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概述(2)

(2)對個人獨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管。又叫事中監督或日常監督,是有關行政機關對個人獨資企業是否建立健全企業各項規章制度,業務活動是否依法進行,有無違法行爲等進行的監督、協調和檢查。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個人獨資企業證照的管理、登記事項的監管、市場行爲的監管、年檢等,對監督管理個人獨資企業是否守法經營,具有重要意義。日常監督是一種重要的監督管理形式,其特點在於它的普遍性和及時性,能及時發現個人獨資企業偏離法律規範的行爲,並予以查明和制止。但應注意,進行日常監督不要干預個人獨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自主權。

(3)對個人獨資企業違法行爲的查處。又叫事後監督,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對個人獨資企業違法犯罪案件的立案、調查和處罰,以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打擊非法活動,保護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因而具有制裁性的特點。事後監督還包括有關執法機關總結、評比和推廣先進個人獨資企業的管理經驗,並依法予以獎勵,以指導和促進個人獨資企業的發展。對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和清算行爲的監督管理也應包括在事後監督中。

五、國家對個人獨資企業監督管理的原則和要求

(一)國家對個人獨資企業監督管理的原則

1.依法監督的原則

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監督管理是一項影響個人獨資企業權益的執法行爲,有關執法主體必須遵循法制原則,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國家法律授權的範圍內行使監督管理權。

(1)監督管理主體合法。

只有特定的機關才能成爲對個人獨資企業監督管理的主體,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執法隊伍進行清理和整頓。

(2)監督管理權限合法。

個人獨資企業監督管理的主體必須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不能越權行使執法權。例如,對個人獨資企業處以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權,只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來行使,其他執法主體無權行使這項權力。要嚴禁越權辦案、非法執法。

(3)監督管理方式合法。

要摒棄計劃經濟時代統得過多過死的行政命令方式,杜絕利用隸屬關係進行“關、卡、壓”、“限購限銷”、“地方保護”等非法行爲,取而代之的是運用引導、疏導、協調、監督的方法,重在對個人獨資企業是否守法經營的監管,即查處違法行爲和爲個人獨資企業提供法律服務。

(4)監督管理程序合法。

監督管理程序,是指個人獨資企業監管主體行使監督管理權所遵循的方式和步驟。無論是對個人獨資企業的證照管理、年檢,還是對違法行爲的查處,都必須嚴格遵守法定的程序進行執法。

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個人獨資企業違法行爲實施行政處罰,就必須遵照《行政處罰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程序進行。只有嚴格遵守法定程序,才能公正執法,要高度重視監督管理程序問題。

當前,對個人獨資企業監督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從個人獨資企業看,一些經營者法制觀念淡薄,違法違章經營,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較多。從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看,也存在法制觀念不強,不能真正做到依法管理,如有的管理人員和執法人員隨便沒收經營者的商品,任意收費和罰款等。這些不依法經營和不嚴格執法的現象既影響了個人獨資企業的發展,也有損監管部門和執法人員的形象。這裡要特別強調監管部門和執法人員應嚴格依法行政,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個人獨資企業的法律法規,不得隨意“變通”、“突破”或者“簡化”;要秉公執法,特別要注意克服執法中的隨意性;要文明執法,講究工作方法,杜絕簡單粗暴的工作方法;要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同時自覺接受被管理者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要做到依法監管,就必須加強學習和宣傳,提高法制觀念和執法水平。因此,《個人獨資企業法》頒佈後,一方面要通過舉辦培訓班、專題講座、新聞媒介等形式,廣泛宣傳《個人獨資企業法》,使廣大個人獨資企業業主充分了解這部法律,正確區分合法經營與違法行爲的界限,真正做到依法經營;另一方面,各地要組織執法人員認真學習,加強培訓,切實提高執法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健全執法機構,改進作風,真正做到依法監管,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確保《個人獨資企業法》這部重要的市場主體法的貫徹實施。

2.同其他經濟成份的企業一視同仁的原則

國家對各種經濟成份企業的監督一視同仁,讓各種類型的企業在市場中平等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

堅持一視同仁的原則,要求監管部門和監管人員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只要個人獨資企業經營者守法經營,就應象保護其他經濟成份一樣予以保護。

(2)個人獨資企業同公有制企業發生矛盾或糾紛,不應不分青紅皁白地偏袒國有企業或集體企業,而應站在公正的立場上,依法行政,不能借保護公有制經濟的名義,打擊和排擠個人獨資企業等非公有制經濟企業。

(3)對個人獨資企業違法違章行爲的處罰,也應一視同仁,不能帶有主觀偏見,或任意升級。

(4)個人獨資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困難或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幫助解決。不能因其是非公有制經濟的企業,就視而不管,求而不理。

3.發展與管理並重的原則

在發展個人獨資企業問題上,必須要處理好發展與管理兩者之間的關係,做到在發展中加強管理,在管理的同時注意引導發展。

當前,各地十分注意發展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在內的個體私營經濟,支持個人獨資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開展橫向經濟聯合,互相參股經營;支持與公有制經濟之間的產權組合、產權交易;支持舉辦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從事“三來一補”業務等。但是,不少地方存在盲目發展和疏於管理的問題,這不利於個人獨資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對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也產生了不良影響。因此,必須繼續加強對個人獨資企業的年檢,強化日常監督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查處各種違法違章行爲;要認真指導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個人獨資企業從業人員的經營管理水平、職業道德水平和生產技能水平。

在所有涉及對個人獨資企業監督管理的部門中,沒有隻管發展不承擔管理責任的,同樣也沒有隻負責管理不考慮發展的部門。

所有的監管部門,都兼有發展和管理個人獨資企業的雙重職責。

如稅務部門,不是爲收稅而收稅,而是通過徵稅促進個人獨資企業發展,個人獨資企業發展了,稅源多了,稅收也就增加了。所以稅務部門也應積極地爲發展個人獨資企業出謀獻策。

這裡要特別強調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轉變觀念,正確認識和處理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在內的個體私營經濟引導發展和監督管理的辯證關係,逐步將工作重點轉移到監督管理上來。憲法修正案規定,“國家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爲國家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職能部門,承擔了對個體私營經濟監督和管理的重要職責。因此,加強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監督管理,是履行憲法職責,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也是堅持基本經濟制度,貫徹十五大精神的具體體現。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歷史上對於扶持和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爲經濟的發展和所有制結構的調整作出了自己的貢獻,歷史的功績不可磨滅。個體私營經濟成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了國民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有關行業協會將逐漸承擔起引導發展的職責。這樣,就更有利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監管社會主義統一大市場上來,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在這個轉變過程中,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定要明確改革的方向,堅定職能轉變的信心。同時,要克服不抓發展就無事可做,在政府中就沒有地位的錯誤思想,以管理促發展,以管理樹權威。由於現行體制的侷限和地方的特殊需要,一些地方還不能立即轉變,還要繼續承擔政府交辦的引導發展任務。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必須明確自己的工作方向,逐漸轉移工作重心。要適應職能轉變,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同時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宣傳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新職能,求得黨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要切實糾正重發展輕管理、重收費輕管理、重登記輕管理的傾向,將工作的着重點逐步轉移到依法登記和監督管理上來。

4.加強監管與提供服務相結合的原則

在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監督管理中,要貫徹好加強監管與提供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必須處理好加強監管與提供服務的關係。要把二者緊密結合起來,不能忽視其中任何一個方面。

第36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合同管理(2)第29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管理(1)第62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9)第19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2)第62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9)第60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7)第56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3)第64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11)第57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4)第63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10)第54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1)第55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2)第63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10)第24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勞動管理(1)第29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管理(1)第44章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登記管理(5)第48章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監督管理(4)第4章 現階段我國個體私營經濟基本情況(3)第38章 概述(2)第41章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登記管理(2)第61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8)第59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6)第58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5)第17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及事務管理(3)第67章 附錄(2)第51章 其他國家機關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監督管理(3)第52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自律性組織(1)第22章 獨資企業的組織人事管理(1)第41章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登記管理(2)第46章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監督管理(2)第1章 前言第18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1)第15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及事務管理(1)第24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勞動管理(1)第51章 其他國家機關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監督管理(3)第24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勞動管理(1)第22章 獨資企業的組織人事管理(1)第12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2)第23章 獨資企業的組織人事管理(2)第20章 違反個人獨資企業法的法律責任(1)第39章 概述(3)第26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財務會計管理(1)第38章 概述(2)第8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概述(1)第37章 概述(1)第20章 違反個人獨資企業法的法律責任(1)第15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及事務管理(1)第53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自律性組織(2)第29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管理(1)第38章 概述(2)第12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2)第70章 附件1(3)第36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合同管理(2)第46章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監督管理(2)第48章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監督管理(4)第5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制定的背景、過程和若干重要問題第51章 其他國家機關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監督管理(3)第55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2)第62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9)第70章 附件1(3)第34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2)第65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12)第54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1)第58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5)第63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10)第9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概述(2)第26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財務會計管理(1)第63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10)第26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財務會計管理(1)第19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2)第62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9)第68章 附件1(1)第31章 章個人獨資企業的信貸管理(1)第71章 附件1(4)第24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勞動管理(1)第49章 其他國家機關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監督管理(1)第23章 獨資企業的組織人事管理(2)第40章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登記管理(1)第43章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登記管理(4)第52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自律性組織(1)第19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2)第37章 概述(1)第28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財務會計管理(3)第56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3)第27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財務會計管理(2)第15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及事務管理(1)第59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6)第21章 違反個人獨資企業法的法律責任(2)第65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12)第61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8)第49章 其他國家機關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監督管理(1)第48章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監督管理(4)第61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條文釋義(8)第18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1)第26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財務會計管理(1)第19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2)第26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財務會計管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