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兩點,庭審繼續。
在昨晚庭審中,藍雲交代了自己殺害工程師雷克的事實,並且證明僱傭自己的人上了巴鬆的車。
司馬落:“經過一些時間休庭,通過藍雲的辨認,可以肯定給藍雲錢的人,是巴鬆的私人司機。烈焰法庭在曼谷接觸了司機,大家請看視頻。”
視頻是很陰暗的小房間,巴鬆司機被吊着,上身沒穿衣服,身體都是傷痕。司機被放下來,面對攝像頭開始說這件事。他只承認自己按照巴鬆的吩咐,約見藍雲,給了藍雲一萬美元。兩天後,再約見藍雲,給了藍雲四萬美元。具體爲什麼給錢,司機不知道。
藍雲證明司機沒有和自己對話,只給錢,自己是和電話中電子音溝通。
現在是兩個證人。
巴左開始質詢證人司機,電話連線,司機還在烈焰控制中。
巴左:“打了你嗎?”
司機:“打了。”
巴左:“沒打你時候問什麼問題?”
司機:“問我是不是給了照片上人一筆錢。”
巴左:“你怎麼回答?”
司機:“沒有。”
巴左:“被打之後?”
司機:“我承認給了照片上人一筆錢,他們問只有一筆?我說是,他們再打我,我就說兩筆。”
“謝謝。”巴左坐了回去。
司馬落道:“打你的人是不是告訴你兩筆錢的金額?”
司機:“沒有。”
司馬落:“那你怎麼知道第一筆一萬,第二筆四萬美元?”
司機:“錢放在信封內,我打開看過,一捆一萬,很容易數清楚。”
司馬落:“事實是你應巴鬆的要求給過錢,並不是你在被打之後胡亂編造。”
巴左道:“他現在還在控制之中,怎麼敢亂說話呢?司機證詞根本不可信。而且烈焰法庭參與逼供,缺乏第三方的監督。”
一號法官道:“我們從來不忌諱使用一些手段,司馬檢察官已經說的很明白,大家聽的很清楚,我們也沒有必要製造口供。本庭這裡說明,在看過完整視頻後,本庭採納司機的口供。”
巴右站起來:“司機,你說是巴鬆給了你錢?”
司機:“是。”
巴右:“巴鬆是在家裡給你錢,還是在車上給你錢?”
司機:“在車上。”
巴右:“當時汽車停在哪裡,比如說第一次給一萬美元。”
司機:“停在某大廈地下停車場,我步行兩個街區到另外一個地下停車場見到照片上的人。把錢給他,我就回去開車。”
巴右:“期間花費了多少時間?”
司機:“二十分鐘左右。”
巴右道:“車的引擎是開着?”
司機想了好久:“我忘了。”
巴右道:“假設車的引擎是開的,在密不透風的地下停車場,很可能導致後座的巴鬆一氧化碳中毒。”
司機:“關了吧。”
巴右道:“當時曼谷的溫度35度,你關了引擎,會不會悶死巴鬆呢?”
司馬落插口:“巴松下車也不是沒有可能,他是一個成年人。”
巴右道:“現在問題是,司機無法回憶清楚當時的事……司機,你還記得是哪一年哪一天你給了錢嗎?”
司機想了很久:“三年前,哪一天我忘了。”
巴右:“你是第一次送錢嗎?”
司機回答:“不是。”
巴右:“巴鬆讓你送錢次數多嗎?”
司機回答:“比較頻繁,巴總這人很念舊情,以前認識的女生生活困難,就會讓我送些現金。巴總也很講道理,也有女生的丈夫第一次打電話,巴總也會讓送點錢。第二次就不會理會了。另外,有幾次是巴總看上女生,女生丈夫出價幫忙,也是由我送錢。”
巴右道:“你很可能搞混了?畢竟是三年前的事。你被打了一頓後胡言亂語。”
司機不知道要怎麼回答,司馬落問:“你說比較頻繁,一個月幾次?”
司機回答:“不可能一個月幾次,一年兩三次就很多了。”
司馬落:“每次送是美元嗎?”
司機回答:“不,就兩次是美元,一次一萬,隔兩天四萬,其他時間送的都是泰銖。”
巴右問:“你知道送錢的目的嗎?”
司機:“不知道。”
巴右再問:“你確定是送給照片上的那個人嗎?”
司機:“我記不清楚是不是他。”
巴右道:“也就是說,你送過兩次錢,但未必是送到照片上那個人手上?”
司機:“對。”
巴右:“那前面你又承認給照片上的人送錢?”
司機:“我真的不肯定是不是照片上的人,我只肯定我送過。我不承認送給照片上的人,就會捱打。”
司馬落:“有什麼意義嗎?他記不清很正常,司機送過美元,藍雲拿過美元,這個證據鏈就已經足夠了。請辯護律師不要再扣字眼,沒有什麼意義。”
巴右看巴左,巴左點頭,他知道沒辦法再挑骨頭。
巴右站起來問道:“司機,你跟了巴總多少年?”
司機:“十二年。”
巴右:“十二年你沒出賣過巴總,被人打一頓就出賣了巴總……是不是有人給你錢了?”
司機忙道:“沒有,沒有。”
司馬落道:“反對辯方律師進行誣陷。”
“反對有效。”一號法官道:“請辯護律師不要浪費時間。”
“切了吧。”巴右讓切斷和司機的通話,道:“有可能巴鬆確實買兇,但是還無法證明工程師的死和泥石流有關。”
司馬落翻白眼,都懶得理他。也能感覺到,雙巴基本繳械投降了。
就在這時候,曹雲舉手:“我有個問題要問。”
關你屁事?司馬落見曹雲舉手,還真有點心虛,這傢伙又想幹什麼?不管想幹什麼,只要曹雲開口,肯定沒好事。現在巴右準備退而居其次,承認殺人,準備在殺人原因上做文章,撇清和泥石流的關係,這傢伙就殺了出來。
一號法官可能也不待見曹雲,好久不吭聲,最後還是無奈道:“請說。”
曹雲:“我有問題問證人藍雲,藍雲,你知道不知道承認自己殺害某人的後果?”
藍雲:“知道。”
曹雲道:“這我就很奇怪了,你原本交通肇事的緩刑已經過了,爲什麼現在承認殺人呢?你知道,視頻會發到網絡上,泰國警方肯定會找你。更讓我疑惑的是,你沒有妻子和孩子,孑然一生。”
司馬落:“反對。”
曹雲:“我懷疑藍雲是被某人威脅或者收買,在法庭上提供假證。”
一號法官:“藍雲是鏡頭送來的證人之一,本庭沒有參與訊問。反對無效,藍雲必須正面回答這個問題。”
藍雲不吭聲。
一號法官:“最後一次警告,並且再次聲明,在烈焰法庭上沒有拒絕回答這個選項。”
藍雲無奈道:“他保證我在法庭作證後,幫我去澳大利亞,並且給我一筆錢。我說的都是實話。”
一號法官:“本席會和鏡頭交流,由本席判斷是收買僞證,還是購買證據。”
曹雲道:“不着急,我還有第二個問題,他說給你一筆錢,是多少錢?”
藍雲:“四十萬美元。”
“哈哈,給你五萬美元,你就敢殺人,而且還有很大的坐牢風險。給你四十萬美元,你還有不敢做的事嗎?”
藍雲道:“我反正說的是實話,信不信是你們的事。”
現在對辯方很不利,優勢證據越來越多,雖然每個證據都不是死證,都被律師打的變形。但是伴隨參考證據,優勢證據全面傾斜,最終烈焰裁定有罪的可能性也會越來越高。
在藍雲說完之後,巴右開始就細節辯論和反擊。曹雲不吭聲,專心思考。雙巴確實在努力,並且有一定效果。但是債務實在太重了,三名證人出庭,沒有找到任何有利被告的證據,辯方完全在防守。雖然成功將三名證人口供變成參考證據,但這麼下去,基本就定案了。
一定要有反擊點,這樣辯護太被動了。被動也是客觀原因造成,鏡頭已經準備好了大量的人證和資料,他就沒打算通過幾位關鍵證人將巴鬆和謝陸定罪,做好了持久戰,螞蟻搬家的準備。
曹雲再次舉手了。
曹雲一舉手,巴右立刻閉嘴,一號法官:“曹律師請發言。”
曹雲道:“藍雲,你說你請酒吧一位小兄弟跟蹤司機,看司機上了巴鬆的汽車。我想問,你那小兄弟現在什麼情況?”
藍雲回答:“他……他還好,我十幾天前還見過他,他現在在賭廠幫忙。”
曹雲道:“請求休庭,由烈焰法庭求證此事。”
法官沒有馬上回答,令狐蘭在曹雲耳邊問:“怎麼?”
曹雲輕聲回:“這人是證據環中不太重要的一個環節,但是我發現鏡頭的策略是水滴穿石,螞蟻搬家。所以絕對不可能忽略掉此人,在證人列表中沒有此人,我想其中一定有玄機。”就連小美前男友的資料和證詞都有,甚至還安排了和前男友的連線,爲什麼鏡頭會忽視掉這個人呢?這不符合鏡頭的風格。
反常即妖。
按照目前發展,不需要第四位證人出席,藍雲和司機的證詞就可以把巴鬆釘死。雙巴律師只是垂死掙扎而已,雙巴見曹雲突然提出這個問題,雖然還沒有想明白,但是立刻附和:“請烈焰法庭批准和介入。”
法官還是沒有回答,大約兩分鐘後,一號法官道:“我們聯繫了鏡頭,鏡頭說出了點意外,這位人證已經去世。”
巴右恍然大悟道:“能收買的證人就收買,不能收買的證人就殺掉,原來如此。原來鏡頭就是依靠這麼惡劣的手段來誣陷他人。我請求法庭推翻所有鏡頭提供的證人。”
沒有鏡頭提供的證人,那還有什麼?
法官無法回答這問題,鏡頭清晰告訴他們,這小子很硬氣,心臟又不好。結果下手重了點就死了。最要命的是,鏡頭認爲這是負面證據,所以將過程視頻銷燬了。鏡頭本想躲藏在幕後,沒想到第一天就被曹雲逼到前臺。一步出錯,計劃自然出現偏差。要麼說要用十句謊言來圓一句謊言。
這個痛腳被抓到,鏡頭難受,烈焰法庭也難受。這本不是一個很重要的人證,但現在卻成了勝負天平中的重要籌碼。
還好這次開庭的地點很安全,開庭的時間也很充裕。
一號法官宣佈:“暫時休庭,下一次開庭時間到時候再通知,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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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律師,二號法官希望能和你私下談談。”
曹雲手拿電話,看令狐蘭,令狐蘭湊過來聽,曹雲:“當然可以,時間地點?”
服務員道:“就現在,六層臨時法庭處。”
曹雲笑道:“喂,我說這次怎麼沒見到你?”
服務員笑着回答:“想我了?”
曹雲道:“有點。”
“說不準你可能認識我,也許我就在你的身邊。”服務員笑着,把電話掛斷。
令狐蘭有些不爽:“憑什麼只見你?”
曹雲道:“我是挑事的,我去了。”
“去吧。”
……
法庭內空無一人,電視屏幕亮着,背景是火光和黑袍人。
曹雲走到電視屏幕前,摁下桌子上的固定電話免提按鈕:“二號法官,我對你有種熟悉的感覺。我在想,我是不是認識你。”
二號法官:“曹雲,知道的越多對你越沒有好處。你應該猜到我找你幹嘛?”
曹雲道:“是,你們卡住了。”
二號法官:“你這招回馬槍殺我們一個措手不及。”
曹雲嘆氣:“你屈尊誇我,我總覺得沒有好事。”
二號法官笑:“其實你猜錯了,雖然你這回馬槍很兇狠,實際上也沒有什麼難辦的。”
曹雲再嘆氣:“讓鏡頭出庭?”
二號法官:“沒錯,這似乎是唯一的辦法。”
曹雲道:“鏡頭再次被我逼上梁山,不知道他將來會不會將我除之而後快……對了,說正事吧,你找我有事?”
二號法官等待好一會,問:“你知道我們現在和鬣狗是合作關係。”
曹雲點頭:“知道。”
二號法官:“原因知道嗎?”
曹雲道:“因爲鬣狗高層葉瀾暴露了。”
二號法官:“沒錯,我有些難以置信,葉瀾有這樣的重要性嗎?根據我們調查,還有知更鳥的全力調查,我們查詢不到葉瀾有什麼很了不起的背景。但是我們都肯定,葉瀾肯定和鬣狗的老闆,或者鬣狗的主管走叉有極其親近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