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喬雖然行事低調,但他的從頭到腳一身行頭卻是別人數都數不出的牌子,氣質更是天生的溫和卻難以親近。
宋笙忽然有些脫力,仔細想想,她似乎從未好好了解過林明耀的家庭。
他說他家並不是太富裕,有一家超市和幾個很小的連鎖店。因爲父母常年在外,只好由他照料。
宋笙只見過林明耀的父母一面,是在林家的家宴上。
她猶記得那一桌的光鮮亮麗,每個人臉上都掛着笑容,面容卻多是模糊。她緊緊將指甲扣進肉裡,僵着臉應付完整個飯局。
彼時她還是個剛出大學的小姑娘,尚含羞怯,還有隱隱的自卑。而此時,她卻儼然能在燈光浮華的成新市自力更生,衣食無憂。
“怎麼不說話了,被我說的嚇到了?”耳邊傳來方喬的調笑。
宋笙漫不經心地勾了勾嘴角:“有些吃驚而已。”
午時,日頭正好。
微風拂過臉頰,帶來一絲食物的香味。
宋笙不着痕跡地摸了摸肚子,對方喬嫣然一笑:“站了這麼久也有點餓了,既然這裡有麪館,不如就在這裡解決午餐吧。我們也很久沒見了,這一頓我請你怎麼樣?”
方喬又挑了挑眉,打量了一眼宋笙,眼裡的光一閃而逝,輕飄飄道:“這麼多年沒見,就請我吃碗麪是不是有些不厚道?”
宋笙狀似苦惱地想了想說:“我以爲你是喜歡這兒的面才帶我來的,現在請你吃你又不要,想吃什麼?”
方喬衝她眨眨眼,一臉神秘,“你知道這條黑街如今歸誰管嗎?”
宋笙有些驚訝,她原以爲這條街只是羣居着流浪者和混混,因爲常年鬥毆和髒爛纔沒人敢來,現在看來似乎並不僅僅是這樣。
照方喬這話來說,桑榆街不但不亂,並且還有維持某種秩序的管理者。
這倒是比一般的混混私鬥事件更麻煩,也無愧於臧主編說的“價值最大”。
無論是外表多光鮮的城市,總有陰暗腐臭的角落,而這樣的地方,最適合滋養內心腐爛的人。
宋笙眼神有些飄忽,襯着一身棉布長裙和布鞋顯得十分俏麗。
方喬眯着眼睛,想起很多年前的一個午後,他剛到新的高中,那時候也是這樣一個女孩,穿着寬大的校服站在教室後面,踮腳佈置着黑板報。
那時一架飛機從頭頂的天空轟鳴而過,在窗外留下漂亮的飛機雲。
轉眼一過八年,物非,人也非。
“怎麼,噎住了?你還沒告訴我現在桑榆街的管事兒是誰呢。”一晃八年的臉,眼前的宋笙依然俏生生地站在他面前,幾乎沒什麼改變的臉,背脊挺得一絲不苟。
方喬一笑,掩去眼底情緒:“你想見他嗎?”
“誰?林明耀?”宋笙撇撇嘴。
“不,當然不是他。”提起林明耀,方喬的嘴角似乎也有些冷漠,“林家獨子的身份雖然貴重,但也沒有到可以通天的地步。”
宋笙露出了有些古怪的表情:“你們不是朋友嗎?”
“朋友也分很多種的。我家老頭子原本和林爺爺是戰友,幾十年的老朋友了,所以我們自然也要成爲朋友。”
方喬稍微解釋了幾句,宋笙卻很快地明白了他的意思。
心裡同時也對林明耀的身份進行了總結性的推測,結論越接近她心中的那個位置,她的指甲就掐得越深。
方喬看着宋笙的表情繼續說道:“林明耀追你的事情我們整個圈子都知道。這種事兒從來不少,但唯獨你引起的轟動最大。因爲在林明耀的生日宴上,有人當場對他宣戰,揚言要從他手中搶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