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每一個人的命運歷程都是一條直線,全世界就是由數以億萬計密密麻麻的直線構成,所有直線在這個有限的空間內縱橫交錯,每一個交點,就是兩個人的相遇。在一個人短短一生的直線中,可能會出現成千上萬個交點,但真正能完全重合,一直到終點的,卻絕無僅有。
有的人雖然表面在一起,但卻同牀異夢,各懷鬼胎,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背上捅上一刀。
還有的人,雖然無時無刻不在思念着對方,但卻在命運之線的作用下,不得不分離。
世事無常,誰都不能改變命運的走向,只能遵從,這是人類的悲哀。
所以,在這個世界上,有那麼一羣人,不甘心命運的捉弄,誓要逆天改命,打破種種束縛。
林昊也想打破,但現實是殘酷的,他不但要面對江小晴,還要面對譚瀟瀟,在這兩女之中,譚瀟瀟的份量無疑要重一些。這不是林昊偏心,而是一個不可能改變的事實,否則就是自欺欺人。
林昊沒有做聲,江小晴繼續道:“你放心,我不會打擾你的生活,只要你能偶爾想起我就足夠了。”
林昊突然一用力,將她緊緊抱住,沉聲道:“小晴,我一定會讓你幸福的!”
江小晴也緊緊抱着他,一句話都沒有說。
二人之間的關係,按正常倫理來說,其實是不正當的,但是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不能一概而論,只要雙方彼此真誠,那麼就無愧天地。
既然江小晴不願意住進林昊的家,住進酒店又讓人不太放心,林昊想來想去,最後只能給自己的下屬小秦警官打了個電話。他知道秦嬌嬌平時跟父母住在一起,但自己卻有一套空房。
這麼晚了,秦嬌嬌接到林昊的電話,還以爲有什麼重大的案件發生,聲音裡充滿了興奮,但一聽到是借用房子的事情,頓時像是泄了氣的皮球,有氣無力地道:“我說,現在都幾點了,明天再說吧。”
“不行,我這個朋友急着用房,你現在哪
裡,我馬上過來!”
秦嬌嬌有意無意地隨口一問:“朋友,男的女的?”
“......女的......是我一個親戚......”
“慢着,一會兒朋友,一會兒親戚,很讓人生疑呢。”
林昊沒好氣地道:“別疑神疑鬼的了,這是命令,趕緊的,把鑰匙準備好,我馬上過來拿!”
“慢着,這又不是公事,你憑什麼命令我?”秦嬌嬌可不是一般二般的女孩,這一套對她根本沒用。
林昊見無法唬住,語氣一軟道:“本來我是不想給你明說的,其實這件事情,還真是公事,但你必須答應保密,我才能告訴你。”
好奇心是人類的天性,特別是像小秦這種年輕女孩,對神秘的東西總是有着無窮無盡的渴望。
她趕緊道:“我就在家裡,你什麼時候能趕到?”
“二十分鐘左右。”
“好,那你到了之後,給我打電話,我馬上出來。”跟着她又加了一句:“你可不準騙我,否則我跟你沒完!”
掛斷電話,林昊看了看一邊的江小晴,說道:“等你安頓好了,我就去李家打探小婉的情況,這個別擔心,我想小婉再怎麼也是他們的侄女兒,李峰那混蛋就是喪盡天良,也不會對她怎麼樣的!”
江小晴點了點頭,稍稍寬心。
其實,林昊說這些話的時候,自己都不相信,因爲李峰完全就是一個人渣,連逼嫂爲妻的事情都做得出來,哪裡還顧什麼親情?
另外,江小晴被綁架一事,跟李峰絕對有一些關係,這傢伙根本就不會顧及什麼親情,說不定帶走小婉就是另外一個陷阱……
至於他到底會對小婉做什麼事情,林昊也不知道,只希望時間沒有太晚。
夜深人靜,街燈昏暗,基本上看不到人影,路面上的車也十分稀少。林昊將車速提到最高,原本需要二十多分鐘的路程,結果只用了不到十五分鐘就趕到了。
一個電話打過去,兩分鐘後,秦嬌嬌走出了幹部大院,嬌巧有致的身材讓人眼前一亮。不得不承認,秦嬌嬌的確是一個極品大美女,否則也不會讓楊天色迷心竅,爲了她做出瘋狂的事情,最終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她走到車邊,用力拍打着車門,大聲八氣地道:“林昊,快開門,趕緊把事情給我說清楚。”
門開了,一張美麗的臉龐露了出來,衝着她道:“秦警官,請上車!”
秦嬌嬌微微一愣,雖然她本身是超級大美女,但是眼前這個女子也絲毫不差,雖然不及她青春靚麗,但是卻充滿了萬種風情,頗有些顧盼生輝的感覺。
“你不是想聽秘密嘛,還不上車?”林昊的聲音傳來,讓秦嬌嬌驚醒,只覺得心裡微微一酸,似乎是什麼東西倒了出來,然後擡腿鑽進車裡。
“說吧,到底是怎麼回事?”秦嬌嬌的聲音變得有些冷冰冰的。
林昊正要開口,江小晴搶先道:“小秦警官,事情是這樣的,今天晚上我遇到一些危險,幸虧遇到林昊,他擔心危險還沒有過去,所以讓我暫時別住在家裡,這才麻煩到你,還請小秦警官多多包涵!”
這一番話,大方得體,並且道理解釋得十分清楚,讓秦嬌嬌完全沒有拒絕的可能。
秦嬌嬌對借房沒有半點意見,只是不滿意這樣簡單的解釋,於是道:“危險,是什麼危險?”
江小晴欲言又止,有些爲難地看了看林昊。
林昊接過話頭,說道:“這是一起性質惡劣的綁架案件!”
“什麼?”秦嬌嬌身體一繃,腦袋一下撞到車頂上面,發出“咚”的一聲,但她居然一點不覺得疼,興奮滿滿地道:“那咱們還等什麼,趕緊採取行動,把那些犯罪分子捉拿歸案啊!”
林昊苦苦一笑,雖然他是警官,遇到犯罪行爲理應挺身而出,但他的專業卻是緝毒,並不是刑事案件,所以除非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這種案子應該交給刑偵局的同事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