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 我見凡流終不免
“任惡,其惡加身;放禍,與禍同流。此非善行,此非善類。爲禍者共誅之,放禍者共逐之,若不受逐則受誅,自古早有定議。”
——這是丁奇對白少流剛纔那個假設的回答。
林太爲觸犯了共誅戒,證據確鑿,被陸高幹撞破,此事無疑。
假如陸高幹是受到了林太爲的威脅和逼迫,擔心自身的安危而不敢告發林太爲,這是另一種情況。
現實中經常有這種事,某人看見有歹徒行兇,不敢站出來阻止,發現了歹徒作惡的線索,也不敢報警揭發,害怕歹徒傷害到自已。
但陸高幹不屬於這種情況,他也不應該是這種人。
陸高幹是崑崙修士,崑崙十三大派之一元朔門的弟子。類比上述情況,他相當於“體制內”的公務員,比如一名警官。
當時的情形,林太爲斬殺侯念明之後已受傷,就算他不受傷,陸高幹的修爲也比他高得多。林大爲根本威脅不到陸高幹,陸高幹完全可以將其當場制住。
陸高幹卻放過了林太爲併爲其隱瞞,任由其觸犯共誅戒,斯爲任惡。
在既有責任又有能力的情況下,任由他人作惡而無視,若人人如此,危害的是所有人,斯爲放禍。
任惡,其惡加身;放禍,與禍同流。
不論其動機是什麼,陸高幹根本就沒有資格原諒林太爲。假如作惡者連懲罰都沒得到,人們又談何阻止?
修行界自古也不是沒有發生過這種事,前人早有嚴密的問論,對此情況該怎麼處罰也早有定議:爲禍者共誅、放禍者共逐。
共誅就不用說了,所謂共逐有幾種形式,最主要的就是廢去修爲、逐出宗門。
對於大成修士,其修爲境界是他人廢不掉的,可令其自封神氣法力放逐世間,其人也可以選擇閉生死關不再現身人間。
假如只是一名沒有修爲的普通人怎麼辦?這個問題則不在討論範圍內。
對陸高幹該怎麼處罰,問論至此其實已無疑義。
假如三十年前陸高幹放過了林大爲,故意爲其隱瞞惡行,但並沒有別的舉動,崑崙盟查明之後當共逐。但實際上陸高幹之惡更甚,以此鉗制驅使林太爲繼續爲惡,亦當共誅!
白少流又問道:“難道不聞‘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華真行差點又想找張椅子坐下了,白少流這種話也能問出來嗎?這當然不是他本人問的,就是代表某些人一種觀點,還是承接前面那個假設。
此回合的問論,已經超出了共誅戒範疇,談的也不僅是林大爲與陸高幹,甚至不僅僅是修士,延伸到更廣義的世事中。
假設陸高幹放過了林太爲,是憐其事出有因。而林太爲痛哭流涕,發誓痛改前非、誠心悔過,再也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事情已經出了,無可挽回,何必再搭上林太爲的一條命?假如他從此洗心革面,是不是值得拯救呢?
丁奇的回答居然是唱偈:“刑解登仙,入獄成佛。放下屠刀,先請自囚。苦海不渡,談何三昧。佛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華真行突然間又來了興致,將身子站得更直了。因爲丁老師這番話中的聲聞智慧,以他的修爲和見知居然沒有完全聽懂。
刑解登仙,入獄成佛,是啥意思呀?華真行只是朦朧有所感,卻又琢磨不透。
這是兩個和尚在辯經嗎?在場也有佛門修士,可是白少流和丁老師都不是僧人,他們好像也不是在辯經義,似乎只是在借話頭。
其他一些話,華真行倒是聽明白了。
常人理解的放下屠刀,可能就是殺人者不再殺人,其原因有很多種,比如年紀大了提不動刀了,風聲緊了不敢了,後悔了不想再殺人了,想殺的人已經殺了不必再殺人了。
但是從修行的角度,這哪一種情況都不是放下屠刀。
人們很熟悉一種佛門典故,比如某位殺業累累的大軍閥、名滿江湖的大俠客,某日突然厭倦了皇圖霸業、江湖爭殺,決定皈依佛門……
這樣的故事還可以加點老料,大俠是因爲某位老和尚一言點醒,幡然而悟,從此世上少一屠夫,青燈下多一僧徒。
那麼問題來了,這裡不評價屠夫,只評價老和尚的行爲,他是善行還是惡行?
聲聞智慧與每個人的認知有關,所以聽在華真行的耳中,丁老師是舉了兩個例子,第一個例子居然是非索港大頭幫的金大頭。
假如在新聯盟沒有出現之前,金大頭來到東國旅遊,恰好走進了蕪城的九林禪院,遇到了三個老和尚,被其點化,痛悟前非。
於是金大頭就在九林禪院出家爲僧,光頭都是現成的不用剃,或者就在當地找了份正經工作,比如送快遞兼職唸佛做義工,總之再也不回大頭幫去當頭了……
第二個例子,是東國的一個連環殺人犯,跑到了九林禪院,找到了三個老和尚,坦承身份與罪行,表示願意悔過自新,希望能在寺中藏身,然後就被老和尚們收留了。
這兩個例子有什麼區別?區別不僅在於秩序是否存在、程序正義能否實現?在修士眼中更重要的,是老和尚這麼做的原因以及由此導致的結果。
首先看第一個例子。
當年的非索港處於秩序崩潰狀態,有無數個金大頭公然存在。金大頭的目的可不是爲了逃避懲罰,無論老和尚勸不勸他,幾裡國和東國官方都不會抓他。
九林禪院的老和尚改變不了幾裡國的現狀,非索港的街區也不歸他們管,他們只是勸金大頭改過自新,至少不要再爲非作歹。
上面提到的大軍閥、大俠客之類的故事,基本也屬於這種情況。懲罰他們的秩序是不存在的,否則該進監獄就進監獄,寺廟不是他們該來的地方。
對三個老和尚而言,這是力所能及的善行。
至於第二個例子,老和尚的目的就是幫助逃犯躲避懲罰,其行爲就是窩藏逃犯,這是標準得不能再標準的惡行!
三個老和尚當然應該被派出所一起帶走,而這座故意窩藏逃犯的寺廟,假如不封掉都是警方失職!
若說懺悔,監獄裡更適合贖罪,若說向佛,地獄裡更需要念經。至於說拯救,這纔是拯救,既是對屠夫的拯救,更是對無辜世人的拯救。
有槓精可能又要問了,假如這個逃犯當初犯罪是迫不得已,又或者是被冤枉的呢?這種情況不在此題之中。
聽到這裡華真行也有點犯迷糊,丁老師說來說去,爲啥總要給蕪城九林禪院的幾個老和尚出題目呢,難道就是欺負人家今天沒到場嗎?
其實白少流這一問,代了表很多人將形而上的頓悟,曲解爲形而下的詭辯,將所應放下的妄念、惡意、我執,都曲解爲現實的犯罪行爲。
其實“放下屠刀”這個動作的本身,就包含了坦然面對罪責的行爲。華真行聽明白了,但還有些詫異,他奇怪的是,這麼淺顯的道理,爲何還要在這種場合問論?
問論進行到這裡,基本很順暢,就是白少流和丁老師在依次問答,在場每人的聲聞內容各有差異,但誰都沒有插話。
這時卻突然有人開口道:“梅盟主,各位道友,我有言。”
循聲望去,說話的是真華門執事周榮,一位形容幹練的女修。在這次崑崙盟調查中,她也負責各路信息的分析彙總,這應該跟她的職業有關,在世俗間就是一名律師。
梅野石:“周道友請講。”
周榮:“梅盟主昨日提到了定風潭覆滅往事,暫不談魯慕白後來之舉,當他與尚海平動手之前,其實並未動尚海平的家人。
在其失手殺了尚海平之後,亦未動尚海平的家人。
再說此番林太爲之事,暫不談三十年前,只說其前日所爲。林太爲自始至終,並未真的動石不全與尚妮二位道友的家人。
其言未行之時,可否挽回?僅從此論,是否必當共誅?”
周榮問了一個很特殊的問題,她以魯慕白和林太爲舉例,特指了一種情況。
從事實來看,魯慕白並沒有動尚海平的家人,後來尚家人是被岡比斯庭大神術師凌吉偉給暗殺了,此事反倒成爲凌吉偉要挾魯慕白的把柄。
至於林太爲,他只是發了一條短信,內容是石不全的孩子及其姥姥、姥爺的身份信息,事實上也沒有真的去動石不全夫婦的家人。
人是否應該爲只是說了但並沒有做的事情受到處罰?就算處罰,是否有必要按“須天下共誅之”的標準執行?
換句話說,假如因爲一句口嗨,就要受到崑崙盟的聯合追殺,“量刑”是否過於嚴重了?
華真行聞言不禁暗暗皺眉,這就是在偷換概念嘛,在這種場合,怎麼還有人會問出這種問題?一千二百年前的正一三山會上,正一祖師就應該講得很清楚了。
但看今天這個架式,還就是要拿出來再講一遍!
時代在進步,後人取得成就總會比前人更高。但是別忘了,後人的進步也是建立在前人的成就基礎上,每個時代的成就,都不是當代的人從無到有憑空創造的。
隨着時代發展,有些不符合時代要求的事物需要被淘汰、需要做出變革,但並不意味着前人的成果也要徹底被否定、發展基石也要被動搖。
時代的進步並不是一種必然,有進步就可能有退步,甚至會有衰落、崩潰與滅亡。
比如在華真行眼中,方外門這次取代了元朔門,成爲崑崙盟二十五派執行宗門之一,就是一種進步,甚至是一次重大的突破性變革。
但有人將話題扯到共誅戒的頭上,是幾個意思?
只聽梅野石答道:“言即是行,共誅即誡此行,否則無需立戒。共誅是我等之責,而非某人之權。”
當年正一祖師是如何宣共誅戒的,華真行聽廣任介紹過,相比之下梅野石今天的回答並無任何出彩之處,顯得四平八穩,可能是因爲場合與聽衆不同吧。
梅野石首先指出了一個概念,言論本身就是行爲的一種,而不是獨立於行爲之外的另一種東西。
之所以在很多時候,我們將“言行”並稱,強調“怎麼說的”與“怎麼做的”之間的區別,只因爲言論是一種獨特的行爲,有時候往往決定不了行爲的結果。
人們的願望未必都會實現,人們說的話也未必都會成真,就連大成真人都辦不到,哪怕他們是真心的。
言論只是整個行爲過程的一部分,並不代表行爲的全部。但反而言之,我們不能否認言論也是行爲的一部分這個事實。
言論本身也會造成後果,有後果就要承擔責任。
然後梅野石強調,共誅戒主要就是爲言立戒,重點針對這種特殊的行爲,而且有一個前提,行爲的當事雙方都是修士。
它並不是界定普通人之間的行爲,也不是界定修士與普通人之間行爲,只在修士與修士之間立戒。
共誅戒的內容很簡單,就是修士之間無論發生任何衝突,都不得以對方的親眷家人爲要挾。
這話說得很清楚,連要挾都不可以,更不必談什麼傷害了。共誅戒,是沒有“言者無過”這個概念的。
爲什麼定的這麼嚴厲?因爲當事雙方都是修士,這種行爲根本無從防範,無法阻止,只要出現了就會造成嚴重後果,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比如甲和乙爭奪一件法寶,甲對乙說:“如果你不把法寶讓給我,你全家都會生病!”他甚至都不用說我要殺你全家,只要給個暗示就行。
乙能怎麼選擇?他是繼續爭奪這件法寶,還是保證全家人的安全?
假如選擇後者,就等於屈服於對方的要挾;假如選擇前者,又面臨一種道德困境,變成爲了一件法寶而不顧家人安危。
若看緣起因由,其實甲根本就不應該有這樣的行爲。
有人又要說了,乙可以選擇當場和甲拼命!可並非每個人都有拼命的勇氣,更何況乙未必是甲的對手,就算實力相當,也未必敢保證就一定能拍死甲、不讓甲逃離。
還有人可能會抖機靈出個餿主意:甲若這樣說,那麼乙也可以同樣說。比如甲說若乙不退出爭奪,就殺乙全家,乙也說假如甲敢這麼做,他也會殺了甲全家。
世上沒有比這更餿的建議了,玩兩個窮兇極惡者之間的囚徒困境嗎?最糟糕的結果是什麼,甲和乙的親眷家人皆無辜遭殃?
問題再轉回來,就算按照最理想的模式,乙的修爲在甲之上,當即出手把甲給拍死了,那麼他還要面對周榮剛纔的質問,憑什麼只是一句口嗨,乙就殺了甲?
面對這種質問,乙如何爲自已辯解?
梅野石的聲聞智慧中包含的信息,比上述內容還要複雜得多。
比如聽在華真行耳中,又出現了另一種可能。比如伏凌客去找梅野石,讓梅野石出手滅了華真行,否則他就殺了梅野石全家。
這種事情很荒誕,在現實中幾乎不可能出現,只是一種假設而已。
以梅野石的修爲,完全可以當場拍死伏凌客。可是伏凌客同時又告訴梅野石,拍死他沒用,他還有同夥,只要他死了同夥那邊就會立刻動手。
那麼梅野石怎麼辦,是選擇保全家人的命,還是保華真行的命?
假如這麼想,其實就掉進了思維陷阱——伏凌客所畫好的思維陷阱,但爲什麼要跟着這種人所畫好的思路走?
現實的道理很簡單,梅野石無權爲了保護家人去傷害華真行,他只是有責任去阻止伏凌客的這種行爲。
修士說出的這種話,絕不能理解爲普通人的口嗨,因爲他們不是普通人,說到就可以做到,修爲越高越是如此,若是大成修士,更是說了便會去做的。
假如他真要做,普通人根本防範不了。
華真行突然想起了楊老頭曾給他的一個警告,假如有歹徒拿槍指着你,你絕對不要去賭對方的槍裡有沒有子彈、槍法夠不夠準。
這個道理不僅適用於被歹徒槍指着的當事人,也適用於趕到現場的警察以及圍觀羣衆。修士本人就相當於一把槍,當他做出這種要挾時,就絕不能視爲口嗨。
立共誅戒,就是要跳出這種思維陷阱,儘量讓所有修士都遠離這種困境,它最主要的意義並不在於事後懲處。
假如目的只在於事後懲處,散行戒就夠了,沒必要特意再立一個共誅戒。事先劃一條紅線,這道紅線絕不能碰,誰碰誰死,天下共誅。
梅野石的話應該說得夠明白了。可是周榮仍然問道:“梅盟主,我尚有一惑。當年之魯慕白,前日之林太爲,話已出口,事未實行,便已陷必死之境地。
如此境地,只能做困獸之鬥,或殺人滅口,或受人鉗制,再無回頭可能,此事難道就不能有更好的解決方案嗎?
之所以如此說,共誅戒已立千年,今日仍有人觸犯,比如魯慕白,比如林太爲,這還是已查明的,未查明的又有多少?
魯慕白因此受凌吉偉所制,林太爲因此受陸高幹所制,而後爲禍更大。共誅戒並未防範其行,反令其受制更爲大惡,如何才能避免?”
周榮並無大成修爲,當然沒有掌握神念,更別提更聲聞智慧神通了,所以她就是正常的開口說話,卻讓華真行聞言一驚。
華真行驚訝的不是周榮的問題本身,而是驚訝於居然還有人會說出這種話來!這就像在大學的數學課堂裡討論一百以內的四則運算,難免給人一種荒誕感。
許是因爲職業的關係,看見周榮,華真行莫名就想起了曾經的董澤剛。
周榮以“怎樣更好地執行共誅戒”的名義,企圖提出一種建議。在華真行看來,這就是把明確的規則模糊化,增加了人爲操作的空間。
梅野石剛剛提到了言行之辯,周榮就現場演示了一番。周榮這種說法,目的是怎樣更好地執行共誅戒嗎?當然不是!
由言知行,見因知果。從觸犯共誅戒必誅,到某種情況下可以不誅,那麼屆時誅還是不誅,就看掌握權力的人怎麼操作了。
周榮還很含蓄地對共誅戒的必要性提出了質疑,共誅戒已存在一千多年,但並沒有阻止今人仍在不斷地觸犯共誅戒。
既然如此,共誅戒是否還有必要存在?
有些觀點是不值一駁的,更不應該在這種場合出現。自古法律都禁止殺害無辜,可是自古及今都有人犯下罪行。
你可以很輕易得出一個結論,禁止殺人的法律存在,並沒有阻止世上有殺人犯的出現。但是你不能由此得到另一個結論,就是禁止殺人的法律沒必要存在。
因爲沒有發生的事情,人們是看不見的。因爲共誅戒的存在,極大減少了修士之間互相要挾的行爲,使衆人皆無後顧之憂,這早已是崑崙修行界的共識。
周榮大概也覺得此說不妥,所以話風一轉又變成——共誅戒是否有必要修改?
她還是以魯慕白舉例,在其尚未真正造成嚴重後果之時,就已經面臨天下共誅的處境,反而會將其逼到魚死網破的境地,或者不得不受人鉗制。
其言下之意,就是如今的共誅戒是否過於嚴厲了?這一問才更有迷惑性,真正代表了某些人想帶的節奏。
這時有人突然開口吟道:“醉使青牛蹋青苗,你若無法便無天?萬金難求登雲徑,卻賴農家幾文錢!”
循聲望去,開口者是來自崑崙仙境的散修領袖、在場輩分最高的修士陶然客。
緊接着又有一人開口道:“桓侯病入膏肓後,卻疑世人求藥灸。此生習得長生術,何故見事思下流?”
接話者是一名道士,坊龍觀觀主楊繼道,他也算是此地的東主。
逍遙派執事年秋葉亦開口道:“春播谷麥爲生計,身裹織紡御冬寒。我見凡流終不免,你說大患是衣餐。”
華真行從未見過這個場面,難道是周榮的一席話,點燃了大家的創作熱情?其實這幾位唸的詩都很特別,稱爲讖言詩或偈語詩。
華真行差點都來了興致,可終究沒有開口也弄一首,他今天已經打定主意儘量不說話,再說他也不擅長此道,看樣子還得繼續學習。
假如華真行沒聽錯的話,這幾位好像在罵人?
立共誅戒的目的,是爲了保護在場所有人,那麼質疑者的目的,難道是要保護那些犯了共誅戒的人嗎?
我們應該把心思用在什麼地方,是保護自己以及親眷家人不受傷害;還是想盡辦法,讓那些企圖傷害我們的人怎樣逃脫處罰?
魯慕白犯共誅戒,爲求生不得不受凌吉偉的要挾,林太爲犯共誅戒,爲求生不得不受陸高幹的驅使,這是共誅戒的問題嗎?
人人都要吃飯,人人都會死,吃不吃飯都免不了一死,於是就用不着吃飯了,或者乾脆便將死亡的原因歸結於吃飯?
如今只問一句,諸位願不願意有另一位修士,用親眷家人來威脅自已?如果回答是不願,便是達成共誅戒的基礎共識。
假如不承認這個共識,崑崙盟也就不必要存在了……大概就是這幾位要表達的意思吧。
梅野石倒是沒唱偈唸詩,等他們唸完了詩,才面不改色地反問道:“陸高幹此刻可受誅,又因何當受誅?”
這句話是自問自答,因爲陸高幹現在還沒死呢,仍被和鋒真人的劍意鎖住神氣,就站在空地一旁。
梅野石講的是崑崙盟的議事與執行原則,與世間的秩序治理原則是一致的。
有人可能看到的只是投票表決,可是投票表決本身並沒有實質意義,它只是形成某種秩序的授權方式。在場的二十五派執行宗門,並無權直接決定陸高幹的生死。
這就像部族裡的丟了一件東西,小偷沒抓到,於是全體族人投票認爲誰是小偷……這種做法與結果都是毫無意義的,也是不應該的。
真正秩序原則,是大家首先達成共識,認定偷竊行爲是錯誤的,約定其需要受到何種懲罰。那麼偷竊行爲發生時,先拿到證據,證明某個人偷了東西。
有了證據也抓住小偷之後,那就根據族人的約定來表決怎樣處罰。假如不按照約定執行,那麼無論是原諒還是重罰,都失去了依據,族人的約定也失去了意義。
在今天這個場合,大家討論問題的基礎,就是崑崙盟已經達成的共識。而方纔周榮所問已經超出這個範圍,變成了是否推翻共識。
周榮仍然開口道:“那我還有最後一問,若魯慕白,若林太爲,話方出口,事尚未成,該如何挽回?”
梅野石:“方纔白莊主與丁掌門已有問論,提及‘放下屠刀、先請自囚’。屠刀當放則放,尚有一線生機!
應當場從認其錯,立誓不犯,負荊於宗門、傳告於崑崙。這一線生機自古皆存,本無需另議,今日既有人問起,那便明確之。”
聽到此處,華真行突然明白過來,爲何白少流和丁齊方纔有那樣的一問一答,扯什麼放下屠刀?原來話在這裡接着呢!
梅野石正式回答了周榮提出的問題,還是以魯慕白爲例。
從頭捋一捋魯慕白觸犯共誅戒這回事,是其女莊陽泉嫁給了崑崙修士尚海平,結果莊陽泉又勾搭上外商凌吉偉,婚後七個月就生了個混血的大胖小子。
尚海平盛怒之下砸了家,跑去當面質問莊陽泉,凌吉偉居然跳出來了阻止。尚海平哪裡還忍得住,動手將凌吉偉給揍了,司法鑑定爲輕微傷。
尚海平因此被警察帶進了局子,差點承擔刑事責任,還好被家人撈了出來。
尚家咽不下這口氣,他們在當地還算有些勢力,決定將莊陽泉和凌吉偉都給送進去。凌吉偉的罪證不好收集,可是莊陽泉的罪證還是搞到了一批,主要是經濟犯罪。
魯慕白聞訊私下約出尚海平,要求他放莊陽泉一馬。尚海平則說此事不是自已乾的,而是他的家人不可能就這麼算了。
魯慕白則要求尚海平回去阻止自已的家人,否則魯慕白就會親自動手。此話一出口,兩人的臉色都變了,尚海平當場反問了一句:“魯掌門,你可知共誅之戒?”
周榮剛纔要問的,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魯慕白該怎麼辦?
梅野石給了明確的回答,此時魯慕白確實還有一線生機,便是丁奇方纔所唱的偈語“放下屠刀,先請自囚”,當場就認錯改過、立誓不犯!
魯慕白或許可以想別的辦法去幫自己的女兒,但絕不能用這種方式去要挾尚海平。
他需要坦然向尚海平承認,剛纔不應當發出那樣的威脅,並且立誓絕不會那樣做,然後回去將這件事告知宗門,並通知崑崙盟。
在這種情況下,崑崙盟不會殺他,也沒必要發動天下共誅。但魯慕白定風潭的掌門肯定是做不成了,面壁禁足恐怕都是最輕的處罰。
假如魯慕白還想在人間行事,那就封禁其神通法力,終生不得再動用。崑崙盟對此情況早有定論,其實也寫在各大派包括定風潭的門規中。
魯慕白當然知道這些,剛纔發問的周榮其實也知道。
這樣的處罰雖然留了一線生機,但看似也太嚴厲了。可是再轉念一想,真的很重嗎?假如從一個普通人的視角,其實等於沒處罰呀,魯慕白還是可以做個普通人!
假如魯慕白如此選擇,他可能不會死,定風潭這派宗門也不會覆滅。
有這一線生機在,難道就能阻止魯慕白鋌而走險嗎?實際上並沒有!魯慕白明知如此,仍然選擇向尚海平動手。
他可能是想殺人滅口,也可能是想拿下尚海平逼其保守秘密,總之一念之差便是死局。
這事本就是化名凌吉偉的岡比斯庭大神術師傑姆-馬利納格茲佈下的一個圈套,魯慕白自已踏進了陷阱。
二十多年來,無人知曉這一段內情,因爲魯慕白、凌吉偉、尚海平這三人都死了。直到上個月,三夢宗大弟子丹紫成跑去幫莊陽泉搬家時,才發現了線索。
梅野石說完了,和鋒又開口道:“問論至此,緣法已分明。今日已解惑,他日若有人再起鼓譟,當與禍同流,此乃崑崙之定議!”
梅野石接着問道:“當誅陸高幹,諸位可有異議?”
在場的二十五派執行宗門代表皆無異議,梅野石又看向陸高幹:“陸道長,請自決。”
陸高幹卻搖頭道:“貧道不自決,請受誅,爾等誰來動手?”
梅野石一伸手,祭出了一面古色古香的銅鏡。丁奇趕緊上前道:“梅盟主以青冥鏡誅陸高幹,未免有傷天和,還是方外門來動手吧。”
這時又有人開口道:“華總導因此受傷,就讓華總導親手了結他!”
華真行微微一怔,這裡怎麼還有他的事?但他打定主意就當沒聽見,甚至都沒有看過去,但站在他背後的王豐收卻微微一皺眉。
王豐收當然沒動也沒說話,可是在華真行的元神心像中,卻彷彿見到這位王大使掏出小本記下了。這類似於心理測寫,可以視爲某種意義上的他心通吧。
話還沒有說完呢,只見刀光一閃,陸高幹突然萎地。原來是冼皓從丁奇身旁走出,一言不發就來了一刀,等衆人反應過來,她已經收刀回去了。
論修爲陸高幹當然比冼皓高得多,可他此刻被和鋒真人的劍意束縛,根本無從躲避,然後便是令很多人都目瞪口呆的一幕。
冼皓斬出的這一刀很特別,與其說是刀光還不如說是刀的軌跡吞沒了光線,暗影掃中陸高幹的身形,沒有留下任何傷痕,陸高幹隨即萎地便失去了生息。
在衆目睽睽之下,只見其人速度迅速乾枯、龜裂……散落成一地塵埃,只留下髮簪。
很多人都被嚇了一跳,梅野石卻仍面不改色,冼皓動刀還能留點渣渣,假如讓他動用青冥鏡,那恐怕連灰都不會剩下。
梅野石:“陸高幹已伏誅!諸位謹記,共誅之戒,要在共誅!共誅乃崑崙之責,而非我等之權!”
話說到這裡,華真行已豁然開朗,終於明白崑崙盟今日爲何要安排周榮問那麼一串問題,就是爲了明確共誅戒的性質。
共誅戒的核心,並不在於規定某種行爲是禁止的,而就在於“共誅”二字。
這是崑崙盟必須承擔的職責,而非可以選擇的權力。有人對共誅戒的質疑,其目的恐怕就是想將必須承擔的職責,變成可以選擇的權力。
不得以神術師的普通親眷家人安危爲要挾,在岡比斯庭的神術師守則中也有類似的規定,但它與崑崙共誅戒的區別,就在於“共誅”二字。
須天下共誅之,岡比斯庭沒有這樣的共約,或許是組織與執行能力的問題,但更重要的是邏輯出發點不同。
假如有人觸犯了共誅戒,會遭到崑崙盟的集體追殺,最主要的力量保證就是二十五派執行宗門。這對他們而言是一種集體責任,也是不可推脫的義務。
有權可以處理,和有責任必須處理,這兩者之間有本質的區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