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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琳站在法庭門口眼神憂鬱直直地注視着我。兩個庭警攔在她面前好象不讓進。蘇靜威和雲菲菲在後邊跟那兩個mm交涉着什麼。感謝蘇副市長因爲我看到她的那個長得很醜的秘書走過去了。
我微笑望着伊琳她的樣子看上去很難過坐在蘇靜美的身邊悶聲不響。可是我快樂起來世界好象沒有完全拋棄我。
我覺得自己可以說點什麼我不能一槍不就倒在戰壕裡我想掙扎一下。雖然結局不會因爲伊琳的出現而改變但是至少我要試着努力去挑戰。那麼遠的北方她從千里之外爲我而來我不願讓她再一次受傷害。還有我要讓秋葉知道這個故事裡我是真的真的很愛她。
感謝主秋葉來了男人的勇氣在她面前自動恢復這一刻起我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我彬彬有禮地打斷了藍萱律師飽含血淚沒有盡頭的控訴。
“對不起律師小姐說了這麼久你―――不累嗎?”我站起身來微笑着說。
審判長的反應很到位她立即敲了幾下法槌高聲說:“原告請注意自己的言行。你的說話未經法官批准是不允許的還有你擅自打斷他人……”
我再次打斷了法官大人的話:“對不起審判長爲什麼我不能說話?你們爲什麼侵犯我的權利?”
審判長姐姐的法槌再次落在桌面上她很嚴厲地申斥我“原告沒有人侵犯你的權利!如果不能遵守法庭規則試圖擾亂法庭秩序你要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藍萱突然接着法官的話:“原告誰侵犯了你的權利?侵犯了你什麼權利?你什麼證據都沒有有什麼可以說的?”她的聲音很高亢指責之意溢於言表。
我看看她再看了看審判長審判長好象沒聽到她的話完全無動於衷。
我吸了口涼氣再次深刻認識到自己的處境。這個法庭上在我的對手們的眼裡我沒有背景、毫無威脅甚至沒錢―――連個律師都請不起而且還是一個增強版的白癡一個完整版的法盲我的存在完全可以被忽略。
沒有辦法出手吧―――這是你們逼我的。
我轉過頭來無比尊重充滿敬意地請示正在生氣的法官姐姐“審判長請問我可以回答被告委託代理人的詢問嗎?”
審判長和藍萱對視了一眼她們顯然沒有心理準備不知道我想說什麼藍萱猶豫了一下朝審判長點了點頭。
我開始一條一條地背誦相關法律。“憲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又是憲法汗!)憲法第二章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我看到林曼琴和藍萱同時冷笑她們應該覺得我很搞笑很矯情。
我繼續往下背這段時間看過的法律條文在腦中清晰可見。“同時民法通則第一章第三條規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第四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五條規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再補充一句“行使公民訴訟權參與法庭審理屬於合法的民事活動上述幾條賦予我公平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障。”
“還有民事訴訟法第一章第八條規定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而民訴法第一章第二條說明本法保護當事人合法行使訴訟權利不受侵犯。”
我看到會場大屏幕上自己的形象不錯好象有那麼點知性睿智的意思。雖然引用的法律很平常可是應該出乎大家的意料―――包括我自己。就在網上查過幾天資料居然能夠過目不忘很奇怪我是一個天才。旁聽區上一片不安地竊竊私語女人們交頭接耳。不是說獨角戲嗎?怎麼這個死跑龍套的跳出來搶戲了?
我目不斜視口若懸河。“就審判程序這個問題上來說民事訴訟法第十二章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
“行了行了!”審判長敲敲桌子不耐煩地打斷了我的秀“原告你到底想表達什麼?”
“公平。”我說“法律賦予我的公平的訴訟權利。”
審判長姐姐有點無奈她看了看在愣的藍律師揮揮手說:“沒有人剝奪你的公平原告你現在可以出證。”
“謝謝審判長但是出示證據之前我想先詢問被告林曼琴幾個問題以確定我的證據跟本案之間確有關聯避免浪費法庭調查的時間請問可以嗎?”
得到肯定的答覆以後我望向被告席。林曼琴的神情本來一直鎮靜自若彷彿一切盡在掌握之下。現在臉上也多了一絲困惑好象不明白事先彩排好的當頭棒喝爲什麼沒能將我的囂張氣焰打壓下來還有就是法盲怎麼能一口氣背n多條法律。
永遠不要輕視你的對手。我承認一審時我是法盲。可是現在就算還是法盲至少也能算上個升級版或者多功能版的我有這個自信。
場上安靜下來說話的人少了。可能大家都在等待我再鬧出個一審那樣的笑話來吧。
昔日不會重現笑話講完了。而且這個上訴官司因爲雙方提前進入狀態短兵相接已經不再需要前奏**直接到來。
“被告請問―――”我看着林曼琴的眼睛把語放得很慢。“《愛在指尖跳舞》這本書是你寫的嗎?”
這是一個很白癡的問題。
“是的。是我寫的。”林曼琴毫不猶豫地作答。
“好的謝謝請問是不是每一個字都是你寫的?”
全場譁然顯然兩個同樣白癡的問題讓大家感到無趣。
“是的我寫的每一個字。”林曼琴倒也表現得很有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