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靖丞換了一身衣服從臥室出來,又接到了“慕唐雪”打來的電話。
“靖丞哥哥,你來救我好不好?我被困在山裡了……我現在不敢亂跑,靖丞哥哥,你快來救我。”
“唐雪,我馬上報警,你告訴我你在哪,你快說!”
“慕唐雪”那邊信號斷斷續續,但她還是堅持着說了一個地址,雖然,葉靖丞從未聽過那個地方,但在知道慕唐雪困在那個地方以後,連忙拿着外套出門。
他要報警。
如果盛驍的人,真的在尋找慕唐雪,那麼他必須要趕快帶警察過去。
但他哪裡知道,這都是來自盛驍的以牙還牙,他既然要利用一個根本不在建川的人對付小七兒,那麼盛驍當然也能將計就計。
山裡去找吧……
反正,今天晚上是暴雨天氣。
……
下午三點,慕七七準時到家,而這時候,她挑選的禮服,也按照她的尺寸收好了腰身。
慕七七洗去一身的疲憊,重新站在穿衣鏡前試穿禮服,這是一條一字肩的A字高腰長裙,米白色和墨綠色相見,像是中世紀法國的貴族少女,尤其是穿在慕七七的身上,尤顯她的好膚色和靈氣。
“好了,夫人,等六點鐘,盛總會直接過來接您。”造型師還替她做好了頭髮,高高的丸子頭,碎髮蓬鬆,整個人看上去就更加的靈動了。
“辛苦了。”慕七七都快睡着了,除了上次陪着盛驍參加酒會,她已經很久沒有出席什麼正式的場合了。
所以這次出席國宴,慕七七有點緊張,畢竟,她見到的人,可就不是什麼商人了,都是一些經常出現在新聞裡的大人物。
……
警察分局,此刻馮珊珊纔剛送走了那羣黑子團伙,畢竟是除夕夜了,都想回家好好過年。
眼見天色暗了下來,分局也沒有別的案子發生,馮珊珊看着唐焱,想說兩人今天可以早點回家,可以圍着壁爐好好的過個除夕。
可局裡的單身漢,卻邀請唐焱一起去喝酒。
“唐隊,現在屍體已經還回去了,也妥善的安葬了,人家七七都要去國宴呢,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好好過個熱熱鬧鬧的年?畢竟,一羣單身漢,回家也冷冷清清。”
“你們去吧,我還要看着轄區的安全。”唐焱直接拒絕道。
“不是吧?唐隊,你這樣,怎麼找得到女朋友啊?大過年的都不放鬆。”
“看來你們不想喝酒,而是想和我一起看轄區的安全?”
一羣男人一聽唐焱的威脅,頓時換上自己的便裝:“那我們回家了。”
“珊珊師妹要不要一起啊?”
有師兄故意朝着馮珊珊擠了擠眼睛。
馮珊珊環抱雙臂,搖了搖頭:“我就算了,晚上還有事。”
“切,沒勁!”
一行人風風火火的離開了警局,而這時候,唐焱低頭看着馮珊珊問:“你有事?”
“我就不能有事?”馮珊珊冷哼着反問。
“我還以爲,你會和我一起過……晚上守到十一點,沒有報案,我們就回家。”
“誰要和你一起回家。”馮珊珊很是傲嬌的說了一句,但其實,他們兩人都明白,兩個孤身的人,哪能真有什麼事,馮珊珊現在唯一的朋友,就是慕七七,慕七七去了國宴,她還能找誰?
唐焱知道馮珊珊口是心非,便沒有多言,只是看着門外的雨,希望,今天晚上,會一切平安。
……
晚上六點,葉靖丞終於帶着警察找到了慕唐雪給他的位置,一行人花費了四個小時,才走上山頂,可是,這裡別說是人了,就是鬼影子也沒有一個。
葉靖丞一個富家子弟,還從未如此的狼狽過,這都要拜盛驍所賜。
葉靖丞找不到人,便給慕唐雪打電話,他存下了那個號碼,但是,語音提示,那個號碼目前已經關機了,也就是說,他不能給警方提供更多的尋人的消息。
一行警察準備下山,畢竟,山上毫無人煙的痕跡,他們也不可能繼續在這耗費時間,本來,葉靖丞報案,就是一面之詞。
“你們不能走,人還沒找到!”
“葉總,請你不要再浪費我們的警力了,這上面根本就沒人上來過,別說一個女人,就是男人都不可能在上面存活,這裡面可是有野生兇猛動物的,大過年的,你還是不要耍我們了。”
“你們相信我……”
“葉總,實在抱歉,我們要下山了,雨水這麼大,我也要爲大家的安全着想。”
帶隊的警察說道。
葉靖丞的臉色很難看,因爲他不相信,這上面真的沒人,可是……
慕唐雪到底在哪呢?
她明明給他發了地址,說在這裡的,她肯定不會騙人,會不會被盛驍抓走了?
想到這個可能,葉靖丞立即給盛驍打電話,但是,盛驍的手機,目前是關機狀態,畢竟,盛驍此刻,已經帶着慕七七,從榕園出發,快到國宴的舉行場地了。
……
參加國宴的人,自然都是一些響噹噹的大人物,慕七七心裡一直很緊張,畢竟,昨天她還被罵成那樣,今天出席這樣盛大的宴會,真的不會被人嘲笑嗎?
盛驍或許是看出了她的緊張,便握着她的小拳頭道:“我還以爲,你天不怕地不怕,原來,也有你會擔心的事情。”
“我怕給你丟人。”慕七七回答道。
盛驍掐了掐她的手心,看着她手指縫隙的戒指,笑了一笑:“你只需要跟在我的身邊,其他的一切,只需要交給我。”
慕七七深吸口氣,努力的平復心情,等到了國家宴會廳門口的時候,她才知道,今晚的場合,究竟有多大。
賓客陸續的走上紅毯,而盛驍也將慕七七,從黑色勞斯萊斯上扶了下來。
因爲俊男靚女的關係,所以,兩人受到了頗多的關注。
只是,兩人指縫裡偌大的戒指又在宣告天下,他們已經完成了人生中的大事,兩人就是一對夫妻。
不過,也有人不這樣認爲:“慕七七才二十歲,就算是戴上了戒指,兩人也只是有實無名,沒想到這位青年企業家,居然真的敢把一個和自己還沒有名分的人帶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