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管理(1)

一、個人獨資企業稅收管理概述

(一)稅收的概念和特徵

1.稅收的概念。稅收是國家運用法律手段,強制地、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措施,也是國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一種形式。《個人獨資企業法》第4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當前,不少個人獨資企業偷稅、逃稅現象嚴重,嚴重影響了經濟秩序,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也影響了個人獨資企業的整體形象。因此,有關執法部門和個人獨資企業要高度重視企業的稅務管理,做到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稅收的特徵。稅收實質是國家爲了行使其職能,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方式。它的特徵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強制性。主要是指國家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法規等形式對徵收捐稅加以規定,並依照法律強制徵稅。

(2)無償性。主要是指國家徵稅後,稅款即成爲財政收入,不再歸還納稅人,也不支付任何報酬。

(3)固定性。主要是指在徵稅之前,以法律的形式預先規定了課稅對象、課稅程度和課稅方法等。

(二)稅法的構成要素

1.納稅義務人,即納稅主體,主要指一切履行納稅義務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組織。

2.徵稅對象,即納稅客體,主要指稅收法律關係中徵納雙方權利義務所指向的物和行爲。這是區分不同稅種的主要標誌。比如,企業所得稅的徵稅對象就是應稅所得;增值稅的徵稅對象就是商品或勞務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的增值額。

3.稅目,是指各個稅種所規定的具體徵稅項目。它是徵稅對象的具體化。比如說,消費稅具體規定了菸酒等11個稅目。

4.稅率,是指徵稅對象的徵收比例或徵收額度。稅率是計算稅額的尺度,也是衡量稅負輕重與否的重要標誌。我國現行的稅率種類主要有:

(1)比例稅率。即對同一徵稅對象,不分數額大小,規定相同的徵收比例。我國現行的增值稅、營業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採用的是比例稅率。

(2)累進稅率。即把徵稅對象按數額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級,每一等級規定一個稅率,稅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納稅人的徵稅對象則依所屬等級同時適用幾個稅率分別計算,將計算結果相加後得出應納稅額的稅率。目前採用這種稅率的有個人所得稅。

(3)定額稅率。即按徵稅對象確定計算單位,直接規定一個固定的稅率。目前採用定額稅率的有資源稅、車船使用稅等。

5.納稅環節,主要指稅法規定的徵稅對象在從生產到消費的流轉過程中應當繳納稅款的環節。如流轉稅在生產和流通環節納稅;所得稅在分配環節納稅等。

6.納稅期限,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繳納稅款的期限。比如,企業所得稅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彙算清繳,多退少補。

7.納稅地點,主要是指根據各個稅種納稅對象的納稅環節和有利於對稅款的源泉實行控制而規定的納稅人(包括代扣、代繳義務人)的具體納稅地點。

8.減稅免稅,主要是指對某些納稅人和徵稅對象採取減少徵稅或者免予徵稅的特殊規定。

(三)個人獨資企業稅收管理的概念和作用

1.個人獨資企業稅收管理概念

表現在兩方面,一是指國家稅務機關依法對個人獨資企業進行徵稅的管理;另一方面是指個人獨資企業爲更好地履行納稅義務,而針對企業稅務問題所進行的管理活動。

2.個人獨資企業稅收管理的作用

(1)個人獨資企業稅收是國家籌集建設資金的重要渠道之一,隨着個人獨資企業數量和經濟規模的不斷擴大,其作用更加明顯。

(2)稅收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通過對個人獨資企業的徵稅,可以調整其產業結構和優化社會資源的配置,使之符合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同時,又可公平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負擔,鼓勵平等競爭,爲市場經濟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3)加強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管理,強化查帳徵收,可以監督其依法經營,加強經濟覈算,提高企業整體管理水平;同時,稅務機關依法對納稅人進行稅務檢查,有效地打擊各種違法經營活動,可以爲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穩定的經濟秩序。

二、個人獨資企業繳納的主要稅種

(一)流轉稅

流轉稅是指以商品流轉額和勞務收人爲徵稅對象的一種稅。

它稅源大、範圍廣,在我國各種稅收收入中佔第一位。流轉稅主要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關稅。

1.增值稅

(1)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取得的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以及進口貨物金額計算稅款,並實行稅款抵扣制的一種流轉稅。簡而言之,增值稅就是以法定增值額爲徵稅對象而徵收的一種稅。從計稅原理來看,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和流通中各環節的新增價值和商品附加值進行徵稅,所以得名“增值稅”。

(2)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爲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3)個人獨資企業應按《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繳納增值稅。其中生產經營規模達到規定的標準且財務會計覈算健全的個人獨資企業,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認定爲一般納稅人,按照規範化的辦法繳納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爲: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一當期進項稅額。不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的個人獨資企業可按銷售額和規定的徵收率(6%)計算繳納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爲: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以上所說的銷售額是指個人獨資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向對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金。

(4)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爲: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爲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進口貨物,爲報關進口的當天。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爲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額的大小來覈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可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爲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以其他時間爲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納稅人進口貨物,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納證的次日起7日內繳納稅款。

(5)增值稅的納稅地點爲:

①個人獨資企業應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②個人獨資企業到外縣(市)銷售貨物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並向其申報納稅;未開具證明的,向銷售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未在銷售地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補徵稅款。

③進口貨物,由進口人或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2.消費稅

(l)消費稅的概念。

是指國家爲體現消費政策,對生產和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徵收的稅種。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時在流轉稅中新設置的一個稅種。在對貨物普遍徵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徵收一道消費稅,主要是爲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2)納稅對象。

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在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該條例規定的11種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法繳納消費稅。

應稅消費品包括:煙、酒及酒精、化妝品、護膚護髮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車輪胎、小汽車、摩托車等11種。

(3)稅額計算。

個人獨資企業繳納消費稅時,應納稅額可以採取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計算方法:

①汽車、柴油、啤酒、黃酒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單位稅額;②其他消費品的應納稅額=銷售額×稅率。

(4)納稅時間。

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以貨款結算方式或行爲發生時間分別確定。

①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爲:

a.納稅人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收款當日爲納稅日。

b.納稅人採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爲納稅日。

c.納稅人採取託收承付和委託銀行收款方式銷售的應稅消費品,發出應稅消費品並辦妥託收手續的當天爲納稅日。

d.納稅人採取其它結算方式的,爲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爲納稅日。

②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移送使用的當天爲納稅日。

③納稅人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納稅人提貨的當天爲納稅日。

④納稅人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報關進口的當天爲納稅日。

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和增值稅所規定的納稅期限一致。

(5)納稅地點。

①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家另有規定的外,應向納稅人覈算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②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託方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解繳消費稅稅款。

③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3.營業稅

(1)營業稅概念。

營業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稅,是對規定的提供商品或勞務的全部收入徵收的一種稅,它是非常古老的稅種。

(2)納稅對象。

按照《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爲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其在經營中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爲納稅對象。

(3)稅額計算。

個人獨資企業繳納營業稅時,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爲:

應納營業稅=營業額×稅率

稅率按行業、類別的不同採用不同的比例稅率,使用3%、5%二個比例稅率和5%~20%的幅度稅率(用於娛樂業)。

(4)納稅時問。

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爲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爲5日、10日、15日或者一個月。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覈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一個月爲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以5日、10日、15日爲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5)納稅地點。

營業稅的納稅地點原則上採取屬地徵收的方法,就是納稅人在經營行爲發生地繳納應納稅款。

4.關稅

(1)關稅的概念。

關稅是指設在邊境、沿海口岸或國家指定的其他水、陸、空國際交往的通道海關,按照國家的規定,對進出國境的貨物和物品所徵收的稅種,分爲進口稅和出口稅。關稅也是一種歷史悠久的稅種。

(2)徵稅對象。

關稅的徵稅對象是進出我國國境的貨物和物品。貨物是指貿易性商品;物品包括入境旅客隨身攜帶的行李和物品、個人郵遞物品、饋贈物品等各種進出國境的物品。

(3)稅率。

1992年國務院修訂頒佈的《海關進出口稅則》中,把應稅商品共分爲21大類。所徵收的爲比例稅率,根據不同的商品來徵收。

除了徵收關稅外,我國還徵收船舶噸位稅。

(4)納稅時間。

納稅人進出口貨物,進出口報關的當天或者納稅人攜帶貨物進出國境的當天爲納稅日。

(5)納稅地點。

進出口的應稅貨物,由進出口人或者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二)所得稅

所得稅亦稱爲收益稅,是以納稅人的收益額爲徵收對象的一種稅。包括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主要是在國民收入形成後,對生產經營者的利潤和個人的純收入發揮調節作用。個人獨資企業所涉及的所得稅爲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1.企業所得稅

(1)企業所得稅的概念。

企業所得稅是指國家對境內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徵收的一種稅,是國家參與企業利潤分配的重要手段。

(2)納稅義務人。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指在中國境內實行獨立經濟覈算的企業或組織。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在銀行開設結算帳戶;獨立建立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獨立覈算盈虧。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爲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3)納稅所得額。

個人獨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准予扣除項目後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

(4)稅率。

個人獨資企業的所得稅率爲33%。但是考慮到許多利潤水平較低的小型企業,財政部1994年5月發佈的《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規定》單獨規定了兩檔照顧性稅率,即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暫減按18%的稅率徵收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至3萬元的企業,暫減按27%的稅率徵收所得稅。

如果企業上一年度發生虧損,可用當年應納稅所得予以彌補,按彌補虧損後的應納稅所得額來確定適用的稅率。

(5)納稅時間。

繳納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彙算清繳,多退少補。

納稅人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和預繳所得稅申請表;年度終了後4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決算報表和所得稅申報表。

(6)納稅地點。

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其所在地是指納稅人的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企業登記註冊地與實際經營管理地不一致的,以實際經營管理地爲申報納稅所在地。

2.個人所得稅

(l)個人所得稅的概念。

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徵收的一種稅。世界範圍內,個人所得稅在稅收總收入中佔重要地位。我國1998年個人所得稅僅佔3%,是最有發展前途的稅種之一。

(2)納稅對象。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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