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後。
萊曼去到WB電視臺跟臺長安德魯-赫爾南德斯又見了一面。
這次來,是爲了簽訂一份關於《越獄》的授權試播的版權合同。
試播嗎,電視臺也是要花錢購買的。
更多的還是確定試播成功後的繼續合作。
一般來說,電視劇在哪家電視臺試播,基本上後續的播放版權也就被套牢了。
先期給的一筆款項,也更像是合作前預付的版權費。
不過,這筆錢不多就是了。
拍攝《越獄》的前三集總共花了四百多萬,WB電視臺用來試播的錢,必須向劇組支付百分之60到百分之70的等值報酬(業內規定),所以WB電視臺先期給了270萬美金。
這就算是兩者共同承擔製作風險,不過製作方多吃了點虧。
如果試播的收視率達到標準線以上。
注意,電視臺的收視率統計另外有一家新聞集團收集,這份統計的結果少有被隱瞞的,也不存在電視臺瞞報的情況。
還有一點,收視率的統計不包括所有觀看了電視臺的羣衆。
或者應該這樣說,電視臺最常用的統計區間叫Adults18-49(簡稱A18-49)。
之所以單獨列出來,是因爲在這個年齡層的觀衆最具有消費慾望,大部分有了獨立的經濟條件,也是最受廣告商青睞的羣體。
而五大廣播電視網,全是靠廣告商大戶們養活。
廣告費的多少,決定了劇集的收益。
所以說,A18-49的收視率纔是電視行業的統計標準,也是衡量劇集收入高低、能否被電視臺採納的直接體現。
對於“廣告就是命”的公共臺來說,兩者是直接相掛鉤的。
至於有線電視臺,上述說明的參考價值又不太大了。
尤其是HBO、shoutime等頻道,幾乎沒有廣告,全靠續訂的用戶量活着。
是不是有消費潛力的觀衆,他們也不在乎。
所以,這些有線臺,大部分是統計的劇集總訂數據,以及後面的續訂數據。
舉個例子吧。
拿WB與HBO做一個對比的話。
因爲兩者盈利模式的不同,WB的收入要依靠廣告費用,所以對於WB來說,收視率就是它的命脈,觀衆喜歡什麼,它就播放什麼;
而對於HBO來說,它的收入是靠觀衆的訂閱,所以它的任務就是盡一切的可能性做出更加優秀的劇集,來滿足觀衆的訂閱需求。
這就導致HBO一般不會輕易腰斬一部劇,也不會把一部電視部無限制的灌水、拉長以至於毀了一部劇,這也是爲什麼流傳出了一種說法,HBO出品,必出精品。
不過有意思的是,就各個電視臺的營收來看的話,通常是五大公共平臺吊打付費平臺。
論純粹的電視網收入,可能HBO、AMC等頻道要比大部分電視臺要高,但就營業額來說,就完全沒法比了。
但是說回利潤,HBO等付費頻道又是其中的王者。
而對於收視率的評判,大致可以這樣做出理解:
一,3.0以上的A18-49的數據是爲精品,續訂絕對無憂;
二,2.0以上的A18-49爲合格,續訂的問題不是很大,但有一定的跳水風險;
三,1.5左右的話,電視臺就要好好參考值不值得,如果電視劇本身的製作費用很低,是低成本的喜劇,就算購買也花不了幾個錢,那是肯定會續訂的,如果購買版權的費用很高,不值得,那就非常堪憂。
另外的話,對於一些特定的電視臺來說,如CBS這種素有“老人臺”之稱的頻道來說,播放的節目傾向格外的保守。一些敏感的題材幾乎不碰,如LGBT。
且內容上缺乏青春偶像類或科幻或愛情等較爲年輕一點的觀衆所喜愛的元素,清一色的犯罪劇、老年劇,如《犯罪心理》、《基本演繹法》、《老爸老媽浪漫史》。
這家電視臺的A18-49的統計數據經常在1.5以下,不過全美收視率又常常高達3.0以上,總之,非常的魔幻,是不同於常理的,他們家的電視劇另有自己的估算。
還有就是WB這種五大里面墊底的電視臺,他們的要求就比一般的要更低一點。
比方說,安德魯-赫爾南德斯跟萊曼簽署的試播合同裡,規定了《越獄》只要A18-49的收視率能過1.3,就會續訂。
而兩者分定的收益規劃,則是基礎授權費用+廣告費用的分成+DVD發行的大部分利潤。
這也是一般的電視臺合同的劇集協約。
如果續訂成功,電視臺會拿着收集的劇集收視率去各個廣告商那裡尋求資助。
一般情況下,30分鐘的劇集裡面會有7到10分鐘的廣告,60分鐘的劇集則有14到20分鐘的廣告,這中間的部分都是可以拿來讓廣告商們競價植入。
至於廣告和收視率的聯繫與因素非常的多。
由於每個產品的受衆羣體不同,經常還需要用到多個年齡段男性女性觀衆的統計數據。
比如一款女性產品想要打廣告,總不能去男性受衆居多的電視劇裡植入。
常態下,有個共識就是,女性比男性更輕易的產生消費衝動,成人裡,相對年輕的就越容易相信廣告。
如何通過節目鎖定大衆廣告人羣,是很考驗各大電視網的播放部門,而如何投放廣告也考驗着廣告商們的眼光與遠景。
能否雙贏,一念之間。
至於最後的DVD發行,大致跟電影的線下發行差不多,版權制作方要比發行方多拿。
所以,這份合同裡,先拋開不可預測的廣告植入費用。
如果收視率穩定破3,萊曼至少能賺到電視臺付費播放的1800多萬;破4,至少2300萬,破5,大約3000萬......以此類推。
反正巔峰時期,穩定破7的《老友記》,帶給電視臺的收益,一年至少在5個億以上。
製作方大概在一個多億左右。
媽蛋,廣告商真的是狗大戶。
可惜,廣告費用,製作方一般拿不到多少分成,大頭都給電視臺吃了,這也是業內的一般情況。
就像萊曼簽訂的《越獄》廣告方面的合約,製作方只能拿不到3成,條件還則苛刻。
沒辦法,平臺渠道就是天然處於食物鏈的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