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中華總理周恩來

周恩來一生嚴於律己、清正廉潔、大公無私,始終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他雖身居高位,但從不搞特殊化,從不利用自己的權力爲自己或親朋好友謀取半點私利,也不允許親屬和身邊的工作人員利用特殊身份謀取利益,更不讓親屬的家事影響國家的大事。

嚴於律己 謙虛謹慎

江蘇淮安是周恩來的出生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淮安縣政府幾次想重修周恩來老家的房屋,建立周恩來紀念館,周恩來知道後堅決反對。1958年6月29日,周恩來親自寫信給淮安縣副縣長王汝祥並轉中共淮安縣委,信中寫道:“得知縣人委準備修理我家房屋,我認爲萬萬不可,已託辦公室同志從電話中轉告在案。”

當時,他的弟媳陶華還住在那裡,周恩來提出,“由我寄錢給你們先將屋漏的部分修好,然後將除陶華住的房屋外的全部房院交給公家處理,陶華也不再收房租”,“隨此信附去人民幣五十元,如不夠用,當再補寄”。“

在公家接管房院後,我提出兩個請求:一是萬不要再拿這所房屋作爲紀念,引人蔘觀”,“二是如公家無別種需要,最好不使原住這所房屋的住戶遷移”。“後一個請求,請你們酌辦;前一個請求,無論如何,要求你們答應,否則我將不斷寫信請求,直到你們答應爲止”。

這封信中,周恩來還提到“我家有一點墳地”,“如淮安提倡平墳,有人認出,請即採用深葬法了之,不必再徵求我的意見”。

1960年,中共淮安縣委將周恩來生活過的東邊宅院,作爲縣委學習室和兒童圖書室,西邊宅院讓羣衆住了進去。5年後,周恩來派侄子回鄉平掉了周家祖塋地,把土地交給當地農民耕種。

之後,周恩來還多次向家人瞭解淮安老屋的情況,並建議將房子拆掉蓋工廠、學校。1973年,周恩來又聽到有關要維修淮安老屋、開放讓人蔘觀的反映。

同年11月13日,周恩來委託國務院辦公室負責人致電中共淮安縣委,要求調查清楚情況。在聽取彙報後,17日,國務院辦公室負責人再次致電中共淮安縣委,傳達了周恩來的三條指示:“1.不要讓人去參觀;2.不準動員住在裡面的居民搬家;3.房子壞了不準維修,要求把他住過的房子拆掉。”中共淮安縣委照此指示層層傳達。

孝敬長輩 關心親屬

雖然周恩來12歲離開淮安,投入到救國救民真理的求索中,投入到中國革命和建設事業中,再也沒有回過淮安老家,但他始終牽掛着家鄉的親人。對於居住在家鄉的親屬,周恩來經常用自己的工資給予接濟,從不允許家鄉給他的親屬任何特殊照顧,不給當地政府增加一點負擔。

周恩來10歲時曾帶着兩個弟弟與八嬸母一起生活過兩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周恩來接八嬸母到北京居住一段時間,八嬸母住不習慣便主動提出回淮安老家。後來,八嬸母生病在淮安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

1956年10月29日,周恩來寫信給淮安縣人民委員會,感謝他們對八嬸母的關心和照顧。此時,周恩來知道八嬸母的疾病已經無法治癒,他便交代“如果治療無效,一切後事也請你們代爲辦理,但要本着節約和簡樸的精神辦理”,“現寄去人民幣貳百元作爲治療和辦理後事的費用。如不夠時,請你們先墊付,事後來信說明支付情況,我再補錢去”。

1957年4月19日,周恩來再次致信淮安縣人民委員會負責同志。此時,八嬸母已經去世,家裡還有弟媳陶華等人。周恩來提出,“今後她的生活費用均由我這兒接濟,請當地政府對她勿再予以照顧”,同時,“寄去爲安葬我伯母善後費用所尾欠墊款二十五元”。周恩來孝敬長輩、關心親屬又公私分明、清正廉潔的品質令人敬佩。

伉儷情深 互愛互敬

周恩來與鄧穎超伉儷情深、相濡以沫,共同生活了半個多世紀,他們始終奉行着“互愛、互敬、互勉、互助、互信、互諒、互讓、互慰”的原則。

由於工作關係,周恩來與鄧穎超聚少離多,經常書信往來,他們在信中談近況、談理想,互相鼓勵。1959年3月18日,周恩來給鄧穎超的信中寫道:“老了,總不免有些回憶。但是這個時代總是要求我們多向前看,多爲後代着想,多向青年學習,偶一不注意,便有落後的危險,還得再鼓幹勁,前進再前進啊!”字裡行間可以看出他們之間的感情是基於共同的理想、共同的事業之上。

在鄧穎超任職的問題上,周恩來態度十分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不少黨內外人士曾向周恩來提議,按鄧穎超的資歷和能力,應該在政府裡爲她安排一個職務,最終卻都被周恩來斷然拒絕了。

有人爲鄧穎超鳴不平,周恩來說:“我是政府總理,如果小超再擔任政府的一個部長,那麼,我這個總理和她那個部長就分不清了;人家會把她那個部長說的話當成是我這個總理的話,把她做的事當成是我支持的。這樣,家庭關係、夫妻關係、政治關係、政府關係,就都到一起去了。這就不利於我們黨的事業,不利於我們的工作。”他還說:“只要我當一天總理,鄧穎超就不能到政府裡任職。”

不僅如此,周恩來還多次在任職、調級等問題上儘量壓低鄧穎超。1974年,在籌組第四屆人大班子時,毛**曾批准提名鄧穎超任全國*****副委員長,這件事也被周恩來壓了下來。直到周恩來去世後,鄧穎超在1977年被選舉爲全國*****副委員長時,才得知此事。對於周恩來看似不近人情的做法,鄧穎超毫無怨言,說:“恩來這樣做,我很理解。”她將這看作是一種嚴格的家風,體現的是黨的優良傳統。

嚴管厚愛 不搞特殊

周恩來曾給晚輩定過十條家規:1.晚輩不能丟下工作專程來看望,只能出差順路時看他;2.來者一律住國務院招待所;3.來者一律到食堂排隊買菜,有工作的自己出錢,沒有工作的由他代付伙食費;4.看戲以家屬身份買票入場,不得用招待券;5.不許請客送禮;6.不許動用公家汽車;7.凡個人生活中能自己做的事,不要別人代辦;8.生活要艱苦樸素;9.在任何場合都不要說出與他的關係,不要炫耀自己;10.不謀私利,不搞特殊化。

這十條家規體現了周恩來對晚輩的嚴管和厚愛,是周恩來紅色家風的一個概括,其核心是決不搞特殊、決不享特權,一切以國家、人民的利益爲重。

周恩來曾多次教導晚輩,“在任何場合都不要說出與我的關係,都不許扛總理親屬的牌子,不要炫耀自己”。周志勇是周恩來二弟周恩溥的長孫,他出生於1960年,因爲那年周恩來出訪印度,所以家裡人就給他取名爲中印;周志勇的弟弟1966年出生,周恩來那年出訪越南,就起名爲中越。周志勇10歲的時候,奶奶帶他們來北京,周恩來請他們吃飯。

席間,當週恩來得知兄弟二人名字的由來時,便說,這兩個名字不好,改一下吧。後來,周志勇才知道他們兄弟二人的名字違反了“在任何場合都不要說出與他的關係,不要炫耀自己”的那條家規,所以要改。

除此之外,周恩來還經常教育他的侄子、侄女要深入農村和基層,做普通勞動者,並要求他們嚴格要求自己,帶頭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規定,不能利用親屬的關係搞特殊化。即使親屬符合條件應該享受的待遇,周恩來都執意不許。

1968年夏,周恩來的侄女周秉建響應黨的號召上山下鄉,遠赴內蒙古插隊,周恩來知道後很是高興,對她說:“我堅決支持你上山下鄉,到內蒙古大草原安家落戶。……一定要迎着困難上,決不當逃兵。

”由於周秉建表現良好,在1970年經當地羣衆推薦應徵入伍。當時,對很多青年來說,入伍是很好的出路,有一些人想方設法讓子女離開農村去當兵,而這一做法對穩定知識青年隊伍、對整個國家的大局是不利的。

就在周秉建穿着軍裝到北京看望周恩來與鄧穎超時,周恩來說:“你參軍雖然符合手續,但內蒙古那麼多人,專挑上了你,還不是看在我們的面子上?我們不能搞特殊化,一點也不能搞。”周恩來爲此事還專門派人到部隊瞭解情況,並要求周秉建立即回到草原。

最終,周秉建脫下了軍裝,返回內蒙古草原。同樣,周恩來的侄子周秉和在新兵訓練即將結束時,也從部隊返回延安繼續插隊。

周恩來以自己的方式告誡大家,辦事情首先不能考慮個人利益,要以國家利益爲重,這充分展現出他寬闊的胸懷、崇高的境界和無私的奉獻精神。周恩來曾說過,“我身爲總理,帶一個好頭,影響一大片;帶一個壞頭,也會影響一大片”。周恩來的家風家規,不僅是對親屬的嚴格要求,也是對親屬的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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