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芷自從不當殺手之後,很喜歡睡懶覺。
她衣食無憂,隨着年齡的增加,她對自己的容貌也越來越在意,生怕衰老的太快,所以非常看重美容覺。
被樓子凌困在這座莊園裡之後,她無所事事,倒是越來越喜歡睡覺了。
她昨天被樓子凌收拾了一頓,身上有不少的傷痕,整個人也沒什麼精神,起牀的時候已經是上午十點多了,洗漱之後就給讓傭人去廚房給她取餐。
因爲她又提供給了樓子凌一部分黎家資產的信息,所以她今天廚房按照她的喜好做了冬瓜排骨湯。
文火熬製了五六個小時的排骨湯,香氣濃郁,肉質鮮嫩酥軟,白色的湯汁配上翠綠的香菜,紅色的枸杞,色香味俱全,引得黎芷終於有了食慾。
不過,等她吃的時候,卻發現味道跟以前的有些微的區別,湯味兒更鮮美,而且似乎有點兒甜?
黎芷沒有放在心上,就算再頂尖的廚師做出來的菜也不可能每次都完全一樣的,湯變得更好喝了她才滿意呢!
吃完飯,黎芷就慢慢的在自己的房間裡溜達,計劃下一次的逃跑路線。
她現在人手嚴重不足,樓子凌也不知道怎麼辦到的,硬是把她的人都撬走了,現在她想找人往外面遞消息都做不到了。
她每天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殺了樓子凌,竟敢僞裝成黎蕭來謀取屬於她的東西!
但是她被樓子凌折磨的人不人鬼不鬼的,又覺得直接殺了樓子凌太便宜他了,既然景熙在他心裡那麼重要,那就先殺了景熙,讓他痛苦一下好了!
黎芷還在盤算着怎麼要了景熙的命,猛然間發現,她的身上肉眼可見的冒出一粒一粒的小疙瘩!
小疙瘩又疼又癢,很快就佈滿了她的全身,看起來醜陋而恐怖,她原本精緻漂亮的五官,已經看不出原本的面目了。
一個聲音在她頭頂上響起:“黎三姐,你這是怎麼了?別人長痘痘都是隻長在臉上,你怎麼連胳膊也長痘?”
黎芷在外面的時候,別人都是稱呼她黎小姐,要麼就是黎大小姐,猛的被叫了個土的要死的“黎三姐”,她被氣的夠嗆。
而且,她連想都不用想,就知道這肯定又是景熙搞的鬼!
就她最擅長坑人!
黎芷不怎麼怕樓子凌,樓子凌雖然狠辣,可他本性正直,歪門邪道都不屑於用。
可她怕景熙!
景熙不狠辣,可歪門邪道樣樣精通,鬼主意一個比一個要人命!
黎芷能扛得住一切酷刑,可受不了景熙的折磨,她覺得這天底下應該沒人能受得了景熙,也不知道樓子凌爲什麼就喜歡這小魔女,跟她一起睡覺,不怕被她整死嗎?
“喂,黎三姐,我跟你說話呢,你怎麼也沒個迴應?太沒禮貌了吧!”
黎芷住的屋子是莊園裡最陳舊的一個小院兒,景熙把房頂的瓦片兒掀開了好幾塊,趴在房頂上跟屋子裡的黎芷說話。
房頂足夠高,景熙也不擔心黎芷能跳起來打她。
她手裡拿了個自己做的小彈弓,從口袋裡摸出一粒藥丸兒,對準黎芷的手臂“啪”的一下子打了出去。
黎芷瞬間就覺得自己左臂全都麻掉了,她又驚又怒,尖利的聲音震得房頂的瓦片都在顫:“景熙,你給我滾下來!”
景熙掏掏耳朵,不滿的抱怨:“你說話這麼大聲幹什麼,我又不聾!你以爲我傻呀,我纔不下去呢,單打獨鬥我可打不過你,所以呢,我就選擇遠程攻擊了。哎,你看看你的胳膊,好像中毒了呢!”
黎芷低頭一看,就見自己被景熙藥丸打中的那條胳膊,已經一片烏青了!
身上其他地方依然很癢,可唯獨左臂竟然什麼都感覺不到了!
“這這這……什麼東西!”
景熙趴在房頂上笑的燦爛:“沒什麼,就是看我家子凌太心軟,都不捨得砍掉你的胳膊腿兒的,我只好替他動手啦!你放心,這是毒,你的胳膊很快就會變成木頭,然後就是全身!”
她說着,又掏出一粒藥丸兒,準備往黎芷身上打。
黎芷嚇得魂飛魄散,景熙真的是什麼都能幹得出來!
景熙跟冷靜自持的樓子凌不一樣,做事異常的任性,說不定真的會趁樓子凌不在,看她不順眼,直接弄死她!
“我要是中毒死了,樓子凌一分錢都拿不到!他的樓氏集團所有資金都被我獨吞了,你難道不想替他要回去嗎!他可是爲了你,才讓整個集團垮掉的!”
“你說什麼?”
景熙臉上的笑容一瞬間消失的乾乾淨淨,藥丸從她手中滑落,掉到了地上,嚇得黎芷趕緊離那粒藥丸遠遠的。
“樓氏集團垮掉,跟我有什麼關係!”
景熙變了臉色,黎芷終於舒了口氣。
她急急忙忙的從藥箱裡找出止癢的藥膏往身上塗,故意不開口解釋,吊着景熙。
景熙拿着彈弓,從屋頂上跳了下來。
她慢慢走到黎芷跟前,眼睛微微發紅,聲音也有些顫抖:“你再說一遍,樓氏集團到底爲什麼會垮掉!”
她舉起手裡的彈弓,對準黎芷,蓄勢待發。
黎芷怕了她的藥丸,立刻道:“你後退!退遠點兒我就告訴你!”
景熙依言後退幾步:“說!”
“樓子凌的公司垮掉是因爲他不肯利用你,我一直想跟他合作,他的運籌能力無人能及,在我認識的男人當中,除了你哥哥景睿,就他實力最強,我和樓子凌合作,有很大把握可以扳倒景家。”
“可惜他不同意,就算你不喜歡他了,喜歡上宋信那種花瓶,他也不同意跟我合作!哼,你這麼三心二意的,也不知道樓子凌有什麼好顧忌的!”
“人哪,一旦有了弱點,就不是無敵的了!本來他只要同意跟我合作,不僅樓氏集團不會倒,我還會給他提供更多資源,幫助他發展,但是他不同意,那我就沒辦法了!”
景熙有些發愣,她從來不知道,樓子凌公司垮掉還有這一層原因!
她一直以爲,樓子凌更看重事業,爲了公司,他可以放棄一切。
原來不是!
原來她比他的公司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