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經驗表明,上位者的許多無意舉動,往往會對後人造成巨大影響。
太祖孫昊賜名大力營,又吩咐他們守護好自己留下的東西,也許只是隨口那麼一說,卻讓將軍和他的屬下們找到了人生道路。
從此,大力營就不再是孤魂野鬼,而是有了一個崇高的目標:守護。
每代皇帝對大力營都十分重視,因爲這裡有太祖留下的“遺產”。這些遺產他們可以隨意查看,卻沒人能搞明白其中到底隱藏着什麼秘密。沒關係,搞不懂更說明遺產的珍貴,只要全力支持大力營守護好遺產就是。
大力營也非常給力。
燧發槍是發明出來了,可惜製作起來非常困難,槍管對材料和工藝的要求幾近變態,當初太祖製作第一支燧發槍的時候,愣是將大力營工匠忙了個半死,纔算弄出勉強合格的一根槍管。
二百年來,大力營一直在改進製造工藝,如今雖說還是不能量產,至少能做到配發一半戰兵。
燧發槍的威力也讓歷代皇帝吃驚。
很多皇帝甚至覺得,太祖的遺產其實就是大力營,而不是他們守護的那些不知所謂的東西。
工藝改進從來都是劃時代的,每前進一步都十分困難。二百年時間似乎很久,可別忘了,太祖弄出的燧發槍畢竟步子邁得太大,中間缺失的環節只能由後人慢慢補上。
何況燧發槍一直處於保密狀態,只能在大力營中小範圍研究。
能有現在的工藝,還要歸功於戰兵的那些親眷。
大力營戰兵不出山谷成了規矩,把親眷從外面搬進山谷,給士兵從外面找媳婦,也成了規矩。二百年時間造成的結果就是,這座山谷簡直成了一個巨大的村子。
甚至很多新兵乾脆就是從戰兵後代中選拔上來的。
有喜歡當戰兵的,就有喜歡搞研究的。
如果不是這樣,當初的將軍死後,研究工作早就停滯了。從外面找工匠的想法根本不現實,這可是太祖遺產所在,容不得半點大意,大力營願意,皇帝還不願意呢。
幸好能從戰兵後代裡找到喜歡研究的人。
可是,人都是有私心的。
二柱子就是個很好的例子,有了點積蓄連自己山賊的光榮身份都不肯承認了,對大當家的也不像以前那樣毫無保留地忠心。
至少現任指揮使許天豪,就經常泛起“天下那麼大,我要去看看”的念頭。
以前的指揮使未嘗沒有類似的想法,只是他們必須忠於皇帝,皇帝不開口,他們連提都不敢提。
忠心這種東西,很多時候不是你不想就可以不要的。這跟洗腦無關,每個人在這個世界上都有自己的定位,試想假如許天豪放棄對皇帝的忠心,那他這個大力營指揮使的存在,又有什麼意義呢?
而沒有指揮使的頭銜,他許天豪又是誰?
這並不同於貪戀權位。
我們說“小道士秦行之”,“大當家的熊六梅”,“老道秦壽”,“狐狸精胡一菲”,“小皇帝孫蒙”……你看,每個人都要有個前綴,名字是代號,前綴才決定你在這個世上的意義。
因此,作爲大力營指揮使,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只要還在這個位置上,就只能按規矩保守好大力營的秘密——除非,皇帝主動把秘密給揭開。
偶然闖到山谷的外人,只有兩個結局:要不被大力營幹掉,要不就是加入大力營再也不能出去。
當然,也有和金大丫一樣機靈的,能夠及時逃走,但他們一般不敢到處亂說,即使說了也沒多少人信,即使信了……誰過來看稀奇誰留下。
許天豪倒是希望秘密擴散,可惜到目前爲止,他的職責履行得很好,大力營的存在仍然是個秘密。
孫蒙派人把金三胖押進大力營,讓許天豪看到了希望。
倒不是說金三胖一定能把秘密泄露出去,而是當今陛下的做事風格,讓許天豪覺得,說不定這種不靠譜的事兒多了,大力營真能走出山谷。
……
隆福寺門前的大廣場,是僅次於東西外城的商業圈。這很正常,作爲京城最著名的寺觀,每天來隆福寺上香拜佛的人絡繹不絕,有人的地方,當然就有商機。
和東西外城比,這裡也有它獨特的優勢。
周邊的土地其實都屬於隆福寺所有,但和尚們總歸是要臉的,他們不可能在廣場四周蓋上那麼一圈房子,出租給商戶賺取租金,因此隆福寺大廣場十分空曠,沒有林立的店鋪。
京城人喜歡來隆福寺廣場擺攤,因爲大家都站在同一起跑線上,誰都不必自慚形穢。當然,都是些小本買賣,真正的大生意還不屑於過來練攤。
隆福寺不鼓勵,也不阻攔。
畢竟是佛門聖地,百姓也很自覺,沒人規定,卻都遵守着默認的規則,那就是不能在隆福寺前做不合適的生意。什麼叫不合適的生意?比如青樓,再比如殺豬宰羊。
可今天就偏偏有人來挑戰規則。
金大丫把幾隻獵物往地上一扔,扯着嗓子大聲叫賣:“新打的野兔、野雞,走過路過的都看看啊!”
她選的位置比較奇葩,就在隆福寺大門前面不遠,這裡人流量大,凡是來拜佛的都得經過。
附近的攤販紛紛側目,你跑隆福寺賣獵物本來就已經很不對了,還故意在人家大門外叫賣,這是皮癢癢了來找打的吧?
金大丫纔不管那麼多呢。
昨天連滾帶爬的逃離山谷,金大丫恨不能插上翅膀飛出山,可跑了一段路,她卻又放慢了速度。
金家莊是肯定回不去了,留住京城除了放不下弟弟,主要原因也是不願回金家莊受白眼。
但是想留在京城,至少得有飯吃吧?
想來想去,金大丫發現,這獵她還得打,不打獵找不到活兒,要麼餓死,要麼就只能去搶了。
山谷很危險,老孃離得遠遠的不就行了?
金大丫也是個心大的,想到這裡,乾脆就在路上繼續打起獵來。這次她沒碰到野豬,當然即使碰上她也不敢追了,萬一再遇上跟山谷那邊差不多的情形,那就真是悲了個催了。
她沒打算從此留在山上過野人生活,獵人都是如此,打獵的目的是販賣,換取銀子吃飯,而不是直接填飽肚子。因此在野外湊合了一夜,金大丫第二天就跑下山來,打算賣掉獵物。
她選擇的地方是隆福寺。
沒辦法,她打算賣完獵物,再上山打一次獵,隆福寺在城外,離她打獵的山最近,人又多,怎麼看都是最合適的。
至於這是佛門寺廟,不適合在人家門前販賣獵物……抱歉,她真沒想那麼多。
她心粗,拜佛的人不能也這樣啊。
路過的香客,要麼驚奇的看看地上的獵物再看看金大丫,要麼乾脆目不斜視走過去,根本沒人搭理她。買上只野兔提着進隆福寺燒香?恐怕會被和尚們用棍子趕出來。
金大丫賣力的吆喝了半天也沒開張,心裡還奇怪呢,一個個看起來都挺有錢的,這麼好的野味,爲何沒人感興趣?
一個時辰後,從寺裡急匆匆跑出個和尚。
大多數香客不願多事,但這麼多人進去,還是有人忍不住告訴了大殿內值守的和尚。
和尚跑到金大丫面前,心驚膽戰的看了一眼地上的獵物,合掌嘟囔了句“阿彌陀佛,罪過罪過”,隨後怒視金大丫:“你這人怎麼回事?趕緊走!”
金大丫一臉不明白:“走,去哪兒?”
還好,她就是再粗心,也知道和尚不吃葷,否則搞不好能問出類似“這些獵物你包了?”的昏話。
“你是裝傻,還是真不明白。在隆福寺門前賣獵物,虧你想得出來,你還專門挑寺門口……”和尚沒法和金大丫講禮貌,在寺廟門口賣獵物,和江湖上砸場子意思差不多,都是故意找茬行爲。
金大丫很不服:“你有病!你是和尚不吃肉,這我知道,可我也沒去廟裡硬要賣給你們吧?你不吃肉,不等於別人也不吃肉,懂嗎?我看你是念經念傻了。”
“可你是在隆福寺門前叫賣!”
“那又怎麼了,隆福寺是你家地盤,院子外面也歸你們了?不講理了還。”
和尚冷笑:“你說對了,院外確實也是我們的,不僅如此,你回頭看看,這整個廣場都屬於隆福寺。”
金大丫大吃一驚:“天老爺!這一大片地都是你們的?這要是都種莊稼,得收多少租子啊。就這麼荒着……你們比地主老財都闊,這還是和尚嗎?”
和尚鄙視的看着金大丫:“貧僧和你一個山野村婦說不明白,請你離開。”
金大丫搖頭:“我不走。”
和尚氣得喘粗氣:“豈有此理,無賴之極!”
“少拽文,老孃聽不懂。我就不服,憑什麼他們可以擺攤,我就不能,這不公平。”
“佛門戒殺生,你不能在寺廟門前賣獵物。”和尚深吸一口氣,試圖和金大丫講清楚。他是佛門弟子,就算很生氣,也不能動手打人。並且他也看出來了,這胖女人根本就是個沒見識的。
“你戒你的殺生,和我賣獵物有什麼關係,又不是你們殺的。反正我不走,你趕我走,我賣不出去獵物就會餓死,那你們才真是殺生呢。”
兩人正在爭吵,一輛馬車停在旁邊,楊采薇被丫鬟畫眉從車上扶下來。
走到兩人身邊,看看地上的獵物,楊采薇不悅的皺眉問:“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