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死死打量她半晌,搖搖頭。
“你爲什麼認識我?你到底是誰?”
她笑笑:“其實,我也不認識你。”
“那你怎麼知道我是小狼王?”
她指了指他手裡的狼牙棒,又看了看他左手牽着的單峰駱駝:“我猜的。”
小狼王鬆一口氣,哈哈大笑,難道自己在九黎廣場已經帥名遠揚了?估計是那些花癡少女到處形容自己的英俊瀟灑,所以,這個普通少女便也來追逐偶像了。
他以爲肯定是這樣,便也不以爲意,只隨手道:“帥哥你已經看夠了,你也別再跟着我了,乖,回去吧,我擔心你再跟着我,會被我迷得七暈八素,從此相思入骨……回去吧,還是回去吧……”
言畢,轉身就走。
走了幾步,忽然聽得身後又是一聲:“小狼王……”
他覺得有點奇怪,又回頭,只見那少女滿臉的失望之情,眼中甚至有悲傷之意:“你……真的不認識我了嗎?”
他一怔,“我該認識你嗎?你到底是誰?”
搖搖頭,自言自語道:“九黎的姑娘,搭訕的方式已經改了嗎?罷了罷了,要是漂亮點兒的,我也能忍一忍,可是,這位也實在是太普通了……實在是沒有胃口了……”
言畢,轉身就走。
走出去很遠,總覺得有點不對勁,可哪裡不對勁又說不上來。
他停下腳步,再次回頭。
少女,已經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之中。
他四周看了看,還是不見蹤影,心道,這個少女怎麼真的一副認識我的樣子?她究竟是誰?
還沒多想,便聽得一聲大喊:“呀……西王母的樂隊來了……”
嘩啦一聲,大街上的人羣便瘋狂地往廣場中央奔去,很快,大街上便空了一大半。
小狼王站在原地,看着忽然空出來的街道,可是,還是沒有再看到那個奇怪的少女。
前方,悠揚的樂曲已經響起。
他收起狼牙棒,也興致勃勃地跑過去,一邊跑,一邊道:“西王母的樂隊也來捧場,白衣天尊,可真是了不起的大神……”
那是西王母第一次在人類的盛大場合表演《九韶》。
《九韶》本爲天穆之野的原創,後來,流行到了中央天庭,隨即風靡了整個世界,引得九重星聯盟的無數大神也如癡如醉。
人類的帝王,也多次模仿,可總是畫蛇添足,每每在關鍵處便失去了其精髓,流於空洞的華麗和膚淺的堂皇。
如今,原創者,西王母一族親自表演,其轟動,便可想而知。
昔日的萬國諸王——現在的萬國諸侯,早已將舞臺圍得水泄不通。
那舞臺,也是臨時搭建的。
只見天空中忽然多了一道彩色的雲彩,隨即,空空如也的廣場上,便多了一道漢白玉的巨大高臺,高臺四面是華麗的柱子,柱子上空鑲嵌了四色的寶石,有七彩輕紗,流雲一般垂下來。
那是神蹟的一次當衆顯現。
善男信女,瞬間安靜下來。
每個人都瞪大眼睛,看着接下來的一幕:
優美的樂曲,從西方而來,曲聲中,一色紅衣仙女飄然而至,她們一共有二十五人,每個人都抱着琵琶、五十弦瑟、胡琴、長蕭、笛子、焦尾琴……以及各種根本叫不出名字的樂器。
沒有人指揮,她們只是信手彈來,美妙的曲聲便配合得天衣無縫。
曲聲中,有硃紅的鳳凰在頭頂飛舞,整個天空也遍佈七彩祥雲。
圍觀者,無不如癡如醉。
可是,沒有任何人發出任何嘈雜。
就連小狼王也雙目放光,他不懂音樂,可是,能清晰地看到那些美輪美奐的仙女——西王母一族,向來是十萬玉女之首,而且,永葆青春,每一個人看起來,都如十八歲的少年,青春,鮮嫩,嬌美,縱然人間那些頂級的絕色美女也遠遠比不上……
九黎美人雖多,可是,較之這些仙氣縹緲的女神,那就大大不如了。
所有男性,都恍如進入了一場美夢。
所有女性,都滋生了自卑之感,覺得貌不如人。
小狼王隨着音樂節拍,幾乎手舞足蹈,內心深處,彷彿有一個聲音在引導:歡樂吧,放縱吧,榮華吧,富貴吧……跟着我們,能收穫你所想要的一切……
其餘男人,跟他的反應一模一樣。
那纔是盛大的《九韶》。
那纔是真正的《九韶》。
不在於演奏人數的多少,也不在於舞蹈和服裝的華麗絢爛,而在於讓所有傾聽者,都進入一個盛大的世界,領略仙家的悠閒,富貴,榮耀和奢華……男男女女,都覺得自己變了一個模樣,所有的人生理想,彷彿到此完整。
不知不覺間,一曲終了。
舞臺上的玉女們,翩翩飛昇。
她們離去的時候,和來的時候一模一樣,無聲無息,綵帶翻飛,和雲彩一樣,慢慢地消失在了衆人的視線之中。
人羣,寂靜無聲。
半晌,纔有人失聲道:“女神……女神……”
西王母一族的女神,如今,終於親眼目睹。
真真是三生有幸。 Wшw.tt kan.¢○
所有人,不由自主跪在地上。
黑壓壓的一片,五體投地。
如果說,之前大家對萬神大會多多少少還有一點點懷疑的話,現在,這神蹟的浩大顯現,已經徹底折服了所有的凡夫俗子。
他們久久匍匐在地,滿懷喜悅和感恩。
白衣天尊,果然是真的大神。
要不然,西王母一族豈會前來捧場?
能成爲白衣天尊的臣民,簡直是天下最大的榮耀。
就連小狼王,也因着這震撼的一幕徹底被懾服了——凡人,豈能和大神相爭?
無論如何,今後自己也要在白衣天尊手下謀得一席之地。
……
鳧風初蕾隔着一條街,遠遠地看着這一幕。
不知怎地,忽然想起當年在陽城街頭,東眷女也曾演奏過《九韶》。彼時,東眷女出動了上百歌姬,無數樂師,耗費了無數的綢緞,製造了精美的服裝和流雲水袖。據說,演奏《九韶》之人,必須吃最好的食物,穿最美的衣服,養尊處優,否則,就無法表達樂曲中的富貴典雅。
當時,她不解其意,今天才忽然明白。
《九韶》的精華,果然在於富貴典雅。
那是一曲盛世的華章,專門爲勝利者而譜寫。
可是,這種尊貴典雅,絕非是一般的養尊處優能達到的,而是要西王母一族這樣以百萬年或者億萬年爲單位的高貴家族,仙家玉女,那根本不是養尊處優——那是與生俱來就有的尊榮和奢華。
只有這樣的玉女,才能演奏這樣的華章。
以前,這華章是中央天庭的必備曲目,風靡一時。
現在,這曲目成了白衣天尊的前奏曲,也成了大炎帝國的必備曲目。
無需任何語言,無需任何神蹟——從此刻起,全天下的百姓已經徹底認定了白衣天尊這個真正的大神——
上元夫人這個禮物,果然送得好極了。
也難怪白衣天尊對她那麼客氣和青睞。
但凡成功者,沒有任何人不喜歡能爲自己帶來助力之人,更何況,這助力之人,可是十萬玉女之首。
就像當初在西北沙漠裡,上元夫人一再警告自己:“鳧風初蕾,你若不放棄百里行暮,你會後悔的!”
當時,她不理解她的警告,以爲那不過是威脅之詞。
現在,她其實也不完全清楚。
她只是慢慢地明白了一件事情:自己,可能真的後悔了。如果時光可以重來,她寧願自己當初從來沒有認識過百里行暮。
有風吹過臉龐,她走出去很遠,回頭,九黎廣場的喧囂已經徹底被拋在了腦後。
早上出發,黃昏歸來。
身邊,只是一條靜靜流淌的小溪,雪白的溪水沿着山石一路往下,不知最後終究會流向何處。
有一隻仙鶴,漫步而來,昂着脖子,不卑不亢地衝着她叫一聲。
那是她在九黎的代步工具。
她現有的元氣,只能支撐從九黎廣場的一個來回,而且,還是白衣天尊優待,給了一隻仙鶴代步。
仙鶴,這種優雅而高貴的生物,自來就是被欣賞和熱愛的對象,鳧風初蕾從未想過它們居然能乘坐。
她也曾想過,這仙鶴會不會是早前百里行暮那隻被改裝過的白鸛,可後來反覆仔細看了,那千真萬確就是一隻仙鶴,絕非是改裝後的機器。
這仙鶴,也許本領出衆,非同凡響。
也有可能是她體重太輕,尚在仙鶴的承載範圍之內。
可無論如何,有一隻仙鶴代步,總是好事。
爲了不引人注目,她在距離九黎廣場幾裡之外便將仙鶴藏好,徒步而行,如今,一來一回十幾裡,加上沿途逛街,幾乎耗光了她全部的力氣。
她慢慢地爬上仙鶴的背,仙鶴行路平穩,絕不像顛簸的良馬。
仙鶴的速度也很快,而且,懂得在合適的時候自己控制速度,這智商就大大超越一般的坐騎了。
可是,她卻不覺得舒服,心底空蕩蕩的,想起委蛇。
這天下,沒有任何坐騎比得上委蛇。
而且,委蛇不光是坐騎,還是侍衛、長者、朋友。
失去了委蛇,不止是失去了左膀右臂,彷彿自己唯一的親人也不見了。
越是想,越是害怕。
以後,自己就再也見不到委蛇了吧?
這世界上,也再不會有人認識自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