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
陽光下,露珠還眷戀的依偎在花瓣上,一頭柔順長髮的女人,拿着剪刀,剪下帶着露珠着的玫瑰,一個六七歲的男孩在旁邊轉來轉去,似乎很真急。
“媽咪,你有沒有聽我說話?那個女人已經死了,你什麼時候纔要帶我去找爸爸?”
小男孩站在女人面前跺着腳。
“亮仔,媽咪不是告訴過你嗎,你爸爸從來沒有愛過媽咪,所以,我們之間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女人放下剪刀,像是怕傷了孩子似的。
“以前因爲有那個女人,爸爸不喜歡媽咪,但是現在那女人已經死了,爸爸一定會喜歡媽咪的,媽咪,我們去找爸爸好嗎?從那女人死到現在,爸爸已經失蹤半年了,我要去找爸爸,我要告訴他,除了那個女人,他還有媽咪與亮仔。”
男孩堅定的眼神,讓女人不由蹙起了眉。
或許一開始就不應該告訴孩子誰是他爸爸,從兩年前開始,他就總是嚷嚷着要去找他。
早在決定要孩子的時候,她就決定爲自己的單戀畫上句號,早在離開紐約的時候,她就決定守着這份孤單的愛情一輩子,這些年,她也這麼做了,而且自從亮仔出生後,她也平靜了,對那個男人的愛也完全轉化到了對亮仔的愛。
即使知道這些年他一直一個人,縱然知道他的妻子已經離開了人世,她的心裡也沒有太多的波瀾。
人生就是這樣,錯過了就是錯過了,她不能因爲自己的私慾去強迫別人接受她。
現在這樣的生活她很習慣,平靜,亮逸,還有一種從不曾體驗過的快樂與幸福,雖然偶爾有遺憾,但她寧願保有現在這樣平靜的幸福也不願去強求不屬於自己的愛。
“亮仔,答應媽咪,在你未滿十八歲之前不能去找爸爸,也不能讓他知道你的存在。”
女人蹲下,與孩子平視,一臉嚴肅的告誡男孩。
“媽咪,爲什麼別人可以有爸爸,我不可以?”
男孩的小拳頭緊緊握着,似乎並沒有將媽咪的話記下。
“亮仔,有爸爸有小朋友不一定幸福,沒有爸爸的小朋友,也未必不快樂,同媽咪在一起不好嗎?”
女人溫柔的撫過孩子倔強的小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