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男人,有什麼了不起的,不過是仗着家世勝人一籌,就給她們臉色看。
她再笨,也明白這兩個男人不待見自己。
她還不奉陪了,一肚子的火,還不能發出來,憋死她了。
李芬芸吸了吸鼻子,下巴擡的高高的,“我偏不,我一定要讓他眼裡看得見我的存在,不管付出什麼代價,我都不在乎。”
她從來沒有遇到不拜倒在她腳下的男人,不甘心的同時,越發的鬥志昂揚。
李芬芳無奈的撫着額頭,“四妹,這是何苦呢?”
她都撐不下去了,恨不得馬上打道回府,這樣憋屈的生活不適合她。
她更喜歡大口大口的吃肉,騎快馬,喝烈酒,快意的活着,遇到不平伸手管上一管,這纔是她要的生活。
她想的正美,一盆冷水澆了下來,“二姐,你忘了父親的交待,你沒有做好自己的事,還來勸我,要是讓父親知道了,看你怎麼辦?”
李芬芳的臉一白,訥訥的道,“我已經盡了全力,人家又不喜歡我,我有什麼辦法?”
臨出門時,父親的那番話在耳邊響起,讓她心裡沉甸甸的。
不管她喜不喜歡,既然她是李家的女兒,一切都要爲李家考量。
就算要爲家族犧牲,她也不能有二話。
李芬芸雙手慢慢握成拳頭,深吸口氣,“那就再努力啊,於大哥比方哥哥好對付。”
光會說不去做,有什麼用?
只要用盡心思,沒有得不到的東西。
好對付?李芬芳一陣苦笑,那個人永遠一副拒之千里之外的模樣。
不管是外面,還是內心,他都排斥任何人的接近。
一大早起牀,貴叔就急匆匆的衝進來,面色很是古怪,有驚有喜更有惶惶然。
“少爺,皇上召你進宮。”
方子玉愣住了,心裡閃過一絲驚訝,自從進京的第一天他就去宮裡遞了帖子,一直等候皇上的召見。
以往都要等上大半個月,纔會被皇上召見,但這次才短短几天,就讓他進宮。
來不及細想,就全副禮服穿戴起來,匆匆趕到正堂,聽太監公公的宣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