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兵是三天後趕到的——倘若高句麗人堅持不退,估計這幾天功夫,縣城都夠被屠個七八遍了——然後時公子就打算跟着郡兵返回郡治朝鮮去。臨行前他叫來阿飛,對他說:“汝救了某的性命,某終身不忘——只是箭術尚須磨鍊。”
阿飛紅着臉給自己找理由:“這個……是弓太軟,箭支也缺乏保養……”
其實高句麗人退去的第二天,隔壁老王就扯着他,打算返回窮坳去,但阿飛一方面害怕城外還有夷寇的遊騎,現在就離城太過危險,另方面也存着萬一的希望,時公子說“必有厚報”,不知道肯不肯兌現?
當下聽了分辯,時公子淡然一笑——他此刻又恢復到了初見時從容鎮定的翩翩佳公子形象,再不是那大黑天兒的打算出南門跑路時候的狼狽相了——指指阿飛須臾不肯離身的那張舊弓:“可惜縣中並無好弓,便暫將此弓送與你吧,某會說與縣尊知道。”
不要啊!阿飛在內心狂喊,你以爲用一把破弓就能打發我了嗎?而且這還不是你自己的財產,你得多吝嗇纔會想出這種借花獻佛的毒計來啊!
不過還好,時公子還有後話:“某身邊並無多少財貨,但既有承諾,定不會食言。且留下幾個字,你若有暇,便到朝鮮來尋我索取酬勞吧。”
說着話要來筆墨和一條竹片,寫下一列工整的漢隸:“北海氏勳酬答夷民阿飛……”
阿飛在旁邊看着他寫字,這才恍然大悟,原來時公子不姓時……不對,根本就不是時公子,而應該是氏公子,話說這姓夠少見的,而且還把老家青州北海郡標在名字前頭,看起來這個氏氏家族頗有些來歷啊。按道理說,後面就該寫上報酬數額了吧,阿飛在內心不住地喊道:“黃金萬兩!黃金萬兩!不對……這種偏僻地方,就算地頭蛇也沒那麼多錢,還是黃金百兩吧,有百兩我也就勉強認吃虧了。”
誰能想到,接下來氏公子竟然寫道:“……酬答夷民阿飛錢一百五十立此爲據。”
我去!纔給一百五十錢啊,竟然還有零有整啊!原來你這條小命就才值一百多個大子兒啊!你這傢伙得有多吝嗇得有多賤格啊!阿飛差點兒就撲上去,搶過那條竹片來給氏公子開了菊花。
當然啦,他沒這膽子,而且實話說,對於他這種一年到頭都未必能見到一文錢的底層**絲,一百五十錢就已經是筆龐大到喜大普奔的財富了。雖然阿飛並不清楚這時候這地方的物價狀況,但估摸着,起碼能讓他們一家三口吃上一整年的飽糠。
後來他揣着這條竹片離開縣城,隔壁老王跟在後面,不住口地詢問氏公子究竟給了多少報酬,結果“一百五十錢”纔剛出口,眼瞅着老王的眼神就不對了,腰肢一彎,手就不自覺地奔着路旁一塊石頭過去了,要不是阿飛及時大喝一聲,又亮了亮手中的舊弓,估計老王就能當場“弒師”。
阿飛本打算回家打個招呼就出山奔朝鮮去,再怎麼看不上眼一百五十錢,對於這時候的他來說,讓他鑽褲襠他都勉(kěn)強(dìng)幹了。而且他開始考慮,一輩子窩在那窮山溝裡,自己就算不被餓死也肯定悶死,而且隨着這具新軀體逐漸長大,將會需要解決生理問題……
應該回去問問老爹,就他這超底層的條件,究竟是怎麼把個四肢還算健全的女人騙到手的?
所以,他考慮是不是趁着這個機會,再跟氏公子套套磁,乾脆上他家當奴才算了。雖然就理論上而言,農民是自由人,奴僕沒有人身自由,但當肚子還都吃不飽的時候,鬼才期望什麼自由哪。
然而纔回到家,他就赫然見到了令人渾身發冷的一幕——原來所謂的家只有三面土牆,還有一面用柴捆來遮蔽風雨,如今柴捆散落了一地,三面土牆也不知道被何人、何物給砸塌了兩面……
阿飛瞪大了眼睛,快步衝入屋內,然後便只見夷人爹媽全都倒伏在已經凝結了的血泊當中,兩人後背都各有一條長長的傷口,皮肉翻卷了起來,猙獰恐怖得彷彿正擇人而噬的惡魔血口一般!
阿飛愣愣地望着眼前這一幕,愣愣地站在那裡,就覺得渾身的血液都變得冰涼,甚至都凍結了。事實上,他和這對夫婦生活了僅僅一個冬天而已,這具軀體過往的很多記憶都仍然殘留在他的意識當中,但情感卻隨着原主的逝去而並無遺存,也就是說,他與他們並無任何親情可言。而且無論老爹還是老媽,平常的言語都非常之少,更從來沒有與他們理論上的兒子有過任何情感方面的交流,這短短一個冬天,對阿飛來說,這對夫婦大概只是類似於房東的存在罷了。
然而終究經歷了整整一個冬天,在人的一生中,一冬是如此短暫,但當身歷其間,卻又顯得如此的漫長。更重要的是,無論前一世還是這一世,這都是阿飛第一次如此近距離地直面死亡,並且是這種悲慘的死亡……
在前一世中,他的父母很早就逝去了,那時候僅僅是個孩子的他,內心還無法存留足夠理智的對待死亡的認識,然後是與朋友、女友的死別——對於在另一個時代又重新甦醒過來的他,或者不如說是生離。爲此再難重聚的生離,他用了整整一個冬天來做心理建設,當這份悲愴終於隨着時間的流逝而逐漸沉埋心底的時候,他卻偏偏又經歷了此世的死別。
他緊緊地盯着這兩具已經僵硬了的屍體,而自己不僅四肢,甚至連脖頸、眼瞼、瞳仁都似乎已同樣地僵住了,想要移開視線,卻又根本不能。那一刻,天地間的一切似乎都已經不再存在了,什麼飢餓、寒冷、痛苦,似乎全都不再存在,並且從來也不曾存在過。腦海中一片空白……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耳畔突然傳來隔壁老王無比悲愴的哭聲,他是在哭自己那條老狗。
這應該是侵入樂浪郡的高句麗兵做的孽,不但殺了人,還搜光了兩家僅有的一點點種糧,並且把隔壁老王家那條老狗烤熟吃掉了,連狗皮都已帶走,光剩下一些佈滿牙印兒的殘骨。
後來阿飛安慰老王說,未見得老狗就是被吃掉了,那滿地散碎的骨頭,也許是高句麗人自己獵得的狼獾,至於老狗,高句麗人見它擅長打獵,於是順手牽了去。當然這話連他自己都絕對不信,老王卻並未反駁,只是問他:“狼獾是啥了?”
最終,阿飛草草地挖了個坑,埋葬了那對理論上是自己爹媽的夫婦。在極度的震驚過後,他恢復得比那痛失老狗的隔壁老王要快得多,倘若他其實不是他,而是這具軀體的原主人,那肯定是個徹底冷血、冷酷的到連自己都要鄙視自己的傢伙。
當他搬動那兩具僵硬的屍體的時候,他只是感覺,自己是在揹負着自己的屍體;當他把屍體搬入坑中的時候,他只是感覺,是他自己躺在那無比簡陋的墓穴當中;當他向坑中填土的時候,他只是感覺,是在往自己的臉龐上潑撒灰土……
戰爭、混亂、死亡,這就是他所穿越來到的時代啊,這就是他所將要面對的幾乎是必然的命運啊,這一切,難道就不能夠改變嗎?難道自己最終也會遭逢同樣的命運嗎?那麼他們還有他來掩埋,自己又將會由誰來掩埋呢?會不會變成惡狼、烏鴉,甚至只是螞蟻口中之食,就這樣了無聲息地誕生,然後又了無聲息地腐爛……
墳坑填實了,阿飛拆下木耒的鏟部,豎在墳上,然後端起石刀來想要刻幾個字,卻又不知道刻什麼纔好——他並不清楚爹媽的名字,平常他們只是簡單地用“你”來互相稱呼而已。最後,他只好艱難地刻了宋體的“考”和“妣”兩個字。
老王驚詫地在一邊觀察他的舉動:“你、你怎麼會寫字的?”
“你認識嗎?”
“不、不認識……我不識字。”
“所以這不是字,”阿飛長長地嘆了口氣,“只是符號罷了。”
“符號又是啥了?”
第二天,阿飛帶上一包野菜、野果,邁上了前往朝鮮的不測征程。這一路上無疑充滿了艱險,好在他有一張舊弓傍身,普通蟊賊是不敢貿然前來惹事的。當然啦,那也因爲他們沒能看到他藏在包袱裡的鵪鶉羽箭,否則肯定不會對這半大孩子客氣。
他先返回縣城,去氏家的貨棧打探消息,貨棧裡還有幾個當晚一起保着氏勳氏公子打算從南門落跑的半熟臉,知道他曾經救過少主的性命,對他還算客氣。果然,氏勳早已經返回朝鮮去了,不過很可能並未進城,而是居留在列水以北的家族莊院當中。
所謂列水,就是流經朝鮮城北牆外的一條大河,根據阿飛另一世的記憶,在平壤旁邊的,那肯定是大同江了吧。
從縣城前往氏家莊院,距離其實並不算遠,還不到一百里地,阿飛花費了整整一個白天,那天傍晚時分,終於進入了莊院的範圍。那是一片佔地好幾畝的建築羣,土牆外有木籬環繞,並且角落上還豎立着幾具粗陋的箭櫓。他還沒能找到入口的所在,忽然耳畔一陣狂吠,只見一羣猛犬也不知道從哪兒撲將出來,惡狠狠地直取自己的哽嗓咽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