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月中旬的時候,關於美國海軍的戰略反擊的情報越來越多了。談仁皓在幾天之內收到了數份與美國海軍的調動,部署有關係的情報,這讓他都感到很驚訝,難道帝國情報部門之前就一直沒有這方面的消息,然後突然收到了這麼多的情報?
那批被俘獲的日本人在十日左右就送到了海軍司令部,甘永興讓人騰出了一片營區,然後調動了一個憲兵營來配合情報局的工作。審訊這些日本人的工作是由情報局的人員負責的,沒有讓海軍插手,而海軍要做的,只是保證營地的正常運轉,以及爲他們提供一些必要的後勤保障等。具體的事務是由姜仲民去負責的,談仁皓甚至沒有去過問,他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了年底美軍的戰略反擊上。…
美國海軍太平洋艦隊在年底至少能夠獲得四艘新航母,而且是比“約克城”級大得多的“埃塞克斯”級航母,這四艘航母分別是“埃塞克斯”號(編號CV-9),“約克城”號(編號CV-10),“勇猛”號(編號CV-11),“大黃蜂”號(編號CV-12)。其中兩艘是以已經戰沉的“約克城”號與“大黃蜂”號命名的。
“埃塞克斯”級航母在美國海軍的地位,與“湖”級航母在唐帝國海軍中的地位非常相似,這是兩國海軍在用不同的方式發展航母后的共同選擇,可以說是殊途同歸吧。
一戰後,美國改裝了世界上第一艘航母,首先開始論證航母在未來海戰中的地位,可以說,在航空作戰方面,美國海軍在當時走到了世界各國的前列,其航空作戰理論相當全面。早在日本偷襲那霸前好幾年,美國海軍就搞了一次秘密演習,證明可以用航母攜帶的轟炸機偷襲港口。炸掉港口裡的艦艇,而當時的演習地點是珍珠港。可以說,後來山本策劃偷襲那霸港的作戰行動,在很大的程度上借鑑了美國海軍的這次演習,美國海軍甚至暗中向日本提供了一些演習資料,不然,山本不會那麼肯定他地偷襲就一定能夠摧毀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唐帝國第一艦隊,奪取西太平洋上的制海權。也就不敢貿然的發動戰爭了。
在美國海軍中,比較有代表的航母派軍官就是哈爾西。這位正統海軍學院出身的海軍軍官後來還專門跑到航校學習怎麼駕駛飛機,甚至拿到了飛行員資格證!可以說,在對航母的推崇方面,哈爾西比廖漢翔還要徹底,而他比談仁皓多了幾十年的服役經驗,這讓他有更多地時間來完善他的航母戰術理論。
在發展航母方面,美國作爲先驅者,採用的發展方式與唐帝國有很大的不同,又與日本的小步快跑不一樣。可以說是結合了各方面因素。
搞的一套美國式的方法。在“蘭利”號之後,美國海軍還建造了“突擊者”號航母,這艘航母仍然帶有很大的試驗性質。而且因爲其排水量小,適航性能差,所以在“列剋星敦”級以及“約克城”級服役之後不久就被改爲了訓練航母,專門負責航母載機飛行員的培訓。隨後出現的“列剋星敦”號與“薩拉託加”號實際上是在《松江條約》簽署之後,美國爲了避免浪費海軍資源,而且正好利用條約地規定,改造地兩艘航母,還算不上是真正的艦隊航母。直到“約克城”級,美國纔開始正式發展艦隊航母。
從這條發展線路上來看,美國是先建造實驗型的航母。以此論證航母在海戰中地能力,並且藉此機會培訓飛行員,以及航母上的官兵。隨後通過兩艘“列剋星敦”級航母來完善航母作戰理論,並且奠定海軍航母艦隊的基礎。從“約克城”級開始,美國就放棄了邊摸索邊發展的方法,直接動工建造大型艦隊航母。這一點,與美國的戰列艦發展方式是比較相同的,在確定了一些關鍵技術之後,就以一種戰列艦爲基礎。進行大規模建造,並且在必要的時候再完全研製新的戰艦。
實際上,“約克城”級作爲美國第一種正式艦隊航母,存在着大量的缺陷,其最遭人詬病的是脆弱地水下防護能力,以及脆弱的生存能力。實戰也證明了這一點,“列剋星敦”號與“薩拉託加”號都捱了幾十枚炸彈與與魚雷,而四艘“約克城”級航母則會很輕易的被擊沉,在炸彈與魚雷,特別是在魚雷面前幾乎沒有多少生存能力。
實際上,這個問題在所有國家都存在,比如唐帝國的“皇帝”級,日本的“蒼龍”級都存在着嚴重的設計缺陷,這也是後來唐帝國建造“長江”級,以及日本建造“翔鶴”級的原因。按理說,美國可以針對“約克城”級暴露出來的問題,進行小範圍修改,然後建造新的艦隊航母,可實際上,美國沒有這麼做。
在戰爭爆發之前,美國海軍擁有六艘航母,這已經不在唐帝國地航母實力之下了,因此美國海軍沒有要立即動工建造新航母的壓力,也就沒有立即做小範圍修改,發展一種改進型的“約克城”級航母出來。美國海軍的做法更直接,將“約克城”級航母上的所有缺陷都總結到一起,然後完全重新設計一種新的航母,而這就是“埃塞克斯”級航母。
實際上,美國人總結出來的經驗教訓與唐帝國的是一樣的。導致“約克城”級航母生存能力脆弱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過低的排水量。實際上,也就是條約限制了航母的能力。在當時,要麼就降低航1母的載機數量(日本人的做法),要麼就提高航母的排水量,沒有第三種解決辦法了。前者將明顯削弱航母的戰鬥力,實戰與理論都證明了,航母載機數量如果少於90架的話,就很難形成有效的打擊力量,而最好能夠達到120架。而要達到這個載機數量的要求,同時讓航母的生存能力足以經受得起戰火的考驗,那麼就必須得增加排水量。
唐帝國的論證結果是,航母的排水量至少得32000噸,後來在採用了小分艙設計。以及增加了裝甲之後,滿載排水量達到了38000噸。美國方面地論證結果也差不多,要滿足各方面的要求,航母的排水量肯定要超過3萬噸,在3萬噸之內,是不可能設計出優秀的航母的。結果,“埃塞克斯”級航母的標準排水量接近28000噸,而滿載排水量達到了35000噸。這與“湖”級航母已經非常接近了。
唐帝國與美國發展航母的方式是完全不一樣的,但最後都選擇了同樣地解決辦法,這也是在戰火中得出的結論。因此也有人說“埃塞克斯”級航母是美國海軍中的“湖”級航母,是美國海軍抄襲唐帝國海軍的產物。至於這個觀點正確還是不正確,這裡不做深究,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在當時的海洋戰場上,“埃塞克斯”級航母是唯一可以與“湖”
級航母抗衡的戰艦,是美國海軍的希望。
準確的說,美國海軍將獲得的是四支航母打擊羣。除了四艘“埃塞克斯”級航母之外。美國海軍還會在年底前獲得配套地戰艦,其中至少包括十多艘巡洋艦,數十艘驅逐艦。甚至兩艘“北卡羅來納”級戰列艦,而到明年初,美國海軍還將擁有四艘“南達科他”級戰列艦服役,另外還有四艘“依阿華”級戰列艦在25年服役。這三級戰列艦都是快速戰列艦,可以作爲航母地護航戰艦使用。這樣一來,美國海軍在太平洋上的實力將劇增,到時候,唐帝國海軍要面對的就是如同第一特混艦隊這樣地強大艦隊了。
四艘“埃塞克斯”級航母的作戰能力是不容小看的,如果是由哈爾西或者斯普魯恩斯來指揮這四艘航母作戰的話,那就更不能小看了。按照談仁皓在戰場上獲取的經驗。四支航母戰鬥羣足夠發動一場戰略反擊,在某個方向上扭轉戰局。而要對付這四艘航母,唐帝國就至少得集中兩支特混艦隊,要想保持優勢,就必須把第四特混艦隊開上戰場。更重要的是,美國擁有了四艘航母之後,就有了主動進攻的能力,如果不能牽制住美國海軍的話,那麼唐帝國海軍就只能在漫長的防線上被動防禦了。
瞭解得越多。談仁皓就越是擔心。在最新的一份情報中,已經證明了,“北卡羅來納”號與“華盛頓”號這兩艘戰列艦肯定會在年底前完成改裝,然後編入航母戰鬥羣,一起進入太平洋。這兩艘戰列艦都是在23年中期服役地(服役時間相差一個月而已)。在美國參戰的時候,兩艘戰艦都在大西洋上活動,隨後就被送往了造船廠,進行強化防空火力,以及安裝雷達等方面的改造。改造的目的就是要讓這兩艘戰列艦成爲防空戰艦,爲航母提供近距離防空掩護。當時,美國海軍沒有一艘類似於“李靖”級這樣的大型防空巡洋艦,唯一的辦法就是改造快速戰列艦,由戰列艦爲航母護航。
四艘“南達科他”級戰列艦(“南達科他”號,“印第安納”號,“馬薩諸塞”號,“阿拉巴馬”號)也肯定將在25年初,甚至是在一月上旬就完成棲裝,隨即服役,到時候也極有可能被調入太平洋,作爲航母的護航戰艦,或者是成立單獨的炮擊艦隊。如果美軍選擇在25年初發動戰略反擊地話,那麼到時候,這四艘戰列艦也將參戰。
這六艘快速戰列艦的防空火力絕對比“李靖”級強大,畢竟戰列艦的排水量大,艦面更寬敞,能夠部署更多的防空火炮。有這六艘戰列艦的掩護,要對付美國航母的話,就無法如同以往一樣長驅直入了。
反觀唐帝國這邊,雖然現在有六艘航母,四艘戰列艦,但是被編在了四個艦隊裡面。在總體實力上,唐帝國海軍仍然有優勢,可也同樣有着無法避免的問題。
在太平洋戰區活動的就只有第二特混艦隊,而且第二特混艦隊的“貝爾湖”號航母能不能在年底前修好,這還是個未知數。第三特混艦隊被牽制在了西南太平洋戰區,要協助陸戰隊掃蕩所羅門羣島,而攻打所羅門羣島的作戰行動肯定無法在年底前完成。攻打萊城用了那麼多時間,投入了那麼多的兵力,而美軍在所羅門羣島的防禦力量遠超過了萊城,要想攻佔所羅門羣島,需要的恐怕不僅僅是半年的時間了。第一特混艦隊是機動部隊,在兩個戰區來回運動,這可以彌補一些漏洞,但無法從實際上解決問題。第四特混艦隊成軍不久,還缺乏足夠的訓練,而且兩艘航母的狀態一直不怎麼樣,難以挑起重擔。
用準確一點的話來說,唐帝國的戰線太漫長了,兵力太分散了。如果美國海軍具有了主動反擊的能力,那麼唐帝國就要在日本本土到所羅門羣島這條近五千海里的漫長戰線上與美軍作戰,而防禦的一方肯定是非常被動的。
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主動進攻,可以現在唐帝國海軍的實力,還有兵力部署上來看,除了在西南太平洋上的進攻之外,根本就沒有辦法再主動進攻了。如果無法主動進攻,那就只能主動防禦,而主動防禦的要點就是把美國艦隊拉到唐帝國海軍選擇的戰場上來作戰,而不是由美軍來選擇反擊方向。
談仁皓只想到了這個解決辦法,而要達到這個目的,也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加快在所羅門羣島的進攻速度,讓美軍意識到西南太平洋上的被動局面,把四艘航母都派過去,在西南太平洋上與唐帝國海軍決戰。而要達到這個目的,那就必須要向西南太平洋增兵,同時選擇幾處關鍵點進攻,打擊美軍不得不防禦,而且不得不動用航母來防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