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削弱
二十六年前,一個悶熱的午後。
陸軍軍官學院大禮堂,一位老軍人正在授課。
理論上能容納全體軍官生、教職員的大禮堂擠得滿滿當當。不僅陸院上下齊聚一堂,許多委任軍官也趕來聽講。
老軍人的身份不言自明,正是內德·史密斯——聯盟陸軍元帥、聯盟軍的締造者、陸軍軍官學院的校長。
“……今人認爲十一抽殺是野蠻的軍法。但在上古帝國,抽殺只是嚴酷,並不野蠻。”內德校長停頓片刻:“不同時代、不同社會,戰爭的道德標準也不同。不可用今天的標準去評判過去的事情,更不能用過去的道德標準爲今天的行爲開脫。”
或許會令某些初次見面的人失望,內德·史密斯並沒有所謂的“名將風範”。
相反,他看起來更像是昏暗小鋪子裡的老鐵匠:指節粗大、手掌糙黑、還有點駝背,因爲眼睛有些花了,所以總是不自覺地微微後仰。
內德校長看着一張張稚嫩面孔:“戰爭是有道德的,戰爭又是不公平的。它追求以強凌弱、以衆擊寡、以多勝少……”
鴉雀無聲的大禮堂內,一個年輕人突兀地站起來,眼神裡帶着他這個年紀特有的叛逆與倔強,大聲、不服氣地問:“那不能以強凌弱怎麼辦?”
坐在前排的教職員紛紛回頭看是哪個膽大包天的傢伙。
提問者的好友——另一個大眼睛、高瘦的小夥子使勁拽着他,想讓他坐下。
但他硬是不坐,梗着脖子,直勾勾盯着臺上的聯盟元帥。
“如果敵強我弱。”內德校長示意教職員們不必緊張,誠懇地回答:“那就要削弱敵人、積蓄力量,等到能夠以強凌弱時再戰。”
多年以後,有些人還記得禮堂裡這一幕,也有些人把它忘了,還有些人把提問者錯記成了另一個人。
我們提起這件事,是因爲二十六年之後,那個年輕人的兒子恰好面臨着“敵強我弱,又不得不戰”的危局。
……
敵強我弱該採取什麼戰略?溫特斯不知道,因爲陸軍軍官學院不教戰略。
內德元帥設置聯盟陸軍軍官學院的課程時,將所有課程分爲“軍事學”和“普通學”兩大類。
如果說數學、文法等通才教育的課時是[十]的話,那戰術課時就是[六],戰史方面的內容只有[一],而戰略相關的課程則是[零]。
其實陸院原本是有“戰略”課的,只不過以“校長講座”的形式進行。內德元帥病逝以後,這門“課”自然也就從課程表上被撤下。
確切地說,因爲戰爭規模有限,迄今爲止尚無人能清晰界定“戰略”、“戰術”和“大戰術”。
當一場會戰就能決定戰爭勝負的時候,想要區分戰略、戰術和大戰術之間的微妙差異很困難。
溫特斯對於戰略的認知並不完善,自然也沒有戰略可言。
但是面對全員騎兵的特爾敦人,溫特斯制定了基本的作戰原則。
他將其提煉爲三個詞:[削弱、限制、消滅]——即“暴風雨”。
撥轉時針,把時間倒退回溫特斯剛剛得知特爾敦部要來打草谷時。
“我回想了所有我知道的戰例。”他這樣給手下的連長們闡述暴風雨作戰:“以寡擊衆、以少勝多,沒有不依仗地形的。”
“我方也有地形優勢,大角河是天然城牆,而下鐵峰郡的河道如同篩網。大角河、狼鎮河、黑水河、白水河、滂沱河,每過一條河,特爾敦部的戰力都會被削弱一次。每走一公里路,特爾敦部都要分兵掠地。”
“能否保衛鐵峰郡、乃至殲滅特爾敦部主力,成敗就係於能否迫使特爾敦人改變進攻方向,迫使特爾敦人走我方給他們劃定的路線,迫使特爾敦人進入我方給他們挑選的戰場。”
“削弱、限制、殲滅,這就是暴風雨作戰。”
……
大沙漏第二十六次翻轉,夏爾叫醒了火堆旁的溫特斯。
“第七連也到了。”夏爾輕聲說。
“時間。”
“凌晨一點一刻。”
……
時間,時間,每一秒都無比寶貴。
路況合適,步兵每天能走24公里,捨棄一切輜重強行軍可以將這個距離翻倍。
乍聽起來24公里很近,48公里也不遠。
然而世上不知有多少常勝將軍就死在這短短一天的路程上,以致喪師辱國、身敗名裂。
發生在中鐵峰郡的會戰,根本上也是對於時間的爭奪。
特爾敦部的大迂迴策略,就是要趁着守軍部隊被吸引在大角河沿岸,繞到溫特斯的背後兩面夾擊。
戰機由此出現。
溫特斯抓住時間差,在烤火者打出右勾拳的時候一劍刺向對方胸膛,將分散的、總數當在二十個百騎隊上下的特爾敦人擊退。
雖然不是擊潰,更稱不上殲滅,但暫時解除了來自西翼的威脅,給了部隊重新捏成拳頭的機會。
就在溫特斯擊退牽制之敵的次日正午,特爾敦先鋒第一次攻打徒涉場。
在那個時間點上,鐵峰郡步兵團的十二個連隊有八個部署在大角河沿岸,這八個連隊普遍缺員、筋疲力盡,正在收攏。
一個連駐防小石鎮,戰力比較完整。
剩下三個連作爲總預備隊,原本駐紮在聖克鎮,正在趕往小石鎮和徒涉場。
另有火槍手單獨編成一連,溫特斯直轄。
而特爾敦人好似一支箭,箭尖已經抵住中鐵峰郡的心口,後續部衆正快馬加鞭趕來。
如果徒涉場被突破,那溫特斯兩渡大角河就全然是一場徒勞。
他分散在各處的連隊將會被特爾敦人逐一擊破,正如他擊退分散的特爾敦人。
區別在於特爾敦人可以騎馬逃跑,溫特斯的部下連逃跑的機會也沒有。
是巴德帶領流民營頂住了敵人第一波和第二波進攻,爲溫特斯又爭取到了一天的時間。
鐵峰郡團的十二個連隊以及牛蹄谷、小石鎮、聖克鎮的所有民兵都在朝着徒涉場集結。
……
第五連的戰士在沉默中行軍,一列縱隊,沒有鼓點也沒有口號,就連軍旗也是捲起來的。
騎馬走在最前面的是五連長[蘭尼斯]。
今天晚上月相圓滿,對於雙方而言都是適合廝殺的好日子。
前方隱約傳來蹄聲,似乎有騎兵正在靠近第五連的縱隊。
蘭尼斯舉手示意,旗手展開軍旗,憲兵立刻取出一支箭轉身遞給身後的戰友。
每名戰士接到箭以後,都會第一時間傳給身後的人,同時拋下一切多餘物品,只帶着武器盔甲向軍旗處靠攏。
沒有任何口令,第五連在無聲中結成方陣。
蘭尼斯側耳靜聽,蹄聲愈發趨近,由此他確定對方就是衝着第五連來的。
“擊鼓!”蘭尼斯打破緘默。
驟雨一般的小軍鼓聲響起,昭示第五連的戰士們,位置已經暴露、即刻準備戰鬥。
來者在方陣前方駐馬,止有十幾騎。
“什麼人?”蘭尼斯喝問。
“是我。”溫特斯回答。
蘭尼斯馳出方陣,沉穩地給溫特斯敬了個禮。
“還能戰嗎?”溫特斯問。
“最好能休息兩個小時。”蘭尼斯如實回答。
“調轉方向,去牛蹄谷。”對於自己的舊部,溫特斯不需要客套:“塔馬斯正在構築第三道防線,你暫時歸他指揮。”
“是。”蘭尼斯再次擡手敬禮。
給蘭尼斯分派了嚮導,溫特斯最後看了一眼老部下,策馬離去。
第五連再次回到行軍隊形,改朝西南方向進發。
……
如果是擺開陣勢正面對決,五公里乘五公里的空地就足夠容納一場十萬人規模的宏大會戰。
特爾敦人乃至所有遊牧部落的難纏之處在於,他們可以憑藉機動性把五公里變成五十公里,乃至一百五十公里。
利則進、不利則退、不羞於遁走、確定能贏再出擊,這就是高機動力帶來的大戰術優勢。
譬如特爾敦人這次大迂迴,單是地圖上的直線距離就已經超過一百五十公里。
如果是走兩千公里,人類或許還能同馬匹比拼耐力;可如果是跑兩百公里,那無論如何也快不過馬。
溫特斯從一開始就把戰場選定在中鐵峰郡,就是因爲中鐵峰郡足夠小。
特爾敦人要繞行一百五十公里,而內線作戰的鐵峰郡部隊只需要走五十公里,以行程優勢來彌補速度劣勢。
爲此,溫特斯棄守了狼鎮、黑水鎮和五獒鎮。
這項決定聽着不難,實則比千萬噸山石還要沉重。
現在,隨着特爾敦人繞了一百五十公里路、跨過五條河,艱難跋涉抵達中鐵峰郡。
暴風雨作戰的第一步,“削弱”已經實現。
……
與以往赫德人避戰、帕拉圖人求戰的情況不同。此時此刻,最渴望堂堂正正幹一仗是特爾敦人。
泰赤想和兩腿人刀對刀、槍對槍拼殺,想得發瘋。
一道牆攔住了他——準確來說是兩道牆。
一道牆較短,擋在徒涉場和小石鎮之間的山路上。
另一道牆很長,阻攔特爾敦人進入牛蹄谷。
兩道牆都很矮,差不多一人高,成年男子不費什麼力氣就能爬過去。
問題在於,人能爬過去,那馬呢?
鐵峰郡人將長的牆稱爲[盾之牆],將短的牆稱爲[匕首之牆]。
而特爾敦人一律稱之爲攔馬牆,因這兩堵牆壓根不是拿來擋人,而是用來攔馬。
特爾敦部諸頭人聚帳軍議,認定只有三個辦法:破牆、囊土、繞路。
繞路當即被否決,再繞只能繼續往南繞,走小石鎮過河。
且不說耽擱時間,小石鎮的橋也已經被拆毀,到了那裡難道還要再修橋嗎?
“爾等莫再藏私,把披甲和羊皮囊都交出來。”泰赤惡狠狠吐出一口唾沫:“不敲碎骨頭,哪能有骨髓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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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晚上十二點之前寫多少,就發多少,不熬夜。所以這一章只有三千字,抱歉]
[另外和之前請假條說的那樣,今天開始暫行兩天一更的模式,4月5日(週二)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