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七十七年,七月十二,末伏隔日。
結束三伏休朝期的漢廷再度開朝,皇帝劉徹宣召趙王劉彭祖登殿,賜其三尺赤旄符節,執此符節出使外邦者,是爲大漢皇帝專使,在外可全權代表皇帝和漢廷,大行府派出的尋常使臣自是無法與之相提並論的。
安息特使塔澤斯此番率使團出使大漢,壓根沒得大漢皇帝召見,更沒能與漢廷締結盟約,然卻又請得大漢親王回使,勉強算是功敗垂成。
塔澤斯雖有些泄氣,卻也無可奈何,漢廷的意思頗爲明顯,安息此番提議與大漢締結的盟約事關重大,絕非巴勒弗家族的繼承人就能隨意議定。
換句話說,塔澤斯壓根就不夠資格,對漢廷提出的某些要求,他壓根就做不了主。
不是小瞧他,然與大漢親王相比,他真真只是個小角色,除非巴勒弗家主親至,否則大漢皇帝見都懶得見他。
真正讓塔澤斯食不下咽,睡不安寢的,是漢廷以保趙王周全爲由,執意要派兩萬大漢騎兵隨行護送,且是要直接送到安息國都泰西封。
塔澤斯如何敢應下?
兩萬漢騎踏入安息國境,這是何等大事,即便巴勒弗家主在此,想來也是不敢擅自應下的,必得遣人快馬回國,呈報安息君主聖斷。
然兩國帝都相距何至萬里,即便信使在中途驛站不斷換馬,且晝夜疾馳,往返間至少也要花去兩月光景,且這還是中途沒遇着惡劣天候等不利因素才能達到的。
塔澤斯身負安息君王重託,深知這份盟約是欲使兩國聯手,若羅馬真因輕敵而未能抵禦住匈奴鐵騎進犯馬其頓行省,且因此遭受重創,安息便可向漢廷借兵,共組聯軍趁勢征伐羅馬。
兵貴神速,機不可失,時不再來,不止漢人曉得這道理,安息人自是心知肚明的。
正因如此,塔澤斯纔是左右爲難,難以決斷。
大漢君臣倒是體恤他的難處,皇帝劉徹賜下專使符節時,刻意沒提要讓趙王出使何處。
這是塔澤斯在竇府酒宴上迫於無奈與趙王議定的折中法子,大漢使團與隨扈騎兵將先在大夏境內停留,讓塔澤斯先行返回安息國都泰西封,向安息君王呈報此事。
若安息王應允漢騎護送趙王入境,則趙王就會以皇帝專使的身份前往泰西封,與安息君臣商議盟約條陳,且可直接代替漢廷草簽盟約,日後送回漢都長安後再由大漢皇帝用印。
大行令張騫昔年南巡仰光,與巽加王朝簽訂邦約時亦是這般行事的,因着漢廷多年積累下的良好信譽,塔澤斯乃至整個安息使團皆不懷疑趙王能代行擬定盟約,也不憂心漢廷會翻臉不認賬。
如若安息王不允漢騎入境,則趙王也不會白走一遭,大宛,大月氏,乃至巽加王朝以北的諸多身毒小國,皆會藉着這難得的機會,遣使臣到大夏國都藍市城拜見大漢親王,商議通商諸事,甚或尋求更好的庇護也非不可能。
尤是那些身毒小國,早先就欲如大夏般臣附大漢,成爲大漢藩屬,然漢廷爲避免刺激安息和巽加兩國,且爲彼此留下些“軍事緩衝區”,免得兩國對大漢太過戒備猜忌,故沒接受這些小國的歸附,只讓其與鄰近的大夏訂立半從屬性質的邦約。
數年來,大漢,安息,巽加皆是分外默契的沒出手干涉這些小國的內政,不過暗地裡還是各有佈置的,倒是大漢最爲守信,多隻關注與諸國通商,沒安排太多的細作到這些小國潛伏。
不划算,也無太大必要。
安息和巽加若實在做得過火了,漢軍隨時能以保證商道暢通和庇護漢商周全的由頭,揮師進入這些小國,將不老實的人盡數宰了,扶持聽話的傀儡上位。
諸多身毒小國的君臣對箇中情勢看得清楚,自是更想抱緊漢廷的大粗腿,若聞得大漢親王駕臨大夏國都,他們沒有不遣使來拜的道理。
大宛如大夏般,已成爲大漢藩屬國,大漢親王執專使符節,在漢境外代表着皇帝,等若就是大宛人的主子,敢不來見拜麼?
大月氏雖沒臣服大漢,然北方有心心念念要奪回失地的康居人,南方有強盛的安息帝國,若是得罪了大漢,漢廷都無須出兵,單是表露出兩國不復舊好之意,康居和安息怕是就要出兵大月氏了。
如此情勢,使得趙王劉彭祖絲毫不擔心自身會白白走這一遭。
“本王此行事務繁忙,安息能去就去,不能去倒也落得輕省。”
趙王那日在竇府酒宴上,曾頗是隨意的對塔澤斯如是道。
此語絕非妄言,蓋因此番他出使的陣仗極大,除卻大行府屬官組成的使團,隨扈的兩萬漢騎,還有大農府和少府的屬官,諸多大商團的掌事。
用皇帝陛下的話說,此番讓他率團出使的目的,不在疆土和金銀,不在奴隸和牲口,只須發揮他那無賴到不要臉的性情,在談判時迫使諸國更大幅度的向大漢開放通商,且爲漢商提供更好的庇護,建立更好的營商環境。
何爲更好的營商環境?
針對漢商,降稅,降關稅,降商稅;由各國官府出面,協助漢商購地置產,開設商鋪,保障漢商及其僱工的人身財產安全;全面解禁所有的商貿物品,不得對漢商的正常交易有任何設限。
實實在在的不平等條約,前兩項倒還好,最後一項真是霸道到不講理的地步。
要曉得,大漢的對外貿易雖是愈發興盛,然邊禁律令也愈發嚴格,大農府每歲皆會更新限制乃至完全禁止販運出境的品項清單,牲畜,奴隸,兵械,鋼鐵……
如此種種,至今已增至千餘品項了。
牲畜和奴隸等倒還好,畢竟漢商要運送貨物,總需要牲畜拉扯,奴隸趕車,故只要繳納相應的稅金即可,且待得返程,若帶回更多的牲畜和奴隸,邊塞稅吏還會造冊呈報大農府,給這些商賈退稅的。
然類似大宗鋼鐵等絕對禁品,逮到就是擒拿下獄,一旦查實無誤,多是要梟首抄家的,不管你後臺背景多硬實,皆是半點商量都沒有。
不是沒有抱着僥倖心理以身試法的,然在震怒的皇帝陛下命人當街車裂了數名縱容下人走私精鐵的劉氏宗親,並着宗正府褫奪了他們子嗣的皇姓,逐出劉氏宗族後,大漢商賈乃至王侯權貴再無人敢犯。
在此等情形下,漢廷要求外邦諸國向漢商完全解禁商貿交易,無疑是後世所謂的霸王條款,譬如盛產良馬的國度,最優良的馬種無異於他們的命根子,若應下這些漢廷強加的通商條陳,意味着但凡漢商能將馬種“弄到手”,且欲運回漢境的,各國就不得禁止其將之運送出境,更不得出手扣押。
此三項條款還僅是大項,其下更列有諸多細項,且會繼續添加,否則趙王劉彭祖何必帶上這麼多涉及商務的官員和各大商團的掌事們?
總之漢商想向外邦諸國要甚麼方便或保障,儘管提,但凡有可能讓外邦接受的條款,趙王這位皇帝專使皆會竭力爲他們爭取到。
長安商區內,百餘大商團的主事者匯聚至皇室實業的總部,聞得此等天大喜訊,端是歡呼雀躍,紛紛讚頌陛下英明,真真體恤百姓,愛民如子。
得知朝廷爲此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與外邦周旋,且得請動趙王不遠萬里的率團出使,這些豪商巨賈們頗是識趣的提出,欲向朝廷捐輸些許貲財。
於是乎,華夏有史以來首個“對外商貿代表團”迅速組建而成,百餘商家依照捐輸貲財的金額,瓜分了隨團出使的千餘名額,皆派出自家最精明強幹的掌事。
高達十餘萬金的鉅額捐輸,自不是隻爲隨團出使見見世面,依着賢王劉非言明的條陳,這個所謂商貿代表團,可先行在內部商議擬定所須的通商條陳,經大多數商貿代表同意後,便可將之呈交趙王,讓其與外邦君臣商談。
這意味着,在千餘商貿代表中佔有越多人數的大商團,便有更大的機會從外邦諸國獲得自家想獲得的各種“方便”,即便未必真能盡數如願,然古語有云:求其上者,得其中;求其中者,得其下;求其下者,無所得!
真若捨不得花百萬錢買個名額,這些豪商巨賈也絕對無法掙取到現今的巨億身家。
說實話,近水樓臺的四大商團沒仗着與天家的關係,獨佔大批名額,已是讓旁的大商團感恩戴德了,畢竟區區十餘萬金對家大業大的四大商團而言,無異九牛一毛,若他們想吃獨食,誰也爭不過他們的。
大農令東郭咸陽翻閱着厚厚的捐輸冊簿,自是眉開眼笑,今歲朝廷連番調兵,太尉府去歲編列的軍事預算已然超支了,如今十餘萬金入庫,非但盡數填補了軍費虧空,到得歲末想來還有大筆盈餘,便連要發給諸多精銳軍伍的高額歲賞都足夠支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