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緩慢地向西邊垂落,那圓滾滾的身子正對着街道的盡頭,與四圍矮小的房屋建築相襯,顯得十分巨大滾碩。日光熹微,淺金色的光芒在空氣中折射出多道光影,讓男人挺拔清俊的身姿更朦朧幾分。
閔琛用一頂黑帽遮去了大半張面容,在帽檐垂落的陰影中,只見那雙凌厲清冷的眸子此刻正微微彎起,看着眼前呆怔住的青年。他伸手拉住了青年的右手,將手裡的一個紙袋輕輕塞入了戚暮的手中,低聲道:“這位先生,你忘了這個東西和你的……男朋友。”
……
當戚暮坐上了閔琛的車、往公寓開去的時候,他把玩着那精緻小巧的禮袋,笑着道:“我沒想到,你居然這麼早就回來了。不是說是明天的飛機的嗎?我原本打算去接機來着。”
男人一手把着方向盤,一邊低聲道:“嗯,原本是明天的,正好在華夏的演出結束得比較順利,我就提前回來了。”頓了頓,閔琛又道:“祝文鈞、程婷文都讓我帶話給你,他們希望你快點成長,別忘了回華夏看看。”
聞言,戚暮忍不住地噗哧笑出聲來:“嗯,我原本打算接下來在樂團放假的一個月裡,抽空回華夏看看的。”
接着,戚暮又問了幾句關於巡演的情況。帕雷森劇院距離閔琛在維也納的公寓還是比較近的,不過今天的路上倒是有些堵,兩人開了十分鐘的車,才遠遠地見到公寓旁一座高聳雕塑的影子,可惜的是,這才一會兒,又堵上了。
戚暮望着黑壓壓的長龍車隊,無奈地嘆了聲氣:“好吧,其實有的時候,地鐵可比開車快多了。沒想到維也納也能堵成這樣,我以爲也就在華夏能見到這樣的奇景了呢。”頓了頓,戚暮忽然想起了什麼:“對了,你給我帶的這是什麼東西啊?”
一邊說着,戚暮一邊擡手揚了揚那淺黑色的小禮袋。這個禮袋的邊緣用銀色的針線勾勒,每隔五釐米還鑲嵌了一顆小小的水晶,袋面簡約大方,並沒有什麼特別的logo。
戚暮一開始收到的時候還以爲是某個傢伙又在某地買了禮物,誰知道當他剛纔打開袋子一看,卻發現裡面簡簡單單地只有兩個……似乎是用毛線製成的、直筒型的東西,說是圍巾吧,沒這麼圓的,說是帽子吧,沒這麼小的。
仔細思索了許久,戚暮恍然大悟:“你給我買了護腕?!”
閔琛:“……”
過了一會兒,他道:“是手套。”聲音低沉憋悶,彷彿沉澱着無盡的委屈。
而戚暮此刻正仔細觀察着那“四不像”的毛線製品,並沒有注意到閔琛的神情。當聽說這玩意兒居然是“手套”後,他整個人呆怔了片刻,最後義正言辭地說道:“閔琛,你是不是上當了?這怎麼會是手套?這根本沒有把手彈出來的地方啊!”
“……”
“你肯定是上當了吧,這種東西居然還用這麼高檔的禮袋裝着?一定賣的很貴吧?丹尼爾怎麼沒幫你把關把關,讓你買了這麼一個詭異的東西?”
“……”
“嗯,這東西是在哪兒買的?如果很貴的話,我們退貨吧,乾脆直接……唔……”
一個紅燈前,黑色的保時捷輕輕地剎了車。在車子停穩的那一瞬間,駕駛座上的男人身子一傾,猛地覆上了青年飽滿圓潤的脣瓣,將他接下來的話語都吞沒在了口舌裡。
這個吻來的突然而又激烈,讓戚暮一下子沒有反應過來,等到他回過神的時候,對方已經緊緊地擁住了他的後背,讓他緊貼着那炙熱的胸膛。津液交換,深情地吮吸對方的溫度,車廂內的溫度不自然地上升。
感謝維也納漫長的80秒紅燈,當閔琛再次坐正、踩下油門的時候,戚暮白皙的臉頰上已然飄了兩朵紅雲,有些暈暈乎乎的,當然,最重要的是——
他不再說話了。
等車子開到公寓的樓下,在這間治安良好的小區裡,並沒有什麼奇怪的人,就連小道上的行人都少得可憐。戚暮正解開自己的安全帶打算下車,他的手剛剛碰上安全扣鈕,便被一雙溫暖的手給拉住。
戚暮詫異地擡首向對方看去,目光卻一下子落入一雙深邃幽沉的眸子裡。
良久,只聽閔琛語氣沉悶地說:“那是手套。”頓了頓,他又很認真地一字一頓說道:“是一雙很好很好很好的羊毛手套。”
有些沒回過神的戚暮:“……?”
“這雙手套很珍貴,它跨越了三個大洲,路過兩片大洋,乘坐過飛機頭等艙,進過世界頂尖音樂廳的指揮休息室,最重要的是……”
閔琛的聲音戛然而止,戚暮好奇地問道:“最重要的是什麼?”
狹長的眸子一垂,閔琛聲音低落:“……沒什麼。”
最重要的是……那是我親手給你織的!
戚暮困惑地看着那個面色複雜的男人,有些不明白對方的意思。不過片刻,兩人並沒有下車,閔琛將那禮袋中的手套拿了出來,仔細認真地爲青年帶上。
這手套一共只開了三個口,除了手腕那個最大的口外,只有四隻的口和大拇指的口。戚暮戴左手手套的時候還是非常適合的,只是稍微大了一些,並沒有太多的差異,但是當他戴到右手的時候,那大拇指的口卻緊緊地卡住了。
戚暮的手指已經是削瘦修長了,並不粗,能夠讓他都卡着無法進入,只能說明這織手套的人……水·平·太·爛。
但是偏偏閔琛還和這手套較上勁了,他目光幽邃地盯着那細小的口,到最後乾脆試圖用手指將那口撕得大一些。
不過細細的羊毛線怎麼可能這麼好撕?
在嘗試了半天后,沒等閔琛放棄,青年就已經伸了手覆在了對方的手上,輕聲問道:“這副手套……是你自己織的嗎,閔琛?”
能夠讓對方重視到這樣的程度,戚暮已經察覺到一絲不對了。再聯繫到“這手套除了高檔昂貴的材料,其製作工藝簡直是差到不忍直視”的現實後,戚暮也大概猜測到了——
或許,這手套是閔琛親手做的?
面對青年的疑問,閔琛手中的動作滯了一瞬,接着他輕哼地搖頭:“不是我做的。”頓了頓,他又補充道:“是丹尼爾做的。”
隔了小半個地球依舊躺槍的丹尼爾:“……”
見到對方竟然都彆扭起來了,戚暮更加肯定了自己心中的猜測。如果說是買的,他還能稍微勉強說服自己去相信。
……雖然他也不怎麼相信誰會賣這麼醜、連戴都戴不上的手套。
但是如果要說是丹尼爾親手織的,戚暮可是一點點都不相信了。先不說他曾經見過丹尼爾用針線將一顆掉下的襯衫鈕釦熟練地補好,就是說這個男人能讓他戴丹尼爾做的手套……
這都是絕對不可能的好吧!
不過當這傢伙傲嬌起來的時候,戚暮只得笑着順毛:“嗯嗯嗯,不是你做的,絕對絕對不是你做的。”
被當作小孩子一樣哄着的閔琛:“……”
雖然手套是真的無法戴上了,但是戚暮還是勉強套上了手套——只是手指沒有探出來而已。兩人一起乘着電梯向頂層而去,在電梯裡的掛式電視上,竟然正在放這兩天維也納發生的大事件。
閔琛今天下午剛剛抵達維也納,這些天他一直忙於柏愛的巡演,竟然也沒有注意到維也納發生的事情。看着電視下方顯示的“里昂·扎耶夫”和“羅遇森”兩個名字,男人危險地眯了眸子,並沒有吭聲。
戚暮也只是隨意地擡首看了一眼,就懶得再去理會這條新聞。
進了公寓以後,□□空調供應的暖氣讓兩人都覺得一陣溫暖。戚暮將脖子上的圍巾拿下、大衣也脫下,兩人十分有默契地站在衣物架前掛着衣服。那情境就彷彿是做過無數遍的一樣,熟練而又自然,好像就該如此生活一樣。
“我本來打算明天買點菜回來的,今天家裡沒有菜了,我們就隨便地吃點晚飯?”
“……家裡?”
閔琛的聲音輕微低沉,戚暮一時沒有聽清:“嗯?你說什麼?”
閔琛斂了眸子,輕輕搖首:“沒什麼。”
戚暮也沒在意:“嗯,那我就去做點簡單的菜吧,你要不要來幫忙……額,算了,你還是別來幫忙了吧,我今晚想吃中餐,不想吃西餐。”
對於某個男人做中餐的能力,戚暮可從來不敢恭維。
等到戚暮轉身進了廚房開始做點小菜的時候,閔琛便靠在廚房的門欄邊,靜靜地擡眸望着自己心愛的人。單薄的脣微微勾起,在愉悅的心情下,那張冷峻優雅的面容也柔和了幾分。
剛纔他說……是家。
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