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廣源經了這一烙鐵之後終於死心了,即使他有殺兒的狠心也沒有殺兒的能力。老太太那一關就不用說了,就是妻子、女兒、孫子們這一關他也過不去。他只好在村裡放出話來:誰要是再賒給自己小兒子東西,他一概不管。但是他在伙食上要求不再苛刻,原來一個集空吃兩頓白麪饅頭,現在改成四頓,一個集空買一斤豬肉,現在改成兩斤。因爲覓漢的生活幾乎和東家一樣,所以覓漢的飯食上也有了明顯的改善。兩個覓漢嘴上不說,心裡對於於昭湘滿懷感激。
自從在侯爺墳收穫了兩個兔子後,每到不上學的時候,於昭湘就喜歡在那裡轉悠,頗有點“守株待兔”的意思。看到別人拿着獵槍在打兔子和獾、狐之類的野味,他的心裡癢癢得難受。
一天傍晚,他站在侯爺墳頂上兩個大洞中間,正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再玩一次“失蹤”,或許還能收穫兩個兔子,老吳做的兔子肉真是讓他念念不忘啊!
遠處慢慢走過一個人來,肩上斜掛着一些鐵絲和木頭橛子之類的東西,等那人走近了,於昭湘認出來是韓晉。
韓晉也看見了於昭湘,他招呼道:“老二,在這裡幹啥呢?”
一般人稱呼於昭湘爲“老三”,但是惟獨韓晉叫他“老二”,其原因是於廣源經常對人家說自己的小兒子是天老爺老大他老二。
別人叫他“老二”,於昭湘可能會惱,但是對韓晉,於昭湘另眼相看。
韓晉是村裡的小能人,幾乎沒有他不懂的事情,沒有他不會幹的活兒,因爲上過五年的私塾,吟詩作對的活兒他也能來上幾句。他天生說話幽默,最喜歡哪壺不開提哪壺,他開別人的玩笑行,人家開他的玩笑也中。
看到韓晉和自己打招呼,於昭湘說:“玩呢,你來幹什麼,老槐?”
於昭湘天生不會尊稱長輩,他只會叫奶奶和姑,對於其他人,他要麼直呼其名,要麼什麼也不稱呼,對於韓晉這個還算是他比較佩服的人,他也不叫他一聲“哥”。
韓晉從來不計較這個,他放下肩上的東西,邊向四周看,邊回答道:“套兔子。”
真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於昭湘只見過用土槍打兔子的,沒有想到還有套兔子的。
他跟在韓晉的後面亦步亦趨,看着韓晉在灌木層中拴好一個個套子,他半信半疑。
整個晚上於昭湘沒有好好睡覺,他一直在想那幾個套子。
好容易捱到三更,他一個骨碌爬起來來到侯爺墳。
這個地方白天也人跡罕至,晚上就更不用說了。萬籟俱寂只有蟲聲唧唧,慘白的月光照在灌木層上更給這裡增加了一些悽清的景象。
於昭湘什麼也顧不得,他直奔韓晉所下的那幾個套子而去。果然,他在一個套子上發現了一隻足有七八斤的死兔子,他剛把兔子從套子上摘下來,就聽身後傳來“撲撲楞楞”的聲音,回頭一看,另一隻兔子正在套子上掙扎。於昭湘喜出望外,他擡起左腳一下子就把兔子頭跺得稀爛!
他喜滋滋地拎着兩隻兔子往家走,走到家門口時剛要進門,突然覺得不妥,立即回身來到了場院屋。這時候天已經亮了,老吳早已經在場院裡溜達開了,他把兩隻兔子交給老吳,回到家裡。
吃過早飯,他剛要去上學,韓晉來了。
韓晉一進門就說:“老三。”——因爲當着於廣源夫婦的面,他沒有叫於昭湘“老二”,——“見見面,分一半,你也不能一隻也不給我留下啊。”
他的話弄得廣源夫婦雲裡霧裡。於昭湘的臉紅了,他做事從來是敢作敢當,絕不賴賬,“給你一個。”他應承道。
“不用了,你今天叫老吳燉了,晚上我過來吃就行。”
於廣源夫婦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倒也沒有多說什麼。自己的兒子再大的壞事都敢做,何況這麼兩個兔子?
“能管不如別攤着。”於廣源只有嘆氣的份。
晚上,老吳把兩個兔子在場院屋裡燉熟了。因爲逢廣源夫婦吃“十齋”的日子,於昭雪天生不喜歡吃肉,所以於昭湘只是把自己的兩個侄子領到老吳的屋裡。
韓晉帶來一罈子河陽老燒。
老吳、兩個覓漢、韓晉四個人就着兔子肉喝光了滿滿一罈子酒。
於昭湘向來對酒不敢興趣,他只是一味地吃肉,兩個侄子不一會兒就吃飽了,於昭雪過來把他們倆領回去睡了。
一罈酒剛剛喝完,韓晉沒有盡興,剛想去崔家再買一罈,就見於廣源提着一大罈子酒進了屋。他放下手裡的酒,對着韓晉說:“別讓老吳喝多了。”然後回身離開了。
兩個覓漢酒足飯飽心滿意足地回去睡覺了,韓晉卻正喝到興奮點上。他用筷子叨了一塊蘿蔔填到嘴裡,嚥下去,對着老吳道:“老吳,你是我的親爺爺,你對我說說這鍋兔子肉怎麼燉出來的?”老吳不語,只是憨憨地笑了一下。
“不說算了,好菜費飯,好嫚費漢。”韓晉略有失望,然而隨即煙消雲散。他倒了滿滿兩碗酒,對於昭湘說:“老二,古人云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你喝了這碗酒,我告訴你怎樣套兔子。”
於昭湘大喜過望,知道韓晉這是醉了,要不然,他是不會告訴自己的,整個鳳鳴嶺上就那麼幾個兔子,豈不是教會徒弟餓死師傅嘛。他馬上端起酒一飲而盡。
韓晉說到做到,他把怎樣做套子、怎樣看兔蹤、有灌木層的時候套子怎樣下、在平地上怎樣下,一五一十、湯水不漏地告訴了於昭湘。
說完這些,韓晉搖搖晃晃地起身離開,於昭湘一直把他送到家,臨了,於昭湘對他說:“老槐,我欠你的。”
鳳鳴嶺上的兔子這回真是遭了殃了,幾乎每天傍晚,鳳鳴村人就看見老吳和於昭湘一前一後上山,前面老吳給揹着套子,後面於昭湘不停地向四周尋找兔蹤。
雖然不是每次都有收穫,但是隔三差五就能逮着個兔子,於廣源夫婦本來就不喜歡吃肉,即使偶爾吃點也是以豬肉爲主,這樣一來可把兩個覓漢樂壞了。
“吃水不忘挖井人”,一旦於昭湘逮到兩隻以上兔子時,就會把韓晉叫到老吳的屋裡大快朵頤。所以儘管韓晉套到的兔子越來越少,心裡卻並不是十分後悔。
秋收後,韓晉的空閒越來越多,因爲在套兔子這一方面於昭湘比自己還精,所以韓晉一般不去和於昭湘去搶地盤,再說,於昭湘套着兔子經常叫自己去吃。
韓晉決定去後山上夾鳥。
一個晴朗的早上,韓晉剛出門口,就看見於昭湘閒着沒事在街上溜達。“怎麼樣,老二,跟我學夾家臣子去?”鳳鳴村人習慣把麻雀一類的小鳥統稱“家臣子”,恕筆者愚鈍,我既不知道這種稱呼的來源,也不知道村人嘴裡出來的是不是這三個字。
真是該當不捱餓,天上掉餑餑。於昭湘正閒着沒事,而且好幾天沒有套着兔子了,嘴裡正淡出個鳥來,一聽這話,一下子來了精神。
“去哪裡?”他急忙問。
“前山或者後山。”
在鳳鳴村後南北並排着兩座嶺,南面也就是緊挨着鳳鳴村的那道嶺高但是面積小,人們稱它鳳鳴山或者鳳頭山,離鳳鳴山不到五里的北面有一座不高但是面積比鳳鳴山大得多的嶺,人們習慣稱其爲鳳腹埠或者鳳肚嶺。在鳳腹埠上,大部分土地被人開墾出來種上了各種各樣的果樹,在埠的西面半山腰還有一個小村莊,村裡的人和鳳鳴村人有着很深的淵源,幾乎可以說就是鳳鳴村的附屬村。
鳳鳴村裡的於、孟兩大姓自古以來就有一個嚴格的規定,那就是同姓之間不得結親。這個規定在最嚴酷的時候竟然是於、孟兩姓之間也不能結親,其原因就是幾百年來於家和孟家輩次通用,形同一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