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六羅滋不知道他們會將他帶去什麼樣的地方。不過,他並不擔心。自從孫志剛事件後,他們已經十分收斂,不可能把他送去收容所。這些人最大的問題,就是不相信任何人,看見誰都是嫌犯。並且,他們其實才真正是一些有暴力傾向的人,要是一天不抓人打人,他們挺無聊挺失落的。這,也算是職業病吧。
羅滋跟在那年輕人的身後,即使是冬天,隔着半米遠,隔着厚厚的警服,他的狐臭也如此強烈地散發出來,可見青春期荷爾蒙分泌旺盛的年輕警察,體溫有多高!
在他們辦公的燈光黃黃的屋子之後,原來還有曲曲折折的走廊,還有很多的房間像地道一般隱藏在裡面,是臨時關押嫌犯用的。他們打開了其中的一間,將羅滋推進去:“在這裡呆着吧,等我們的隊長來處理你。如果打人或者亂來,我們就要拷你!”
他們隨即鎖上門離去。
這是一個大通間,天花上的吸頂燈大概時間太久,燈管已經老化,所以燈光半明半暗。羅滋過了好一會,才適應這裡的光線,看見地上橫七豎八地躺了些長短不一的男人,像酒醉了一般睡着。他想眯一下眼,但水泥地實在冰冷,便袖着手蹲了下來。旁邊一個政府公務員模樣的男人仰起頭來,問他:“哥們,犯啥事兒了?”
“不知道。”
“不知道?哈哈!”公務員笑起來,“你真逗。”
“真的,我不知道。我只是出來散散步而已,就被他們攆上帶這兒來了。你呢?”
“我呀,倒黴!撞槍口上了:酒後駕車,簡稱‘酒駕’。我堂堂處長嘢!”
“哦,處長先生,你給秘書或者秘書長打個電話,來把你撈出去,不是小事一樁嗎?”
“你在政府部門待過?”處長好像找到了知己,“他媽的,這些王八蛋,把我的手機都收走了,要不我會待在這裡?哥們,借你手機用用,等我的人來了,看我怎麼收拾這幾個王八羔子!”
羅滋這纔想起自己的手機來,渾身摸了個遍,也沒找着。
“你的也被搜走了?他們這是執法過度,暴力執法!回頭出去以後你要給我舉證!”
羅滋笑笑:“不是他們搜走的,可能是我沒帶出來。”
“你確定?”
“反正今天晚上挺怪的,我是手機沒了,鑰匙也沒了,我真是家也回不了啦,就在這裡陪你一宿吧。”
“你這人倒蠻有意思哦!”處長諷刺羅滋。
地上的男人堆裡,有一個人是醒着的。那個醒着的男人,穿一件褐色的廉價化纖夾克,一直偏着頭聽羅滋和處長講話。羅滋討厭褐色,這種介於泥土和咖啡之間的褐色,他認爲是最醜陋最沒有表現力最讓人不舒服的顏色。即使是在半明半暗的夜裡,這種褐色也是讓人十分不痛快的。等他們沒有聲音了,褐色夾克這才擡起頭來,鬼鬼祟祟地東瞅瞅西瞅瞅。羅滋清醒得很,看見這人的模樣,覺得他像要幹什麼事,就假裝用手支着頭睡覺,眼睛卻悄悄觀察他。
褐色夾克輕手輕腳地,跨過熟睡的人的身體,朝房間西邊的角落走去。羅滋的目光掃過去,看見那角落裡隱隱約約坐了個長頭髮的女人,亂亂的長髮遮住了她的面孔。褐色夾克開始去解那女人的衣服。女人發出咿咿唔唔的聲音,身體在地上扭動着反抗。她顯然想站起來,卻被褐色夾克撲倒了。她奮力滾到另一邊,褐色夾克伸出手臂,將她鉗住。
羅滋看清了,也聽清了,迅速跳將起來,跨欄一般越過地上的軀體,朝西邊角落衝過去。他一把擰起褐色夾克,照着褐色夾克的臉就是一拳。褐色夾克愣了一下,從地上爬起來,迅速撲過來,和羅滋扭打在一起。
但他很快再次被羅滋打倒在地上。
褐色夾克滾到離羅滋稍遠的地方,用衣袖擦嘴角的血。
羅滋在那女人面前蹲下來,伸手撥開她的頭髮,露出一張蒼白而美麗的臉,似曾相識。
女人的視線若有若無,落在她自己的腳上。一雙光腳,腳趾甲上殘留着銀紅的油彩。
再仔細看看她,羅滋輕輕驚叫起來。
“阿琳?”
他拉她,女人軟綿綿地,一動不動,也不看他,好像她正在沉沉的夢中。
他抓住她薄薄的雙肩:“阿琳!”
女人依然不動,但是突然一揮手擋開了他的雙臂,將她那憂鬱蒼白、缺少營養的臉別過去。
“阿琳,我是羅滋啊,你不會忘了我吧?康總,他們把你怎麼啦?”
女人麻木着,不吱聲。
“阿琳,你怎麼會在這裡?你快說,我好幫你啊!”
女人表情陰鬱,不理他,將頭垂下去。
他撥開她的頭髮,將她的臉轉過來,捧在手裡。
她說話了:“給我——”她的聲音很虛弱。
“什麼?給你什麼?”
“給我!”她突然大聲嚎叫起來,同時拼命撕扯自己的頭髮和凌亂的衣服。“快點,快給我,你聽見沒有?”她抓住他的衣領,使他趔趄着坐到了地上。
羅滋去抓她的手,她就用頭朝後往牆上死命的撞。
他將她抱住,她掙扎着。房間外面傳來“哐”的一聲,另外一個房間被打開了。
褐色夾克乘機大叫:“打死人了!出人命了!有人要殺人啊!”
外面的警察聞聲,揮着電棒衝了進來。
狐臭警察大叫:“誰?誰敢動手?”
褐色夾克指羅滋:“他,他像殺人,想殺我,他侮辱那個女人!”
羅滋說:“他胡說!”
狐臭警察不由分說,立刻給羅滋一棒,羅滋就倒到地上去了。地板上死睡的那些人都坐起來。
處長叫:“警察亂來啊!”
他一叫,那些坐着的人又都站了起來,涌向門口。
狐臭警察慌了:“你們,都不許動啊!誰動我就當誰襲警!”他同時扭頭朝身後大喊:“來人啊,他們要搞事啊!”
一羣警察聞聲衝了過來,爲首的小頭目把手槍的保險也打開了,大聲喊:“誰?誰要領頭搞事?”
羅滋站起來,揮舞雙手:“誤會!誤會!”他又回頭對裡面的人喊:“別動,別亂來,會傷了自己!”
小頭目看看他們,看看羅滋。小頭目警察指着他。
羅滋走出來,他們立刻把他銬上了。
“你們幹什麼啊?這不是非法拘禁嗎?”
“少廢話!”
他伸手去拉阿琳:“我認識這個女人,我要帶他走。”
“你別管,出來!”
他只好放開她,跟着他們出去了。門在他的身後被咔的一聲鎖上。
他們把他帶到一間小辦公室。
小頭目說:“你是什麼人?你想幹什麼?”
“我就是個普通的海城市民,我不想幹什麼,只是想出來散散步……”
“你剛纔在幹什麼?”
“我把那個又喊又叫的傢伙打了,因爲他想伺機侮辱那個女人。”
“你說的是真話?”
“我認識這個女人。你們爲什麼抓她進來?她是個著名的模特……”
“我們不管她是誰,抓她,是因爲她涉嫌吸毒,我們的人就在大街上抓到她的,證據確鑿!”
“不要把她關在這裡,好嗎?”羅滋喘息着說。
“這可不是你說了算的。”小頭目說。
一個警察進來對小頭目說:“隊長回來了,叫你帶這個人過去。”
“走!”
羅滋又跟他們回到那間燈光黃黃的辦公室。一個有絡腮鬍男人在大口吸菸,大概就是剛剛回來的隊長,等着他。
“叫什麼名字?”
“羅滋。”羅滋一邊說,就在桌上的一張大紙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啊,是你!”那人看了他的字,叫起來,隨即笑笑:“你的吉普車,今天怎麼不開出來?”
他笑笑:“不知道。”
“他就是那個開吉普車的畫家。”隊長對他的部下說,“全城的警察都認識他,你們不認得?”
幾個警察相視一番,連聲說:“誤會!誤會!”
“趕快開鎖!”
小頭目把羅滋的手銬打開了。他按摩着手腕:“這東西還真是不舒服啊!”
小頭目又是鞠躬又是倒水:“大畫家,你可千萬不要投訴我,兄弟有眼不識泰山,你多多諒解哦!”
“沒事沒事!”
“嗨,你今天開車出來就好啦,我們只認得你那破車!”
他們將手臂搭在他的肩上,簇擁着他往外走。
他講了一個什麼笑話,他們呵呵笑着,好像醉得東倒西歪的樣子,大夥一起去附近一個羅滋不熟悉的地方吃宵夜。
天快亮了,城市的燈火有些疲憊,快要閉上朦朧的睡眼。
他們中的一位,駕摩托車送羅滋回家。年輕的騎士勇往直前,穿越夜的城市。柔軟的風像毛刷一樣拂掃羅滋的臉頰和脖頸。
羅滋突然想起什麼,抓住車手的肩,要他停下。
年青警察剎住車:“有什麼問題?”
“那個女人,我要帶她走!”
“你是她什麼人?”
“朋友。”
“不行。天亮她就要被送走。”
“送去哪裡?可不可以不送走?”
“除非你是她的家人。我們想了很多辦法,都無法聯繫到她的家人,也不知她還有什麼親人,在什麼地方。她已經被抓過好幾次了,這次是我辦的。傍晚時我在海城大劇院一帶巡查,轉身就聽見樹蔭裡有個男人問:‘有無花果嗎?’樹下有個女人就回答:‘有啊!’那男的又問:‘新鮮嗎?’女人馬上說:‘剛剛下樹!’我跑過去,男人騎摩托車溜掉了。”
“她會被治罪嗎?勞教,或是別的?”
“是的,她再次涉嫌賣yin、吸毒。”
“我能幫她什麼?”
“眼下不行。她明天就要被送去戒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