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座沒有四季的城市。
許多年來,這個城市只有兩個季節:冬天和夏天。
至於春天和秋天,基本上並不存在,總是直接從冬天的乍冷還寒時候直接過渡到了夏天的烈日炎炎。
這個城市一年四季也都是綠色的,縱然是寒冬臘月,也有常青的松柏和各種灌木,而且,下雪的時候非常罕見。
可現在,受德雙足踏在這片土地上時,卻一直在想一個問題:如果那遊戲裡面的場景是完全真實的預演,那麼,你願意一個人孤零零的活在這個世界上嗎?
當這個世界上的人全部死了,你的父母、愛人、手足、朋友以及所有認識不認識的陌生人全部都死掉了……只剩下你一個人,你會是什麼感覺?
再也沒有人和你爭論,沒有人和你敵對,也不再懼怕任何人會害你,嘲笑你……當然,也不再有人愛你,親近你,甚至,再也沒有任何人可以跟你講一句話。
你甚至會在長年累月的沉默裡變成一個啞巴,再也沒有任何開口講話的機會,也用不着講話了。
你生活在這樣的環境裡,哪怕四周風景再美麗,物質再充裕,你會是怎樣的心得體會?
你會覺得幸福嗎?
旁邊的伊莉莎低聲道:“那樣,我會發瘋的!”
這是結論,而不是猜測。
事實上,真到了那樣的地步,受德都不知道,這樣活下去的人到底還算不算人了。
好幾次,他都想起在九重天聯盟裡看到的那些在“天堂”中的人類,他們的人數比遊戲中剩下的倖存者可多太多了,但是,他們,每一個人臉上都是麻木和虛無,壓根就沒有什麼歡樂幸福的表情。
就像我們看災難片時,總是在結局的時候,慶幸主角被外星人接走,獲得了生命。可是,有人猜測過,你作爲僅剩下的倖存者,再也沒有別的熟人時,你會覺得活着是唯一值得慶幸之事嗎?
“人類之所以覺得活着很有價值,主要是因爲活着可以享受許多東西,物質財富、權利、愛情、友情或者親情,這些東西,纔是吸引人類長期活下去的重要砝碼。比如,皇帝往往想方設法追求長生不老,那是因爲他們佔有了太多資源。只有一直活着,才能一直享受這些資源。但是,深山裡的老農,貧困不堪的下層,幾乎就沒有人會去追求什麼長生不老。我曾看過一個報道,一個已經108歲的老人接受採訪時,稱自己對於如此長壽毫不覺得幸福,反而希望早死,因爲直到現在,他還要每天干活,自己做飯吃,而且更主要的是,他的兒女們生活都很困頓,生活得並不幸福……”
託尼察言觀色:“事實上,在世界上,貧困的老年人,自殺的數量都是很驚人的。許多人覺得生活沒有意義,長期活着便是煎熬,根本不覺得長壽是值得慶幸的事情……”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許多人積極追求長生不老,許多人卻在大好年華自殺了。
託尼嘆道:“所以,縱然最後我真的死在遊戲裡了,我也不會感覺到遺憾。”
伊莉莎也嘆道:“我要真的死了,我還是希望能死在那個畫面……就那樣停止就行了……”
她停止了話音,看到前面的小區。
那是位於市中心的一個高檔小區,從大門口便可以看到一條長長的銀杏走廊,正當季節,綠樹婷婷。
這裡,正是吳所謂從楊姐手下購來的那套房子。
託尼有點意外,“受德,你準備在這裡進行最後一次遊戲?”
他淡淡地:“我認爲這裡是最合適的地方。”
託尼沒有再開口,伊莉莎卻低下頭,一直看着自己的雙手,然後,情不自禁摸了摸自己的臉。
很顯然,她在擔憂。
她心中一直深感恐懼:從島上到這個陌生的城市,無非是二十幾個小時的飛行,她卻覺得自己已經儼然進入了另一個世界。
託尼低聲道:“伊莉莎,你的樣子一點也沒有改變!”
她喃喃地:“是啊,暫時一點都沒有改變。”
“很可能,就算你離開了那個環境也只是慢慢衰老的過程,而不是劇變衰裂似的……”
她鬆一口氣,很顯然,她能接受三十年漫長衰老的過程,而不能接受一秒之間就變成老太婆——那不是怕衰老,而是怕變成妖怪的感覺。
受德卻忽然道:“伊莉莎,你可以不用再進入遊戲了!”
“爲什麼?”
“那樣的場景,體會一次就行了,沒必要再重複一次。而且,你只需要在外面監控畫面就行了……”
伊莉莎笑起來:“受德是君子,你憐憫我是女性。可是,在科學麪前,是沒有性別之分的。而且,在島上,我的成績並不迅速於任何男科學家……”
受德一本正經:“你留下來監控畫面,會令我更加放心。”
“這……”
他還是淡淡的:“這世界上,值得信任的人並不多。但是,伊莉莎,如果是你在外面監控,我便會增添更多自信!”
那是世界上風景最美麗的地方之一,也是世界上最多大富豪雲集之地——如果沒有在日內瓦湖畔有一棟優美高尚的別墅,你都不好意思說你是頂級富豪。
天空很藍,雲彩很白,一條開滿黃色雞蛋花的小徑延伸成夢幻一般的叢林深處。
那是一道高高的拱門,拱門上開滿了拳頭大小的紅玫瑰,迎風怒放,空氣都變得香甜起來。
雍正停下腳步,看了許久。
他想起楊的話:你經常看到的玫瑰,其實都是月季。真正的玫瑰,早已過了季節,但是,這並不妨礙月季盛開成玫瑰的樣子。
就如生活中,許多山寨的產品,幾乎讓人忘記了正品的存在。
有一個藍色身影,小鹿一般輕盈地奔跑。
那是清晨,花上有露水,露水在陽光下散發出五顏六色的光芒,而那一抹倩影,則是這些景緻當中的一道絕美的風景。
她在晨跑。
這個習慣,許多年了,從未改變。
從少女時代,到成年,到金氏集團總裁,再到嫁爲人婦,這個習慣,一直都堅持了下來。
直到隱藏在那兩間小屋子裡兩年整,她幾乎已經忘記了晨跑的滋味了——所以,重獲自由時,便立即恢復了這個習慣。
相對於睡懶覺——能晨跑,纔是真正奢侈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