興奮地說道:“我終於可以給托馬斯場主一個交代了,他爲了這匹馬,當初可是生了一場大病的。”
“這匹馬真有那麼好嗎?”高西問道。
“好,何止是好啊,它是弗里斯蘭馬和安達盧西亞馬的雜交品種,而且是兩匹純血的弗里斯蘭和安達盧西亞!你知道這意味着什麼嗎?意味着它天生就是貴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