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七十五年,八月。
仰光城的城垣及府衙等主要建築陸續竣工,並設郡治政,其守備疆域頗爲廣袤,囊括夫甘都盧的南部沿海,莫塔馬灣,安達曼羣島乃至恆水入海口處的諸多島嶼。
爲保證對身毒諸國,尤其是巽加王朝的威懾力,皇帝劉徹藉着公孫氏要進行內部清洗的機會,着公孫歂除太尉長史之職,徵調西北四郡的規劃胡人,組建了兵員兩萬的義渠騎營,且將漢軍中的公孫氏將領抽調大半出任義渠騎營的將官,前往仰光城囤駐。
公孫歂雖不再擔任太尉長史,卻是轉任了仰光太守,在該城設立郡府,掌軍政要務。
要組建新的騎營頗是耗時,公孫歂卻是先行趕往仰光,被徵調的將士則會在陸續完成整編後,逐批遣往仰光由公孫歂統御。
公孫歂率千餘親衛騎兵剛行至武陵郡,便是遇着正在返京覆命途中的大行令張騫,隨他同行的尚有巽加使團和載滿了各式財貨千餘駕大車。
張騫本就是廣結善緣的活泛人,又向來與公孫賀交好,兩人曾同爲太子庶子,太子中庶子,後又皆迎娶公主,成了連襟,故對其叔父公孫歂自是熟識,雖談不上甚麼私交,但相處還是頗爲融洽的。
公孫歂深知張騫乃皇帝陛下最信重的近臣,最能明晰聖意,又親身出使外邦,坐鎮在仰光與巽加王朝議定了和約,甚至連大半個仰光城皆是張騫主持修築的。
朝廷原只打算在仰光興建軍鎮和軍港,直至張騫向朝廷上奏進諫,以爲在仰光築城更便於漢商常駐,與身毒進行通商。
築城的費用雖是不少,然若商貿真是興盛,朝廷日後所能收取的商稅絕對會遠超今日的築城開銷。
皇帝和重臣們商議過後,皆覺着張騫言之有理,商稅非是關稅,有城池有道路有坊市,爲商賈提供物資轉運和財貨交割的地方,商稅纔好徵收。
何況朝廷現下也正鼓勵少府及四大商團爲首的漢商到境外設立錢莊,總不能直接設立在軍鎮裡,提供給漢商吃住落腳的酒肆和客棧就更不宜太過靠近軍營。
大漢君臣皆以爲在仰光築城確有必要,便是允了張騫的奏章,先以仰光軍鎮爲中心建座小城,待日後逐步興盛,還繼續外擴即可。
仰光雖是設郡治政,然朝廷爲了防備將來的仰光太守擁兵自重,甚或裂土稱王,僅在仰光郡府設了小半套官制,甚至沒有都尉和諸曹掾史,太守就是囤駐此地的領兵將領,稅收由大農府派遣的官吏徵收,若想在仰光周邊建設大型工坊乃至墾荒種糧,都需經朝廷公府覈准。
最爲關鍵的是,仰光軍港及水師大營是不受仰光太守轄制的,東海水師的戰艦羣已在七月下旬抵達了仰光軍港,替換已在此駐守三年的南海水師。
因大漢與巽加王朝已定立邦約,且已大體竣工的仰光城會囤駐重兵,故未來大漢水師將不必再如過往般興師動衆,每歲會由北海,東海,南海三大水師輪番抽調三百艘戰艦前來仰光軍港囤駐,分派成諸多艦羣負責近海巡航保護漢商船隊,監管安達曼羣島的罌粟種植乃至向外邦販運鴉片。
仰光城竣工前,用罌粟汁庖製成鴉片的作坊已盡數移往安達曼羣島,以此規避大漢全境禁毐的律法,今後鴉片的製取和販運皆不得再入漢境,包括仰光城在內。
倒不是說鴉片貿易成了大漢水師的“獨門生意”,太尉府,大農府乃至少府皆從中收取鉅額紅利,負責派官監管的御史府和廷尉府也會分潤不少,作爲其府署的官員福利和公務支出,便連負責“攬客”和“推銷”的大行府,也是在鴉片貿易中擁有不小份例的。
可以說,對外販賣鴉片牟取的暴利乃是大漢皇帝,中央官署及軍方的灰色收入,在處理好三方利益分配後,端是進展神速,搞得如火如荼。
在“三座大山”的強力震懾下,絕對無人敢心生覬覦,更無人敢妄圖分一杯羹。
正因如此,即將前往仰光郡赴任的公孫歂向張騫請教日後如何行事時,張騫將鴉片貿易的內情坦言相告,並再三警醒他,勿要過問此事,任憑水師駐軍自行其是即可。
“太守只須管好陸上諸事和民用的海陸碼頭,若無必要切莫踏足軍港,更切勿過問水師軍務,按時按量爲水師將士提供所需補給即可。”
張騫如是道。
公孫歂緩緩頜首,深以爲然,有些事最好不去聽,不去看,不去想,纔是明哲保身之道。
雖說一郡太守是爲封疆大吏,然即便是大漢境內的邊郡,郡太守及都尉所能調派的也僅是該郡府兵,若無聖旨和虎符,也是難以調動囤駐當地的邊軍將士。
囤駐仰光軍港的水師將士實則等若邊軍,那公孫歂這仰光太守不去過問其軍務,纔是正確的處理方式,否則無疑會犯了朝廷乃至皇帝的大忌。
換後世的說法,公孫歂這仰光太守,就是帶着義渠騎營的兩萬將士去替漢商做保安的,順帶做些後勤工作,多餘的事儘量少做,免得多做多錯。
“莫要想着弄甚麼政績,老老實實熬一任,只待攢足資歷,就可調任回京,加官進爵!”
此乃首任仰光太守公孫歂總結出的心得,亦是爲其後的歷任仰光太守謹守奉行的至理名言,此乃後話,暫且不提。
仰光郡府官吏確是沒甚麼“正事”好做,造橋築路的活計已被皇室實業包下了,稅收又直接繳納給大農府派駐的屬官,仰光城內還有常住的行人令負責外邦事宜,故在大行令張騫返京,太守公孫歂未到此就任的空窗期,倒也沒出甚麼岔子。
城內的坊市雖只是劃出相應地塊,卻已被四大商團爲首的漢商們搶購一空,正在興建大量的商鋪,雖說朝廷不準隨意興建大型工坊,但若想在此地做買賣,沒鋪面可就上不得檯面了。
哀勞,夫甘都盧乃至身毒諸國的胡商亦紛紛匯聚到仰光城,只是沒有漢籍者是不能在仰光地區購宅置地的,他們只能做販運貨物的行商,或是直接與大漢行商就地交割財貨,或是將貨物交由清河百貨之類的豪商巨賈“代售”。
隨着大漢的對外貿易量愈發龐大,各行各業的漢商在四大商團的引領下,漸漸組織成各種形式的商會組織,統一制定貨物價格,收集國內外市場情報,調整工商業內部糾紛。
在大漢境內,各個商會的勢力不大,蓋因皇帝劉徹特意着廷尉府和大農府聯手製定了反壟斷的相關律法,但凡有商賈或商會敢違背大農府平準司制定的物價漲貶幅度,造成市面恐慌,將課以鉅額罰金,足以讓違法犯禁者傾家蕩產。
對外貿易就沒這等限制了,朝廷對境外交易的管制極爲寬鬆,漢商只要有本事,別說在境外坑蒙拐騙,就是燒殺搶掠,漢廷也絕不過問。
若有漢商爲禍外邦,捅處甚麼大簍子,只要能逃回漢軍掌控的地界,那就能保住小命了,若是在境外就被苦主擒住,那就活該倒黴,漢軍是不會越境救援的。
然若是老實本分的漢商,在境外被化外蠻夷無故羈押劫掠,漢軍倒是會盡量出兵解救,不過這類漢商爲數不多,蓋因漢商們早是學聰明瞭,向四大商團學會了找“境外代理商”,鮮少會爲省下少許貲財輕易以身犯險。
正因如此,在仰光城開辦商鋪就愈顯重要,將之作爲對外貿易的窗口和據點,既爲漢商省卻將貨物販運到境外的大量時間,更讓財貨交割更爲安全便利,畢竟城內有駐軍,有錢莊,足以保漢商周全。
此等貿易方式早在大夏和西域諸國普及了,漢商們在仰光城無非是有樣學樣,故仰光坊市的地價因爭搶激烈炒得極高,築城的費用憑着賣地就掙回大半,便連張騫和大農府屬官都是始料未及的。
外邦胡商紛紛匯聚而來,將運來的本國貨物賣到漢商鋪面,又購置漢貨運回本國販賣,從中賺取差價,此類“辛苦錢”雖不如漢商的獲利豐厚,卻也絕非杯水車薪。
尤是與漢商往來密切的大胡商,背後多有本國大貴族撐腰,買賣做得很大,又因聲譽良好,往往能從漢商處獲取更爲便宜的貨物,甚至能偶爾賒賒賬,故身家愈發豐厚,在本國結交更多權貴乃至大肆官商勾結,端是勢力龐大。
饒是如此,這些大胡商入得漢境還是老實得緊,蓋因非但有“雖遠必誅”的漢軍,亦有“雖遠必罰”的漢律。
胡商別說在漢境內殺人放火,就僅是偷稅漏稅,即便逃回本國,大漢的稅吏都會上報官府,懸賞通緝,乃至發公文讓其所在國交出人來。
若硬是不交人,漢軍便會悍然出兵,越境抓捕。
倒非漢廷霸道,此乃皇帝劉徹定下的死規矩,不管尊卑貴賤,該向朝廷繳的稅半枚大錢都不能少,追到天涯海角都得追回來,對象也非是僅限胡商,漢商亦如此。
朝廷可以大幅減稅,但對偷稅漏稅絕不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