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菲爾普斯朋友的方法,他必須先到達提俄尼亞的首都,斯亞羅巴。一處坐落於東非高原,地處海拔兩千米以上的古老城市。
菲爾普斯自稱他“問了一個兵團的傭兵”,很明顯,他這位傭兵朋友在僱傭兵團組織內部地位不高,而且並不瞭解斯亞貝巴城。
萊爾抵達斯亞貝巴後,可以在某處僱傭兵團的人員招募地點和他的熟人碰面,他們自有渠道送萊爾回到北美地區
當然,萊爾想要順便在提俄尼亞逛逛,他們就不會陪同了。
他把手機地圖打開,定位他所處的無名小鎮和首都斯亞貝巴。
“一百三十三英里......”
乍看上去距離很遠,其實也不大遠。萊爾在心裡盤算着,換算爲慣用的公里,也不過兩百公里多一點路。
乘坐火車或者汽車,就算斯亞貝巴的基礎設施差了一點,他花上一天半也能到了吧?
相較而言,他應該感謝僱傭兵團,沒把門鑰匙的傳送點放在沙漠中央或者裂谷底部。至少他還在有人煙的地方。
想通後,萊爾反倒覺得來到提俄尼亞不是壞事。
他還要珍惜這個來到異國的機會,萊爾不喜歡外出,在假期裡,他少有的幾次外出都是前往百貨大廈購物,或者和克里斯汀玩桌上鬼空爆。
按照萊爾的性格,他能在四分酒吧待到地老天荒,直到他和格蕾塔的孩子出生。
離開簡陋的籃球場,少年在小鎮中探索起來。
幾十分鐘後,萊爾發覺自己想錯了。
此鎮規模不大,萊爾沿着街道行走,不出十分鐘就抵達小鎮的盡頭,與其說是鎮,還不如說村落更加合適。
理所應當的,這裡也沒有火車站和汽車站等交通設施。
索性,天無絕人之路,萊爾在村落中的商鋪等了片刻,沒過多久等來一輛晃晃悠悠的皮卡車。
駕車者是一位黑人大叔,見到萊爾,他明顯一愣,不知道這個白人小子爲什麼出現在村落中。
他從皮卡抱下貨箱,爲商鋪補貨,進行交易。萊爾等了一會兒,等到大叔將貨物補完,他才拍了拍衣袍上的灰塵,從容的走上前去。
他此時已經換上儲物箱中的普通衣物,在普通人看來也不顯得奇怪。
“嘿,先生。”他和黑人大叔搭話。“我不小心誤入此處,可以勞駕您順路載我一程,帶我到達某個有汽車站或火車站的地方,好嗎?”
“這不是無償的。”萊爾解釋道。他說完,從衣兜中取出他的美元,鈔票大概能在世界範圍通用。“您願意順路帶我一程,我可以給您報酬。”
黑人大叔愣了愣,看他的模樣,他根本聽不懂萊爾的話。
“見鬼……”萊爾喃喃自語。
他是不是把英文當成世界通用語言了?看黑人大叔的模樣,他大概沒受過英文學習,沒聽懂萊爾的話。
對了!
少年急中生智,他的手裡還有其他東西,手機!
萊爾打開手機的翻譯軟件,快速將他說的話翻譯爲提俄尼亞的阿姆哈拉語,他將手機遞給黑人大叔,讓他看屏幕上的阿姆哈拉字符。
他等了片刻,卻看見大叔連連擺手。
“不願意帶我?”萊爾皺眉,他們不至於連順路帶人都不願意做吧?更何況他是有償的。
萊爾準備離開,黑人大叔卻拽住了他,指向他的手機屏幕,隨後擺了擺手,眼睛卻一直在看他手裡的鈔票。萊爾沉思片刻,大概明白黑人大叔意思。
他很有可能不識字……這並不誇張,東非不發達國家的識字率普遍較低,更不用說黑人大叔年紀很大,說不定沒接受過教育。
萊爾嘆了一口氣,思考着怎樣讓他理解自己。語言和文字都不行。看來他只好使用手勢,簡單的比劃足夠交流了。
他想給黑人大叔用手比劃,就必須先知道黑人大叔前往什麼地方,什麼位置有汽車和火車……他要詢問?只怕更耗時間。
語言不通實在不好解決。
萊爾想了想,轉身退開幾步。黑人大叔以爲生意泡湯,失望的嘆一口氣,正準備坐上皮卡,離開村鎮——
萊爾悄悄舉起魔杖,對準他的後背。
“攝神取念!”
萊爾強行壓低聲音,他的目標不是巫師,而是普通人,這讓他的攝神取唸咒更有效率。
“銀白戀曲”聽從他的心意,從魔杖尖端釋放一道射線,在他和黑人大叔中形成一道無形的魔法連接。
他感覺到黑人大叔的思維。萊爾沒去理會,專門探索他的記憶範疇。
這不是他第二次使用攝神取念,巴特萊曾給他帶來囚犯,作爲攝神取唸的材料。
萊爾現在輕車熟路,幾十秒就搜到具體的記憶。
……唔,看他的意思,萊爾必須先沿着公路抵達那迪拉城,這裡有着基本的鐵路網絡,他坐火車的話,花費一天不到就能抵達提俄尼亞首都,古老的斯亞貝巴。
到時候他直接找到魔法界入口,自由探索,這就不用多說了。
但是,黑人大叔前往的地點並非那迪拉城,他是從這裡進貨歸來。
送完貨,他要回距離此處幾公里的另一處鄉鎮,回他自己的家。萊爾拿出手機,參照一下他的衛星地圖,發現他家和那迪拉不順路……
“好吧。”最後,萊爾查看一遍黑人大叔的思維,他沒對萊爾的幾十美元見財起意。只是隱隱有些失望罷了,人品上可以信服。
他退出黑人大叔的記憶,快步趕上準備離開的大叔,對他指了指手機衛星地圖上的城市,那迪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