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武三年三月五日,揚州知府何振林貪污受賄,遭到都察院彈劾革職。
三月二十一日,新任揚州知府張林普抵達揚州,就何振林貪污案進行調查。
一個月後,都察院和檢察院收到匿名信舉報張林普貪污受賄。都察院江南道御史吳成玉奉命調查張林普受賄一案,吳成玉介入調查,查出張林普系被故意栽贓陷害。
五月二十一日,揚州法院宣佈張林普無罪,結束調查。然而,張林普剛恢復職務,當夜便被人刺殺身亡,隧釀成大案。
此時國朝上下剛剛爲太后慶祝完五十大壽,朝廷得知官員被殺,迅速派出官員赴揚州調查,與此同時,北鎮撫司錦衣衛也介入調查。
御書房內,鄧浩楠很是惱火,堂堂朝廷命官被殺,這件事情很嚴重,無疑等於向帝國宣戰一般。
“查!一查到底!”
內閣派刑部侍郎司光明下去調查,鄧浩楠又指令北鎮撫司錦衣衛都指揮使王宸親自到揚州走一趟。
王宸和司光明幾乎同時抵達揚州,當抵達揚州時,當地警察已經抓住了刺殺張林普的嫌犯王三。
經過審問,嫌犯王三對刺殺張林普供認不諱,一口咬定跟張林普是私人恩怨所致。
“王三,人送外號鬼腳三,當地武林人士,以殺手爲職業!”
王宸通過調查,已經掌握了王三的情況。
司光明『摸』着鬍子,一針見血的說道:“僱兇殺人!”
“沒錯!”王宸說道:“能夠僱傭王三殺人,而且是殺朝廷命官,絕非一般人能做到的!”
司光明點點頭,道:“殺人必有理由!王大人以爲對方爲何殺張林普呢?”
王宸回答道:“張林普是揚州知府,對方認爲張林普妨礙了他,因此不惜殺人!”
“張林普離開前,首輔大人命他抓管揚州鹽業,重點稽查鹽稅,因爲他的前任知府何振林就是在鹽稅上落馬的!”
帝國皇帝鄧浩楠聽取錢謙益的建議,對農民繼續免稅三年,但對商人恢復繳稅。而以前大明的重要賦稅一是糧稅,第二個重要的稅源就是鹽稅。而揚州歷來都是大明的鹽稅重地,張林普到揚州的第一要務顯然是稽查鹽稅問題。
“揚州的鹽稅佔前朝明鹽稅的三分之二,一直在兩百萬兩白銀左右徘徊。去年帝國從揚州收繳鹽稅兩千萬銀元,相當於前朝的五倍,但帝國的鹽稅被前朝還低,稅額卻比前朝高出這麼多,可見揚州鹽稅中的黑洞有多大!”
“這麼大的蛋糕,肯定養肥了無數的老鼠!”
王宸點點頭,道:“看來司大人已經有了目標!”
司光明笑道:“那不如我們出去走一趟如何?”
“好!”
揚州,人傑地靈。
古代上有天堂下有蘇杭,而揚州正是蘇杭繁榮的紐帶。
王宸和司光明二人便服出去暗訪,希望找到他們所需的答案。
有道是,柴米油鹽醬醋茶,這鹽在古代可是民生的關鍵所在,更是商人們的暴利之源。
在古代,歷史上對原鹽的管理是十分有效的和嚴格的,早在戰國末期,齊管仲實行“官山海”政策,即鹽由官民並制,產品全部由官府統一運銷。但由漢代至明代,除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到唐玄宗開元十年(722)的139年間,開放全國海灘、鹽井、鹽湖,任民自由產銷外,其他歷代爲了增加財政收入,大都實行專賣制度,以嚴刑峻法控制着鹽的產銷,以徭役的形成強迫鹽戶產鹽,生產者役作極苦,還要負擔繁重的鹽課,因而嚴重地阻礙了生產的發展。
到了前朝明代,製鹽行業由戶部掌管。當時,全國共設有兩淮、兩浙、長蘆、山東、福建、河東六個都轉運鹽使司,鹽使司下設有分司,分司下設若干鹽場。明朝前期,沿海製鹽業全部由官方一手經營。竈戶按丁計課,必須完成國家規定的產額,?官方則給予工本米鈔,完成鹽課後的餘鹽也要交給國家,不能私自支配。竈戶一入竈籍,不得解脫,官方於此控制相當嚴格。
最初,官方對竈戶比較優待。《明史》卷八十《食貨志四》記載:“明初仍宋、元舊制,所以優恤竈戶者甚厚,給草場以供樵採,堪耕者許開墾,仍免其雜役,又給工本米,引一石。”
但隨着鹽業經濟的發展,官方控制過死、竈戶作業不自由的鹽業體制弊端就充分顯示出來,時而食鹽積壓,時而無鹽可收。於是官方逐漸減少了實物鹽的徵收量,採用鹽課折『色』或折銀的辦法來向竈戶收取鹽課。
到了中華帝國時代,朝廷頒佈了商法典,在重視商業的大前提之下,情況有所好轉。
中華帝國官方『政府』雖然嚴格控制鹽業生產,但在竈戶和灘戶的管理上,卻比前朝明更爲放鬆。尤其是灘戶可以自主選擇灘地和製鹽方法,並可以在劃定範圍內擴大生產規模,佔有某些生產資料。隨着帝國『政府』對竈戶管理的鬆弛以及計劃經濟的衝擊,從神武二年開始,製鹽竈戶開始發展私有產業。
由於神武大帝實行的休養生息政策,不是沿海老百姓利用免稅期,經營鹽業,慢慢變得富裕起來,在沿海地區漸漸成爲了小資家庭。
當然,以前從事販賣私鹽的一些商人們更是暴利,成了中產階級或者大資產者。
揚州,作爲前朝的主要鹽業基地,到了中華帝國時代,同樣還是支柱地區。
王宸和司光明從鹽稅着手,自然要從鹽業入手,這樣他們的第一站便是暗訪鹽場。
來到揚州府的各大鹽場,首先映入人們眼簾的是一望無垠的銀海。
這裡,渠道縱橫整然有序,井井鹽田銀交閃閃,水道房池星羅棋佈,鹽農分道繁忙,處處呈現一派生產繁忙的景象,由於這裡受氣壓和環流的影響,使這裡長年烈日當空,有充分的光熱進行鹽業生產。
漲『潮』時,海水從納『潮』口閘流入儲水湖,通過揚水站,再流過初、中、高級蒸發池,海水濃度便逐級升高,成了人們平常講的滷水,滷水進入結晶區,就在那裡飽和結晶。
每天下午鹽農們便提着竹筐忙着收鹽,手持鐵鏟剷起一道道雪白的鹽花,然後用令一頭的剷刀將其迅速地搗碎,然後送到推車上,運到池畔,堆成一座座連綿不絕的小銀山。
而在附近的海邊,沙灘平緩綿延十里,沙質潔白松軟。西邊的珊瑚礁、東邊的山嶺猶如天生地設的屏障,擋住了吹來的風,衝來的浪,使這裡的新月形的海灣,水面如鏡。
司光明不由得開始陶醉,動不動級冒出來幾句詩詞,旁邊的王宸頓時翻翻白眼,急忙讓他打住。
“司大人,主意場合!”
司光明乾咳了一聲,連忙致歉,隨着王宸到處打聽着鹽場的消息。由於他們衣着光鮮,附近的鹽農們都以爲他們是來買鹽的,對他們都很客氣,不疑有他。
揚州府之所以成爲帝國的食用鹽的主要貢獻區,主要就是因爲海鹽的廣泛應用所致。
而海鹽製取的方法簡單而經濟,其中海鹽利用曬鹽較以前的煎鹽而言,生產工序簡化,成本降低,產量大又省工時,經濟價值十分明顯,灘曬亦有多種制滷方式:或掘灘曬鹽,或納『潮』曬鹽,二者取滷方式不同,但曬鹽工藝無異。鹽區海『潮』瀕繁漲落,滯留海水,蒸發濃縮,滲入地下,日久,滷水儲量增大,鹽民則在近海灘地掘井取滷,甚爲便利。納『潮』制滷則須整地開溝,引納『潮』水,滷水飽和後方能灌池結晶。
雖然曬場已興起,但由於傳統的影響,煮煎鹽的勞作方式仍然散見於一些鹽場竈地。
明朝中後葉,揚州府的海鹽生產已廣泛採用曬鹽法,但其生產規模小,工具設備簡陋,生產者之間只有簡單的協作,一直停留在一家一戶的小生產狀態,這是因爲由於煮煎產鹽之法流傳時間特別長,生產工具和生產方法難以當即取消,況且開灘曬鹽需要一次『性』投入較大成本,並非所有竈戶皆能一步到位,所以在曬鹽法普及之後,傳統的煎鹽工藝依然保留下來,而且在陰雨季節,灘曬無法進行,很多竈戶繼續煎鹽,揚州府有的縣境內約有煮鹽工棚190多間,鹽竈300多副,約有600多戶人家常年或農閒時煮鹽,縣西部有個鹽竈坡村,就是因煮鹽而得名。
進入中華帝國時代,『政府』鼓勵大規模製鹽,隨着曬鹽逐漸推廣和整合,神武三年以後,除了那些離海灘較遠或地形不宜開灘曬鹽的地方繼續採用煎鹽法制鹽外,在揚州曬鹽法徹底地取代了傳統的煮煎鹽法。
王宸和司光明瞭解了揚州府的製鹽產業,從大鹽商控制的大型鹽田,到農民自己生產的小鹽田,做了一個大致的估計。
揚州府每年的鹽產量約在二十萬噸左右,但是實際上官府掌握的只有五萬噸左右,也就是還有四分之三的鹽被走私了。
司光明初步計算了一下,十五萬噸鹽,稅收最少溜走了六千萬銀元。也就是說,這些錢都流入了揚州大鹽商們的手裡。
雖然朝廷對於去年收繳了兩千萬銀元感到高興,因爲比明朝的鹽稅收入高了五倍。但這僅僅還是小頭,大頭還在那些大鹽商們的手裡。
二人掌握了鹽場的情報後,問題不在鹽場,而是在運輸和管理方面,因此二人開始介入調查的方向轉移到這上面來。
衆所周知,製鹽工業在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的經濟地位,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鹽還是人類生活的必需品,在農牧漁業中也有廣泛用途,鹽稅曾經是許多國家重要的財政收入,所以歷朝歷代一直的管理上非常的嚴格和慎重。作爲重要的鹽產地,揚州的地位是非常重要。
在宋代時,朝廷曾在揚州東南沿海地區設立海巡口,兼朝遷鹽場、並設立鹽官機構。當時揚州開始由一個鹽場發展爲海運發達的轉運中心,藉助這一便利交通優勢,揚州的鹽產品通過這一海上通道,走海路南北運輸,同時藉助長江運往西北內陸,或者藉助運河將揚州的原鹽運送出去。而揚州當時作爲一個鹽業生產重地,不僅帶動了當地商貿經濟的興盛,陸路交通也佔據重要的位置。
此時,揚州由於水道發達,即可以走海路,也可以走長江,更可以走運河。因此,揚州的海巡口管理上出現漏洞。海上是由海岸警衛隊負責稽查,內陸河流歸江防艦隊稽查,二者互不統屬,給了鹽商轉空子的機會。
張林普正是發現了這個漏洞,鹽商從官府拿到鹽引之後,從內陸河流走一趟之後,再拿着鹽引從海路走一趟,這樣一張鹽引用兩次,而海路上海岸警衛隊只查看是否運送違禁物品,對於海運的數量從來不檢查,因爲不是職責所在。這樣一來,鹽商從海路便可以大規模的裝載私鹽卻不會被查出來。
張林普發現這個漏洞後,被鹽商們的眼線發現,爲了保住這條利益線不斷,幾個大鹽商們先是設計誣陷他入獄,最後鋌而走險殺人。
王宸懷疑是揚州府內鬼暴『露』了張林普的事情,因此他帶來的錦衣衛很快盯上了揚州府師爺韓勤。
韓勤好賭成『性』,容易被鹽商們收買。王宸的手下針對這一點,跟蹤韓勤,順藤『摸』瓜的找到了大鹽商韓進。
原來韓進是韓勤的族叔,而韓進是揚州商會的會長,王宸立刻懷疑韓進。經過調查,韓進勾結七個大鹽商,殺害朝廷命官的事情基本上確定了。他們是這個利益鏈子上的最大收益者,不排除鋌而走險。而其他小鹽商們膽子再大也不敢殺朝廷命官,充其量就是參與栽贓一下而已。
但王宸沒有任何證據起訴他們,於是王宸命人控制賭坊老闆,引誘師爺韓勤巨賭。結果韓勤輸了一大筆錢,到了傾家『蕩』產的地步,於是一次次的找上韓進要錢,並施加威脅。
起初,韓進還不斷的給他錢,到了後來,數額越來越大,韓進不耐煩了,於是準備殺韓勤滅口。
就在韓勤找人追殺時,王宸派出的錦衣衛將他救了下來,然後帶到王宸面前。
韓勤得知落得錦衣衛手裡時,已經雙腿發軟。王宸帶着他看了一遍刑訊工具後,他更是怕的要死。
“大人,朝廷律法規定,不得刑訊『逼』供!”
王宸笑了笑,說道:“你好歹也是知府師爺,看看這是什麼?”
王宸掏出腰牌在韓勤眼前晃了晃,韓勤一把抓住,一看頓時倒吸了一口冷氣。
錦衣衛北鎮撫司!
這是皇帝的親信,他這個師爺自然明白,南北鎮撫司名義上隸屬國防部,實際上只對皇帝負責。即使宰了他,到了朝廷那裡,也是有治外法權的。
想到韓進已經要殺他滅口,韓勤一咬牙,道:“我若招了,大人需放小人一命!”
“成交!”
王宸說着,將紙筆扔到韓勤面前,後者嘆口氣,於是招供。
有了韓勤指控,王宸立即調集揚州府警察廳全部警力,抓捕韓進等八名大鹽商,同時,揚州府大大小小的其他鹽商也一併被帶到警察局問話。
韓進等鹽商抵死不認,但司光明將他們的違法行爲一說,他們頓時蔫了下來。這時,王宸採取分化瓦解的策略,表示只嚴懲殺害朝廷命官的韓進,其他七名大鹽商願意補交偷逃稅款的話,便放棄對他們的起訴。
事實上,所有的計劃都是韓進出的。其他商人們雖然參與並贊同了誣陷官員的行動,但並不贊成韓進當初殺人。因此,得到王宸的許諾後,他們便不再包庇韓進,答應出庭作誤點證人,指證韓進這個主謀,並願意補交偷逃的所有稅款。
奏摺送到紫禁城,鄧浩楠本來想着一併嚴懲那些鹽商的。但是東宮少師張溥卻提出了不同意見。
張溥告訴鄧浩楠,揚州府鹽商關係到帝國七千萬國民的生活問題,一棒子打死吃虧的還是朝廷和國民。如果沒有他們運作,國民將無法吃到鹽。因此,張溥希望鄧浩楠能夠從輕發落,只嚴懲禍首韓進,其他鹽商則從輕發落。
鄧浩楠想了很久,最終還是同意了張溥的意見。
揚州府“五-二一”一案最終以槍決韓進告終。
王宸完成任務,回京覆命,司光明就任揚州知府,主持追繳全部偷逃鹽稅事宜。對於司光明上奏關於朝廷鹽稅漏洞問題,交予內閣商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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