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0章 整治太學
王安石,曾布在中書從各方面彙總而來的消息,得知青苗法最大的問題,不在於其他而在於抑配!
大宋四百軍州有哪個軍州的衙門敢說錢夠用的?
而且如今有了青苗法這取利的法門,那麼就必須存在抑配的問題,這是禁也禁止不住的。
所謂的朝廷禁止抑配的命令,就成了一紙空文。
而且天下其他州縣的青苗法是兩成利,而河北則是三成利(年利率百分之六十),韓琦也是因此上疏反對。
而據李常曾言,陝西某地地方官府甚至連青苗錢都不借,直接要百姓半年後要付息錢便是。
這簡直就是空手套白狼。
王安石當時大怒,要李常說是哪個陝西州縣?
李常卻說具體我就不點名了。
但到底有沒有李常說的這樣情況,其實王安石心知肚明,恐怕是有的。
只要朝廷行青苗法,就一定會存在抑配,至於本錢都不出,直接向百姓攤派息錢,這樣無賴手段也會有的。
因爲宋朝太大了,總有顧及不到的地方,何況老百姓在官府面前,本就沒有反抗的餘力。
可是這一切換來的,是朝廷收入的暴增。
曾布非常堅定地道:“相公,民間富人將錢貸給百姓,最少四分利,甚至是倍增之利(借一還二),朝廷的青苗法確實已是便民至極,故而不在息錢之高。”
“唯一不足是便是抑配,如今以戶等配錢之法,便可遏抑配之害!再說若坊郭戶可以抵押房屋的辦法,亦得青苗錢,不少州縣官府錢都不夠散,哪會有抑配百姓之害呢?布聽聞近來朝廷不少地方富戶虛直冒領。”
王安石聞言點點頭,曾布說得也是實情,比如有的富戶也要急需一大筆,民間借貸又太貴,於是讓下面的佃農都去官府那冒領,最後自己再依數還錢給朝廷。
其實對於這樣的富戶冒領,朝廷的態度是巴不得多一些了。
這也是青苗法便利之處,但是卻是反對派從來不提的。
王安石道:“天下數百軍州,故而要做到州州都易行易治,着實難也,但是青苗法大體而論還是得法,我之初衷在夫合天下之衆者財,理天下之財者法,最後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只要抑配能止,此法斷可以推行至天下!”
王安石斬釘截鐵地言道。
沒錯,確確實實說來,青苗法唯一之害便是在抑配,但章越之法按戶等散青苗錢的辦法,確實減少了抑配之害,同時坊郭戶用抵押房屋的辦法得散青苗錢也是妙法。
因爲坊郭戶不存在抑配的問題,衆所周知官府不能讓坊郭戶將房屋抵押再去借青苗錢的,如此也可減少農戶抑配之害。
章越僅此二策,確確實實地削減了抑配。
王安石此刻也不得不承認,章越的才幹超過了變法派中呂惠卿,曾布。但是章越卻反對青苗法!
王安石回府時,一心都在琢磨變法之事,一路上都顯得有些心不在焉。
一路走過宮道時,好幾名官員衝他行禮打招呼,他卻視而不見,只是悶着頭在那往前走。
沿途守衛宮門的小黃門們見此倒是見怪不怪,笑着道:“相公又在想事了。”
“上一次出行,還差點衝撞到了官家。”
幾名小黃門掩嘴偷笑。
王安石此刻滿腦子想着正是章越的任用,他想讓章越外放獲得地方治理的經驗,然後再調到京師來,爲此他覺得可以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韙給章越一路轉運使的待遇,若是得力日後再調回京師之中。
至於章越與自己不睦,王安石覺得沒有關係。
他當年與三司使李參不合,李參甚至還看不起王安石。當初神宗皇帝啓用王安石,王陶二人設局主理財政,就是因李參的反對而取消。
但王安石卻堅決地推行了李參當初所用的青苗法。
旁人問他的時候,王安石道與李參純以道和,沒有半點私人情分。
換了章越也是如此,他與自己不睦沒關係,沒有私人情分也無所謂(其實兩邊還是姻親),甚至自己罷了相位,章越來清算自己也沒有問題。
但數年之後青苗法何去何從,纔是王安石心底的頭等大事。
青苗法不可以這麼被廢除了,而變法必須有一個連貫性,到時候能興廢青苗法的人,恐怕就是章越了。
王安石想到這裡坐着馬車回到了府中。
王安石一到家,王雱即匆匆迎了過來。
王雱截住王安石道:“爹爹,方纔葆光(練亨甫)來了,給我稟告了一件事。”
王安石有些心不在焉隨口問道:“什麼事?”
王雱與王安石走到書房坐下後言道:“是太學直講顏復出了一道策問題問王莽武周變法事……”
聽到這裡,王安石立即回過神來,眼中有些怒色。
這樣的題目與當初蘇軾在國子監解試時出題如出一轍。
“……之後蘇頌之子蘇嘉便作了一篇文章直斥當今變法之非,言語狂妄,目無朝綱法紀,但是這樣的一篇文章,居然被列爲了第一等!”
蘇頌之子蘇嘉的文章居然得了第一等?
蘇頌是誰?
剛在三舍人之事中打了自己的臉,如今三舍人最負盛名之人,當初他封還詞頭時,多少官員到他家中作賀,表示佩服他的氣節。
如今蘇頌的兒子蘇嘉在寫了一篇抨擊當今變法的文章後,居然沒有被貶爲最末,反而列爲第一等。
這樣的風氣出現在王安石視爲新法根本的太學,又意味着什麼?
而當今管勾太學的人,偏偏又是章越。
王雱道:“此事出現在太學非同小可,必須抓拿詢問?”
“你說抓拿誰?”
王雱道:“爹爹,這些日子章度之在忙着知制誥的事,已是十幾日沒去太學了,故而此事我們可以當作他不知情。”
頓了頓王雱道:“但是我們必須要章度之一個態度,如何處置這些反對變法的師生,此間絕對不容許有任何的姑息。若是他辦不好,我們便是有辦他的理由,同時收回對太學的監管之權。”
“我建議如今可以先示好章度之,他不是還是管勾國子監麼?照規矩兩制以上官員可以稱判國子監,咱們便改他爲判國子監,此舉即合乎規矩,也可督促他立辦此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