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在我這十幾個平方的小窩裡,有一樣東西我每天都會看,每天都會數。那就是牆上的日曆,每個月的日曆都會有兩個圈,一個紅色的,是我看我父親的日子,一個藍色的,是妞妞來的日子。如今紅色藍色的圈依然存在,那是我早在新年開始時候,把十二個個月全部畫上的,如今,卻沒了意義。
清晨起牀,一身的倦意,夜裡彷彿睡着了,又彷彿從未入睡。倚在窗邊,享受特別寧靜的早晨。偶然間,發現窗外那顆梧桐滿樹的葉子已掉的七零八落。這個夏天過的真快,彷彿一場夢,突然夢一醒,夏天就這麼走了。難怪有這麼寧靜早晨,因爲少了那惱人的知了,消耗了那用四年黑暗換來3個月光明的時間。
下腹一陣陣生理的疼痛,數數日子也快到了,明明就是這種陰雨的天氣,它卻來湊熱鬧,難怪一早我心中那團鬱悶膨脹了數十倍,原來是它快來了。
幾乎用了平時幾倍的時間,胡亂的料理了自己。一切弄好了,卻不知道要做什麼。坐在沙發上發呆,我看着可樂,可樂望着我。
一個決定,心底裡冒了出來,拿上了可樂的項圈,把可樂套上了。
我想帶着可樂去遛遛,沒想到一大早卻不經意的遛得了很遠很遠,一直遛到妞妞的樓下。小時候,局大院有高高的圍牆,分割了繁華街道和寧靜的小區。如今,政府一拆牆透綠的“聖旨”,圍牆被替換成了歐式的黑色鐵欄杆。這倒是“便宜”了我,透過局大院的鐵欄杆,我和可樂能一起清楚看着裡面。可樂喘着粗氣,趴在地上,看着我,我望着熟悉單元的樓道口,細數着一個個曾經熟悉的面孔從樓道口進進出出,獨獨沒有看見妞妞。
我忘記了時間,今天應該不是週末吧,因爲局大院和街道上的每個人都忙碌着做着自己的事情。我像個無目的的流浪漢一般,蹲在路邊。也許,最終會有警察如走盲流一樣用清掃大街的方式,清掃走我。
肚子的生物鐘告訴我時間時,曉東出現在我面前,一見到我,他長長的舒了口氣。一手從我手裡接過可樂的繩,一手拉起我。
他用的力氣很大,一拉,我就如只沒有骨頭的八爪魚,被提了起來,然後整個身體趴在了他懷裡。
“昨天,是誰還說自己要做一顆樹的?”他看着我問。
我眼皮一擡,倦意的看了他一眼後,低頭,不語。
能在繁華車道上,停車的人不多,能這麼停着不開罰單的就更少,中國的法律、法規都是制定給一般普通人使用的。對於個別人,這些都是一紙空文。
他打開了路邊的車門,拉着我上車,突然,他仔細看了我短裙,輕嘆了一聲,在我耳邊低聲說:“你當自己真是去戰場,浴血奮戰了。”
我坐上車,低頭,潔白的短裙上,一朵朵“紅梅”。擡頭,看着他那笑着眯縫的眼睛,仍舊不語。他笑起來真的很難看,以後告訴他吧,現在真是沒了心情。
他關上了車門,恢復他了擺酷的表情,我以爲他會上車,沒想到他抄着手往前面走去。
一會兒,他返了回來,拎着一大袋東西,上了車。
東西丟給了我,一大袋各式的衛生巾。他這個總裁的臉倒是丟的不輕了。
他卻一副輕鬆的樣子,低頭開車。
“先回家。”他說:“看你和可樂落魄的樣子,任誰都心疼。”
至從那天后,曉東每天都會來看我,帶一堆我喜歡吃的東西,而最終90%都餵了可樂和垃圾桶。每天晚上我都還是習慣帶着可出去溜溜,總不經意要溜那麼遠,溜到妞妞那裡。當他知道我的習慣後,總會在日落的前來接我和可樂。
“你不是說要變成樹麼?”他總問我。
“等等吧,會發芽的。”我常這麼回答,一晃一個月過去了,發芽到是沒發,發黴倒是已經開始了。
最後一次,他用有些絕望的跟我說:“曉柔,回來吧,那個倔強的喜歡跟我鬥嘴的曉柔。再罵我,再氣我都好。”他已經爲了我,沒了脾氣,我卻爲了人生,沒了脾氣。
十月的一天清晨,天已經開始涼了。算算已經好幾個月沒有上班了,什麼時候也沒做過,比米蟲更米蟲,因爲米蟲知道吃,知道玩。我呢,什麼也不知道。
一早,門鈴響了。曉東應該沒這麼早,我懶懶的走過去開門。
門一開,立刻塞進來一大束藍色妖姬。
我以爲花後面應該是曉東,而出現的是一個陌生小夥子的臉。
“董小姐,什麼?”
我點了點頭。
“祝您生日快樂,這是您的花,請收下。”
“什麼人送的?”我的生日?完全忘記。
“不好意思,客人什麼也沒留下。”小夥子很禮貌的回答。
我看了那一大束的藍色妖姬,問:“多少朵。”
“309朵。”
“309?什麼意思?”
“309應該是您跟客人自己的約定什麼的吧,沒有特定的意思。請簽下名。謝謝。”小夥子拿了單子,專業化禮貌的點了點頭離開了。
我抱着一大束藍色妖姬,309?我的記憶裡想了很久,沒有想起它代表的意義。
十幾平方的房子,一大束花放哪裡都佔地方礙眼,我索性把它丟在了餐桌上。可樂跑到旁邊,用它那鼻子,嗅了嗅發覺不是吃的轉身走開。
門鈴又激動的響了,能這樣按門鈴的只有一個人,一開門果然是她,曉月。
“姐,好久不見,來抱抱。”她立刻用她在國外學會的熱情,伸出手給了我一個大大的擁抱。
“是啊,好久不見。”我回答。
“我去北京了。”曉月回答:“見幾個朋友,玩了一陣子。姐你怎麼瘦這德行了,雖說排骨穿衣服好看,你也不用瘦成這樣吧。”
我笑了笑,沒回答。
可樂搖着尾巴跑了過來,曉月的注意力立刻被可樂吸引了:“這就大名鼎鼎的可樂啊。好可愛。”
逗了可樂一陣曉月拽着我的手:“走吧,樓下等着在,穿身你最漂亮的,我們去給你開生日party。”
“你怎麼記得?”我問。
“我?別指望了,我爸媽生日我都記不得。自然有人記得,還費心的不少。走吧。”
跟着曉月下樓,樓下的蘭博基尼已經吸引了整個樓的人駐足觀看,車上的人跟獻寶一樣得意。
能開這麼高調的車,能將車改裝成如此誇張,並且能夠上路跑的人,全A市只有一個。董曉飛,四伯的兒子,獨苗苗,從小被疼的,恐怕是他要天上的星星,四伯也會飛奔去摘的。
“曉飛?”我看着曉月問。
“姐!”曉飛衝着我打了聲招呼:“上次吧,我可不想在這裡想大熊貓一樣被人觀摩。”自己開這樣的,再把車弄成這樣,不就是想讓人觀摩的,我想。
“走吧,姐。”曉月拽着我上車。
“坐曉飛的車?”我問曉月。
“咋了?”曉月返問我。
“我還想多活幾年。”我回答:“不是?.......曉東安排的?”
“你就惦記着,肯定是他,除了他還有誰這麼寶貝你。他說有事稍後再來,讓我先來接你過去,我沒車,當然就抓了壯丁了。”
“放心吧,姐,你在上面絕對不超過100碼。”曉飛回答。
100碼與貴州的高速的60碼相反,是他的下限而不是上限。剛坐上他的車,用句稍專業的話說,推背感席捲而來。曉月樂的嚼着口香糖哼着歌曲,我抓着車窗上的拉手胸口一陣陣的翻涌。
在曉飛眼裡,紅燈不是紅燈,是街上的霓虹燈,斑馬線不是斑馬線,是地上的塗鴉線。用他的話說,紅燈是他家老頭亮的,斑馬線是他家老頭畫的,能抄他愛車的牌的人,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膽,就是腦袋秀逗了。
蘭博基尼是100碼,自行車是10碼,人走路是5碼,當這個差別的不再是速度,而是高度時,我們是不是該對這個世界感到些許的悲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