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古代的交通工具就是落後,馬已經算最高級的了,要是擱現在做飛機幾個小時,可這騎馬整整在路上顛了快二十天,本來告訴秦焰大概十天能到,也是因爲段長風帶着她,也沒有着急趕路,一路上像遊山玩水一樣。
越走空氣越清新,草木越蒼綠,連建築都顯得溫婉可人,不愧是江南水鄉,如果北方的城市是健壯彪悍的大漢,而南方的城市則溫柔多情的少女,曲宛又是南方城市中最最繁華的城市,堪稱南方的魚米之鄉交通要道,在南晉一直有北有京都,南有曲宛之稱,可見繁華程度堪比皇帝老兒的家園,氣溫環境比京都要好。
而秦家堡就坐落在城南的宛山旁,可見秦焰那小子是多麼會享受的一個人。
離秦家堡還有一天的路程,眼見天色已暮,想着先投宿,不急着趕路了,明天肯定能到。
三人進了一家客棧,要了三間上好的房間,段長風本想好好休息,剛躺在牀上,門就被呼啦從外面推開。
他的身體還沒躺下去呢,胳膊就被沈尋拉了起來,死纏硬拽的說:“天還早呢,我們出去逛逛好不好?”
段長風無奈的,又坐了起來說:“你天天不累呀,哪來的那麼多精力,聽說秦焰有個妹妹和你年齡差不多,到了秦家堡你讓她陪你好好逛。”本來不累,聽到逛街倆字兒,立馬就累了,你說一個大男人,你見誰天天去逛街。
“這天剛?,你能睡得着嗎?”沈尋並沒打算放過他,還是死拽的,他的胳膊說。
“老人家比不了你這小孩子,沒那麼精力去逛。”段長風蹙了蹙眉說。
“可老人家睡眠也少啊,最後問你一次,去不去?”沈尋鬆開他的胳膊,叉着腰,一副要吃了他的樣子說,這男人都是這個死樣子。追女孩子的時候使出渾身解數,讓他學狗叫,他都會做,這眼看着姑娘對他有意思了,他又拽上天了。
“唉,好,去去去!”段長風無奈的嘆了一口長長的氣,搖搖頭,現在已經可以預見了,他以後絕對是怕娘子的料,真爲自己的後半生擔憂,能平平安安的活到死嗎?還是中途就被她折騰死。
這買家果然都是欺騙消費者的,被表面所迷惑,看她這長相除了傻一點,沒有其他毛病,怎麼看也都是溫婉,乖巧,可人,懂事,這真實情況,其實不是那麼樣子,你看這脾氣壞,不聽話,又能磨人,這被坑的。
“不勉強?”沈尋語氣陰陽怪氣的說。
“心甘情願。”段長風只得賠笑說,心裡那是在滴血呀。
兩人下了樓,一樓大廳有不少人,樓下的客人並不太多,對門的一桌四五個人,一看就是長途跋涉,他們神情疲憊,只埋頭吃飯。並沒有太多交流,右邊一桌有七八人,有男有女,邊吃邊訴着家常,說着什麼,誰家姑娘長大成人,該找婆傢什麼的,和誰家兒子比較般配等等,還有一桌看就是在江湖上坑蒙拐騙的人,他們舉杯暢飲,高談闊論,聊的吐沫橫飛,都噴到菜裡,卻沒有幾個人吃東西,可能是因爲面前的菜加了太多料了吧。
其中衣着得體的壯年漢子,得意洋洋的說:“你們聽說過沒有?聽說江大俠。就在曲宛城。”
另一個稍胖一點的說:“誰?難道就是號稱漠北第一大俠的江大俠?”
壯年漢子說:“陳兄,這天下難道還有第二個江大俠不成?”
段長風聽到幾人談話,不由得停下了腳步,心想,他們說的難道是江北城,果然接下來又聽他們說:“你說的是江北城大俠,聽說此人不但武功高強,爲人豪爽,做人正直無私,仗義疏財,喜歡結交天下英雄,連江少莊主也行俠仗義,頗有乃父之風。”
“近兩年很少聽到江大俠的消息,原來是在曲宛城啊!”其中一個人說。
“是啊!但聽說江大俠厭倦武林上的爭鬥,攜家小在此定居,不輕易見客,如果有人慕名拜訪,也只是江少俠出來接待。”另一個人露出惋惜的神情,其他幾個人也搖頭嘆息,“恐怕我們想見他一面不容易呀。”
段長風仔細聆聽,原來江北城隱居在此,怪不得近兩年沒有,在江湖上沒聽到他的消息,四年前自己和他在漠北打見過,兩人相談甚歡,還切磋過武藝,確實是一代豪傑,不過經常在江湖上摸打滾爬的人,年少時可能想揚名立萬,但是經歷多了腥風血雨,打打殺殺,就會厭倦這種生活,想找一方淨土,了此殘生。
“不過聽說江少俠爲人也豪氣干雲,得江大俠真傳,武功在江湖上也是數一數二的。”又有一個人說。
原來江北城還有個兒子,既然知道他在這裡,改天一定要登門拜訪一下。
沈尋看段長風,站着不動,屏氣凝神的偷聽人家說話,這人就是這麼沒公德心,大男人家趴牆角,真的好嗎?
“你認識,這些人?”沈尋在旁邊推了推他說,有些不耐煩的問。
“不認識。”段長風淡淡的說。
“不認識,你愣什麼呀?”沈尋十分不友好的看了他一眼,之後邁開腿出了客棧。
段長風聳了聳肩,真是雞毛蒜皮的小事而都能得罪這姑奶奶,邁開長腿幾步跟上,這就是腿長的好處啊,你着急忙慌走十步,人家三步兩步就追了上來。
“那幾個人,我是不認識,但是他們聊天的提到的那個人卻是我認識的。”段長風一邊加快步子跟上她一邊看着她說,“別走那麼快嘛,你是出來逛街,還是出來賽跑?”
“哦?”是啊,不是逛街嗎?幹嘛走的急匆匆呢?沈尋放慢了腳步,問:“那個姓江的啊?”
“是啊!我四年前見過他,當時一見如故,相談甚歡,也算是忘年之交,他的盛名一直都是在北方,許久沒有他的消息,原來是搬的江南來了。”段長風揚了揚眉,顯得心情特別好。
“忘年之交?”沈尋眨了眨靈動的大眼睛,狡?的笑了一下說:“那是挺厲害的,十幾歲就在江湖上這麼有名氣,還能讓人尊稱一聲江大俠,確實不簡單呀。”
段長風挑了挑眉梢有些好奇地問,“十幾歲,誰跟你說他十幾歲?”
沈尋一臉我看你就是笨蛋的神情,“你和他是忘年之交,那他還不頂多就十幾歲。”說着又忍不住笑起來。
敢情這是說自己老啊,爺這正是風華正茂的時候好不好,這叼嘴,他搖搖頭,嘴角揚了揚,說:“老一點不好嗎?人生閱歷和見識都比你豐富,可以給你指明未來的方向。讓你少走多少彎路。”
切,吹牛也不怕閃了舌頭,我閱歷和見識比你更多好不好,我見過二十一世紀,你見過嗎?
沈尋十分輕視的看了他一眼。
“你是怕到時候……”他話剛說了一半兒,沈尋一慌,連忙上前用手堵住了他的嘴,生怕他說出,你怕我滿足不了你,這種話來。
段長風衝她眨了眨眼,一努嘴,親吻了她的手心,她只覺得手心一暖,感覺一股電流直接從手掌透過血管兒,傳到心底,忍不住心裡一陣輕顫。連忙把手鬆開,段長風又擡手迅速的握着她的手放在嘴邊,親了親。
沈尋有些窘迫,瞪着他說:“段長風,你給我收斂一點兒,沒看到這麼多人嗎?不要動手動腳的,讓人看見多不好。”
“我也覺得不好。”段長風拉着她的手,面帶微笑,“你的意思,人少的時候就可以爲所欲爲了?你看,我說不出來,你非得要出來,不如再回去繼續隨心所欲?”那表情好像在說,你看我多爲你着想。
沈尋立馬板起了臉,正好看到旁邊有個打鐵鑄劍的,她斜瞅了段長風一眼,輕輕笑了一下,指着旁邊的一把劍,十分懵懂無知的問,“哎,這個是什麼呀?”
“劍啊!”段長風說,這麼明顯都看不出來啊,怎麼越來越傻了。
“是嗎,你也知道賤呀!”沈尋說完,內心爽的不行。
誰不知道,除了你不知道,於是他就一本正經的說,“知道啊,怎麼了?”
沒怎麼,終於又把他罵了一次,罵人的目的達到,誰還會給你解釋怎麼了?於是就得意洋洋,蹦蹦跳跳的又跑過去看鑄劍的,又說:“沒事。”
段長風遲疑了片刻,勾了勾嘴角笑了。
他們就在街上隨便逛了逛,也就回去了。
段長風平時習慣晚睡,他洗漱好之後,拿一本書坐在牀上隨意的翻着,他喜歡親近自然,呼吸新鮮的空氣,所以哪怕冬天睡覺的時候也不喜歡關窗。
窗外月上柳梢頭,微風透過窗戶吹進屋子裡涼風習習,樹影搖曳,坐累了,正準備走到窗戶前,伸伸懶腰,卻見樹葉抖動一下,之後一個?影閃電一般飄過。速度之快,如果不是段長風恰巧來的窗戶旁,根本就不會發現,可見此人的輕功在他之上。
他一驚,飛身從窗戶跳了出去,可窗外萬籟俱寂,只聽到草叢中的蟲鳴,還有輕微的風聲,他都懷疑是自己眼花了,剛剛根本就沒有什麼?影。
自己剛來的曲宛城,除了秦焰沒人知道,但那個人絕對不會是秦焰,他輕功沒那麼好,難道已經被人盯着了,難道是衝着阿尋來的,還是剛剛那個?影根本就就和自己和阿尋都沒關係。僅僅是經過而已。
他還是有些不放心,跳上沈尋的窗戶旁,看了一眼,看她睡得正熟,才轉身回去。
第二天一大早,沈尋還在睡夢中,就聽到一陣敲門聲,迷迷糊糊的,坐起來剛想問,誰呀?眼前卻有一個陰影,光芒睜開眼發現段長風,笑眯眯的坐的牀邊。
沈尋低頭看着自己穿着單薄的貼身衣物,一個激靈,睡意全無,連忙又往被子裡面縮了縮,睜着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說:“喂,誰讓你進來的?”
段長風沉了沉目光,看她把自己包的像糉子,又睡了下去,他一條腿跪在牀上,沈尋覺得牀上一沉,一邊凹了下去,心裡更緊張了,都說早上,男人的慾望最強烈,他不是睡一夜,睡的慾火焚身,找自己泄火來了吧,又連忙整個身體連被子一起往裡面挪了挪,好像這樣就安全一樣。
段長風皺了一下眉頭,伸出手臂。連被子整個把她抱起,說:“躲什麼呀,我要是想做什麼,你能躲得掉嗎?趕緊起牀了,吃了早餐,我們好趕路。”
沈尋聽他這麼說,臉都發起燒了,露出一個小腦袋大聲的說:“趕路,你站門口喊一聲,不就行了,需要進來嗎?真是拿自己不當外人,快出去。”
“我不進來,你能醒這麼快嗎?還不得謝謝我?”段長風絲毫沒有覺得私自進姑娘的房間,有什麼不光彩,相反還覺得理所當然,自己很偉大似的。
沈尋用手死死的攥住被子。生怕他神經不正常,“好了,我醒了,你出去吧!”
段長風蹙了蹙眉,濃烈的眼神在她臉上飄來飄去,看她臉蛋白皙中透着紅暈,雲鬢蓬鬆,別有一番風韻,性感的喉結開始上下滑動,目光也變得幽深,伸手撥弄了一下她鬢角的秀髮,並把它繞到耳後,忍不住在她額頭上吻了一下,又一路從眉心下滑,本來到她房間真的不是爲了這個,因爲昨晚遇到?衣人,他有些不放心,想早點過來看看,誰知一看到她,就會情不自禁想做些什麼。
沈尋有些氣惱,伸手推了他一下,手自然垂下時,力道還沒完全收回,不但身上的被子落下,手還打到了身旁的牀欄上,“哎呦”一聲。
“疼嗎?”段長風拉起她的手,左看右看,還好沒受傷。
這不廢話嗎,你的手打上面看疼不疼,剛想指責他兩句,又看到他的眼睛垂在自己胸前,流連忘返。
她連忙把被子往身上拉了一下,最近這段時間,發現自己身體發育異常猛烈,可能長的速度太快吧,胸脯都是酸漲的,較之前的扁平,變得凸凹有致,你媽,看什麼看,再看把這兩坨肉長你身上。
“有沒有事?”段長風拿起她的手在嘴邊吹了吹,眼睛還是有意無意地瞟向她,幾個月的時間,居然長大了。
沈尋不悅地瞅着他,你確定是問有事沒事,還是藉機大飽眼福,看看,使勁看。穿着衣服呢,又沒光屁股,以前夏天穿着短袖衫,還故意把胸前的兩個釦子不扣,若隱若現的,現在雖然是貼身衣物,可包裹的很嚴實的,你能看出個毛,她索性大大方方的,還故意把胸脯挺了挺,挑釁地看着他,那意思好像再說,看着吃不着,饞死你。
段長風果然眼神變得幽深,清了清嗓子,艱澀開口,“昨晚睡的好嗎?有個?衣人經過我的窗口,不知道是不是跟蹤我們的,所以最好是跟着我,不要自己亂跑。”
“啊!”沈尋本能的以爲,會不會是慕寒月派的人,心裡還真有些惴惴不安。
“聽到我說話沒有?”段長風的眼睛還是盯着她看。
你媽,再看,不是都說有?衣人了嗎,你能不能先想對策,再想驕奢淫逸的事。
“有我在,沒事的,不用擔心,就是我們稍加小心些即可。”段長風口氣是那種讓人一聽,浮躁的心情就能平靜下來。
有我在,她知道什麼意思,不行,無論如何,這個客棧不能待了,得趕緊離開。
“趕緊出去,我穿衣服。”沈尋大聲地說。
“不需要我幫忙?”段長風神情自若地問。
天吶,小爺穿個衣服還需要幫忙?無視就說:“不需要,趕緊走。”
“你手不是撞到了,不方便嗎?”那表情真摯的,真的像是捨己爲人,僅僅想幫她而已。
“不需要!”沈尋嗔怒地看着他。
段長風揚了揚眉頭,嘆了口氣說:“那我在門口等你。”
在門口,還不趕緊的滾,廢什麼話啊。
段長風笑了一下,站起身走了出去,並關上門。
沈尋終於鬆了口氣,剛拿起旁邊的衣服,還沒套在身上呢。門又被嘩啦打開,她一驚詫,手裡的衣服都掉了。
只見段長風臉上掛着欠扁的笑,露出個腦袋,問:“真的不需要嘛?”
“你有病啊!”沈尋瞪了他一眼,氣不過,拿起身後的枕頭,朝他砸了過去。
段長風嘻嘻一笑,迅速把門關上,枕頭撞在門上,反彈了一下,又落在地上。
再穿衣服,老擔心他會進來,時不時的瞅着門口,還好,他沒再出現。
之後三人下樓,吃了早餐,結了房錢,又繼續趕路。
沈尋因爲心裡有些不安,再看路上的行人時,都像是來找自己的,她忍不住對身後的段長風說,“去秦家堡一定要經過這條路嘛?”
“也可以走其他路,不過這條是正道,最近,也最好走,其他的路,我就比較曲折,並且遠。”段長風說。
“不如我們走其他路吧,你想啊,監視我們的人,肯定已經想到我們會走這條路。那我們偏偏就走偏僻的路,也容易把他甩掉。”沈尋說。
如果段長風所說的?衣人真的是來找她的,說不定已經扮成了普通人在跟着他們呢,這麼來來往往的根本分不清誰是跟蹤者,這條路,又寬又平整,只有旁邊兩排樹,連個廕庇的地方都沒有,一眼就能知道她到哪裡去,說不定過不了幾天就會有人到秦家堡去捉她。
走小路就不一樣了,人少,如果有那麼一兩個人,分辨起來也容易,七繞八繞也容易把跟蹤者甩掉。
“不一定就是針對我們的,不過你說的也有些道理,最主要的是小路景色宜人,風景優美,只要晚上能趕到秦家堡就可以了。”段長風說着又回頭對朱重說:“咱就走小路吧,不着急。”
“是,爺!”朱重恭敬地回答連忙調轉馬頭,心裡嘀咕,這爺現在對沈姑娘真是言聽計從。
這曲宛城果然名不虛傳,據說四季如春,現在雖然是夏季,卻絲毫也不感覺炎熱。
石子路有些有些凸凹不平,兩邊是茂林矮叢,鮮花爛漫,蝴蝶蜜蜂蹁躚其間,景色確實不錯,十分的幽靜,眼看着太陽快西垂了。
“段長風,你感覺一下。這附近除了我三個人,還有沒有其他人?”沈尋看到如此的美景,一掃剛剛心中的沉重。
“你膽子這麼小,早知道你這麼沒出息,就不告訴你了。”段長風笑着說:“放心吧!有我在,這天下沒有人敢把你怎麼樣。”
沈尋撇了撇嘴,這是吹牛逼。
段長風突然神色一凜,連沈尋都感覺到他身體的異樣,連問:“怎麼了?”
“噓,前面有人。”
段長風加快馬速,朱重也慌忙跟上,感覺不遠處有聲音,循着聲音追去,並沒看到人。
由於距離太遠,天色微暗,草木太深。段長風也看不是很清楚,只聽到一聲慘叫,草木中晃動了一下,朱重眼疾手快,隨着草動的方向追了過去。
段長風並沒有繼續追過去,而是朝着慘叫聲飛了過去,看時,繞是他藝高膽大,也忍不住皺眉頭,他轉動死者的頭仔細觀察,
沈尋也跳下馬,趕了過來,段長風聽到腳步聲,頭都沒擡,氣定神閒地說:“你還是不要看了,免得害怕。”
沈尋不服氣。不就是個死人嗎,誰會怕,她走上前,看了一眼,就這一眼,心嚇的拔涼拔涼的,不禁心驚肉跳,倒吸一口涼氣,連忙捂住眼睛,怕段長風說她膽小,深呼一口氣,又把手拿開,只見那人整張臉皮被揭下來,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本來面目,她忍住眼睛的不適,忍住想嘔的衝動,又把臉轉向一邊。
只聽段長風說:“此人劍法極快,一劍斃命,傷口只有一點,幾乎沒有流血,並且位置很準,看來殺手經驗比較豐富,死者衣物破爛不堪,倒像是乞丐,不過……。”
沈尋又定了定心神,瞅了一眼,拿起一根樹枝,撥弄了一下死者蜷曲的手,“手指纖長,皮膚細膩,應該是個非富即貴之人,可以肯定絕對不是乞丐或者普通百姓,常年勞作,爲生活奔波的人,手不會如此圓潤光滑。”
段長風擡頭看了她一眼,眼睛裡露出讚許,“沒錯!那問題就來了,既然殺了他,爲什麼要毀他的容,爲什麼要讓他看起來像乞丐?”
沈尋努努嘴說:“死個乞丐,當然沒有人會在意,就是是爲了掩蓋死者的身份,或者是隱藏什麼,只不過這樣做,有時候會欲蓋彌彰,弄巧成拙,”
“如果不是乞丐。家裡少了人,家人一定會報官的。”段長風自言自語說:“就算報關官,誰也不會想到是這個乞丐,案子可能最後不了了之。”
段長風站起身,拍了拍她頭,說,“看不出來,你還有些小聰明,敢不敢幫我把死人擡到路邊兒?”
“別拿你摸過死人的手拍我。”沈尋連忙把頭側向一邊:“我敢,我敢先跑。”
說完就自己先跑到了路邊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