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對於野馬奔騰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而他在這個時候突然去世所帶來的影響也是巨大的。
這種影響將不僅侷限在野馬奔騰一家公司內部,而是會隨着時間的推移,而逐漸擴散到整個民營影視傳媒行業中。
爲了能夠在這場影響中儘量多撈到一些好處,李墨甚至連好好安頓古麗美娜都做不到,只是好言好語的說了幾句齁甜的情話之後,便讓司機將她送回了學校,而他自己,則和馮文第一時間搭乘飛機返回了帝都,以便和宗帥商量接下來的應對方案。
…………
如果說韓山平之於天影集團就像是一臺列車的司機,當原有司機退休之後,新上任的那位只要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就能夠保證這輛列車在預定軌道上持續飛奔。
雖然或許不能讓這輛列車的速度提高到一個什麼樣的程度,但至少已經足夠保證這輛車可以按部就班的上下乘客,該停的站點,該賺的車票一分錢都不少……
再加上國有資產的背景,這也使得天影集團的‘掌門人’基本上在大多數時候完全不用考慮盈利多少的問題,更多的時候,那個職位只是作爲往上晉升的一種資歷而已。
但對於諸如一些民營背景的影視傳媒公司來說,一個創始人或者是元老級別的人突然離去,對於這家公司來說,將有可能造成極大的影響。
在國內的所有民營傳媒公司中,大家公認的是,汪氏集團和光路傳媒這兩家,在正規化和市場化以及商業化的道路上,的確是比其他公司走得要更遠,更正規一些。
當然,他們現在還只能算是處在從家族企業到現代正規傳媒公司轉型的中間形態上,但至少,即便王長天或者是汪中軍出了什麼意外,但公司不至於整個都處於崩潰的局面。
和以上這兩家公司相比,野馬奔騰現在則只能算是還處於家族企業的階段。
這一點,從野馬奔騰的股權分配模式上就能說明問題了。
作爲野馬奔騰的實際控制人,創始人的李明,在整個公司的股權分配中僅僅佔有百分之八的股份,公司的法人李莉是李明的姐姐,財務總監李萍則是李明的妹妹……
……最關鍵的是,那兩姐妹手上的股份並不比李明的少。
這種股份分配模式,自然可以保證在董事會中讓李家人有更多的席位和發言權,但卻也埋下了分崩離析的種子。
就像這次,一旦李明因爲意外原因而身故,野馬奔騰從上到下居然沒有一個人能夠在這種混亂的局面下站出來掌控局面。
李明的姐妹雖然持有股份,並且在公司擔任要職,但她們對於如何經營一家影視傳媒公司可以說得上是一竅不通,而公司的其他要員,諸如鍾立芳等人,他們倒是不缺管理公司的經驗,可卻偏偏在董事會沒有足夠的話語權……
這也就導致李明意外逝世後,整個野馬奔騰公司完全是依靠着慣性,按照之前設計好的軌跡往前走,但凡是有點權力,有點資格進入董事會那間會議室的,基本上都在想着如何在這場‘臨別盛宴’中給自己撈到厚厚的一塊蛋糕。
…………
想要從李明去世之後的野馬奔騰身上咬下一塊肉的不僅僅是他們內部的頭頭腦腦們。
雖然這些年野馬奔騰發展得雖然不像汪氏集團和光路傳媒那麼大張旗鼓,但十多年的積累,片庫版權庫裡也積累了不少好的電影電視劇,對於任何一家有志於做大的傳媒公司來說,這些東西都是難得的財富和資源。
不過,相較於財大氣粗的汪氏集團和光路傳媒,墨龍在這場爭奪中最多隻能算是小字輩,而宗帥之所以會第一時間通知李墨,更多的還是出於一種職業習慣,覺得這樣的事情應該是一家公司的總經理以上的人物應該知道的事情。
事實上,宗帥的這個消息來得的確非常及時。
野馬奔騰總經理李明的猝死,在原時空是天朝影視傳媒行業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更是野馬奔騰由盛轉衰的關鍵轉折。
一切的問題還是源自於李明生前與投資人建銀文化簽訂的一份協議。
這份協議的內容是:建銀文化以4.5億元購入野馬奔騰百分之十五的股份,以此來協助野馬奔騰上市。
而如果野馬奔騰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市操作操作,則野馬奔騰需要以原價,全額回購建銀文化手中的那百分之十五股權,並且支付高達兩億元的利息。
如果李明尚在,這份協議雖然依然談不上公平,但野馬奔騰上下或許還會爲實現上市的目標爭取一番,但隨着李明猝死,而李家人和公司大小股東開啓利益爭奪戰之後,整個野馬奔騰上下,已經沒人還關注所謂的上市一事了。
李家人覺得,公司反正已經無望,還不如趁着現在還有機會,撈一些實際的好處;
其他股東則覺得沒有了李明這個掌舵之人,野馬奔騰很難再繼續發展壯大,與其到最後讓手中的股份變成廢紙,還不如趁着公司有些價值,及早止損變現;
雙方雖然目的不同,但有一點卻是一樣的,那就是雙方都在努力爭奪着野馬奔騰的控制權,以便在面對外來資本時能夠最大限度的攫取到足夠的好處……
可惜,按照李墨原時空的記憶來看,這場爭鬥中,這兩方到最後都是輸家。
當年建銀文化與野馬奔騰簽訂協議的時候,野馬奔騰的估值是三十億元;
李明去世前,汪氏集團曾經找上門去,希望以五十四億元的估值,全資併購野馬奔騰;
在李明去世之後,華數傳媒曾經開價三十億元提出過併購要求;
但這些都因爲李家人和各路股東的內訌而泡湯了。
當上市失敗,建銀文化啓動合同中的違約回購條款時,野馬奔騰的整體估值僅剩3.8億元……
別說套現獲利,連償還建銀文化那份協議的本金都不夠。
而經歷了四年多的漫長訴訟週期,截止到李墨穿越的時候爲止,野馬奔騰的最終接盤人是一家名叫冉騰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的企業,不管是李家人還是原公司的各路股東,最終手裡的股份都因爲無法償還建銀文化的欠款而被強制拍賣。
而李墨穿越到這個時空之後,由於墨龍傳媒的強勢崛起,野馬奔騰的‘豪賭’比原時空還要誇張。
……在這個時空裡,李明還是與建銀文化簽訂了一份對賭協議。
在那份協議中,他壓上了野馬奔騰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換來了五億元的資金,但協議中的抵押標的不是野馬奔騰的上市,而是定於在2014年下半年上映,由吳雨森導演的特效鉅製《太平輪》的盈利。
換言之,如果《太平輪》無法如李明預想的那樣獲得豐厚回報,那麼他基本上只能接受公司易主的現實了。
當李墨從宗帥那裡再三確認並且最終相信這個消息之後,不由得仰天長嘆。
“果然是不作死就不會死。野馬奔騰千挑萬選,居然把寶壓在了吳雨森的電影上,且不說李明已然去世,即便他沒有猝死,估計在看到《太平輪》票房數據的時候,也承受不住那麼大的打擊吧?”
唏噓歸唏噓,李墨更關心的是另外一件事。
墨龍可以從這次機會中得到些什麼東西……
這當然是他要和宗帥商議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