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初試啼聲】
再次回到酒店房間,唐彩芸似乎有所察覺,便說道:“志超哥,現在才下午2點,我們要不要去逛逛倫敦。”
開什麼玩笑!
轉機兩次、花費三天多時間、冒生命危險,好不容易入住酒店,林志超怎麼可能去看一個‘破舊、霧霾’的倫敦。
恐怕,這差不多是世界最貴的酒店了。
只見林志超認真的說道:“旅途勞累,我們需要放鬆一下!”
隨後。
他找到唱片機,啓動音樂。
隨着輕緩的音樂響起,林志超來到唐彩芸身邊,伸出一隻手,極具紳士風度。
兩人在音樂中翩翩起舞,紓解旅途的心情,當然交誼舞更像是一種慢性春藥,跳着跳着腎上腺就飆升。
看着近在咫尺的漂亮、典雅的臉蛋,欲拒還迎的羞態,林志超慢慢的湊近。
良久。
“志超哥,你是不是早有預謀?”唐彩芸嬌嗲的說道。
林志超笑着說道:“陽謀而已!”
自然是陽謀!
“討厭!”唐彩芸撒嬌道。隨後又認真的說道:“臨行前,媽媽多次叮囑我,要注意女人的矜持。但我知道志超哥的心意,也相信志超哥不會辜負我,只望夫君憐惜我。”
說到最後,唐彩芸低着頭,露出一抹羞澀。
愛情,往往就是奮不顧身、飛蛾撲火。
林志超心中暗自得意,嘴上卻說道:“傻丫頭,一切都交給我,你的未來、一生也交給我。”
唐彩芸點點頭,心中想到:“志超哥似乎生性風流,以後會只愛自己一人嘛?”
她這樣的想法突然出現,但很快被林志超的行爲沖刷掉。
只見林志超將唐彩芸邀請到沙發上,脫掉她的高跟鞋。
一雙玻璃絲襪包裹的美腿,堪稱人間極品。
當然,林志超還是喜歡黑色絲襪,以後可以讓唐彩芸在家裡爲自己穿。
見林志超如同手捧珍寶一樣,將自己的雙腿捧着,眼神流露出欣賞的目光,唐彩芸有一種別樣的感覺在心中涌向。
當然。
也夾雜着高興,因爲這個男人視自己爲珍寶。
“多一分則肥,少一分則瘦!”
唐彩芸身高有163cm,在這個時代絕對算是高挑的女子,而腿型不拐,不肥不膩,不幹不癟,皮膚吹可談破、白皙細膩,可謂深得林志超歡心。
當然,不是說林志超只喜歡腿,而是他對腿比較要求高——腿關節不能拐,腿肚不能胖亦不能瘦,小腿大腿的長度比例要具有美感。
將唐彩芸的美腿放下,林志超隨後擡頭,自己的老婆身材還是有料的,當然只是正常人的優秀水平;和後世那些動不動就塞東西的,無法相提並論,林志超當然喜歡自然的美。
白皙細膩的肌膚、凹凸有致的身材,再加上漂亮典雅的臉蛋,以及一種上嗨灘美女的風情優雅,他覺得這個正室足夠優秀!
可越是這樣優秀的女人,他想納妾恐怕就難度越高,好在林志超也非常優秀。
該是檢驗的時候了!
事後。
林志超靠在牀頭櫃上,唐彩芸猶如小貓咪一樣,依偎在他的懷裡。
“彩芸,明天我們去買鑽戒,給你做婚戒。”林志超左手拿捏着唐彩芸,心情非常愉悅。
唐彩芸趴在他的胸膛上,愛戀的說道:“會不會太貴啦,黃金的也行啦!”
林志超右手擡起唐彩芸的下巴,說道:“娶這麼漂亮的老婆,當然要下血本啦!何況鑽石象徵着忠貞不渝的愛情,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
他也知道是騙人的廣告,但有些事情就是如此發展。
當然林志超也是有預算的,2000英鎊以下的鑽戒纔會考慮,但估計能買個不錯的鑽戒,最起碼也應該是2克拉以上的。
“那不能太貴,太貴的我不要!”唐彩芸體貼的說道。
“嗯,以後再給伱買世界最大最好的鑽戒。”林志超很滿意唐彩芸的態度,並開出空頭支票。
唐彩芸頓時感覺很幸福,依偎在林志超懷裡,感覺很有安全感。
過了一會,唐彩芸突然問道:“夫君,我會不會懷孕呀?”
林志超順着她的秀髮,寵溺道:“很有可能!”
“啊,那會不會在婚禮上很醜?”
“哈哈,放心吧,沒那麼大的,而且也不一定一次就中獎啦!”
“我希望懷上啦,如果結婚不難看的話。”
兩人說着私房話(沒想到會被幾十萬人聽見了),頓時感情大進。
至於唐彩芸懷孕這事,林志超自然是順其自然,不會避着,畢竟他馬上二十一歲了。更何況,他現在已經是身家不菲,事業有成,不考慮子嗣之事,顯然是不正常的。
翌日。
兩人來到一家倫敦的珠寶店,果然看到了香港沒有的鑽石產品。
今年戴比爾斯纔開發出‘A diamond is forever(鑽石恆久遠,一顆永留傳)’廣告語,所以並沒有在全球流行。一般來說,亞洲需要在六十年代,纔會在RB、香港等地區,先流行起來。
“先生,小姐,需要什麼幫助?”售貨員並沒有因爲兩人是亞裔,而露出輕視的表情,相反她相信兩人的購買力十足,否則不會輕易踏進這扇門。
林志超說道:“我想給我的未婚妻購買一枚鑽戒!”
“好,兩位這邊請!”售貨員大喜。
唐彩芸挽着林志超的胳膊,心情非常的好。
不一會,林志超懸着心放下來,一枚2克拉的鑽戒,價值不過800英鎊(1.28萬港幣);這點錢已經是低於他的預算,而唐彩芸又非常的滿意。
“這個托架材質是鉑金的吧?”林志超充當專業人士,說道。
售貨員點點頭,說道:“是的,這是今年的新款,採用鉑金。”
林志超笑着對唐彩芸說道:“這個鉑金具有很重要的軍事用途,因爲它是一種良好的催化劑,熔點高。所以二戰時,鉑金被美國等禁止用於首飾。而鉑金材質的托架,比黃金更耐久,所以用於鑽戒托架再好不過,更何況黃金的顏色對年輕女子稍顯庸俗,故鉑金首飾更適合年輕人。”
唐彩芸立馬崇拜的看着林志超,小雞啄米般的點點頭。
林志超要的就是這種結果,獲得自己女人的崇拜,身心俱被征服。
他又拿起一枚兩克拉的鑽戒,說道:“據說姜夫人(宋小姐)有枚五六克拉的非洲名貴鑽石,是美國總統羅斯福贈送,成本價便七八萬美金。這枚稍微小了點,不過也符合我們現在的身份和財富。要不,就它了?再過幾年,我給你換個六七克拉的!”
看着年輕人誇誇而談,售貨小姐竟然覺得好感動,絲毫沒有懷疑林志超是在吹牛,哄騙小女生。
而唐彩芸更是感動萬分,說道:“我聽你的!”
她沒有說其它的,亦沒有推辭,因爲她覺得要給夫君的面子;
何況,她覺得自己的夫君不是那種爲了面子,而打腫臉的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