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出現,把沈頌家的親戚都給鎮住了。一直到警察走了,他們也沒敢放聲。
我就在這兒坐着,誰也不看,拿他們當白菜。黎華被帶走的瞬間,我是很傷心,生怕這一帶走就回不來了。我這是給人家坑進去了,他在裡面,沒什麼行動能力,那我這個在外面的人,就不能坐以待斃了。
所以我現在什麼也不想,我必須先冷靜,特別特別冷靜,瞭解清楚所有的情況,關鍵是沈頌的情況,然後做接下來的打算。
最好的一點是,黎華家有錢,有錢,很多問題還是很容易解決的。
我現在就一個祈求,沈頌不能死,只要他好好的,什麼都不是問題。我冷靜,冷靜下來才能縷清楚問題,我不能讓問題越來越麻煩,一條條縷明白他,把我的男人,把我孩子的爸爸救出來。
所以我也不能讓自己的情緒波動太厲害,因爲我身體不好,我還帶着個小的。我得把自己先照顧得很好很好才行。
那幾個臭老孃們的絮絮叨叨,我是一句也沒往耳朵裡面聽,也沒有禮貌地給站着的人讓座位。我在這兒坐得穩穩當當的,跟一大佛似得。
後來沈頌被送出來了,我也跟着去了病房。他還在昏迷,然後我直接去找醫生,沈頌的媽媽也在找醫生了解情況,我纔不管那些呢,直接把醫生拉開一些,劈頭蓋臉問我的問題。
沈頌他媽想跟我爭醫生,我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一字字說:“你放心,你兒子的醫藥費我來掏,我讓醫生給他用最好的藥,保證他身上連個疤都不留,你現在先別叨叨,我要問事情。”
沈頌他媽被我給鎮住了,轉過去和自己的親戚朋友商量別的,那邊沒啥想法,沈頌被搞成這樣肯定是要告的啊。
醫生告訴我,沈頌沒傷到要害,就是皮肉扎破了,不會有生命危險,當時血流得太多才昏迷。我問這算輕傷還是重傷,醫生說這個他現在還說不好,這是由法醫鑑定的。
然後我就走了,我走的時候,沈頌家親戚想攔我,就怕人都跑了沒人負責。我冷冷地說:“他已經進去了,警察看着呢你們還擔心什麼,都給我讓開。”
我很兇,但是語速很平靜,我不跟他們嚷嚷,嚷嚷沒用,別再嚇到我的孩子。
黎華醫院,看到有賣小米粥的,我先買了一杯捧着喝。雖然我現在沒什麼胃口,但我得吃東西,我不能折騰自己的身體,我堅決不能倒下。
喝着小米粥我找了這邊最大的律師事務所,進去以後找人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說清楚。自己家那點破事兒,誰願意瞎說啊,但跟律師必須要直言不諱。
律師跟我提出的兩點重要問題,第一是,是黎華先動手的,第二是,要看沈頌到底傷得怎麼樣。捅到肚子了,已經鬧到警察那裡,多多少少是得處理的,但最後判決怎麼樣,沈頌方面的想法,也能起到很大的決定因素。
如果他願意接受賠償,那即使判刑,也會判得少一點。
我問律師,“一定要判麼?”
律師說基本上是一定要的,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這時候還只是諮詢,醫生也不能明明白白地跟我說,當然只要肯花錢,很多東西還是很好解決的。
我去警察局想找黎華,但這個時候那邊不准我見。然後我放下臉皮來,去找沈頌家裡談判。
昨天我對沈頌媽媽挺兇的,今天是來求人的,態度就得放得好看。
沈頌家已經擬好狀紙了,就是要告,告到死的那種告。沈頌媽媽現在要多恨我有多恨我,覺得都是我這盆禍水,才讓他兒子遭了這皮肉之苦。
可刀子是沈頌先拿的,這是對黎華這邊最有利的情況。
問題,家裡又沒有攝像頭,除了我的供詞以外,沒有任何人可以作證。並且律師告訴我,以我們三個人這樣的關係,我的供詞法院會保留性採納,因爲我和黎華這還牽扯個婚外情的問題。
這兩天我就在方方面面地走動,帶着律師去見了一次黎華,黎華看上去消受了一點點,我也不知道在裡面他是怎麼過的。每天是不是都很擔心。
我們中間隔着張大長桌子,我碰不到他,他也碰不到我,籠子外面還有警察看着。他看着我笑了笑,說:“真擔心你,不過看你氣色挺好的。”
我也勉強地笑笑,撐出一派堅強的顏色。我摸摸肚子,說:“孩子也很好,等閒下來我就去做B超。看看它的第一章照片。你不用擔心,我每天都吃好喝好的,我能照顧好自己。”
他點點頭。
然後就是和律師方面的交流。
我這幾天雖然一直忙着沒停下來,但卻是也很注意照顧自己,真的是好吃好喝的養着,現在也沒到孕吐的時候,我能吃多少吃多少,手機定上鬧鐘,養身體保胎的藥,按時按點的吃。
後來這邊的律師,和沈頌那邊的律師打了回交道。我的律師告訴我,沈頌提供的供詞跟我的不一樣,沈頌不承認是自己先拿的刀子,他的說法是,黎華打他,他贏了不放手,還用刀子扎他。
我也想到了,這個時候沈頌必須耍無賴。就是他不耍,他的律師也會教他耍無賴。因爲如果刀是他先拿的,他要是承認了,弄不好是他和黎華兩個人抓進去一起關,誰也逃不了責任。
反正律師的意思是,情況對黎華很不利。
只有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纔會自己累一累,揉揉額頭嘆嘆氣。黎華媽媽懷着欣喜的心情回來,沒想到遇到的是這樣的情況,跟我一起走動了兩天。
當然她一個在W市多了多年生意的女強人,走動起來比我有手段,至少她知道送錢該往什麼地方送。
我們分工很明確,我走下面她走上面,目的就是把黎華弄出來,一天也不讓他在裡面多呆。
我到沈頌家裡商量賠償好幾回,那邊態度堅決,後來乾脆就是吃閉門羹。
那天和黎華媽媽交流情況,說完真事兒以後,他媽無力地嘆了口氣,不自覺地伸手拉了下我的手,她說:“優優,咱們現在做最壞的打算。”
最壞的打算,就是判刑時間有點長。然後我們走動不到位,差不多那個樣子吧。
我看着他媽沒說話,黎華媽媽問:“孩子多少天了?”
我搖搖頭,“還沒來得及去看,不到一個半月吧。”
黎華媽媽說:“你要是現在想爲自己做打算,也還來得及。”
我急切地搖了搖頭。不可能的,他媽擔心的問題不可能的,哪怕黎華真的被拖出去槍斃,我都一定要把孩子生下來的,賠上自己的命都行。
他媽有點觸動,也很難過,眼眶紅了,“我知道,小華這些年心裡一直有你,阿姨知道這樣很自私,但是阿姨想求你,不管多久,你願意等他嗎?阿姨只有這一個兒子,不想看他難過。你……願意嗎?”
我就流淚了,很平靜地淚流,我點頭,緊緊握着黎華媽媽的手,鼓了鼓勇氣,“媽……”
她媽看我一眼,欣然接受了這聲稱呼。我們現在就是一家人,雖然我還沒來得及離婚,但在我心裡,就是這樣了。
我說:“我等,多久我都等,”然後搖頭鼓勁,“不會太久的,我們一起努力。”
他媽也挺感動,拍了拍我的手背,“好孩子,你自己要注意身體啊。”
我點頭,真誠地點頭。
這些天,我沒讓自己熬過夜,睡不着也必須睡。然後今天,早上五點我就爬起來去了醫院,之前他家裡人都不准我見沈頌。
早上,陪牀的要去打水,我在角落裡守着,看着沈頌他媽拿着水壺出去了,做間諜似得閃進病房裡,從裡面反鎖了。
沈頌也醒了,看見我有種嚇一跳的意思。他沒多大的事兒,傷口長好就差不多了,他現在就是存心不想讓黎華好過了。
沈頌可能以爲我是來找他求情的,不知道他現在還有沒有趁機逼我嫁他的意思,但是看見我這冷冰冰的眼神兒,沈頌就怕了。
我已經不想好聲好氣地跟他聊了,他已經提供假供詞了,這無賴必須耍到底。
“有事兒麼?”他謹慎地問我。
我走到病牀旁邊,也沒坐下,居高臨下地看着他。
“有事兒快說!”
看得出來,沈頌怕了,怕就對了。
我從抽屜裡翻他的病例,翻了翻,冷冷地問,“要多少錢?”
“哼,我不要錢。”沈頌此刻顯出非一般的骨氣。
我冷笑一下,“喲,騙房的事兒不擔心了?”
沈頌也冷笑一下,“你說了算麼?”
我歪下頭,“我說了是不算,你告吧,大不了我也霍出臉去,告你一強姦未遂,看看你媽在街坊鄰居那邊怎麼擡頭。”
這個,我問過律師,律師說的是,反正不大好告,還是因爲沒證據。一般很少有告成功的。沈頌的律師估計也得這麼跟他說。
沈頌就不跟我說話了,不知道這是誰教的,我急眼了,看着外面也沒人,拽了垂下來的小吊針,指着沈頌的眼睛說:“沈頌我告訴你,到現在我也什麼不怕了,你要麼給我到法庭上有什麼說什麼,把誰先掏刀子這事兒說出來,我賠你一筆錢。要麼咱也來個你死我活,我真給弄殘了,大不了我進去和他一起蹲,我們兩口子出來,照樣好好過,你一毛錢拿不到,你自己什麼結果,你看着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