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氏阿蘭畢竟年紀擺在那裡,雖是一宿沒睡,眼睛有些血絲,卻仍然精神奕奕,眼見天色已亮,林北進行例行的泡澡,崔氏阿蘭圍着水潭轉了一圈,很是奇怪的問道:“大人,爲何要把此處攔起來?崔蘭沒看到什麼東西啊?”
林北心說你現在看到纔怪,那些小甲魚已經尋了洞穴,安下家了,因爲很小,怕被別的魚類殺死,所以輕易不會出來,不過待等到大一些,有了自保之力後,小甲魚就會出來爭搶食物了。
卞吉從屋裡出來,伸了個懶腰,疑聲道:“崔蘭,昨夜你們在做甚?攪得我一晚不得好睡。”
崔蘭一指林北:“夫子,這你得問大人,崔蘭也一宿沒睡。”
“哦?”卞吉也便不再多問。
眼看他們都洗漱完了,林北從水潭裡長身而起,他的蛇鱗光滑之極,輕輕一抖,水珠就被抖落,連擦都不用擦,
“大人今天也要去捉那長鼻獸?”
林北點頭,游到巖邊:“正是,那邊還有十來頭長鼻獸,等到捉完後就可以告一段落,不過長鼻獸其實並不打緊,那沼氣池纔是最緊要的。”
“大人如此重視這個叫沼氣池的,可否與我等說說,沼氣池到了底有什麼用處?”
林北只說了變廢爲寶,至於別的卻沒有細說,任憑卞吉等人想破了腦袋,也想不出長鼻獸的穢物能變成什麼寶貝?莫不是仙家的點石成金?但那也不是石頭啊,卞吉悶在心裡一天了,一直想問。
林北便問道:“你們用什麼取火?”
“自然是隧石還有火鐮。”崔蘭理所當然的道。
“這種取火式方不方便?”林北又問。
崔蘭這次遲疑了一下:“倒也沒覺得不方便。”
“那是因爲你們習慣了,而且沒有更好的取火方式,反正我覺得極爲不便,每次取火還得取些絨草,同時還得準備一大堆木柴,如果木柴燒完,又得重新來一遍。”
“不都是如此嗎?”甄定在邊上道。
卞吉倒是若有所思:“莫非那人所說的這‘沼氣池’不需要隧石火鐮和絨草?”
“連木柴都不需要。”林北道:“一旦產生沼氣,即可源源不絕,一池沼氣足夠使用數月之久,另外,還可以把沼氣抽取出來,裝入罐子裡,隨身攜帶,隨取隨用,方便之極。”
卞吉三人頓時吃驚了,一池沼氣居然可以使用數月之久?想想挖的沼氣池可不算大,居然有如此能耐?
“能用那沼氣煮飯食?”
“這肯定可以的啊,否則用它做甚?而且火勢集中,所以飯食熟得極快,大約能節約三分之二的時間。”
沼氣最初的作用肯定用來做飯燒水,但是越到後面,沼氣的作用就越大,比如供暖,比如鍊鐵鍊鋼,這些都可以用沼氣代替木炭和煤,如果科技再進步一點,蒸汽機也可以研發出來,原料卻只是區區的穢物,比起煤這種不可再生的資源,以及木頭這種生長緩慢的資源,沼氣當真是物美價廉。
卞吉三人聳然動容,他們自然想不到如此多,不過穢物能變成火,最後能用來做飯就已經超出了他們的想像了,或許這真是‘妖法’。
林北又道:“這沼氣池關乎到我接下來的一系列計劃,所以我希望你們務必要重視起來,以最快的速度把沼氣池弄出來。”
“大人放心,今日我便告知忠直。”卞吉凝聲點頭道。
看着時間差不多了,衆人便朝學堂而去,得去和獵戶們匯合。
剛剛到學堂所在之地,民夫們沒到,不過安忠直卻到了,林北還看到甄定的兩個護衛也回來,邊上站着兩人,想來其中之一便是那甄平。
果然,此人一見甄定,便上來行禮,口稱族兄,甄定笑着扶起,又對林北道:“大人,這就是甄平,甄平,來見過大人。”
甄平面上的驚異一閃而過,他肯定是早就知道林北的存在了,所以並不畏懼,朝林北行禮,“甄平見過大人。”
林北看了看這個甄平,此人面白無須,身上衣物相當齊整,給人一種極爲乾淨的感覺,雙眼靈活,便知是很精明的人物,林北心說甄氏確實有一套,光是看區區南越的一個掌櫃就能看出甄氏在人選方面的眼光,甄定像彌勒佛,甄平精明,而做生意這兩種印象都很重要,如果別人一看掌櫃面奸心黑,恐怕心裡就先膽憷幾分,一次之後哪裡還敢再次上門。
顧不得寒暄,林北寫道:“你把那關姓商人的情況再說一遍。”
甄定在路上已經跟護衛瞭解了情況,早就得知眼前的妖物大人神通廣大,通人言曉人事,但是看眼前一條大蛇一筆一畫的在地上寫出字來,臉皮也止不住抽動,這種神異讓甄平心裡也畏懼了幾分,當下恭聲道:“大人,那人是在兩年以前來的,離當年的重陽節還有三日...”
卞吉看他一眼,問道:“你怎麼記得如此清晰?”
甄定笑着解釋道:“大人,夫子,我這族弟從小聰穎,雖不敢說過目不忘,但是這些年所見的行商都能說出十之八/九,哪怕是隔了好幾年。”
卞吉有些吃驚,林北心說又算是一個奇人,這就跟現代酒店的經理,基本功就是需要記住一些大主顧,據說有些老字號的飯店夥計更是厲害,只要客人來一次,甭管幾年之後,只要再去,夥計都能記得這位客人幾年前點的什麼東西,這種店的夥計甚至比老闆還要受顧客歡迎。
“你繼續。”
“是的,大人,那位行商姓關,帶的是一口大箱,開始是由夥計接待的,不過這位商家執意要找我,所以我便親自接待,他帶來的都是沿海一帶的特產,其中之一就是豬不食。”
“這位關姓商人曾言過,豬不食長於深山,爲野豬刨出來的一種東西,數量甚少,一般拳頭大小,表皮赤紅,食之清甜可口,一塊足以讓一個成年男子飽食,有俚人偶然得之,便視爲珍寶,平時不食,遇有尊客則用來待客,可惜這位關姓商人帶來的時候或許是因保存之法不當,已經腐壞,所以我便拒之,大人,這就是其中的過程。”
林北在心裡轉了幾個圈,聽起來確實很像紅薯,表皮赤紅,吃起來清甜可口,都跟紅薯的特徵類似,關姓商人之所以會帶這個來,恐怕一是因爲俚人視若珍寶,第二就是清甜可口了,這個時代糖還是一種很珍貴的東西,甜食都被認爲是貴族食品。
確認了之後,林北覺得不管如何,必須得儘快去一次朱盧,找到豬不食這種實物,親眼驗證一下。
PS:今天就一章了,有些累了。