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衫對着一張大紅喜帖瞪眼,像是打算用目光在上面灼一個洞。
喬風有點好奇,“這是誰的請帖?你不喜歡?”
藍衫把喜帖摺好扔在茶几上,一扯嘴角,冷笑,“這世界上有一種生物,叫做前男友。”
喬風拿過請帖,展開來看。喜帖的內文都印刷好了,只有藍衫的名字是手寫的。0.7的簽字筆,勾折之間,筆畫勻稱圓滑,看來十分妥當。喬風點點頭,讚道,“字寫得不錯。”
藍衫黑線,“喂!”
“不過,”他話鋒一轉,說道,“雖然工整,但筆力平柔,筆勢斂而不發,以字觀人,你這個前男友,性格大概有點懦弱。”
藍衫被他逗樂了,“看把你玄乎的,你就是這麼當科學家的?”
喬風挺自信,“這也是科學。”
“作爲一個小面瓜,還說別人弱吶?”
喬風撩眼看她,長眉微挑,眼神有些不善,“你覺得我很弱?”
額……藍衫被他看得一愣神,陷入思考。喬風弱嗎?看起來挺面的,但其實吧,人家大腦發達小腦也發達,賺的了錢賣得了萌,還顛得一手好大勺,人家哪裡弱了?
之所以讓人覺得“弱”,完全是因爲此人性格太溫吞,從來不會有咄咄逼人的氣場,這就造成一種假象。但其實呢,遇到認定的事,他的革-命立場又堅定到頑固的地步。這樣一個人是不能用“弱”來形容的,甚至也不能簡單用“強”來概括,藍衫想了想,說道,“你這樣的,學名應該叫做‘扮豬吃老虎’。”
喬風對她的回答還算滿意,至少她不認爲他是“弱”的。他看着請帖,問道,“這個叫盛宇的,就是你前男友?”
“不是,如果我沒猜錯盛宇應該是個女人。我前男友叫楊小秀。”
……好名字。喬風摺好請帖,然後平靜地看着藍衫,問道,“你們在一起多久?”
藍衫想了想,“一年多吧?我記不太清了。”
真笨。他有些鄙夷,但突然像是想到了什麼,眉宇便舒展開來,彷彿浮雲散去,露出月華明朗。他又問道,“你們分開多久了?也不記得?”
藍衫有點不耐煩,“你自己算吧,我畢業剛工作的時候和他在一起。一年……差不多三四個月之後,分開。”她發現喬風還挺有八婆的天分。
喬風轉瞬之間已經算清楚了,又問道,“爲什麼要分開?”
說到這裡藍衫就不得不嘆一聲自己前任有多極品了,“因爲他媽媽嫌棄我。嫌我學歷不好,工作不好,還不是本地人——他們家條件好像還不錯。其實最重要的是吧,楊小秀那慫貨,對他媽媽是既不敢怒也不敢言,然後老孃一怒之下就把他給甩了。”
喬風從這一大段話裡捕捉到了一些關鍵信息,“你們已經談婚論嫁了?”
藍衫慚愧得想捂臉,“別提了,誰沒個腦殘的時候呢,對吧?”她那個時候剛畢業,工作也不好,就特迷茫特無助,有一種乾脆早點嫁人生孩子了此殘生的衝動。當時楊小秀追她追得那個兇猛啊,她就先跟他處一下唄。誰能想到最後會那樣收場呢……幸好她及時想清了,人立於天地之間,不該想東想西,最可靠的永遠是自己。
喬風神情悵惘,“那你愛他嗎?”
一聽到這個問題,藍衫就有點迷茫,她靠在沙發上,仔細回憶了一下才答道,“說實話,我雖然談過戀愛,但是吧,我還真沒對誰要死要活非君不可過……所以我應該是不愛他吧。”
他低眉,目光被小刷子一樣的睫毛盡數掩去,“所以這個喜宴你到底去還是不去?”
“去他大爺!”藍衫說着,拿過那請帖來要把它撕掉,剛一使勁,她突然停住,問喬風,“你說,楊小秀給我發請帖,是對我舊情難忘呢?還是想跟我耀武揚威呢?”
喬風搖頭,“我怎麼知道。”
藍衫突然在沙發上蹭了蹭,蹭到他身邊,笑咪嘻嘻地看他。喬風腰桿挺直,斜着眼睛掃了她一眼,警惕地挑眉,“你要做什麼?”
藍衫一勾他的肩膀,“小風風,陪我去喜宴吧?”
喬風無力地掙扎了一下。她貼得太近,胸部線條若有若無地擦着他的手臂,使他登時緊張得一動不敢動。
藍衫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她晃了一下他的肩膀,“好不好呀?你也不用幹別的,往那一站當個花瓶就行,讓楊小秀他媽媽看看,老孃現在的男朋友,甩他兒子十條街!哼哼哼哼……”
喬風低着頭,小聲說道,“我又不是你男朋友。”
“安啦安啦,就是幫個忙而已,假扮我男朋友,懂不懂?”
喬風側頭看她。她正側對着他,一隻手扶着他的肩頭,下巴墊在手背上。她眉目精緻,眼睛烏亮,此刻笑吟吟的。她一笑,那美眸中就像是要滴出水來一般;她展顏,就仿似三千里桃花盛開。
藍衫見他發呆,又推了他一下,“喂,行不行呀?”
喬風點了一下頭,“可以。”
藍衫很高興,“還是我們家小風風最好了。”
“不過,”喬風抿了抿嘴,提出了他的一點疑惑,“他們要是讓我親你怎麼辦呢?”
“他們神經病啊,你又不是新郎。”
“哦。”
吃過晚飯,藍衫給小油菜打了個電話,跟小油菜說了楊小秀的事兒,順便表達了自己的一點疑惑:楊小秀怎麼知道她新的住址呢?
小油菜坦然承認,“是我告訴他的,姐們兒,你現在今時不同往日,到時候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他婚禮,就是要讓他知道,沒有他,你過得更好,更有女人味兒了,悔死他!啊對了,你還可以把喬大神叫上撐場子。”
要不怎麼說是閨蜜呢,這腦回路,簡直神同步。藍衫按下此事不提,又問道,“你現在幹嘛呢?”
“吃飯吶,別提了。今兒公司行政部聚餐,我們總裁辦的人也去了,誰知道在飯店遇上吳總了。現在吳總在包間裡和行政部的美女們把酒言歡呢!擦得嘞,你說他臉皮怎麼那麼厚呀,別人就是客氣一下,他也真好意思坐下。還讓我給他擋酒,不要臉!”
“你給他擋了?”
“能不擋嘛,我不喝誰的酒也得喝他的呀。”
又和藍衫聊了一會兒,小油菜掛了電話回到包廂。雖然背地裡說吳文不要臉,但是當着他的面,她依然是極盡諂媚之能事,完全是不要臉的典範。
其實她也沒幫吳文擋多少酒,在坐的人有好幾桌,沒人有資格灌吳文酒。小油菜坐在大boss身邊,拿一雙乾淨的筷子偶爾給他夾點菜,然後扭過頭跟身邊一個實習生聊天。實習生把小油菜當前輩,說話特別客氣,導致小油菜自我感覺十分良好,當然了,順便吹一吹牛是在所難免的,這是她的老毛病了。
吳文一邊跟別人說着話,一邊豎起耳朵聽小油菜胡說八道。這姑娘一朝開了竅,嘴皮子特別利索,噼裡啪啦的,小鞭炮一樣。但是她說話不着調,總是把人逗笑,簡直天生自帶了說相聲的技能。
吳文特別想把她捆起來送給德雲社。
吃完了飯,小油菜跟隨衆人走到外面,在“坐地鐵”和“打車”之間糾結了一會兒。總裁辦主任走過來,晃着車鑰匙對她笑道,“采薇,我送你回去吧?”
小油菜眼睛一亮,剛要答話,吳文在不遠處喊了一聲,“肖采薇,你跟我走。”
一句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小油菜在衆目睽睽之下走到他身邊,吳文帶着她去了停車場。都走出去挺遠了,小油菜回過頭,看到她的同事們還在遙望她。
直到坐上吳總的車,小油菜還覺得像是在做夢,她神情恍惚,問道,“吳總啊,你是不是看上我了?”
吳文挺無語的,這姑娘怎麼一點也不矜持呢。他打開頂燈,看着小油菜,說道,“你想多了。”
“還好還好,嚇死我了。”小油菜拍拍胸口,差一點以爲要和喬大神爭風吃醋了,艾瑪太可怕了。
她的反應讓吳文有那麼一點點不適應。他好像也沒差到哪裡去吧?爲什麼會讓她怕成這樣?
小油菜問道,“那麼吳總,您現在是要送我回家嗎?”
吳文不答反問,“聽說你很會唱歌?”
“額……沒有!”
“從小就是歌唱團的主力?夢想是當歌唱家?”吳文把剛纔從小油菜那裡聽到的話都翻出來了。
小油菜囧了囧,這人怎麼這麼不上道呢……
吳文繼續說道,“還會唱很多很多英文歌?”
“咳,”小油菜不自在地掩嘴,“這些話您就當笑話聽吧……”
吳文卻不依不饒,“來吧,唱一首?”
“唱什麼呀……”
“唱首英文歌,除了生日歌和字母歌,其他的隨便來。”
尼瑪我哪會唱英文歌啊!小油菜有點羞憤,還不敢反抗,她別過臉去不看他。
吳文發現,雖然他老說他弟閒得蛋疼,但其實他纔是閒得蛋疼的那一個。平白無故地老跟一個小姑娘過不去,非要看人家難堪,他才心裡舒坦。不就是差一點被她強了嗎,有什麼大不了的……
雖然不停地在心裡反思自己的罪惡,但是他嘴上依舊很邪惡,“快唱,不唱不讓下車。”
小油菜無奈,搜腸刮肚,終於找到一首勉強能和英文搭上界的,於是打着拍子唱起來:“大河向東流呀,potato呀tomato呀……
肚子餓了一聲吼呀,一人一個potato呀……
……”
一曲完畢,她被吳文趕下了車。
魔聲入耳,餘音繞樑。雖然人被他扔了,但這首神曲在吳文的腦中揮之不去,第二天他去找喬風吃飯,在喬風的廚房裡看到洗乾淨的土豆時,他拿着一顆土豆想也不想就開唱,“一人一個potato呀……”
喬風用一種看神經病的眼神看着他哥。
吳文臉一黑,捧着potato仰天長嘆,“臥槽我好像被洗腦了!”
喬風把土豆搶過來,又仔仔細細地洗了一遍,他覺得他哥很礙眼,所以客氣地請他離開。
吳文卻死賴着不走。
他靠在一旁,對喬風說,“我今天來是要問你一件事。”
喬風低着頭,用菜刀在土豆上比劃,頭也不擡地問道,“什麼事?”
吳文一臉的八卦之光,問道,“你跟藍衫,你們倆到底怎麼回事?”
“她在追求我。”
作者有話要說:誤會快解開了,大家表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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